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看懂勞保、就保、國保差別❗️】
到底何種情況下該保勞保、誰來保、又是幾歲開始保?現在就帶你一次了解 #勞工保險、#就業保險 及 #國民年金保險 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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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15-65歲勞工,由雇主或所屬機構/團體加保
給付範圍:生育給付、老年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職災醫療給付、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就業保險:15-65歲本國籍及外籍配偶勞工,由雇主或所屬機構加保
給付範圍:失業給付、失業健保費補助、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訓生活津貼、育嬰留停津貼
💡國民年金保險:25-65歲未參加其他社會保險國民
給付範圍:生育給付、老年年金給付、老年基本保障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遺屬年金、原住民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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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常見問答
https://www.bli.gov.tw/0005452.html
🗣就業保險常見問答
https://www.bli.gov.tw/0006459.html
🗣國民年金保險常見問答
https://www.bli.gov.tw/0013618.html
資訊轉自:勞動部
外籍配偶勞保老年給付 在 陳雙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外籍漁工強制納保 澎湖漁民「虛累累」
雙全主張修改漁業法 納入商業保險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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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漁船雇主長期為僱用的外籍漁工繳納勞健保費;不僅雇主負擔部分,連投保人的自付額也都是由雇主繳納。長久下來,造成漁民沉重的額外負擔。尤其勞保部分,外籍漁工不可能待到勞退年資,更顯得無理。但當「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在立院提出時,卻遭到民進黨林淑芬等立委反對,未能成案付委。
外籍船員在澎工作的時間,大約在2至3年左右;期間難保不會生病,因此納入健保對象,還算合理。但是那麼短的工作年資,根本無勞退給付可享;工作時間一到,他們就離澎了,這些勞僱雙方的保費等於白繳。事實上,就是漁民的皮又被剝一層罷了。
外籍漁工都是短期工,而勞保的年金要滿55歲才能領,多數外籍漁工返鄉時才30多歲,無法申領,不符合現實需求。若外籍漁工身亡,其配偶離異,也不能領傷亡給付。因此,若修改法令,轉向可選擇商業保險,較能滿足意外、職災及醫療給付短期內請領的需求,比較實際。
因為勞健保主管單位,對未投保勞健保的漁船主追討罰款,且不願修改規定,讓商業保險成為投保選項。因此,應該修改漁業法,希望納入商業保險成為投保選項,不受勞保法第6條應參加勞保的規定所限制。這樣的方向在行政與立法機關討論時,一度形成共識;同意回溯自98年起,聘用外籍漁工可選擇投保商業險或社會險,並可免除只購買商業保險的漁船主受罰。但最後因民進黨林淑芬等立委杯葛,無疾而終。
勞工保險為綜合保險,保費主要是支付老年給付;外籍漁工需自付百分之20保費。但其難以成就老年年金條件,因此參加勞保意願不高,無端增加漁船主的負擔。如果規定漁船主得以商業保險取代勞工保險;將能使外籍漁工發生事故時得到足額保障。此一來,外籍漁工不必自行負擔保費,漁船主的保費負擔,也較繳交勞保費減輕許多。
澎湖的漁民近年來面對海洋資源枯竭的情形,謀生本已不易;漁船造價動輒上千萬,更是他們沉重的負擔。且又無力轉業謀生,可說是典型的靠天吃飯。既然民進黨的立法委員不支持這項法案,雙全如果當選立委,一定再提出此案。希望讓這項關係澎湖漁民權益的法案,成功翻身。
外籍配偶勞保老年給付 在 Smart 智富月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焦點答問】雇主、勞工與勞保 之1
問: 雇主一定要為勞工投保嗎?
答: 勞保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只要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的本國籍勞工,或是符合此年齡條件,合法在台工作的外籍員工,大陸或港澳地區配偶,只要是在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工作,即便身份是工讀生、建教生或臨時員工,在上班的第一天,雇主都要替員工加保勞工保險。
即便在人數是5人以下的公司行號工作,雇主仍可成立投保單位,幫助員工投保勞工保險。
但有幾種人不得參加勞工保險,例如要投保公務人員保險的公務員、要投保軍人保險的軍人,以及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公保養老給付的人,都不能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