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31~110/04/14
資格條件:
(一)領有中華民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並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且具有下列經歷之一者:
1、教育部審定之副教授以上職務滿三年。
2、醫學中心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三年,或非本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3、本部所屬醫院科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4、於本部所屬醫院任職滿十年,並曾於本部所屬之地區醫院服務滿二年,或於偏遠、離島地區之醫院服務滿一年。
5、衛生行政機關相當薦任第九職等以上主管職務滿五年。
(二)前項各款職務年限相同之經歷年資得以併計。
(三)本部所屬醫院副院長任現職滿三年,始得參加遴選。
(四)具有醫院經營理念、領導協調能力及良好品德操守。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襄理院務
工作地址:
本部恆春旅遊醫院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遴選成績評定:
(一) 遴選小組委員面試:面試項目有:1.個人服務意願及過去工作經歷與績效、2.經營醫院理念(發展願景、經營管理、創新作法)、3.領導統御、溝通協調、危機處理等。
(二) 個人客觀基本資料:項目有最高學歷、最高經歷、學術成就、教師資格、本部所轄偏遠離島地區醫院年資、社會參與等。
(三) 部長就候選人學術素養、人格特質、經營理念及參酌醫院發展需要評分。
二、報名方式:
(一)相關資料表請至本部網站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就業資訊下載。
(二)請填妥相關資料表,如有推薦人,應請推薦人於推(自)薦表親筆簽名同意。並請依序檢附以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現役軍人請提供兵籍表;退役軍人請提供軍職查證履歷表) 。
■2.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醫事人員證書及專科證書(或最近6年接受國內外大學、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18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或最近10年修習相當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10學分以上之證明文件)等影本。
■5.經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含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及歷年應聘之聘書。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現職派令影本。
■8.最近一次及部(科)主任以上職務之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
■9.相關服務證明影本(含服務醫院評鑑結果資料、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等)。
■10.個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意者請於民國110年4月14日(星期三)前將履歷資料,郵寄至衛生福利部人事處收(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並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並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副院長」,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未郵寄紙本履歷者,視同未報名。經本部初審後,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部人事處廖小姐。電話:(02)85907823。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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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03~110/03/06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大學以上畢業學歷者。
2、主動積極、配合度高,具高度服務熱忱者、溝通協調能力佳、應對進退得宜。
3、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及公文撰寫等行政業務。
4、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諳Excel各類運算程。
5、檢附學經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及相關證照等。
工作項目:
1、 協助園主任處理行政事務。
2、 各項經費及代收代辦費之請購核銷。
3、 編訂行事曆與活動計劃。
4、 處理公文,登記與歸檔。
5、 緊急事件通報。
6、 擬辦招生事宜。
7、 協助辦理教學環境設備改善工程計畫。
8、 協助幼兒園各項重要活動。
9、 教育部交辦之各項業務。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附設實小(屏東縣屏東市)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thbu@mail.nptu.edu.tw
聯絡方式:
1、 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3月6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簡要資歷電子檔、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男性另須檢附退伍證明(如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等文件,寄送應徵表件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本校人事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附設實小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恕無法受理。
2、另應徵者資料excel檔,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前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0306;E-mail:person@mail.nptu.edu.tw陳小姐。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5、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
6、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7、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規定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
8、自僱用日起至被代理人回職復薪止,留職停薪期間屆滿或提前復職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預計自110年3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
9、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契僱人員薪酬支給表之規定辦理(新臺幣2萬7,300元起薪)。
10、相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4-1017-116043,r1605-1.php?Lang=zh-tw。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大學人事主任職等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2/26~110/03/10
資格條件:
一、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大學以上畢業,且具有甄選工作內容所需專長才能者。
2.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事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者),倘報名時未發現,於僱用後發現仍應予解僱。
二、報名應備文件:
(一)報名表(報名表、切結書請上國立屏東高中網站下載使用)及繳交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照片一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者,另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四)男性需繳驗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五)切結書。
(六)個人基本多媒體設計之作品。
各項資料或證件如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取消資格並自負民、刑事等責任。
三、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有意應徵者請填寫「報名表」連同報名應備佐證資料文件影本(請加註本影印本與正本無誤字樣並簽章),即日起至110年3月 5 日(星期五) 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校人事室(地址:900屏東市忠孝路231號)。應試資格經本校審查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電話:08-7656444轉611、614(圖書館)。
(二)面試名單、詳細時間、地點於面試前一天公告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負責屏一區自主學習推動及大專校院協作共好計畫相關表件及成果彙整。
(二)負責屏一區自主學習推動及大專校院協作共好計畫資訊平台訊息公告、成果發布及基本網站維護工作。
(三)協助承辦主任處理公文交辦事項、開會聯絡及會議內容準備事宜。
(四)負責本校自主學習推動及大專校院協作共好計畫經費執行及核銷事宜。
(五)負責製作多媒體(影片、簡報等)及設計海報文宣資料等。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校圖書館(本校地址:屏東市忠孝路23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8-7656444轉611、614(圖書館)
本次共好計畫行政助理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pths.ptc.edu.tw)。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