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訓練,魂斷禮堂】
-
36 年前的今天,各大新聞媒體大幅報導台灣校園史上的最大的災難,台中的豐原高中禮堂本來正在舉辦新生訓練,屋頂卻突然倒塌,壓死了 26 名學生,並造成 66 人受傷。
-
🏠從天而降的「殞」石
1983 年的 8 月 24 日下午一點半左右,原本六百多位豐中的新生們正在二樓禮堂舉行新生訓練,突然左上方大水直落而下,天花板也開始紛紛掉落,左半邊的屋頂轟然倒塌,許多學生連逃出的機會都沒有,就被壓死了。又因為當時禮堂左邊坐女學生、男生坐右邊,傷亡者多半為女學生。
鋼筋與水泥塊壓住眾多學生,一般的千斤頂也根本毫無作用,需要用到工廠運來的 50 公噸千斤頂才能把人救出。面對突如其來的災害,不僅學生受到驚嚇,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場景更是令許多人悲痛不已。
-
🏠誰壓死了學生?
一開始,這棟專科大樓由 A 設計與監造,B、C 施工興建。完工後因為二樓的禮堂屋頂漏水嚴重,委託 D 設計翻修屋頂工程,E 負責承作該禮堂整修工程。
經過檢方偵查及鑑定,B、C 沒有按圖施工且偷工減料,不僅少了許多根支柱,連支柱的長度也不足,而澆置的混凝土又有問題,導致各個支柱失去應有的強度及力量。
至於 A 在設計時竟然算錯了,沒有做出正確的載重估計;在監督施工方面,明明知道 B、C 有偷工減料的情形,卻僅告知改善,沒有再次查驗確認,同時也知道混凝土有問題,卻在驗收時在監工人欄上蓋章通過,具有過失。
禮堂依據 D 所繪製的施工設計圖的施工的翻修工程,理論上變更設計要和原本的設計師 A 討論建築結構的問題,但 D 卻沒有這樣做。
D 發現 E 沒有按圖施工,卻沒有要求改善,造成實際的屋頂比原先設計圖少了一個排水口,擋水牆也不是當初設計所要求的標準,致使屋頂積水的重量超過原先設計存水量。承受不住積水重量的屋頂,就崩塌下來,十五、六歲前途無可限量的青年學生,就成了豆腐工程的替死鬼。
-
🏠再多的錢,喚不回年輕生命
法院考量死者原本前途無限光明,而且更就讀省立豐原高中,資質能力不低,成年後也應具有扶養父母之能力,判賠死者家屬扶養費、精神慰藉金及喪葬費各100萬元,傷者則各賠償5萬元。
A、B、C、D、E 等人最後也被法院依貪汙、背信、過失致死等罪名判刑,只是再多的事後法律責任,也喚不回年輕人的生命。
至於豐原高中雖然被發現沒有申請建造執照,但法院認為這只是違反行政上的建築管理問題,無法認定就造成倒塌的情事有過失,而且校方並非建築專家,無須為豆腐工程負民事責任。
-
#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律歷史上的今天 #豐原 #豐原高中 #台中 #台中市 #台中豐原 #高中 #高中生 #台灣 #法律
大樓漏水鑑定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樓上漏水 #樓下接水 #誰負責
尼莎交棒,海棠一個手刀跟上接棒。住公寓大樓的人,如果因為颱風天而發現房屋有漏水情形,該怎麼辦?應該由誰負責?
🎸共用牆壁、地板的人共同負責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為了減少住戶糾紛,只要是共同壁、上下樓地板的管線問題,就由雙方一起負責。
例如,2樓住戶發現有天花板滲水,經調查是管線問題,那麼這個維修費用,就由2、3樓住戶一起分擔。如果管線是在左右鄰之間,那麼就由左右鄰共同分擔維修費用。
當然,如果可以證明漏水問題不是因為颱風,而是可以歸責於樓上的住戶,那麼這個費用當然就由樓上單獨負責。
🎸屋頂漏水則由全住戶共同負責
假如漏水不是樓跟樓之間的問題,而是屋頂漏水,一路流下去,這個修繕費用依照條例第10條,是直接由公基金或由住戶按比例分擔的。
這種情況發生時,是由管委會要負責公共區域的修繕的,住戶可直接向其請求維修。
🎸訴訟程序會比較短
如果為了上面的漏水問題,而必須走到法院程序,有可能是用簡易或小額訴訟程序,訴訟程序會比較快,當事人的負擔也較輕。
若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在這種程序裡,法院可以不調查證據(例如大費周章傳證人、鑑定等),而依常情審判,避免殺雞用牛刀,浪費大家時間;在簡易程序裡,起訴狀可以比較簡略,並以一次辯論終結為原則。這些對一般民眾來說都相當有利。
颱風帶來不少災情,吉律也是在家皮皮挫。
這次竟然還是雙颱接力,希望各位吉友們都平安無事啊!
大樓漏水鑑定 在 舒翠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舒翠玲議會質詢-102.10.08-工務局工作報告及說明
1.針對屋頂違障建築,因為許多舊有房舍,漏水嚴重且為隔熱,希望能於屋頂加蓋,為解決此類問題,希能訂立規範,限定高度ex:120公分以下、限定材質、限定規格,以解民瘼。
2.針對許多大樓建案開挖地下室導致鄰損,台北市新北市均有規範,開挖地下室之建案需於開挖施工前作附近方圓多少公尺內之現況鑑定,以避免日後鄰損賠償談判無所依據。故建議..視地質、建案附近房舍分布等因素,往下開挖一定深度的建案:需自建案之中心劃定一定距離,於此距離內必先做房舍之現況鑑定,以利日後發生鄰損案件時,保障民眾與建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