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印尼移工零付費政策,還有國內因應疫情的影響,暫停印尼移工入境2週,對許多需要移工照護的家庭,帶來劇烈的衝擊,昨日(3)我在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陳時中部長相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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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得老且活得好」是每個人的夢想,108年整體 #長照需求人口至少80萬人,隨著台灣人口老化加速,長照需求人口在7年後 #將突破百萬,以目前的國內照顧服務員人數,明顯無法滿足國內的長照需求,必需依賴社福移工的輸入,來彌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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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大約有5萬多名失聯移工,考量這些失聯移工在國內生活很久,對於語言、生活、文化等等,都有一定的程度的適應,衛福部和移民署、勞動部可以研究,針對這些國內失聯移工,在受完刑事罰或行政罰後,讓他們接受一定的長照訓練後,輔導轉換為社福移工,解決當下移工缺口的困境,也可避免移工入境,所帶來的防疫風險。雖然這些失聯移工,大部分是從看護及工作量過勞的場域離開的,但正值目前缺工之際,印尼又要求移工「零」付費,勞動部一直無法有新的進展,且新冠肺炎疫情何時趨緩,遙遙無期,在面臨這些嚴峻的挑戰,這或許是不得不的選擇。再者,大家還記得新冠肺炎「案32」嗎?是一名30多歲的女性非法外籍看護,如果我們可以透過這樣的制度,讓這些失聯移工轉為社福移工後,#間接也能更有效管控新冠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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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照服員嚴重不足一直是長照實施以來最嚴重的問題,也看不到衛福部拿出對策!我也拋出一個想法,就是有關在泰國及泰緬邊界很多青年人想到台灣來讀書,是否可以成為我國長照人才培育的選項?我也希望衛福部能會和勞動部及僑委會好好研擬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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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提出「長照2.0」的四包服務及四包錢,還有「喘息服務」,要來彌補近期移工的缺口,這些足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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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失能家庭反映長照2.0很不好用,我也要求陳部長能傾聽民眾的聲音,瞭解真正的需求,儘速彌補不足之處。
#官員應該真正去聆聽百姓的聲音
ps. 保障合法,嚴格取締非法是我的信念。
現行的法規,對失聯(逃逸)外勞只有不痛不癢的罰款,誰不逃?
更何況他們現在只是違反行政法規,並非犯罪。
讓現有的失聯外勞合法化,只是目前為了救燃眉之急的務實措施,還要有配套措施,必須修法提高對逃逸外勞的刑責與罰款,還要嚴懲非法仲介、非法雇主,讓移工願意守法,不敢逃,不能逃,合法雇主才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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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批評之前,也可以結合我更前一天的質詢以便更通盤理解我的主張:
https://fb.watch/2aoHlo6l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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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要求轉換雇主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12月8日是台灣移工大遊行日。
今年的移工與人權團體在遊行訴求中,呼喊要求廢除仲介制度、要求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這些訴求讓我特別有感,因為自從在2016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法、讓移工免除三年期限須出國一次的規定後,國際移工來台工作人數開始每年持續上升,但同時勞動部直聘中心業績卻在2017年後急速下滑,從2016年服務25,758位移工人數跌致5,798人,減少將近7成的業務量。
因此2017年10月,勞動部決定將全台7處移工直聘中心裁撤熄燈後。
這些勞動部自2008年起設立直接聘僱中心,原本是為了推廣透過台灣政府與移工母國政府的官方直接聘僱制度,鼓勵雇主不用透過仲介直接辦理聘僱外勞的程序。
但多年來的推廣不力,加上所需行政流程繁複,因此在無法拓展更多台灣新雇主願意加入直聘的行列下,最終還是選擇關閉了。
各位知道嗎?2016年全台移工人數共62萬4,768位,卻尚僅有4.1%的移工不透過跨國仲介而來自於政府直聘,到了2017年全台移工人數67萬6142人,受惠於政府直聘的移工人數則直接減少至0.8%。
這些數字都代表著,將近百分之百的移工都是透過仲介公司來到台灣工作,移工們在仲介公司的介紹下,不但無法拿到全額薪資,還有可怕的兩層剝削-\-\-在其母國與台灣兩地的仲介費,長期造成移工們遭受仲介剝削的事件層出不窮。
在2016年5月9日時,勞動部曾稀有地向立法院報告各國外籍移工辛酸背後所負擔的高額國外仲介費,有紀錄的費用最高國家為越南,是泰國、印尼與菲律賓等國的仲介費用之冠,一位越南勞工,需要付給仲介新台幣12萬6142元,才能夠來台灣工作,然後在台灣還無法領到全額薪水。
然後,在台灣的失聯外勞人數中,最多失聯的移工國家也是越南。
因為如此高昂不合理的仲介費,便導致越南勞工更被剝削,因而鋌而走險,選擇需在工作期限將近時選擇不告而別,成為非法人口滯留台灣。
這些造成移工變成非法人球背後的原因,就是來自不合理的仲介費所帶來的。
但更無奈的,可以看到在現實上恐怕仍有大批移工們所背負的仲介費高出於上述的官方統計數字,在2017年在新竹發生遭警開九槍打死的失聯越南外勞阮國非,背後即就有高達新台幣19萬元的仲介費,讓阮家散進財力只為了送兒子來台灣打工賺錢,離開生活不易的家鄉做一個台灣夢,最後結局卻是命喪台灣,我也因此站出來以律師身份為其家屬爭取公道。
也終於在今年8月,開始有監察委員院針對勞動部直聘中心職能不彰,鮮少外籍移工受惠,且提供就業轉換資訊不足,衍生有非法仲介向外籍勞工收取轉換雇主費用等違法情形,向勞動部要求做出積極檢討的改進措施。
這些移工人權團體長年揭露被剝削的移工事件皆歷歷在目,卻鮮少在台灣民意代表的殿堂有所能夠代為發聲的機會,未來,我若能進入國會,我便要為台灣勞工與移工處境積極提出改善。
我會要求勞動部加強推廣直聘中心機能,加強查緝非法仲介勒令淘汰不當的跨國犯罪結構,透過實務層面的實踐來彰顯於對於弱勢與人權的決心,乃是台灣的文明價值之所在,也是我進入國會後,要為勞動人權努力的具體做為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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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月8日是台灣移工大遊行日。
今年的移工與人權團體在遊行訴求中,呼喊要求廢除仲介制度、要求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這些訴求讓我特別有感,因為自從在2016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法、讓移工免除三年期限須出國一次的規定後,國際移工來台工作人數開始每年持續上升,但同時勞動部直聘中心業績卻在2017年後急速下滑,從2016年服務25,758位移工人數跌致5,798人,減少將近7成的業務量。
因此2017年10月,勞動部決定將全台7處移工直聘中心裁撤熄燈後。
這些勞動部自2008年起設立直接聘僱中心,原本是為了推廣透過台灣政府與移工母國政府的官方直接聘僱制度,鼓勵雇主不用透過仲介直接辦理聘僱外勞的程序。
但多年來的推廣不力,加上所需行政流程繁複,因此在無法拓展更多台灣新雇主願意加入直聘的行列下,最終還是選擇關閉了。
各位知道嗎?2016年全台移工人數共62萬4,768位,卻尚僅有4.1%的移工不透過跨國仲介而來自於政府直聘,到了2017年全台移工人數67萬6142人,受惠於政府直聘的移工人數則直接減少至0.8%。
這些數字都代表著,將近百分之百的移工都是透過仲介公司來到台灣工作,移工們在仲介公司的介紹下,不但無法拿到全額薪資,還有可怕的兩層剝削---在其母國與台灣兩地的仲介費,長期造成移工們遭受仲介剝削的事件層出不窮。
在2016年5月9日時,勞動部曾稀有地向立法院報告各國外籍移工辛酸背後所負擔的高額國外仲介費,有紀錄的費用最高國家為越南,是泰國、印尼與菲律賓等國的仲介費用之冠,一位越南勞工,需要付給仲介新台幣12萬6142元,才能夠來台灣工作,然後在台灣還無法領到全額薪水。
然後,在台灣的失聯外勞人數中,最多失聯的移工國家也是越南。
因為如此高昂不合理的仲介費,便導致越南勞工更被剝削,因而鋌而走險,選擇需在工作期限將近時選擇不告而別,成為非法人口滯留台灣。
這些造成移工變成非法人球背後的原因,就是來自不合理的仲介費所帶來的。
但更無奈的,可以看到在現實上恐怕仍有大批移工們所背負的仲介費高出於上述的官方統計數字,在2017年在新竹發生遭警開九槍打死的失聯越南外勞阮國非,背後即就有高達新台幣19萬元的仲介費,讓阮家散進財力只為了送兒子來台灣打工賺錢,離開生活不易的家鄉做一個台灣夢,最後結局卻是命喪台灣,我也因此站出來以律師身份為其家屬爭取公道。
也終於在今年8月,開始有監察委員院針對勞動部直聘中心職能不彰,鮮少外籍移工受惠,且提供就業轉換資訊不足,衍生有非法仲介向外籍勞工收取轉換雇主費用等違法情形,向勞動部要求做出積極檢討的改進措施。
這些移工人權團體長年揭露被剝削的移工事件皆歷歷在目,卻鮮少在台灣民意代表的殿堂有所能夠代為發聲的機會,未來,我若能進入國會,我便要為台灣勞工與移工處境積極提出改善。
我會要求勞動部加強推廣直聘中心機能,加強查緝非法仲介勒令淘汰不當的跨國犯罪結構,透過實務層面的實踐來彰顯於對於弱勢與人權的決心,乃是台灣的文明價值之所在,也是我進入國會後,要為勞動人權努力的具體做為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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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問卷/座談會/訪談資訊》
「舉辦時間」應填起訖日、時,及花費時間,非一次能完成者,應出席日、時均需記載。
「舉辦地點」應填戶政地址,學校實驗應詳加指示實驗場所位置,其餘至少詳填至樓層。
「活動內容」為參與項目種類、內容、應自備物品或其他要點。
「參與報酬」應填參與者獲得之報酬,不得低於法定工資標準,亦不得為抽獎。
舉辦時間:5月8日(一)上午9:45到10:45!PS:請於「9:15前」抵達準備!
舉辦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樓會議室
活動內容:名額共六名,擔任「記者會來賓」,分享「職場媽媽辛酸故事」與「兼顧子女與事業難兩
全的慘況」,並「接受媒體訪問」,以及配合模擬畫面或展示技能,但「可化名」、「戴
口罩」;議題範圍為「甜蜜的負擔又蠟燭兩頭燒!飽受職場與家庭生活挑戰,職場媽媽雖
有無力感、疲憊感,卻也有養育小孩的成就感」!
參與報酬:2,500元+超商購物金800元,約一小時!(需要填寫勞報單與附上身分證影本)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六十八元。
*參加條件:(請各位職場媽媽務必「非常有耐心」看清楚以下「24項條件」!並附上「本
名」與聯絡電話、手機、實際年齡、幾個小孩,說明自己符合哪幾點(主要為1-19項)條件
,並以「百字起」的內容回應與介紹!盡量採「小故事」分段架構,並有耐心「能接受」
電郵或傳訊往返發問!「職場曾經的經驗」就可以寫!若有特殊技能、才藝、明星臉、名
人臉,也請附上說明!)
1.曾經因為在照顧小孩與事業(工作)兩者之間失衡,職場媽媽最後選擇偏向以小孩為重心
,甚至放棄優渥的工作待遇或升遷加薪機會。(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2.曾經為了方便照顧小孩或有懷孕計劃、安胎順產,職場媽媽選擇換工作、轉行、改當接
案者、自行創業;或是留職停薪、放棄正職,改從事工時較短、工資較低的兼職。(請務
必簡述一下狀況)
3.曾經在疫情期間,屬於在家上班(居家辦公)的職場媽媽,忙著公務卻要分神照顧在家上
課的小孩;或請防疫照顧假,曾經有遭資方刁難的經驗。(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4.想申請育嬰假的職場媽媽,卻有被資方刁難過的經驗;甚至最後回不去原職、原公司。
(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5.曾經請過育嬰假,但最後回不去原職、原公司,職場媽媽因此重新找工作或是轉行,或
另學第二專長再出發。(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6.目前正在(或即將)請育嬰假的職場媽媽,擔心未來回不去原職、原公司,未雨綢繆有其
他職涯規劃。(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7.包含在面試階段或上班期間,職場媽媽曾經因為懷孕關係遭到職場歧視;或因懷孕想暫
時調換部門職位,或婉拒配合加班,結果遭雇主或上司拒絕、責罵。(請務必簡述一下狀
況)
8.職場媽媽曾經在懷孕期間想請安胎假,卻遭資方刁難,或曾經差點因工作(公務)關係流
產。(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9.職場媽媽為了自己的事業(工作),與丈夫、公婆曾經因此有過爭執;或是最後自己妥協
讓步,轉換別的工作。(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0.曾經為了職涯發展、前(錢)途,在下班或休假時,仍需持續進修的職場媽媽,犧牲與
小孩相處的時間,造成親子疏離感。或是接受(較高薪的)外派,與小孩長期分隔兩地。(
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1.照顧小孩一段時間後,已經成功二度就業,或正在求職中的職場媽媽;但因「職場空
窗期」,導致找工作不順利或薪水比之前低。(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2.曾經因工作、家庭兩頭燒,導致過勞或身心壓力大,結果需要就醫、住院,或是辭職
休養的職場媽媽。(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3.職場媽媽曾經為了照顧小孩,臨時向公司請假,卻遭到公司或是上司刁難。(請務必簡
述一下狀況)
14.曾經在產後被裁員或遭資方逼退,只好重新學習第二專長再出發的職場媽媽。(請務必
簡述一下狀況)
15.曾經因為職場媽媽的身分,導致升遷不公平、同工不同酬的狀況。(請務必簡述一下狀
況)
16.曾經因為職場媽媽的身分,卻因忙於工作,造成親子疏離感,甚至錯過小孩重要人生
時刻,例如缺席子女的畢業典禮、親職教育日、運動會,還有無法陪考、幫忙複習功課。
(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7.離婚或喪偶,或因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小孩的「單親」職場媽媽;可能飽受過異樣眼
光,或有過異常艱辛的養育兒女與求職、上班過程。(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8.職場媽媽自認是「時尚辣媽」或有「明星臉」,可能還當過SG、MD;或是駐顏有術,
與子女出去時,常被誤認成姐妹檔或姐弟檔!(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9.自認超早婚且很年輕就有小孩的職場媽媽,小孩已經大到也出社會且同公司,變成職
場母子檔、母女檔!(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20.若能與子女一起或是全家福出席記者會,「優先」考慮錄取!PS:也就是在記者會上
,能呈現親子互動的畫面。
21.能配合畫面呈現(模擬),或展示故事內物件、影片、照片、證照者,優先考慮;若自
認有明星臉、名人臉,或附上MD卡者,或有粉專者,也優先考慮!「非」僅以簡單履歷表
來信!請務必針對上述條件寫信報名!最好能有具體小故事,採條列式或分段式描寫皆可
。
22.「能接受」電郵或傳訊往返發問,同時條件符合越多點、內容越多越好,「不要」僅
以簡短內容回信,務必有百字以上回應。若「近期計劃」或「一年內曾參加」同類型活動
者,「請勿報名」!
23.另外在記者會上,針對特定企業、職場人事物,「無需」明確點名並刻意表達負評;
且基於邀約單位為善意第三人,來賓分享之內容,雖不另行要求其證明,但言行需自行負
全責。
24.若有特殊才藝、技能、明星臉、名人臉,請您簡述說明之;若有記者會畫面呈現上的
建議,煩請主動提出,更「有助於錄取」;同時建議是比較動態、有趣、特殊的模擬畫面
或表演。PS報名截止時間:4/30(日)23:59前來信,並請您先想好、整理好「職場故事內
容」再電郵報名!
★《單位資訊及負責人》
第一項,學校實驗填校系(所)全名,市調座談填公司名稱。
第二項,為舉辦之學校或市調公司之地址,得與活動地不同,相同者得填「同上」。
第三項,學校實驗填實驗負責人或指導教授全名,市調座談則為業務或公司負責人全名。
單位名稱/學校科系:一二三生活科技
單位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5樓
負責人/指導人:李文明
★《聯絡資訊》
第一項「聯絡人」,為自然人姓氏與稱謂(如先生小姐,或職稱等),不得為代號、假名等
(如George、Mary、高義、令狐沖、小明、江哥等),自然人全名亦可,但自負風險。
聯絡人若能以中文表示者,不得以諸如Mr. Chen、Ms. Chen、陳r、陳s等形式表示之;
無中文姓名者,以原語言文字表示,原語言無法顯示者,以中文譯名或羅馬拼音表示之。
第二項「聯絡方式」,為站內信、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之任一或數種類,
但不得僅寫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名稱」而無「資訊」;
可以「加」通訊軟體帳號(如Line等),但不得「僅有」Line帳號等而無前開四種資訊,
亦不得「僅有」「人力資源網站應徵連結」或「Google表單連結」等情形;
若不願提供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資訊,至少應接受站內信聯絡。
「聯絡人」、「聯絡資訊」每違規一項就水桶七日並砍除,全部空白就水桶一年退文。
本分類,聯絡人得與負責人不同,相同者,得填「同上」。
聯絡人︰楊先生
聯絡方式︰以電郵與電話「主動」連絡!(若您第一關有通過的話!其餘不另行通知!)
僅本欄,於完成徵才目的後,或其他相類情形,可以自行編輯文章刪除之。
★《其他資訊》
本欄選填。
「特殊條件」,為設定具特定條件得參與或不得參與。本分類不存在歧視問題。
「通知方式」,得同聯絡資訊,或為「Google表單連結」,或為其他報名連結。
「注意事項」,為參與者應注意事項,如實驗前不得有何行為或不得參加過相似實驗等。
「其他簡介」,凡對於研究單位或實驗或訪談內容之簡介,均可。
特殊條件:主要為以下19項條件!請耐心看完後再來信報名!
1.曾經因為在照顧小孩與事業(工作)兩者之間失衡,職場媽媽最後選擇偏向以小孩為重心
,甚至放棄優渥的工作待遇或升遷加薪機會。(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2.曾經為了方便照顧小孩或有懷孕計劃、安胎順產,職場媽媽選擇換工作、轉行、改當接
案者、自行創業;或是留職停薪、放棄正職,改從事工時較短、工資較低的兼職。(請務
必簡述一下狀況)
3.曾經在疫情期間,屬於在家上班(居家辦公)的職場媽媽,忙著公務卻要分神照顧在家上
課的小孩;或請防疫照顧假,曾經有遭資方刁難的經驗。(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4.想申請育嬰假的職場媽媽,卻有被資方刁難過的經驗;甚至最後回不去原職、原公司。
(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5.曾經請過育嬰假,但最後回不去原職、原公司,職場媽媽因此重新找工作或是轉行,或
另學第二專長再出發。(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6.目前正在(或即將)請育嬰假的職場媽媽,擔心未來回不去原職、原公司,未雨綢繆有其
他職涯規劃。(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7.包含在面試階段或上班期間,職場媽媽曾經因為懷孕關係遭到職場歧視;或因懷孕想暫
時調換部門職位,或婉拒配合加班,結果遭雇主或上司拒絕、責罵。(請務必簡述一下狀
況)
8.職場媽媽曾經在懷孕期間想請安胎假,卻遭資方刁難,或曾經差點因工作(公務)關係流
產。(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9.職場媽媽為了自己的事業(工作),與丈夫、公婆曾經因此有過爭執;或是最後自己妥協
讓步,轉換別的工作。(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0.曾經為了職涯發展、前(錢)途,在下班或休假時,仍需持續進修的職場媽媽,犧牲與
小孩相處的時間,造成親子疏離感。或是接受(較高薪的)外派,與小孩長期分隔兩地。(
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1.照顧小孩一段時間後,已經成功二度就業,或正在求職中的職場媽媽;但因「職場空
窗期」,導致找工作不順利或薪水比之前低。(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2.曾經因工作、家庭兩頭燒,導致過勞或身心壓力大,結果需要就醫、住院,或是辭職
休養的職場媽媽。(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3.職場媽媽曾經為了照顧小孩,臨時向公司請假,卻遭到公司或是上司刁難。(請務必簡
述一下狀況)
14.曾經在產後被裁員或遭資方逼退,只好重新學習第二專長再出發的職場媽媽。(請務必
簡述一下狀況)
15.曾經因為職場媽媽的身分,導致升遷不公平、同工不同酬的狀況。(請務必簡述一下狀
況)
16.曾經因為職場媽媽的身分,卻因忙於工作,造成親子疏離感,甚至錯過小孩重要人生
時刻,例如缺席子女的畢業典禮、親職教育日、運動會,還有無法陪考、幫忙複習功課。
(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7.離婚或喪偶,或因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小孩的「單親」職場媽媽;可能飽受過異樣眼
光,或有過異常艱辛的養育兒女與求職、上班過程。(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8.職場媽媽自認是「時尚辣媽」或有「明星臉」,可能還當過SG、MD;或是駐顏有術,
與子女出去時,常被誤認成姐妹檔或姐弟檔!(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19.自認超早婚且很年輕就有小孩的職場媽媽,小孩已經大到也出社會且同公司,變成職
場母子檔、母女檔!(請務必簡述一下狀況)
通知方式:以電郵與電話「主動」連絡!(若您第一關有通過的話!其餘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再次提醒是「找記者會來賓,分享職場經驗,需要接受媒體訪問,但可戴口罩受訪」!請
務必附上「本名」與聯絡電話、手機、實際年齡,以及符合哪些徵人文條件,並針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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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往返發問!「千萬不要」只有簡短兩三句的來信或單純附上履歷表!沒耐心回信(訊)者
也請勿報名!
需求人數:6
截止日時:4/30(日)23:59前來信(以電郵時間為準)
其他簡介:無
完成徵才目的後,得將標題中分類標籤之文字變更或加註「已徵得」或同義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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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無縣市名,或其他鄉鎮市區名當地區,或表格空項目刪除,或開頭不見者一律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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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人精必敗!!!!!!!!!
就是寫給妳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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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682330036.A.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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