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購客製化商品不能退貨?寫客製化就是客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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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都在家,應該不少人都要剁手指了吧🔪
小編也在家沒事就逛網拍然後咻咻下標滿心期待等著我的商品到,結果ㄧ不小心踩到💩
不僅我要的商品缺貨沒來也沒要補,更煩的是💩明知缺貨寄出的包裹有缺卻不說🙊
你們知道我拿現金去超商取貨付款買空氣的心情嗎💢真的沒有有錢到可以花錢買空氣啦🤬
總之,💩還振振有詞說只能退缺貨的款項,其他商品要退要負擔運費,說那是客製化商品不適用消保法第19條,還說要告小編保留法律追訴權等一些看電影學來的詞,激起小編的不滿之心決心槓到底!!!
嗯前面其實都是抱怨的廢話,總之找了一下還真的有人因為這樣告上法院過(看來爭一口氣這種事不是只有小編會做🤣,就順便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客製化商品跟消保法第19條猶豫期間?那個賣家到底是不是在供蕭威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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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開始🔻
有個人上網買了組具奢華感的燈罩,結果收到的時候發現不合,於是就決定退貨,但賣家當然不想要他退,雙方聯繫了一下沒有共識,後來也就沒有下文,買的人就寄存證信函給賣家說要解約拿錢來!也把要退貨的燈飾寄回去給賣家。
但,賣家當然沒有接受退貨這件事,不然怎麼會有這個判決呢^_^
賣家說,他們拿去試擺後覺得不合要退貨,還把一次性包裝都拆開,已經超過實體店提供的審閱範圍,而且這是「使用商品」及「客製商品」,不適用消保法第19條!
(編:使用商品什麼意思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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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庭法官這樣說🔻
#高雄簡易庭109年雄小字第618號民事判決
本案商品是網路訂購後郵遞寄送交貨,買家無法事先檢視,燈罩也不屬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之一,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可以不附理由解除契約。
雖然賣家說拆封怎樣,但這不是個人衛生用品,拆封等就不是合理例外情事的標準。
再來,燈罩的製作是按照賣家刊登的樣式,不是依照買家指示所設計,不算客製化商品。
賣家還錢不要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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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賣家也是真的很不爽要槓到底,就上訴了!
但上訴審的見解有變嗎?
🔻地方法院法官這樣說🔻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小上字第94號民事判決
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賦予消費者的解除權是「#不須任何理由的絕對權利」,用以補足消費者對於商品或服務認識不足的缺口,就算因此課予這種交易型態的企業經營者(就是賣家)高於實體商家之退貨忍受義務,這也是立法者的抉擇。
客製化商品我就不多講了,你自己已經承認商品是按照你的網頁所刊登的樣式及花樣,不算是客製化商品。
好了不要煩(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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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重點
網購時買家所購買的商品,如果是按照賣家網頁刊登的設計樣式,而不是按照消費者所要求來設計的商品,就不算是客製化商品,有消費者保護法猶豫期間的適用。
(編:不是你說是客製就是客製好嗎)
#猶豫期間:通訊買賣常發生在消費者沒有辦法詳細判斷或思考的情況下,導致消費者買到不合意或不需要的東西,為了讓消費者能在充分瞭解商品內容的情況下決定是否購買,而有7天猶豫期間的產生。
基於網路購物的特殊性,解除契約的通知不一定要是傳統書面方式,消保法第19條的書面通知應該解釋為可以用電子文件(例如網路訊息)的方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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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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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民事判決
#網拍 #網購 #客製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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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18)日邀請外交部常務次長史亞平報告「我國參與國際組織情形與如何推動國際傳播工作」,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首先據媒體報導質疑史亞平若之前因得罪新加坡政府而自駐新加坡代表職務被調回,根本喪失領導與公信力,如何帶領外交工作團隊。對此,蕭美琴要求史亞平應該主動說清楚。 而就國際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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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話變真相】
希特拉有一個名句:If you tell a big enough lie and tell it frequently enough, it will be believed。意思是當一個大話不斷重複講,便會有人相信。你會發現這絕對是事實,而且由香港毒媒不斷散播。
最近傳媒不斷追問特首有關蘋果日報倒閉的問題:政府利用國安法凍結蘋果資產有否考慮到影響了八百員工生計?新聞自由是否被剝奪?香港是否只容得下一種聲音?
壹傳媒剛於三月公佈有超過五億現金,足夠集團營運18個月。再加上政府早前三千多萬的補貼,繼續營運一年半載絕對不是問題。為何區區凍結一千八百萬便急於一週內要停刊?現在還未發放人工及遣散費,請問那幾億沒有被凍結的現金何去何從?蘋果把自己變成被打壓的受害者去博市民同情、還要扮無錢不出糧給員工增加多點受害者去惹起民憤,順理成章把責任推到國安法及政府身上。惹起群眾仇恨、令用輿論壓力去引起反政府情緒,這都是他們一貫的手法!
可笑有一些香港人,還當他們像神般拜。覺得蘋果新聞是真相、真理,認為他們是敢言的報紙⋯其實都是美其名。事實上蘋果自行停刊與凍結資產絕無關係,只是金主借機自行「閂水喉」,又不出糧去引起民怨。而蘋果一向支持編採自主,胡亂報道未經證實新聞務求夠爆夠回響。他們一早預留了律師訴訟費去支付這類假新聞補償及法律費用,請問這真是新聞自由?所刊登的言論及新聞真的可以不顧真偽、不去求證亦不註明「消息未証實」等字眼去提醒讀者自行判斷?
請毒媒不要再帶著「新聞自由」的光環去報道或宣揚些未求證的消息,甚至慫恿鼓吹市民反政府、反祖國、 支持外國制裁香港及內地等大逆不道行為。這絕對是有違國安法!傳媒應對自己的報道及文章付上責任,你看連「立場新聞」的六位董事也急割蓆辭職,五月份前的博客文章、讀者投稿也暫時下架去逃避刑責。香港是自由社會,絕對容得下反對聲音!但請大家好好遵守傳媒守則及法律,言論自由並不代表可以肆無忌憚的以筆鋒去殺人!
朱庭萱
蘋果假新聞及毒新聞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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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心的太陽一直都在》作者序
今年是我從律師轉型為作家的第十年,這本書是我在這十年內出版的第五本書。
真心感謝你在數以萬計的書中,願意將你手上的這本書翻開。
我一直相信,這不是沒有意義的偶然,而是我們彼此間有著難得的、必然的緣分。
基於這難得的緣分,我想跟你分享一個小故事。
前幾個月,我在臉書粉絲團收到桃園啟英高中楊佳晃老師的信。
在信中他提到,他是我多年的忠實讀者,今年他擔任高二升高三的導師,全班的孩子也都是我的讀者。
這些孩子準備升上高三,要衝刺一年,為自己未來的大學打拚,很希望我可以錄製三十秒到一分鐘的小影片給他們鼓勵。
這封信寫得很長、很真誠,細細道來我每一本著作帶給他及他所教的孩子什麼樣的啟發與影響。
仔細讀完後,我很感動,內心浮現了一個隱微的、好的起心動念:我決定不錄製一小段鼓勵孩子的影片,而是直接衝到啟英高中資處二戊班,給所有師生一個大驚喜。
佳晃老師收到我的回信後,很驚訝;在得知我不收取任何費用時,更愣住了好幾秒,說不出話。
我只是很平靜地跟佳晃老師說,我只是做我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
記得那天臺北、桃園都下著暴雷雨,雖然佳晃老師親自到高鐵站接我,我們兩個還撐著傘,但從停車場走到教室的路上,全身及鞋子都濕了。
當我走上二樓,遠遠就聽到教室內的所有學生用極為驚人的尖叫聲歡迎我。
讓我感到更驚喜的是,教室的黑板上畫滿了我所有的著作、講過的話,還有以漫畫造型呈現的我,手裡還帥氣地拿著羽球拍。
其實,當時學校已經放學,這些孩子全都自願留下來,沒有搭校車離開。這意味著,講座結束後,他們就要花更多的時間輾轉搭公車,才能回到自己的家。
也許,很多人認為高中孩子可能聽不了多久的分享,但資處二戊班的孩子們足足一口氣聽了我分享兩個半小時,非常專注、非常安靜、非常有力量。
在分享的過程中,我問了孩子們一個問題:「大家知道為什麼老師今天會願意來到啟英高中,來到我們資處二戊班,既沒有收取費用,對象也只有你們四十位孩子?如果你們是我,會願意大老遠從臺北專程跑這一趟嗎?」
孩子們突然被這麼一問,陷入沉思……
我告訴他們,一個真正強大的人,是一個能夠超越金錢與地位,去做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的人。
接著我問他們:「如果你們在回家的大馬路上,看到一個三、四歲的小女孩,沒有爸爸媽媽在旁邊,自己一個人騎著小三輪車往大馬路去。眼見前面的砂石車直衝衝開過來,你們會怎麼做?會站在旁邊袖手旁觀呢,還是衝出去把小女孩抱回來?」
孩子們回答說,會衝出去把小女孩抱回來。
我又問道:「那你們可以回答我,為什麼你們會衝出去把小女孩抱回來嗎?是因為她的爸爸媽媽會包紅包感謝你,還是明天報紙頭條會刊登你的善行?」
孩子們回答,不是。
如果不是為了金錢,也不是為了出名,那又是為了什麼呢?
孩子們又陷入沉思,內心好像知道些什麼,卻又說不太出來。
我告訴他們,答案就是,沒有為什麼。原來,沒有答案,就是答案。
因為,我們之所以這麼做,不是為了錢,也不是為了名,而是因為我們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有著一顆充滿向善驅動力量的太陽。
我們只是做了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
當火災發生時,火場的出口,就是消防弟兄的入口。
他們要衝進火場前,會不會感受到恐懼的情緒?會不會有一絲想要逃避的情緒?
會的,都會的。他們既會感受到恐懼,想到家人也會有想要逃避的念頭,但,他們依舊超越所有負面情緒,勇敢地衝進火場救人。
因為他們知道,危險的火場裡面有人需要他們去救,如果他們猶豫了、逃避了,裡面的人就會死,而接受過多年專業訓練的自己無法見死不救。
當消防隊員真的冒著生命危險將火場裡的人救出來,記者訪問他們時,他們往往只是簡單地回答:「沒什麼,這只是我們應該做的事。」
消防隊員超越自我的大勇氣,來自他們做了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
我問孩子們,有沒有想過,為什麼陳樹菊阿嬤可以做出如此不平凡的慷慨?是因為可以賣更多菜、賺更多錢嗎?還是因為可以出名?
我相信都不是的,我相信如果讓沒有念過什麼書的陳樹菊阿嬤回答,她可能只會簡單、靦腆地說:「我沒那麼了不起,這只是我覺得應該做的事。」
陳樹菊阿嬤超越自我的大慈悲力,來自她做了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
我們每個人內心都有著一顆充滿向善力量的太陽,無論金錢、地位、學歷或能力,你我都有的,一直都在的。
內心的太陽會提示我們、暗示我們、驅動我們去做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
無數讀者的回饋告訴我,我的生命故事深深感動了他們,讓他們產生深刻的共鳴,對他們有很大的影響。
但其實,我是一個很平凡的人,只是在成長歷程經歷的生命責任中,我沒有選擇逃避。
雖然承受著超越常人的壓力、恐懼情緒,我依舊承擔並履行了一個又一個生命責任,走到今天,成為今天的我。
我的成長、成就、蛻變與轉化,甚至是我內心所有力量的根源,就是我一直專注做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情。
一天天的累積、一年年的堆疊,我完成了數百場的演講、寫了數十萬字的文章。
我一直走在自我命定的人生正途上,這讓我內心的太陽逐漸顯露。
縱使負面情緒的烏雲遮蔽,但我從不失去盼望,因為我知道太陽一直都在;再大的逆境、低潮與挑戰,都是一時的,最後的結局一定是好的,因為太陽一直都在。
我問那些孩子:「你們覺得自己是個成熟的人嗎?你們覺得什麼樣的人,才是一個真正成熟的人?好手好腳、會跑會跳、會講會吵,就是一個成熟的人嗎?還是自己會穿衣服、吃飯、洗澡、逛街,就是一個成熟的人?
「一個真正成熟的人,是一個願意在自己肩膀上承擔超越自我責任的人,是一個能夠勇敢去做內心深處覺得應該做的事的人。
「就像你們的父母親,也許只是平凡的水果攤販、水泥工或清潔工,但只要他們用自己大半的珍貴生命去養育你們,沒有逃避,而是勇敢地承擔、履行命中注定的責任,去做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把你們扶養長大,在我認為,他們就是一個成熟的人,就是一個真正成功的人。」
我告訴他們:「今天你們願意好好坐在下面聽我分享,把我說的話聽進心裡,並對你們的生命產生正向影響,哪怕只有一句話,這代表我們彼此有著很難得的好緣分,代表從今天起,我們彼此的生命有了某種程度的正向連結。
「這就是我今天願意出現在這裡的原因,我只是做了我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當一個人能夠持續專注地做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他內心的太陽會逐漸顯露,他內心本質的良善潛能會逐漸綻放光芒。他將能夠承擔超越自我的生命責任,利益無數人而活著,並擁有超越時間及空間的正向影響力量。
「現在的我們只要將自己的生命視角一百八十度轉向,從自私自利轉向感恩的生命視角,去看待我們擁有的一切,內心自然會湧現一股想要回報父母與老師的責任心。高中時的我就是從這種感恩的生命視角找到為何而戰的理由,也讓我順利考上臺大法律系。」
內心的向善驅動力量是我們每個人都有的,我有,你也有,因為這是我們身而為人的本質。只要我們活著的一天,這股力量就永遠不會消失,因為太陽一直都在。
絕大多數的人之所以無法擁有那直覺的、向善的驅動力量,只是因為一時被自私自利的負面情緒遮蔽了。
然而無論烏雲再深厚,太陽一直都在的,只要我們專注做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就會有撥雲見日的感受;而當內心的太陽逐漸顯露時,我們的生命就會朝光明的人生正途前進與轉化。
講座結束後,隔了一個多星期,我收到一個讓我感動到眼眶泛紅的小禮物:啟英高中資處二戊班所有的孩子分別寫給我的感謝卡片。
每張卡片不是隨便敷衍地寫一、兩句感謝的話,而是寫得滿滿的,每個孩子都將自己內心深處的體悟回饋給我。
孩子們感謝我讓他們明白,人的一輩子就是應該履行每一個命中注定的責任,就是應該勇敢去做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縱使不一定可以功成名就,但至少可以成為一個看得起自己的人,因為無愧。
這本書裡的幾十個小故事,每一篇故事都是獨立的,是我這幾年一個又一個的生命經驗與體悟。
每一篇故事背後的中心思想,都直接或間接聚焦在如何專注去做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以及當我們持續履行後,會帶給我們的生命力量。
感謝現在翻閱著這本書的你,更感謝你花了幾分鐘把這篇序文的小故事讀完。
如果你喜歡這本書,歡迎你把它帶回家;如果沒興趣,也沒關係的,我還是真誠地感謝你願意好好讀完這篇序文的故事。
我很珍惜生命中一個又一個像這樣小小的、難得的好緣分。
我的每一天只專注做一件事,就是在每一個有緣與我相遇的人心中,留下一顆小小的慈悲力量的種子。
我只是做了內心覺得應該做的事。
《內心的太陽一直都在》
博客來 http://bit.ly/fayu00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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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作家許峰源系列作品:
《年輕,不打安全牌》
《心的強大,才是真正的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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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心的太陽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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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刊登費用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18)日邀請外交部常務次長史亞平報告「我國參與國際組織情形與如何推動國際傳播工作」,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首先據媒體報導質疑史亞平若之前因得罪新加坡政府而自駐新加坡代表職務被調回,根本喪失領導與公信力,如何帶領外交工作團隊。對此,蕭美琴要求史亞平應該主動說清楚。
而就國際宣傳部分,蕭美琴也據一份外交部在華府刊登的報紙廣告痛批,「外交部用納稅人的錢幫中國作釣魚台論述」,已經引起國際關切,讓人根本無法接受。她指出,我國針對釣魚台主權的國際宣傳論述竟與中國在華府刊登的報紙廣告,除了標題不同之外,包括引述釣魚台主權是從明清開始的歷史脈絡,內容幾乎雷同,根本是學中國的榜樣,難道我國現還在承繼明清朝的法統?
另蕭美琴指出,外交部整年的國際宣傳預算也不過3000多萬元,但這一波包括華盛頓郵報的廣告就耗掉1000多萬元,且全版費用估計就要10萬美金,也就是台幣300多萬元,預算使用完全不合理。此外,蕭美琴認為,為彰顯我國對釣魚台主權的堅持,外交部應以現代的國際法角度來論述,也就是包括舊金山合約及美國在託管釣魚台之後的處理作為,據此才站的住腳,但我國卻去模仿中國的論述,令人遺憾。
此外,蕭美琴也質疑外交部推動國際參與的成效,她指出台灣每年都必須仰賴邦交國在聯合國大會中為我們發聲,這是國際宣傳中很重要的一部份。但今年聯合國大會上,友邦國家對於台灣有意願加入國際組織的相關發言很少,許多中南美洲的邦交國幾乎沒有提到台灣,甚至我邦交國聖露西亞更直接在大會中發言提到,「樂見兩岸中國人走向統一之路。」對此,蕭美琴痛批這是相當嚴重的問題,外交部應該謹慎看待。
聖露西亞關於台灣的發言提到,「The Government of Saint Lucia is well aware of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Chinese people, to unify their country, 即聖露西亞政府相當清楚地了解中國人們要統一的決心;結論甚至還說 "We look forward to a continued evolution of the ongoing peaceful rapprochement among the Chinese people as they search to unify their civilisation." 我們期待中國人民尋求統一過程中,持續和平與和解的關係,終將達到他們尋求的文明統一"」
對此,蕭美琴強烈質疑外交部是如何跟邦交國做溝通的,難道我國對邦交國的說法就是與中國尋求統一,她痛批這種講法根本背離台灣主流民意,章計平大使明顯失職!此外,蕭美琴認為這個說法也嚴重誤導國際社會與國際輿論,混淆對於台海現狀及對台灣民意的認知,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對此她要求外交部必須於限期內對此進行調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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