今天鋒面來襲,大家還是認真打拚、監督市政!
在安和二街60號後方空地與道路,破損失修,今天之豪與 蔡適應 委員服務處金錦麟秘書,邀請工務處公有建築科、安樂區公所、國有財產署現場勘查,確定這是市有土地。
本會勘我們也做出結論,確定市府是哪個單位管理,我們再來針對該單位,爭取修繕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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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市府修繕設施,首先要做的,就是確認該標的的主管單位是誰。
如果是私人土地、私人財產,公部門不能擅自處理,這是保障私人產權的法律原則。
如果是公有土地,就要釐清是屬於市政府(局、處、區)所有,或中央單位(國營事業、軍、港、中央機關)所有。
地方跟中央權責分清楚後,還要確定實際管理單位是誰。
所以,任何一個看似簡單的問題,要解決,可能都要來回很多次的會勘、協調、釐清,最後,還有適法性,以及人力、經費的問題。
每一個角落,我們都盡可能做到好。
讓我們繼續為基隆打拚!
基隆市議員 張之豪 張之豪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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