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防疫資訊整理】#基隆防疫資訊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28(一)🚨🚨
💡個人紓困方案(中央各部會+基隆)懶人包整理:https://npptw.org/9wr5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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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基隆疫情記者會*
CDC6月15日公布3例基隆確診案例初步狀況(見本文第2張附圖)
🔸案13208是50多歲女性,台北市士林護理之家行政人員,機構中有住民確診,匡列為接觸者採檢確診。
🔹案13319是70多歲男性,是養護中心住民,6/10PCR採檢陰性,因執行養護機構加強版準則,6/13定期監測採檢確診,目前無症狀。
🔸案13320是80多歲女性,是養護中心住民,6/10PCR採檢陰性,因執行養護機構加強版準則,6/13定期監測採檢確診,目前無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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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中央發布養護機構、洗腎診所等加強版準則是每三天採檢: 0(PCR)、4(快篩)、7(PCR)、10(快篩)、14(PCR),基隆因量能夠,因此都於0、4、7、10、14執行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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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12:00基隆市各區已施打1542名85歲以上長者,施打率約6成(剩下約為機構內長者、剛好時間無法配合、居住外縣市、行動不方便等)。
💉💉基隆市85歲以上長者疫苗開始於6月15日、6月16日接種
‼免預約‼ 由市府統一造冊並由里長/里幹事會發送通知單(6月12日全數發送)。
➡若未收到通知書之市民朋友,請洽轄區區公所詢問
➡住在基隆,但戶籍不在基隆:請與區公所聯繫,領取疫苗接種通知書。
➡行動不便長者請通知里長或區公所,由市府來協助安排。
♦長輩收到公費疫苗接種通知書後,請攜帶1⃣公費疫苗接種通知書2⃣健保卡3⃣接種評估及意願書,至指定地點施打疫苗
◼施打對象:1936年(民25年)12月31日前出生之長輩
◼施打時間:在6月15日至16日集中施打(但若如果時間無法,還是能夠施打,請先跟在地區公所或衛生所聯繫詢問)
◼施打時段:在6月15日至16日分上午時段、下午時段(注意,請依指定施打時間提早30分鐘報到)
◼施打地點:仁愛區(仁愛區公所)、中正區(中正區公所)、中山區(中山高中)、安樂區(建德國小禮堂、武崙國小禮堂)、信義區(市立體育館)、暖暖區(碇內風雨籃球場)、七堵區(七堵火車站、百福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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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苗施打狀況💉💉
◼日本捐贈的AZ疫苗第一批已於6月11日到基隆,共12000劑,依據中央第一、二、三、五、七類來施打,接著會針對是第六類75歲以上長者(基隆市約有23000多人)。目前基隆疫苗數量優先為85歲以上長者(原住民是75歲以上長者),總人數7258名。並於6月15日至6月17日針對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二(909人)、第三類(1565人)之港務檢疫、港務運作人員等共2474人。
◼統計至 6/8 基隆市累計獲配發11,600劑公費AZ疫苗,10,616劑已施打(施打比例91.5%),剩餘數量皆已完成預約,預計於6/11施打完畢。
◼本市第一類醫事相關人員有意願接種且完成登記者,皆已全數完成接種。(市長6/7表示基隆市第二類與第三類人員還有6086人還未施打)
◼首批莫德納疫苗:本市獲配1,100劑(中央配發至四家專責醫院,長庚:600劑、部基:300劑、礦工及三總:各100劑),提供院內尚未接種之風險等級1、2之醫事及非醫事人員接種
◼6/2(三)與6/4(五)中央撥補共3800劑已針對以下人員施打:1⃣診所及地區醫院之非醫師人員500人2⃣長照機構工作人(含社工)+復康巴士司機共900人3⃣警察外勤人員共200人4⃣環保局外勤一線清消人員共300人5⃣公車處司機(全部人員)260人
◼5/27(四)AZ疫苗3000劑疫苗撥發到基隆市並於5/31日全數施打完畢( 醫療院所醫護及相關人員2000劑、地區醫院醫事人員及診所醫事人員430劑、消防救護警察防疫旅館第一線人員與民政防疫關懷人員570劑。)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6月9日下午發布新版公費疫苗接種對象,其中將警察納入第二類施打對象,擴增第5類機構(住宿型長照機構、居家式及社區式照顧機構、洗腎機構)施打對象,以及將75歲以上長者提前至第6類施打對象。並增加第7類施打對象(須報請指揮中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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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篩資訊🔥
➡️篩檢對象(限基隆市民)
為確保醫檢量能、避免人潮群聚,目前優先提供以下狀況民眾預約:
◼ 已出現疑似症狀(發燒、流鼻水、喉嚨痛、嗅味覺喪失、全身痠痛)
◼ 與確診個案足跡重疊或自覺有風險應篩檢之民眾
➡️申請方式(二選一即可):請於一至五8:00-17:00進行網路預約 https://reurl.cc/4ykAZv 或撥打電話(02-2428-3844,有疑問亦可撥打此專線)
➡️篩檢請準備健保卡及身分證,主動告知旅遊史、職業別、COVID-19疫苗接種史,全程戴醫用口罩、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快篩流程:預約完成,經審核接獲衛生局通知後,於指定時段前往站點採檢,採檢到結果出爐順利約10分鐘
➡️快篩地點:三軍總醫院基隆(正榮院區)、礦工醫院(八堵院區)、市立醫院(院本部)、基隆新市府大樓預定地(中正路)
❗️為避免增加染疫風險,如果沒有接獲衛生局通知,請勿自行前往快篩站點要求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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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防疫旅館防疫補助計畫🏨
1⃣️補助對象(一):基隆市防疫旅館第一線防疫人員(防務部門主管、櫃檯接待人員、房務人員及防疫清潔人員),每月津貼3000元,獎助時間自5月22日起算3個月(得視疫情需要延長)
2⃣️補助對象(二):市民防疫住宿補貼只要設籍基隆市、因疫情影響需入住本市防疫旅館旅館進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者,每人每晚補助500元防疫津貼(一人上限7000元),獎助時間自5月22日起算3個月(得視疫情需要延長)
➡目前防疫旅館有200間房數,使用量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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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紓困方案🏦
(詳細資訊請見:https://tinyurl.com/yawchpuj )
1. 中小企業紓困單一窗口(專線電話2422-4897)
2. 一億元中小企業防疫喘息貸款
3. 提供100萬青創融資及5年利息補貼
4. 青創貸款利息補貼延長12月
5. 安心及時上工補助
6. 勞工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
7.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8. 防疫旅館員工薪資及市民入住補助
9. 市有房地出租店鋪租金減免
10. 公有零售市場攤位使用費減免
11. 促參場館土地租金及權利金減免
12. 稅捐緩繳及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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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快捷公車與 #基隆市公車 調整班次🚌
因應疫情停課、居家上班等,通勤人數變少,基隆市快捷公車調整班次如下:
▪1088:於平日減少發車次數10班、為38班,假日班次減少發車次數10班、為20班。
▪2088:尖峰發車間距原本是4~5分/班,調整為6~8分/班;離峰發車間距原本為10~15分/班,調整為30~60分/班
▪1579:尖峰發車間距原本是15~20分/班,調整為20~40分/班;離峰發車間距原本為30~40分/班,調整為60~120分/班
🔥🔥基隆市公車處因應疫情各路線6月12日起調整班次
詳細請見👉https://www.klcba.gov.tw/document.aspx?no=6&pageid=178
*5/26(三)起夜間公車停駛!
另外原城隍廟公車站也因為施工,102、501、502、503、505、506、508、509、801、802、803於原護國城隍廟前候車站也調整至孝二路85號(國際百貨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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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基隆市進行中的防疫措施
【全市】基隆市室內、戶外都要戴口罩,違者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查緝八大場所假停業,加強巡查力道
◼將至計程車排班處定點宣導「戴口罩,有乘客上下車時,務必落實清潔消毒。」
◼鄰里公園避免群聚(可以運動,但必須保持社交距離、全程戴口罩)
◼倒垃圾沒戴口罩,立即開罰並且拒收垃圾(民眾等待垃圾車時,請保持社交距離)
◼進入營業場所,不戴口罩,商家可以拒絕(勸導不聽,可以打110)
◼外出全程戴口罩(警察將進行定期巡邏,一經查獲有違反情事,不再勸導,逕予開罰)
◼必須休業場所嚴格執行查察,若查到假關門真營業,立即斷水斷電,一律重罰
◼全國餐飲業一律外帶(5/26 14:00 CDC記者會公告)
◼基隆市各人民團體及合作社所有大型集會活動如理事長(理事主席)交接典禮、會(社)員(代表)大會、參訪活動、各類頒獎典禮、年度定期盛會等,皆停辦至6月28日(隨疫情發展修正)
◼環保局本日(6/15)消毒行程: https://tinyurl.com/sbyxvz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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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托育】
➡️高中以下停課|5/19(三)~7/2(五)|包含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安親班、課後照顧中心
➡️禁止校外人士進入校園、照顧者符合要件可請「防疫照顧假」
➡️基隆市公私立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居家托育(保母)|暫停至6/28(一) ·
⚠️高中以下學校&幼兒園相關措施
➡️畢業典禮|配合停辦,或採線上轉播方式
➡️畢業考(國小六年級、國中九年級、高中三年級)|各校可採多元方式評量
⚠️國中教育會考|補考6/5(六)~6/6(日)及分發作業|維持辦理
🔥也請家長們注意防疫照顧假,只要符合相關規定雇主應予以准假(請見勞動部懶人包):https://npptw.org/SwUI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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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教育部也於5月28日宣布,6月份私立幼兒園停止到園期間,不向家長收取代收代辦費用,復課後再依實際上課日數比例計算收費。私幼停課期間的營運短收,將納入紓困4.0,教育部將爭取特別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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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場館】
➡️關懷據點、日照中心暫停至6/28(一)
➡️親子館、祖孫館、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暫停至6/28(一)
➡️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輔具資源中心(仍可電話諮詢但暫停開放現場諮詢)、身障社區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暫停、身障家庭托顧服務暫停至6/28(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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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市場停業資訊】
➡️基隆流動夜市|5/15(六)起停業一個月
➡️成功市場|休市至6/23(三) 0:00
➡️仁愛市場|休市至6/24(四)0:00
➡️基隆愛四路夜市|延長休市至6月29日零時
➡️基隆廟口夜市|延長休市至6月29日零時
➡️八斗子觀光漁港 魚貨直銷中心|自主休市至6月30日
💥💥市長已於6/2宣布,傳統市場已於6/1開始進行身分證尾數分流、會嚴格來執行
🔥6月8日起基隆市販賣雞、鴨、魚、豬、牛等生鮮肉品攤商,一律比照崁仔頂漁市防疫規格:採取雙罩一套(面罩、口罩與防疫手套)之防疫措施。採買民眾一律不准徒手碰觸生鮮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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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營業場所、場館】
➡️基隆全市風景區|至6/28(一)|停業
➡️基隆戶外籃球場|5/19(三)下午起|停止開放
➡️基隆潮境公園內水域活動|5/19(三)起|暫停
➡️各家餐飲業者以外帶為主、若無法做到相關防疫措施則停止提供內用
➡️釣蝦場採實聯制,並做好入場者防疫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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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店家簡訊實聯制免費申請:https://emask.taiwan.gov.tw/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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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
➡️基隆市殯儀館內外治喪|5/17(一)~6/28(一)|取消公祭
➡️基隆市政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至6/28(一)|暫停
可多家利用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為民服務中心之訴訟輔導服務,僅受理電話諮詢(電話:02-24652171轉1101或1102或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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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訊來源:CDC、基隆市長記者會、基隆市長臉書、基隆市政府各局處公開資訊
*若有錯漏請不吝指教 *請勿傳播未證實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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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資訊
🖥疾管署COVID-19防治專區
https://reurl.cc/qmMy50
👣各縣市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
https://reurl.cc/a5661G
🖥基隆市Covid-19(新冠肺炎)專區:https://www.klcg.gov.tw/tw/Default/eoc/000013
❗提醒❗請不要傳播未證實的疫情資訊!
推薦使用「Cofacts」LINE機器人:https://cofacts.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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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陳薇仲服務處即日起因應疫情嚴峻暫停開放,若有市政建議或陳情請於週一到週五上班時間(9:30-12:30 / 13:30-18:30)採用以下方式零接觸聯繫!
☎電話:02-2434-6817
🗂線上陳情表單:https://forms.gle/sCo7q2LZdzR4iQdt5
📱line@ 請搜尋 @weichung(要記得加@唷!)或是點 https://lin.ee/B4mtDkA 。
士林地方法院公車 在 中時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都撞死人了,還在法庭上說謊!
#公車 #內湖 #人行道 #駕駛
士林地方法院公車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老朋友應該已經看過這一篇,但最近出現太多讓人感傷的猝死新聞了....。
🔏依據統計,台灣年過35歲的成年人中,心因性猝死盛行率約0.1~0.2%。
📈全台每年約23000人因此喪命,平均每小時有2.6至5.2件心因性猝死事件發生,近期媒體報導:
❶12/17:62歲廖姓男子士林地檢署偵查庭外突倒地猝死。
❷12/17:玩跳舞機引發鄰居爆怒!2中年男互毆後釀心肌梗塞猝死。
❸12/16:63歲林姓男子居家檢疫猝死!侯友宜:天氣變化大加強關懷。
❹12/13:宜蘭67歲楊男公車到站沒下車,心因性猝死來不及參加馬拉松。
❺12/04:雲林警冷夜值班猝死,
❻11/27:等不到1個多月後退休 高市警分局勤務中心主任心肌梗塞猝死
❼11/24:打通宵太累?西門町麻將館男猝死
【猝死Q&A之北小編問問北元老師】
Q.針對各種原因猝死,意外險都能保障到嗎?
A.從媒體上對猝死原因的猜測,可能有:環境因素、過勞、激烈運動、吸毒等幾種。
↔現在我們來看看,這幾種情況,意外險該不該理賠?如果有理賠爭議,法院怎麼說?
🌡一、吸毒過量猝死:
一般而言,吸毒者注射毒品是為了滿足毒癮,其目的絕非在自殺,因此有人以為若因吸毒過量暴斃,說這樣的情形是故意的自殺行為,似乎有點牽強,反而認為這個問題該檢討另一個拒賠事由「犯罪行為」。
然而,法院卻是有不同的看法!
法院指出:所謂故意致保險事故發生,係指行為人對於保險事故之結果,已預見其發生或發生不違反其本意而言。如被保險人之死亡,係因多重藥物濫用之交互作用而致死,且其對於濫用毒品及管制藥品,將可能肇至身體受傷甚至致死之結果,
顯可得預見,實屬故意且以違法之行為致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即無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二、過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某民事判決
被保險人在工作中突發急性腦血管幹梗塞,送醫不治死亡,事後被勞保局認定屬於過勞死,因 此,受益人主張被保險人的死亡,符合意外保險中「意外」的定義,保險公司應該理賠。
不過法官的看法不同,他認為,被保險人是長期工作負荷過重,因執行職務過勞而促發腦血管疾病致死,受益人也說被保險人於死亡前一、兩週即已出現身體不舒服,更加認定被保險人係因長期疲勞累積而誘發腦血管疾病猝死,並不是疾病以外無法防範的外來突發事故,與保險契約約定「意外傷害事故」定義之內容,顯然不同。
🌀三、環境:最高法院某民事判決
被保險人在工作場所昏倒,送醫急救後死亡,事後認定中暑休克死亡,但勞動檢查所認為不是工作場所引起的災害。
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意外保險的理賠,保險公司拒絕,受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二審都敗訴,認為本件作業場所非屬高溫環境,被保險人上班前身體已有不適且非長時間在該環境工作,不能僅以相驗屍體證明書所載為意外及法醫解剖鑑定報告書認被保險人的解剖未見致命疾病等情,就推斷被保險人的死亡係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
然而,最高法院有不同意見,認為被保險人如果不是因老化、疾病及細菌感染而生保險事故,原則上即應認係意外。
本件被保險人於工作中中暑死亡,而中暑係外在環境(外來因素)高溫下造成人體體溫異常升高不降所引起的症狀,並非源自器官本身老化、疾病、細菌感染所致。
中暑所導致的生理反應,應為外在環境溫度升高所造成,故其事故之發生具外來性。
受益人最後獲得理賠。
🏃四、運動:臺灣高等法院某民事判決
被保險人參加馬拉松路跑活動,突然倒地不起,送醫不治死亡,法醫認為是心因性猝死。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被拒絕,因此走上法院。
保險公司在法院主張,被保險人是因為心臟疾病導致心因性猝死,但由於被保險人過去的病歷上沒有任何心臟方面疾病的記載。
所以法官認為,被保險人的死亡結果,係因其參與路跑激烈運動的外在因素,引發體溫增高、電解質不平衡及酵素累常,導致熱衰竭、熱崩潰所造成,並非因罹患疾病、細菌感染、器官老化衰竭等身體內部因素致死,判決保險公司應該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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