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做個簡單的翻譯吧~
今天收到一位讀者的來信,他說昨晚跟朋友去了一個荒廢的商場探險。
內容如下:
『你好,藍橘子!我叫阿偉。
有一件事想跟你分享,你可以用來寫故事。
昨晚我和幾個朋友一共五人,去了「荃灣海濱廣場」探險。
商場已經荒廢,裏面只得幾間辦事處仍在營業
雖然商場大門閘口已被封鎖,但經過停車場的通道能夠通往商場。
我跟朋友拿著電筒進去探險,有朋友還帶了足球去溜冰場玩。
之後,我們上了7樓,是一間酒樓。
8樓是美食廣場,有一部鋼琴,看起來有點恐怖。
有朋友提議玩捉迷藏,剛開始也頗緊張的,整個場景彷彿像《生化危機》一樣。
但之後感覺愈來愈不對勁,我躲在一間店舖內,看一看手錶已經過了30分鐘也毫無動靜。於是,我決定走出去找我的朋友。
我聽到溜冰場有跑步聲,但看下去卻一個人都沒有。
之後我聽到八樓傳出鋼琴聲,我不太敢上去,但我一直叫喊朋友的名字也沒有回應。
最後我決定沿停車場離開商場,當我返回地面,發現已經天光了。
我再看手錶,手錶顯示時間正常,但我肯定沒進去這麼久。
我回覆:『也頗恐怖…但海濱廣場封鎖很多年了,你還能進去嗎?』
(圖片)
阿偉:『封了大半半年,停車場還有車在停泊』
我:『但我查過,海濱廣場已封了七年…』
(圖片)
阿偉:『沒可能,我有拍照,裏面晚上還有燈亮著!』
(圖片)
阿偉:『我還有日曆證明,昨晚拍到的!』
之後,阿偉就再沒有回覆我了。
我以為只是個惡作劇,但半天之後…
阿偉再次私訊我。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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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門鋼閘 在 蔡正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無罪!
囚徒日記
2017年7月18日
睡夢中突然醒來,看到羈押室閘欄外,遠遠的牆上有掛鐘顯示凌晨三點。想起昨天陳姓檢察官的偵訊一再問我認不認罪?
我一再答覆:我無罪!
陳姓檢察官指控我侵佔中影公司巨額資金,他自己提出的銀行記錄卻沒有任何一筆資金、任何一筆錢從中影公司直接或間接流入我的帳戶。事後才知道,這是事先佈置好的「實況情境劇」。
陳姓檢察官在7月17日早上七時搜索我家時,已事先通知「鏡周刊」六點鐘就到我家大門外準備發獨家新聞,搜索時立刻成為各大電視媒體的大新聞:「蔡正元侵占中影資金被搜索、偵訊、聲押」。法律上的偵查不公開,政治上變成龐大的宣傳攻勢,以製造羈押取供的社會正當性。
當時藍營只有邱毅 黃智賢 王欣儀 林定芃 林忠山等看出端倪,這是一場衝著馬英九來的司法大戲!也只有他們幾人敢公開聲援我!
陳姓檢察官提出的「證據」,都是我與阿波羅公司的資金往來和海內外投資記錄,但我是這家公司唯一股東,這家公司的資金又是我投入的,我怎麼「侵佔」?但是「實況情境劇」仍照劇本演出。
回想這些偵訊情節後,我又迷迷糊糊躺回那寬度不到30公分的長條水泥板上睡著。不知過了多久又迷迷糊糊被法警叫醒,丟給我一個三明治和鋁箔包飲料。我像動物園牢籠裡的猩猩,法警像飼養員。
法警給我一個小的不能再小的紙杯,告訴我在閘欄不銹鋼管縫的角落有個塑膠桶,可以在閘門內伸手壓縫隙中的出水口取水解渴,我說聲謝謝!法警同時告訴我早上九點要出庭,但到十一點法警才打開閘門上手銬,押著我走過一個彎彎曲曲的樓梯,進入一間法庭,再打開手銬,要我坐在被告席,我的律師也來了,坐在我旁邊。
一位年輕的曾姓女法官來開庭,她問了簡單的資料,要陳姓檢察官說明聲請羈押的事由。很有意思的是,我被指控海外關係良好,有逃亡之虞。我才恍然大悟,多年來我去菲律賓救被綁架的張安薇,去索馬利亞救被海盜綁架的台灣漁船,去江西協助被扣留很久的鍾鼎邦等等事件,成了我有逃亡能力的證據。
曾姓女法官ㄧ副心不在焉,聽完喻知退庭,我又被上手銬,被法警押回地下羈押室,但不是回到檢方原來的羈押室,而是台北地院的羈押室,佈置和隔局差不多,但牆壁上貼滿塑膠皮,可能是防止撞牆自殺吧!
到了下午三點又被提訊出庭,曾姓女法官問了一些沒有重點的問題。在這個法庭內,像個小劇場,有三個演員:曾姓、陳姓和我。但我反而比較像觀眾,看著他們兩人照著劇本賣力表演。曾姓女法官又喻知退庭,我又上手銬回到羈押室。下午五點,又再上演一次,上銬、出庭、演劇、退庭、上銬、回羈押室。我突然想起文學家卡夫卡的作品和卓別林的幽默劇。人生劇場很幽默,也很荒謬!
到了晚上十一點,我又被提訊出庭,曾姓女法官宣布裁定羈押禁見二個月。其實這是已經安排好的劇情,實在不必這麼多複雜的過程。可能這樣演出,可以讓某些媒體有話題作文章:法官審酌多仔細,裁定羈押多公正!
我再度被押回羈押室,等待台北看守所的囚車,等著等著已過十二點,應該是7月19日凌晨了。事後,看守所囚房的室友告訴我,早在7月17日晚上他已被告知,要移動到另一間囚室跟ㄧ個大咖的羈押被告住在ㄧ起。原來劇場早已安排的這麼仔細,這場情境劇的導演真細心,內外佈置的很詳細,二個月後陳姓檢察官也被安排高升中部地區的主任檢察官,真的是照劇本演出。人生如戲,一點都不假。
大門鋼閘 在 蔡正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母親
囚徒日記
2017年7月17日
2017年7月17日早上五點三十分,我起床寫書。多年前就給自己立下一個任務:要寫出一本嚴謹的台灣史書《台灣島史記》。
經常利用深夜或早晨查閱資料,振筆急書,陸續寫出百萬字的歷史文稿,至少可以整理出六十萬字的書稿。但很多歷史細節和事實還要進一步釐清,所以即使7月17日是很重要的日子,我仍然起個大早,面對桌上型電腦,敲動鍵盤。
對我而言,7月17日真的是很重大的日字。2016年7月17日是母親去世的日字,2017年7月17日正好是周年忌日,再晚一點就要去祭拜母親,而7月17日也是母親的生日。但對我而言,2017年7月17日更是人生最重大的日子。
早上七點,家中門鈴突然大響,有人用力不停敲擊大門,驚醒睡夢中懷孕五個月的妻子。我走去開門,門外ㄧ群人男男女女,沒有穿制服,帶頭的人手持一張紙,吆喝說:這是搜索狀,我們要搜索。
幾個女的人類控制我的孕妻的行動,我的妻子走到那裡,她們就跟到那裡。幾個男的人類控制我的行動,在家屋中四處翻箱倒櫃,翻遍家中每一個角落,有人查驗我的手機,用一個工具插入我的手機充電孔。又有人試圖打開電腦,但很明顯的,那個人不會用蘋果電腦,幾個月後,才發現那個人破壞了我撰寫《台灣島史記》的註釋檔。
一群人在家中搜索了好幾個小時,還不准我跟妻子講話。用動物學的說法,他們是獵人,我們是獵物。但獵人和獵物的角色是相對的,情移勢遷,獵人可能反成獵物,獵物反成獵人。人類畢竟是一種動物,有時是比動物還野蠻的動物。
受到驚嚇的懷孕妻子表現的穩定,事後才知道,她自己不斷告訴自己,為了保護懷中的胎兒,她要堅強面對橫逆,為母則強是很了不起的天性和母愛。這一群人在家屋內橫行數個小時,很明顯的,沒有搜索出任何「犯罪證據」,要押我們夫妻到台北地檢署繼續問訊。但這一天正好也是妻子產檢的日子,到了十點,有幾位女的人類「陪同」妻子去醫院產檢。我則被押至信義路一段台北地檢署第二辦公室偵訊,且不准我跟任何人講話。這裡我來過,原本是最高檢特偵組的處所。
下午在地檢署,才知道帶頭搜索的陳姓檢察官是發動搜索的人,他不斷問一些帳戶和資金的進出問題,而且都是2009年以前的問題,時間距離超過八年。陳姓檢察官又找了很多「證人」來偵訊,這些問題早經過最高檢特偵組問過,也簽結,又經過另一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查過已經不起訴,到蔡英文上台,又變成搜索、再查案問訊,我心裡很明白,這不是普通的司法行動。
晚上八時,我們夫妻被轉送到博愛路的台北地檢署複訊,被問案的時間不多,陳姓檢察官一下子出現,一下子不見,想必他不斷找人討論。偶而關心我們肚子餓不餓,給了一個麵包和一瓶飲料。如此反覆折騰到晚上十一時三十分,陳姓檢察官開庭宣布妻子要交保三百萬元。
這麼晚也不知道去那裡張羅這三百萬元,我被允許用手機連絡借調現金,很感謝幾位好友臨時湊現金,有位朋友從台中拿現金趕車到台北,有位朋友這麼晚四處湊足三百萬元,已經是7月18日凌晨ㄧ時。懷孕的妻子歷經十八個小時的苦難,終於離開地檢署。事後從卷宗知道,陳姓檢察官本計劃聲押懷孕的妻子,但認為可能引起反彈,才改為高額交保。
我則等到了7月18日凌晨二時,陳檢察官才開庭,下令逮捕我,指示法警用手銬上銬,說要聲請羈押禁見,把我押到地檢署的地下羈押所。
這個羈押所的天花板很高,有幾個隔間,每個隔間都有三面牆,另ㄧ面是很粗的不銹鋼管的閘欄,閘欄角落有一個要低頭才能進出的鋼管門。整個羈押所很明亮,中間有個法警櫃台,上面有監視顯示器。其他三面牆,下半截刷綠色,上半截刷白色,上有許多歪扭的字跡,可能是ㄧ些人的生命塗鴉吧!
我被送入單人羈押室,因為禁見,不得跟任何人接觸。此時發現對角的羈押室有幾個人擠在閘欄邊,不斷對我比出加油的手勢。法警發現了,出面制止。羈押室牆邊有個角落挖了一個坑,供大小便使用,沖水則由外面的法警控制。便坑的側邊有ㄧ道不足100公分高的矮牆做很簡單的遮蔽。
便坑的對面牆上有ㄧ道不足30公分的水泥突出板,看似當座位用的。我心情平靜的躺了上去,今天太累了,我沈沈的睡了過去,睡在這麼窄的水泥板上。這個7月17日從此是我人生無比重要的日子,也是我無法祭拜母親周年忌日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