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等值的巡官~
錯誤的政策才是造成混亂最大的罪魁禍首(文長慎入)
2007年1月因為業務移撥的關係, 我隨著業務移撥到移民署上班, 在那之前我是在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的外事巡官!
當時的時空環境背景, 巡官是一個非常令人敬畏的職務, 在鄉下地方若是能升遷到巡官這個職位, 是受到鄉里間仕伸的景仰與黎民百姓的尊敬,那簡直喊水就會震動的局面( 那時候的時空環境這一點也不誇張)!
巡官的產生,大部分是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才能取得的資格, 另外基層員警也有年資到了(己升巡佐),依序到警大去受一個巡佐班的訓練,取得任官資格後,也可以當巡官, 另外警員要努力的話,也可以經由考試的方式去取得二年制的技術學院資格,進警大受訓,兩年畢業以後取得巡官的任用資格,它的遊戲規則是要看你服務時候的功獎佔一定比例,加上自己讀書考試的分數加總起來全國的警察去考試評比優勝劣敗,就看自己下的苦功及讀書的功力,許多的基層警察,為了要進官校取得巡官的任用資格,無所不用其極的爭取功獎,爭功諉過的比比皆是,這有許多社會新聞都有報導我就不再多說 ,背後的原因大都只是為了要爭取升巡官的機會!
但我到中央警察大學進修這個管道與大多數的人不太一樣,那種考試完全不計算自己工作時的功獎, 只看你考試的成績,它更特別的是,考試的時候並沒有選擇題,完全都是申論題 ,換句話說你肚子裡面沒有點東西到考場是完全屁不出來的! 而我肚子裡面的東西就是工作這十年來親力親為, 什麼事都是自己動手做換來的經驗!
我那時候在警察總局外事課,看起來像內勤, 但實際上因為剛到警察局報到的關係是一個菜鳥,根本整個台東縣警察局的涉外案件,都是我處理,因為發生的時候都是三經半夜,從台東最北到池上,南到森永加起來有150公里以上這麼長,我都是一個人開著公務車前往處理,隔天早上8點還要去上班,雖然警察局內部也有配置司機工友,但因為當時司機工友大哥們年紀都大了,我當時年輕仗著自己體力還好,我都請他們繼續休息,我一個人拿著公務車鑰匙就出發了,協助偏遠地區的派出所處理發生的涉外案件,幫忙問筆錄之類的,現場有時候還要充當翻譯,甚至遇到現行犯的狀況也要陪著到地檢署充當司法通譯一下,回到辦公室還要打報告傳真警務處做結案,有時候取締到非法的外國人在警察局收容時的證件沒有備齊全送不回國,還要幫忙他們到各國駐台辦事處協助辦理護照還有籌措機票款,為了要遣送他們回國!
記得當時有很多非法的雇主還有仲介故意不付那些外勞機票錢,都被我叫來警察局一一恐嚇警告,請他們將該還人家的錢吐出來!大家都乖乖的還給人家,我當時覺得這麼幹還蠻高興的,小有成就感 XD!
記得當時要遣送外國人是要送到桃園中正機場,高雄小港機場並沒有飛機飛往國際線,台東這裡的特殊地理環境我們要遣送外國人,必須開車到桃園然後再從台北坪林宜蘭花蓮一路開回台東, 每次出去遣笑勤務就是繞台灣一週,比較誇張的是我們公務車除了加油之外中途並沒有熄火,總共16個鐘頭就可以繞回原點!
我這樣子的苦差事工作,最高1年總共出差69天,也就是我每年最高繞台灣23次! (因為超過40公里以上嘉義以北一次出差就是3天 ),但是我當時並沒有什麼怨言(除了累之外)!因為一路上的風景都還蠻好看的!
我當時好像是和電影阿甘正傳當中的主角一樣,什麼工作我都去做 因為覺得非常的新鮮,也沒什麼抱怨,也曾經分派也到台北出差負責李前總統就職大典的外賓安全隨扈10天的苦差事,雖然住的是大飯店,但每天都要配著槍睡覺,那種奇怪的工作說起來也非常的特別,我當時是負責帶甘比亞副總統,那一團外國元首在台北市的交通聯絡和外賓安全的工作是我和另一個警政署外事警官隊的科員一起負責,除了認識到許多的兄弟 還有外國的友人之外,更獲得許多人這輩子不都可能得到的寶貴經驗,就是因為這幾年從事基層外事警察特別的經驗,讓我在考試的時候發揮的淋漓盡致,基本上我根本不用準備什麼!
我當時是以專科警員身份直接跳級報考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中間跳過大學部那一級,但那考試對我來說一點也不難,我就是自以一個最基層的外事警察經驗,不過是把自己多年來的經驗寫到考卷上而已,記得當時我第一年去考備取第一,第二年我再去考一次就是正取第一! 這也多虧了這幾年來許多工作都親力親而累積的經驗!
在研究所畢業之後我是一個人從學校畢業所以並沒有馬上分發,我自己因為要隨業務移撥到移民署所以也並沒有想要當巡官, 我厭惡警察這個制度,我痛恨這個制度和裡面官僚的作風,當時這個抬頭對我來說已經沒有意思了!後來人事室還是告訴我必須去做一個升等要不然將來很吃虧,於是我自己跑到警政署的人事室,去找任免科的科長請他幫我分發巡官,很幸運的我在同一個單位有一個外事巡官缺與是我原地就升了外是巡官!
記得當時人事只給我一個兩線一星的階級章,叫我自己戴上製服上, 過了好久他們才在一個會議上叫我去給警局長授階,後來我太太還把授階的照片扔了,我也沒有要再找回來的意思
而我穿著巡官的製服第一份工作還是遣返外國人!台東縣警局的同事根本不知道我生了巡官, 第一個看到我穿巡官制服的竟然是屏東草埔隧道那一頭的草埔派出所值班同仁, 他以為是新來的巡官來查勤了所以趕忙出來向我敬禮! 其實我只是路過去上廁所而已, 當時還小小驕傲了一下,心裡想著我家裡三代沒有當官,這代我大概當了最大的官了! 同車一旁戒護跟我一起出差的同事邱儒先上車的時候在旁邊笑到肚子痛!但後來我也到移民署去了,所以這個巡官對我來說其實沒有什麼意義,因為移民署根本就不重視巡官這個職務或是經驗!這個以後再談~
其實今天說書的重點是,巡官這個職務,在現今警察的環境當中已經不那麼的稀奇了,因為整個制度的關係一大堆人等著要升巡官, 只要3等特考或是當時的乙等特考有通過的人都可以有機會到警大去受訓出來就可以任巡官,現在的巡官感覺上有一點警員化的感覺,到處都是等著升巡官的基層同仁,而這個現象並不是突然爆出來的
早在數10年前就已經有人提出來檢討為什麼國家考試通過的不能勝任巡官一定要在警大做另外一次考試?後來基層同仁大家努力,甚至和警政署打官司,去做大法官釋憲,大法官最後也認同這個道理,於是就廢止了原來警政署的自己那個不合理的官職分立的行政命令,於是所有考過的三等的警員都可以依規定排隊到警大受訓, 這人數目前至少有好幾萬人吧,搞到現在巡官變成警員化在也不那麼等值或稀罕,大家都是巡官!
只是這個制度早就是有問題的, 而這個問題早在數10年前就可以解決並且承認錯誤做改革,但警政署就是鴨子嘴硬不想改後來才被 基層警察同仁用司法的力量在體制外做大法官釋憲強迫他們改,可見行政機關並不是不會做錯事, 而是他們經常做錯事 死不承認,而是人的觀念趨近於官僚和保守不肯做改變,把一些人應有的權益忽視了而自己高高在上自以為是!
換句話說今天這個混亂失序現象,最應該負責的還是當時就可以改變這個情況的決策者
這個小故事讓我深深覺得,只要是有人,就一定會有一些偏見或是觀念與民主潮流不相符合或甚至侵害人民的權益,而能夠防止這一切就是要建立良善的製度, 並且要監督這個制度的實施作權力的製衡才能夠為大家謀福利!
而這一切,並不是一個警員,巡官或是署長能夠決定的, 唯有良心的參政者或執政者, 才能有辦法改變這一切 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製度
人家常說,你不參與政治總有一天就讓政治玩死你!
我想要改變一切就從參政開始, 這也是我當初亦然決然決定從政這條路的心情和態度,我想要改變這一切, 改變台東,改變我們的未來!
#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
#制度的錯當然是管理人員的錯
#你不玩政治你就等著讓別人玩死你
#建立制度才是最重要的工作
#改變台東改變未來
外勞機票規定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新【公佈第32例印尼籍看護活動路線;義大利返國需居家檢疫14天;1,694名湖北省未歸國人須核准才能入境】
昨天(26日)確診COVID-19(武漢肺炎)的印尼籍看護,曾多次搭乘公車、捷運等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出入多處公共場所,指揮中心今公佈活動範圍,主要在其新北市樹林住家一帶、板橋車站、台北車站,呼籲曾接觸過的居民若有不適,可至醫療院所就診、採檢。
另有鑑於國際疫情延燒,指揮中心今宣布,2月28日0時起,自義大利入境台灣(不包含轉機)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大甲鎮瀾宮和白沙屯拱天宮也宣布延期舉辦遶境和進香活動。
■指揮中心公布昨日確診的印尼籍看護活動路線
昨日確診的第32例印尼籍看護,經查是無證移工,在確診前曾多次搭乘公車、捷運等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並出入多處公共場所,指揮中心今天公布這名看護在2月16到19日行程,她住在新北市樹林區,平常多搭乘三重客運藍38公車到板橋、台北車站等。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由於這名看護的足跡很複雜,沒辦法一一清楚釐清,所以用這樣的方式公告出來,希望讓大家提高警覺。
由於這名看護是民眾自聘的無證移工,非屬醫療機構,在場許多媒體紛紛詢問未來要如何將非醫療院所看護、或行方不明的無證看護,納入防疫體系?(編按:台灣目前有5萬多名行方不明的移工)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昨(26)日已發布醫療機構外包人員指引,其中包含照顧服務員,要求一定要提供口罩,必須有防護裝備,他們會去稽核是否落實。
不過現場有媒體追問:「昨日確診的印尼籍看護非屬醫療機構,是非法的看護,如何保護這類移工並加強防疫?」指揮中心現場一度靜默,直接點名下一個記者發問,之後才又回頭來回答此問題。
陳時中表示,只要是合法的看護就會登記納入管理,若是非法,醫院會認定是陪病人員,醫院裡面無法限制陪病人員是誰,可能是爸爸、媽媽、小孩、朋友,非法外勞是屬於勞動部管理,要回到主管單位去做管理,會提醒勞動部注意移工權益。
石崇良則表示,指揮中心已要求加強醫院內部人員管理,包含對訪客、陪病人員,進入醫療院所必須要登記身份,而且只限一名長期陪病人員,至於看護身份是否非法,則要由勞動部稽查。
■2月28日後,從義大利返國需居家檢疫14天
由於義大利近期COVID-19(武漢肺炎)病例數及死亡病例快速增加,指揮中心宣布今日起提升義大利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非必要勿前往。此外,指揮中心亦同時宣布,自台灣時間2月28日零時起,自義大利入境,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義大利目前確定病例數已達400例,12例死亡,病例擴及9大區,且逾9成病例目前尚未釐清感染源,評估已有社區傳播,並已輸出病例至法國、北馬其頓、希臘、巴西、西班牙、瑞士、阿爾及利亞、克羅埃西亞、奧地利、德國等10國,共計18例。義大利已宣布對發生不明感染源個案之城市或地區採取停班停課、暫停公眾活動、限制交通等防治措施。
■大甲鎮瀾宮宣布遶境延期
原訂3月19日起駕遶境的大甲鎮瀾宮,廟方今(27)日宣布,決議尊重專業,今年的大甲媽祖遶境延期舉辦,等到疫情穩定再舉行。
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指出,媽祖就是要保佑大家,「大家都要台灣好,沒有人要台灣不好」,所以包括遶境延後,節省的3000萬元經費已經捐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希望拋磚引玉,所有的宮廟幫助台灣度過難關。
白沙屯拱天宮也發出公告,在疫情緊張的非常時期,擔心信眾有任何群聚感染的風險,若加重疫情控制的負擔,實非媽祖所樂見,因此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先採取「暫緩、延期」徒步進香,等到疫情獲得控制後,再請媽祖另行擇期舉辦。
拱天宮強調,此一決定非違反媽祖旨意,也非違反傳統,而是尋求更適當的時間,在信仰與科學之間達到雙贏的策略。
陳時中表示,大甲媽祖遶境延期,「相信大家都鬆一口氣,」感謝宗教界的努力和承擔、信眾的智慧和支持,跟政府站在一起。他強調,宗教界的領袖是有智慧的、有很好的社會經驗,「今天也展露出他們的智慧。」
至於未來的宗教集會、大型演唱會等活動是否要停辦,陳時中表示,會召集各部會修訂大型活動指引,各部會就自己權責、管理方向,彙整樣態和形式,讓現在的指引更加強、細緻化、清楚,定出來後會和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討論。
■限制出國除醫護人員,新納入醫院裡的社工
針對醫護人員疫情期間限制出國的相關配套措施,石崇良表示,今早邀請15類醫事人員全聯會、勞動部、基層工會代表討論,目前限制對象為醫院裡頭服務的醫事人員為主,預計維持到6月30日(排除在診所任職者),另外此規定也將納入在醫療院所服務的社工人員。
石崇良說,今早醫院裡的社工人員代表主動提出希望納入適用對象,雖然他們不是法定醫事人員,但一樣在醫院裡提供照護,應該等同醫事人員。他表示非常感謝社工願意共同投入,犧牲自己的權益。
石崇良強調,這項政策是針對出國的規定,未管制醫事人員的休假,而限制國度是針對目前旅遊警告為「注意」、「警示」、「警告」的9個國家或地區進行限制。
對於防疫期間取消出國的醫事人員,石崇良表示,會按照相關法令規定,對損失予以補償,不限於上述9區,而是擴及在防疫期間取消出國行程者,不論公務或私人、到哪一個國家,損失部份,政府正在擬訂辦法,予以補償。石崇良表示,對於醫院員工配合防疫,自願取消婚假、特休,會要求醫院應員工需求,疫情結束後,能將假期遞延一年。
對於相關工會團體質疑限制出國沒有法源依據,石崇良表示,因為有多條法律可以適用,最後公告相關辦法時會選擇最適當的法源依據,而且也涉及後續的補償,但目前正在研訂辦法,無法馬上跟大家說明施用哪一個辦法,「但都是在法律授權下執行。」
■1,694名湖北省未歸國人,須經核准才能搭機入境
為避免有湖北旅遊史的台灣人以散客方式入境,內政部今天指出,已根據入出境資料註記1,694名在過去一年來赴湖北省未歸的國人,雖然這批人未必在湖北省封省當下遭滯留,但基於防疫考量,須經核准才能自行搭機入境,且須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隔離檢疫規範。
另一方面,在湖北省封省後遭滯留的國人,則須以包機模式返台,並集中隔離檢疫。
滯留湖北省的血友病少年「小宇」,24日與母親通過申請,從成都機場特例返台,讓其他滯留者看到等待第二批包機之外的另一線希望,連署向國台辦、湖北省台辦請願,盼台辦系統協助送滯留者到目前仍維持通航的北京、上海、成都、廈門四地的機場,讓他們自行買機票返台。請願書中強調,願配合各地的檢疫措施、提供確實名單與人數,返台後會按照台灣衛生檢疫部門要求進行防疫隔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則強調,滯留湖北者仍須循包機模式接返,另已請民航局發函給各航空公司,要求除了專案包機及經核准者,不得搭載管制名單內的人員返台。
■指揮中心從二級開設升為一級
今早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行政院會中宣布,為了超前部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從二級開設提升到一級開設,指揮官依舊是衛福部長陳時中,進駐的各部會層級將會提高。
陳時中表示,由於第24例(北部一名老婦感染武漢肺炎,現住在加護病房)沒辦法追蹤到來源,加上看到國外疫情發展情況,希望超前部署,因此升級為一級開設,未來會更加強準備,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提升採檢的量能,希望在3月1日前增加到每天2450件。(文/林慧貞、曹馥年、嚴文廷;圖表/衛福部疾管署;攝影/楊子磊、林俊耀/中央社)
#延伸閱讀
【法律解析/以防疫之名限制醫療人員出國,國家有權力嗎?怎麼做才合宜?】http://bit.ly/2SWLSu2
【圖表看疫情:了解武漢肺炎最新動態】http://bit.ly/2HMR2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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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 #2019新型冠狀病毒 #報導者 #COVID19
外勞機票規定 在 鋼鐵媽媽的Andrew與山姆 Iron Mom’s Andrew & Sam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8. ‼️外勞看護‼️#1
這篇是我為什麼這麼赤裸裸的把自己的故事說出來的原因之一。我不懂法律,只能直白的把自己在「這個圈子裡」所遇到的不解和無奈陳述出來。
在醫院開刀、復健將近 20 年,從原本的看在眼裡,到最後自己深受其苦,20 年的經驗足夠可以變成專家了。以下不是百分之百的分析,但也有七八成;我一直以來相信人性本善,但看到這麼多外勞看護,大概只有百分之五是值得相信和珍惜的。
1. 越南看護,愛跑、個性強又兇,虐待案多,近幾年看護工越來越少。
2. 印尼看護,腦袋比較不靈光,但是肯學國語(不會用英語溝通的阿公阿嬤的上選),但印尼幫的後盾強大,一放出去,交流了一圈,很快就跑走,賺黑賺飽,自首,台灣人民幫她們付機票回國。五年後可以回來繼續賺。
3. 菲律賓看護,自視甚高,只講英文,看不起不會講英文的顧主(但她們的英文就算號稱大學畢業也是爛到只能一般生活對話)、非常會拿竅,講不得,理由一大堆,講不贏妳就拿台灣勞工局壓你。
不管哪一國人跑了,你得報警,然後等待四個月重新申請。(對,不是我叫她跑的,是她自己偷跑的,拋家棄子在台灣交了男朋友,但被懲罰的是我,四個月加上重新申請,一共七個月的時間沒人幫忙。怎麼辦?請自己想辦法。)若東西沒被偷,對方還有點良心;東西被偷了,在警察局做了筆錄,就可以回家了。什麼?人或東西可以找回來嗎?機會是微乎其微喔!這種 case 太多了!
跟仲介反應總總問題,仲介推給勞動部,勞動部推給勞工局,勞工局直接告訴你:那你想辦法修法啊!相信我,不管是部還局我都打電話去過。沒有一個是有擔當的。
依我的殘障等級是可以合法申請外勞看護的。外勞看護法律規定不能做家務。所以理論上除了照顧我之外的事,請她們做都是違法的。但是!!!若是外國人在台灣申請外勞,一樣的薪水保障,她們可以是保姆、可以是家管,應該也可以只去遛狗。依此推斷就是,「依法」台灣政府只希望我們躺在床上當個廢人,不希望看到我很努力的想振作,當個有點用的人?但卻不是每件事情都是能夠確實做到的(像是打掃、煮飯、曬衣服⋯⋯)
我們的「法律」非常禮遇這些仲介自己也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外勞,勞工局會按時來訪查雇主對她們好不好、有沒有定時給付薪水,甚至給她們一張問券,讓她可以不被雇主聽到的狀況下回答:她們的作息、有沒有被虐待,有沒有受到委屈?
沒有一個單位會來問雇主,她們是否如預期?是否與她們所填寫的漂亮履歷表符合?仲介要如何把關他們在國外配合的仲介品質?
我們這些真正的弱勢,根本就是個屎,看盡臉色、忍受態度不佳,沒有衛生常識、做事不確實⋯⋯像我有意識,手還能動,我還能多少保護自己;但許多腦傷或是無法表達的阿公阿嬤,日子就慘了。不管是在復健中心或住院的時候,這些看護花枝招展,短裙短褲,頭髮又染又長(染頭髮礙不到誰,但若被照顧者是需要被移位的,那移動時就會整臉塞進她們的頭髮)、擺盡各種姿勢自拍,掛耳機聽音樂,沒事就消失不見,或呼朋引伴來到病房中大聲喧嘩。對被照顧者大小聲、動作粗魯,或直接推他們去面壁。萬一家屬來了,馬上又是按摩又是倒水,報告一天的行程:每個都忙到沒有自己的時間。
不適任就換掉啊!!
這問題每個家屬都非常想這麼做。但回到我們勞工局的說法:想辦法改變法律啊!換人還要讓她們有 3-4 個月的時間找下個被害人,她們沒找到,你也別想找。她們很幸運的馬上找到了,更名之後,你得再花上 3-4個月跑流程。而且下個會更好嗎?(基本上是不會)誰有3-8 個月的時間不工作照顧這些需要被照顧的人?有多少人必須透過家人的集資才能請一個外勞?
「台灣是天堂,我才不會去中東、香港、新加坡或是韓國⋯⋯」
她們說的一點都沒錯。台灣人民友善、客氣、害羞,對待她們如朋友,請一個外勞,有些連外勞家裡的人都受惠。但是台灣人民的友善、客氣、害羞,最終都是以受傷(心理或身體)為結果。
我們該去哪個局?哪個部申訴?我們要怎麼改變法律?這些人家裡都不會碰到這些問題嗎?是我們市井小民要求太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