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東森直銷火熱
我的東森股票也是直接起.....(捂嘴拖走....)
你是不是也有點心動想加入直銷的行列呢
其實所謂「多層次傳銷」的行銷手法已經存在非常多年
安麗 nu-skin 艾多美 賀寶芙等等都是常常聽到的直銷公司
只要你看到朋友的臉書突然開始莫名正向
開始說自己人生自己掌握 出現做自己的主人 雙事業雙成功 財富自由 藍鑽 老鷹 幾個關鍵字
大概就是開始做直銷了....
直銷最厲害的部份莫過於行銷的話術
讓你身不由己就覺得哇賽老子要發了
馬上簽約帶貨回家
但簽了約睡個覺隔天起來喝杯牛奶突然就清醒了
看著家裡堆滿衛生紙洗面乳有的沒的 這時候怎麼辦呢
如果加入直銷後悔了
根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到第23條規定,在一定期間內都可以以書面通知傳銷事業解除或終止契約。
根據法律規定
🐤加入直銷組織最多可以於6個月內退貨
🐤原則上公司不得拒絕會員退貨
🐤公司必須以傳銷商購買價格的90%買回傳銷商所持有之商品
🐤公司可以扣除因銷售產品所發的獎金或報酬,以及產品價值的減損。
🐤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向傳銷商請求因該契約解除或終止所受之損害賠償或違約金,也不得不當扣除獎金或報酬。
加入直銷之前真的要想清楚,是否真的適合這一套體系
如果後悔了,也請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及時間,趕緊向傳直銷公司解約喔
#做直銷後悔了怎麼辦
#權麒法律事務所
#陳宇安律師
法條補充
第20條(傳銷商解除或終止契約之法定要件)
傳銷商得自訂約日起算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多層次傳銷事業解除或終止契約。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契約解除或終止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傳銷商退貨之申請、受領傳銷商送回之商品,並返還傳銷商購買退貨商品所付價金及其他給付多層次傳銷事業之款項。
多層次傳銷事業依前項規定返還傳銷商之款項,得扣除商品返還時因可歸責於傳銷商之事由致商品毀損滅失之價值,及因該進貨對該傳銷商給付之獎金或報酬。
由多層次傳銷事業取回退貨者,並得扣除取回該商品所需運費。
第21條(傳銷商解除或終止契約後之權利義務)
傳銷商於前條第一項期間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並要求退貨。但其所持有商品自可提領之日起算已逾六個月者,不得要求退貨。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契約終止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傳銷商退貨之申請,並以傳銷商原購價格百分之九十買回傳銷商所持有之商品。多層次傳銷事業依前項規定買回傳銷商所持有之商品時,得扣除因該項交易對該傳銷商給付之獎金或報酬。
其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者,亦得扣除減損之金額。由多層次傳銷事業取回退貨者,並得扣除取回該商品所需運費。
第22條(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請求因契約解除或終止所受損害賠償或違約金)
傳銷商依前二條規定行使解除權或終止權時,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向傳銷商請求因該契約解除或終止所受之損害賠償或違約金。
傳銷商品係由第三人提供者,傳銷商依前二條規定行使解除權或終止權時,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依前二條規定辦理退貨及買回,並負擔傳銷商因該交易契約解除或終止所生之損害賠償或違約金。
第23條(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阻撓傳銷商辦理退貨)
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傳銷商不得以不當方式阻撓傳銷商依本法規定辦理退貨。
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於傳銷商解除或終止契約時,不當扣發其應得之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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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碰到老鼠會假傳銷真詐財,能怎麼告?
🎸真傳銷?假傳銷(老鼠會)?
不要聽到傳銷就覺得是違法,我國目前允許多層次傳銷這種營業手法。
依照我國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條,合法的多層次傳銷是指「指透過傳銷商介紹他人參加,建立多層級組織以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之行銷方式。」。
這種傳銷手法的獲利手段,仍然是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來賺取收入,只不過經營模式是由「人找人」來形成行銷體系、擴大經營。
假傳銷(老鼠會),則是假裝在做傳銷,但目的根本不是從商品、服務來獲得,而是「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這種模式根本無意透過商品、服務牟利,毫無利潤可言,傳銷事業與上線卻可不斷賺取獎金,形成一個資金黑洞 ,屬於公平交易法與銀行法禁止的商業模式。
公平交易法第29條規定,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傳銷(老鼠會),處行為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此外,老鼠會的營業方式還可能同時違反銀行法第125條「非銀行不得收受存款」的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如果你不慎跟到這種老鼠會,你可以向主管機關檢舉或提告,讓這些負責人被抓去關,並依照民法第184條第2項請求損害賠償。
🎸除了告經營者,也有可能告「上線」。
傳銷的商業模式,就是透過拉人加入、販售商品來擴大營業收入,拉人加入的角色就是「上線」,被拉進來的人就是「下線」。
通常假傳銷的紛爭中會以經營者(會首)作為提告的對象,但有時候老鼠頭已經脫產或捲款潛逃了,這時候下線能不能告自己的上線來請求民事賠償,對下線來說就很重要。
實務上大多在「上線同時是經營者」的時候,會判上線應該要賠償下線的損失。例如這些拉人入會的上線同時是傳銷公司的經理、總監或專案參與者。
反過來說,假如上線自己也不是傳銷公司的核心角色,也只是被拉進來的某個路人,就有可能不賠。但這種情況可能屬於少數,因為許多假傳銷的手段會透過給予會階、職等或升職的機會來鼓勵下線介紹更多人進入,使得原本的下線變成傳銷的經營者之一。
🎸怎麼知道是真傳銷還是假傳銷?
真傳銷的重點還是在商品、服務的販賣。
因此你加入的傳銷公司,如果是要你購買一定商品(例如保健食品、器材用具)或服務(假設美容課程),並讓你在一定銷售額能夠領取獎金、晉升,那可能還屬於真正的傳銷。
反過來說,當你看到一個傳銷公司不斷地在跟你說投資報酬率、可以賺多少錢、完全不會賠,卻幾乎沒提到任何販售商品、服務的內容,並且要你去拉人進來賺獎金,那十之八九是老鼠會。
例如,會員規則可能這樣寫:「依個人投資金額分大、中、小盤」、「小盤介紹會員入會時,中盤每月撥所推薦新會員「入會保證金額」2.5%予該小盤作為推薦獎金;大盤、中盤則每月分別得5%、2.5%作為推薦獎金」。
這種以獎金作為會員收入的團體,就是老鼠會囉!
如果你還是不知道怎麼區分,沒關係,你只要記得「有報酬就有風險,沒風險就沒報酬」。假如有人告訴你有一件事情穩賺不賠叫你加入,就告訴他謝謝再連絡吧!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 在 飛磚夜說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榮騰負責人被聲押 公平會:應讓傳銷商退貨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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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針對榮騰網路行銷公司負責人涉違法吸金遭聲押,公平會今日指出,為維護傳銷商權益,已要求該公司,若有傳銷商辦理退出退貨,應在解除、終止契約後30日內辦理退貨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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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今日解釋,榮騰公司雖於100年1月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銷售營養保健、美容保養品、衣著與飾品及清潔用品等,但報備只是從事傳銷活動前應履行的法定義務,並不代表他的一切行為就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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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強調,若傳銷商有意退出榮騰公司的傳銷計畫或組織,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及第21條規定,應以「書面」通知榮騰公司解除或終止契約,榮騰公司應依法在解除或終止契約後30日內,辦理退貨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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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強調,該會網站有相關書面終止契約範例可參考,傳銷商可多加利用,公平會也將與檢調機關保持密切聯繫,並關注此案後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