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Silvia,畢業後在職場上工作了一段時間,公司的待遇很不錯,也擁有一群好同事,但是心裡面總還是有一個小小的夢想尚未執行,非常嚮往也很羨慕空服員的生活多采多姿,能夠一邊工作一邊探索全世界,於是我決定要成為一名空服員。
記得第一次都還不懂考試流程的我參加了長榮航空的面試,所有的面試資訊都是從網路上參考的,加上自己也不懂的如何有更多細節的準備,所以面試過程跌跌撞撞,ㄧ次次的失敗,讓我幾乎快放棄了這個夢想,為了不想成為萬年考生,我報名了瑞秋空姐教室的包套課程,
記得當時我也正在準備多益的考試,剛好包套的課程第一堂就是多益得分技巧課,課堂中我學習到了如何對於自己不熟練的單字以及詞性做出最有把握的選擇,在考試的當下也比較不會慌亂,老師的教學很仔細,除了自己平常練習考題以外,也會閱讀在課堂上老師教學的筆記,非常受用無窮!!
如果想修改自己的英文履歷或是考外商需要準備的CV,那麼履歷自傳課絕對不能錯過。當時我帶著滿是錯誤文法的英文履歷和老師ㄧ起討論、修改, 檢查了語法與回答方向,我也擁有了屬於自己的一份完美英文履歷,另外,老師帶著我們一步步的寫CV,原本連格式和內容都沒有頭緒的我,居然也能寫出ㄧ份專業的CV,幫助了我對於考外商的準備不會因為寫不出履歷而慌張。
我在中英文全壘打這堂一整天的課,學習到如何把自己的優點用簡單易懂的方式呈現,但又具備吸引考官特質的優勢來書寫,也幫助我解決煩惱已久的種種履歷問題以及迷思,超級感謝老師很厲害的教學!
另外,在小組討論和服務用語課中, 我學習到專業的機上用語,和對於顧客之間應對的字句該如何有禮貌並婉轉表達,也使我更了解空服員口中專業字語裡的意義,感覺自己真的就是名空服員了呢!!課堂中我們也練習了小組討論,針對問題大家提出看法,隨時提醒自己多聆聽別人的想法,學習夥伴的優點也訓練了自己邏輯的整合,這對於未來想考外商的你非常有幫助唷!!
其實面試的時候我是一個非常容易緊張的人,緊張時就會腦筋空白亂了陣腳,而面試全類型的課程,幫助我慢慢的克服了面試的緊張感,也學習到如何微笑地面對考官而不尷尬,在回答問題時的禮貌以及真誠的眼神,和自我介紹長度的拿捏,這些都幫助了我在面試時能更突顯自己的特質,很慶幸自己能參加這麼全方位的課程!!
在準備航空考試的過程中,如果能面對面與各家空服老師提問、解惑,比起自己在網路上查到的各方資訊更加受益。記得當時的一位國籍航空的看板姐姐來到現場為大家講解服務用語和面試的應用題,以及回答大家都很有興趣的國籍航空的福利、標準等等,見到她時我的眼睛一亮,偶像等級的崇拜!也更加督促自己也要更為像姐姐一樣優秀的空服員!
包套課程裡我最期待瑞秋老師的髮妝課,瑞秋老師的髮妝課程幫助我更了解如何在化妝上突顯自己的優點,也學會了如何綁出專業空服員的法式包頭,讓自己看起來優雅又大方。
在美姿美儀課程中, 我跟著瑞秋老師的訓練與學習肢體語言, 漸漸的抓到了面試應有的「朝氣、笑容、氣勢」, 改善了站姿、口條、笑容和視線。藉由現場錄製的模擬面試DVD看到許多自己都沒有發現的缺點,也在不斷的練習中讓自己變得更好。終於順利的收到兩家航空的體檢通知。
真的非常感謝瑞秋老師和喵哥不藏私的指導,讓我在面試時能從容不迫的應對, 表現出職場上合宜的應對進退。
我想告訴所有想成為空服員的妹妹沒有遙不可及的夢想,只有確實去實踐與否,這條路很辛苦,只要努力堅持、肯花功夫認真學習,並且相信自己,總有一天妳也會有那對翅膀能飛!加油!!
以下分享我在遠東航空、華信航空、台灣虎航的面試過程給各位妹妹:
*遠東航空
繳交資料
摸高(可以踮腳,摸不到可以先去旁邊拉拉筋)
初試 中文自我介紹 英文廣播詞
複試被問 為什麼會選擇遠東 6/1可以報到嗎
未來會想在遠東待多久(全部中文回答)
*華信航空
繳交資料
舉行李箱(拖鞋不能踮腳,手打直舉高行李箱)
初試 中英文廣播詞
複試 三人一組表演才藝(三分鐘內)
被問以前到現在有沒有生過大病或遇到什麼創傷 如何解決(中文回答)
*台灣虎航
繳交資料
摸高(拖鞋拖鞋不能墊腳)
初試 英文廣播詞
複試 先英文自介
抽到從小到大印象最深刻的地方 用英文回答
考官加問有無工作經驗(中文回答)
#照片為疫情前錄取同學們的模擬面試照
#目前上課均需戴口罩
#包套迷你班開放報名中
#錄取同學真實分享文
外在美英文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Nation、Country、State的差別;護照的作用 🔗https://wp.me/pd1HGm-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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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ation、Country、State的差別
其實在中文上許多人常常把這三個詞彙翻譯成國家。
在國際法上具有國家法人格的政治實體就是主權國家,會用sovereign state 來稱呼,有時會簡稱 State (大寫)
為什麼會特別說大小寫?比如像是美國、美利堅合眾國(英語: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縮寫為USA,一般稱為United States(U.S.或US),或America)國名英文中的State ,是指形成美國這個主權國家的構成份子 state(小寫),這個在中文裡翻譯為州。這些州並不是主權國家,只是在美國內部的組成份子。
我們在看條約或者公約的資料時,有時會看到 Contracting State 這個詞,這邊的 State 會大寫,意即指的是主權國家。
因此我們要注意看上下文關係,如果是在看與美國有關的資料,若是小寫的 state 那就是稱呼美國內部的州。
在國際法上主權國家是 sovereign state,但如果有某個主權國家的議員用 country 這個詞時,我們要注意的是這個 country 可能是指稱某個地域、地區區域,指稱某個上面有人、有土地、有治理當局,能自主運作的區域。但這個地域不一定是國際法上具有國家法人格的主權國家,特別是當這個地域缺乏外交能力的時候。
舉個例子,像是英國(其實稱聯合王國比較正確),全名是大不列顛暨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語: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國際標準簡稱聯合王國(英語:United Kingdom,縮寫作UK)或不列顛(英語:Britain)
英國由四個構成國組成,分別為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而聯合王國UK國家政府就是用 country 來稱呼她內部這四個構成分子。
因此若看到英國相關資料,看到英國稱台灣為 country,那就是指台灣是不具有國家法人格的自主運作的單位。
因此,如果聽到有人,尤其是屬於大英國協體系的國家,用 country 稱台灣,不要高興得太早。
Nation 著重是人的部分,這個詞合理翻譯是民族而不是國家,世界上大多數的國家都是Nation State,也就是所謂的「民族國家」。若 nation 翻譯成國家,就會變成「國家國家」。
Nation是指由一群有共同文化、語言、歷史,對彼此有共同感、歸屬感的人所構成的民族。
Nation 這個詞其實就是指人,那為什麼會有人把它翻譯成國家?或者大多數會把Nation、Country、State通用?
原因是,當一群人共同生活時,除非四處飄泊,否則都會長駐某處,並透過長久共同生活 形成共同的文化、語言、歷史,並會在特定範圍內落地生根繁衍後代,進而集結成一個團體。
這群人會共同抵抗外在生存威脅,無論是抵禦野獸、抵抗外敵人、躲避氣候災難、或合作取得糧食。這群人是為了生存而聚在一起,為了共同完成事情而有了共通語言、文化,因為共同完成事情而有了歷史、形成共同體的意識。這群人會慢慢建立維持自己生存的專屬區域,進而形成邊界。若有其他族群侵入邊界就會產生競爭。而這群人可能會在對抗外敵的過程中進一步凝聚起來。族群為了生存而形成的專屬區域邊界跟地質上的邊界不一定相符,但可能會有差不多相符的地方,例如以河川或是山脈稜線為邊界。
這群共同生活的人會慢慢形成Nation(民族),而這個Nation的生存邊界涵蓋的區域就會成為Country。因為當一群人共同生活時,會出現領導階層,建立治理機構階來管理這群人跟生活區域,從而符合 country 的定義: 有人、有土地、有治理當局,能自主運作的區域。
那Country怎麼變成sovereign state?
現代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概念,是在十七世紀誕生。當時有一群代表各自 country 的領導者共同簽訂了西發利亞和約,創造出主權平等及領土完整性這些關於 sovereign state 的規則。當一個 country 接受並遵守 sovereign state 的框架與相關規則時,這個 country就會具有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的地位。
所以很多地方Nation、Country、State是可以互換。
基本上,當一個 country 願意遵守國際法秩序,願意遵守主權國家所形成的國際社會的規範,並得到國際社會其他成員的認可,就會得到主權國家的地位。
這時候可能會有人問:是不是沒得到其他國家認可就不是主權國家?
這在早期是這樣沒錯。西發利亞主權體系是歐洲出現的,在當時歐洲人會覺得自己文明開化,所以如果有個地區要主張自己是主權國家時,需要其他既有主權國家的承認。因為在當時的邏輯會認為,既然國際社會是由主權國家構成的,要成為主權國家加入國際社會,就必須被既有成員承認你夠格,而且必須接受主權國家之間的規範。
所以,在當時如果現有的主權國家不願意承認某個主張自己是主權國家的地區是主權國家時,這個地區就會遇到麻煩。而不願意承認的主權國家還可能會運用影響力,透過政治操作讓其他國家不承認你是主權國家,這時候就會很麻煩。
歐洲許多國家在過去都是開船到處建殖民地,「發現」新大陸。當他們到新大陸遇到當地人時,可能會發現這群人確實是個Nation,他們生活的地域也滿足Country的要求,可是他們不懂sovereign state的原則,所以歐洲人不會承認這群人有soveriegn state,從而不承認這群人能得到領土完整跟主權平等原則的保障,所以歐洲人覺得自己可以任意侵略原住民的地方、把原住民的土地當成無主地 (terra nullius),並利用無主地先占來主張自己擁有領土主權。
當時的「無主地」概念與現在有落差。
在國際法剛出來時,只要不是sovereign state的領土就會被當作無主地,所以才會出現那些殖民者到某地方完全不尊重當地的民族生活的地區,不把他們當成主權國家,認為這不是領土,因此能透過「無主地先占」來取得領土主權:因為不承認你是主權國家,所以否定你控制下的地方是主權領土,又因為不是主權領土就是無主地,於是可以透過佔領來取得領土主權。
這時候就會知道Nation、Country 無法提供法律上的保護。只有sovereign state能提供法律上的保護。
後來文明進步、重視人權概念以後,所謂的「無主地」概念就重新被檢視。透過尊重人權,而承認人具有決定自身未來的自決權,而由一群長久生活某處的人所構成的民族在與自決權概念結合後,就產生了可以用來建立主權國家的民族自決權。
也就是在國際法規則中,認可民族可以透過行使自決權來建立國家。
在這情況下,當某個民族要行使自決權建國時,通常就會以生存的範圍當作建國後的領土範圍。此時Nation民族生存的範圍不止是Country,也同時是此民族行使自決權建國成sovereign state之後的領土,這就是為什麼這三個詞有時會被當成同義詞的原因。但我們還是必須了解在什麼時候可以通用而什麼時候並不能互換。
之前有說過,一個主權國家可能是好幾個民族共同成立的,一個民族也可能會成立好幾個國家。所以Nation跟sovereign state不是一對一,而是多對多的概念。可以數個民族成立一個國家,可以一個民族成立一個國家,可以一個民族成立數個國家。
所以Nation不能直接翻譯成國家,不然今天遇到數個民族成立的國家時就會很難描述了。
所以要看前後文也要看使用者所處的邏輯,如果是指有這一群人共同成立的主權國家時才可以把Nation翻成國家,只是盡量避免這樣混用。比如說 聯合王國(英國)在使用的Country就不一定是指主權國家,很有可能是自主運作的單位。
史明前輩之所以「台灣民族主義」,正是因為台灣民族還未形成才需要倡議。以現在狀況來說「台灣民族」還在形成中,且邊界還很模糊,再加上一些歷史緣由造成的麻煩,因此法理建國派並不是主張民族自決,而是主張住民自決。
台灣上有原住民族的各族存在,其實可以各自主張行使民族自決權,但問題是各部落人的數量跟資源有限,加上與其他非原住民族在文化、交通、經濟各層面的重疊與結合,要明確切割出領域邊界有許多難關要克服,而在中華民國政權下更是難以克服。
因此我們主張的台澎住民自決權,是以共同經歷過日治時期這個殖民時代的歷史事實為基礎來劃定人的範圍,並不是血統論,而是用客觀史實跟客觀的法律身分,無論屬於哪個民族、哪個民族邊界,只要是曾共同經歷殖民,就是共同體的一份子,可以在「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
目前台灣的情況,有一群人但是Nation還未完整形成,共同體的認知明顯尚未整合完成,地理區域的Country則涵蓋了金馬東沙等中國領土,所以邊界很尷尬,而sovereign state則因為還沒完成建國程序所以不存在。因此,法理建國派在地理界線上,會先將國際法上的中國領土金馬東沙先排除留待之後處理,並主張依據客觀史實,優先以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台澎為範圍行使住民自決權建國。
在國際法上台澎還不是一個主權國家,台灣是一個自主運作的單位,有的人會說台灣是事實獨立,有人說事實上的國家,但在國際法上沒有這樣的說法,國際法上的主權獨立國家就是sovereign state 。
那些稱台灣是Country的某國議員,他們的國家都沒有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如果了解台灣的狀態覺得很難過的,可以把這心情轉化成建國的動力!
(這邊補充一下,「在建立國家時,『得到他國承認』是否是必要條件」的部分,可分「構成說」(Constitutive Theory)跟宣示說(Declaratory Theory)兩種。前者是必須得到他國承認才能有效建立一個國家,後者是國家是否有效建立與有沒有得到其他國家承認無關。「承認」在國際法通說上不是國家必要條件,但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後「承認」就可以發揮「外交效果」在國與國之間喔!)
關於事實獨立這個詞,在國際法上是沒有這個詞彙,這是政治詞彙。
台灣是自主運作的單位,那這個框架情況是什麼?ROC政權治理台澎的這個行為,ROC政權是依1945.9.2《一般命令第一號》同盟國分區授權佔領劃分了日本的領土,ROC政權就受這指令「代表盟軍全體成員」來台,以佔領執行者的角色受降跟實施軍事佔領。
《一般命令第一號》把日本在二戰時佔領的領土跟日本自己的領土,劃分成不同區塊由不同的盟軍成員佔領。
ROC政權是盟佔代管者,它的治理權限是來自於《一般命令第一號》,分區佔領的區域是同盟國劃定好的。佔領者在佔領地扮演的角色相當於一個國家的治理政權(政府),所以能做國家政府能做的事,但絕對不能要求佔領地人民效忠它。
基本上盟軍全體成員都會遵守分區授權佔領的規則,將當地的社會秩序、衛生、教育、醫療等維持在正常運作水準。
ROC政權對台澎南沙的治理權限是來自於同盟國分區佔領安排,而金馬東沙因為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其他國家當然會基於不干涉他國內政原則不多加干涉「中國領土」金馬東沙,ROC政權就是以中國政權(國家政府)的身分來統治金馬東沙。
台澎人也沒有在1945投票讓ROC政權來台,所以ROC政權絕對不是台澎人叫來的。大家要看清楚ROC政權為何可以在1945年來台澎,如果沒有《一般命令第一號》它是不可以到領土主權在當時屬於日本的台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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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護照的作用
passport英文直翻就是通行證,最主要的用途是辨識持有此證件的人從哪來。
實質功能就是如果從某地來的人不能入境,至少還可以回到出發地,不會無處可去。
國家通常會對自己的國民發護照,並告訴其他國家自己將護照持有者當成自己的國民看待,如果護照持有人在海外發生事情,發照國家會為他出口氣。
例如美國護照持有者到加拿大被欺負,回美國跟國家政府哭哭,美國政府就可以要求加拿大給個交代。
在護照內頁,會看到發行護照的單位(通常是國家政府)要求其他治理單位(通常也是國家政府)給予此人合法合理的對待,如果對此人沒好好對待,則發行此本護照的單位會跳出來。簡單來說,就是發行護照的單位會罩他、保護他,所以我們稱之為「護」照。
由於發行護照的單位會保護持有人,而發行護照的單位通常是國家政府,因此會讓人誤以為只有主權國家才能發行護照,所以能發行護照的就是主權國家,這是錯誤的觀念。事實上,不是主權國家的地方也是可以發行護照的。例如港澳不是主權國家,是屬於中國主權國家的領土,而他們的治理單位也會發行護照。港、澳原本都是其他國家為了進行貿易而建立的殖民地,此地人民會去其他地方做生意進行商業行為,所以殖民者就會發給他們一個通行證去做生意。當港、澳回歸中國主權國家治理時,因為當地人民還是要繼續跟其他地方維持貿易關係,所以他們的治理單位發行該地區專屬的護照方便當地人民維持原有的經貿關係。
現在港澳的人拿護照雖然可以方便進出他國,但如果他們到海外被欺負,港澳的人要找誰幫忙出氣?當然是找PRC政權外交部,而不是找港澳特別行政區政府。
現在我們說護照很好用,通常是說可以免簽進入許多國家,但其實如果在海外出事,並不是光靠「免簽」可以幫忙的,還是要主權國家透過外交途徑來出面處理。
目前ROC政權發的護照,到國際上那15個承認他是中國國家政府的國家還會有點「保護」作用,如果是到其他180個國家,這本護照很難發揮什麼保護作用。
當然,有些國家例如美英,有特別針對ROC政權在台灣的狀況特別立法,把ROC政權這個台灣治理當局「當成」國家政府來看待,讓它可以替台灣人出聲。但如果遇到不把ROC政權看作中國合法政府代表,甚至把台澎人看成中國人、台灣當中國領土的國家,ROC政權發行的護照就只是單純的通行證,如果被這些國家欺負,找ROC政權就沒什麼保護作用了,搞不好找PRC政權的「中國大使館」還比較有用。
現在世界上許多國家是因為想跟台灣人做生意、覺得台灣人文明水準夠又有消費能力有利本國觀光發展,所以給台灣人免簽,而不是因為ROC政權有多棒。所以不用擔心建國以後,這個國家發行的護照會不好用,因為其他國家仍舊要跟台灣人做生意、歡迎台灣人去觀光。
【文末補充】
香港、澳門特區政府發行的護照可以免簽入境的國家/地區數目,之所以會比PRC政權發行的護照還多,就是因為,世界上其他國家/地區的人無論喜不喜歡PRC政權所代表的「中國」,他們都還是想跟住在香港、澳門地區的人往來,所以給管理香港、澳門地區的特區政府所發行的護照免簽 。台澎建國之後也是一樣。 無論世界上其他國家/地區的人到時候喜不喜歡、承不承認在台澎建立的國家,只要他們還想跟住在台灣的人往來,就會給治理台灣的國家政府發行的護照免簽,給台灣人方便。
外在美英文 在 音樂政治上班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跟在台灣的某群巨嬰性格一樣
『台灣人的命也是命 我要疫苗』
全世界都缺疫苗,為什麼只有你認為到處都有疫苗?
》〉》
這個連結從去年就留在我的瀏覽器頁籤上,一直沒整理、因此也沒關掉,就這樣擺了很久。今天決定清理一下頁籤,於是隨手介紹一下:
這是一部美國當局在1948年播映給德國(西德)民眾看的宣傳紀錄片,片名為《饑荒》。背景是這樣的:二戰後德國面臨饑荒,1946 / 47兩年又遭遇寒冬與大旱,糧食供應雪上加霜,黑市交易盛行,德國農民囤糧居奇,乃至於有把牛奶拿去餵豬也不願支應都市糧需等現象、也出現了像「農村的牛都睡波斯地毯」這種對農民大發災難財的諷刺。民眾對同盟國占領當局的配給政策普遍不滿,「戰勝國偷走德國糧食運回本國、以便對德國實施滅種計畫」等陰謀論甚囂塵上。
於是美國想藉這部紀錄片,向西德民眾揭露戰後世界各國的實況:各國戰後都面臨嚴重饑荒,即使是戰勝國也無法倖免。片中提到,各國已傾力援德,西德已是當時糧食輸入的第二大國(美英兩國糧食大量援德,英國每日配給量甚至僅1030大卡,而德國每日配給量為1550大卡。其他國家例如瑞典亦在關鍵時刻糧援德奧,至今維也納還有「瑞典廣場」以茲紀念)。影片最後希望民眾共體時艱,也呼籲農民不要為己謀私、盡快釋出手上囤糧以緩糧荒。
結果片子上映之後,西德民眾毫不買單,甚至還有人在放映場叫囂:「Hermann(即納粹帝國元帥Hermann Göring)才不會讓我們挨餓!」因群眾激憤幹譙,不久之後影片就被迫下架了。當時外國觀察者對德國民眾自憐自艾的受害者心態、以及對他國饑荒理所當然不理不睬的態度,普遍感到心寒。
德國社會還要經歷接下來40年的逃避和沈默,才在1980年代後開始台灣所習慣理解為「歷史反省」與「轉型正義」的相關改變。這種社會性格轉向成熟的過程,也是德國真正告別過去「德意志特色的發展道路」("Deutscher Sonderweg")而加入西方陣營、徹底完成西方化的過程。它需要時間也需要外在條件,需要關鍵的意見領袖推手(例如法蘭克福學派美國化的德國史觀、以及Jürgen Habermas個人地圖砲的戰力)、也需要某些傳統(例如德意志認同裡的世界公民面向)。
當時外國觀察者對德國民眾自憐自艾的受害者心態、以及對他國饑荒理所當然不理不睬的態度,普遍感到心寒。
如果對一個貪財怕死好騙難教的巨嬰社會產生絕望,看看這種不太相干的歷史例子儘管可能於事無補,但或許還能有些許慰藉。
德國原文連結
https://m.bpb.de/mediathek/206899/hunger?fbclid=IwAR3Vm8iiyr3s6yik12bGD2Hfvr9GNf8kXl4T3Ke8mmIiIjOG8PdRzEGo5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