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旭暉隨緣家書🇭🇰】「香港註冊公司」Vs「真香港人公司」:大變局時代,我們是Condom嗎?
我們多次談及,對北京而言,香港「一國兩制」的最大價值,就是作為一個「白手套」;用新一代的話,就是「condom」;用梁振英的話,就是「超級聯繫人」;用商界的話,就是「USB」;用國際關係的話,就是「非主權實體」。其中一大發明,就是中國資金化身「香港基金」、「香港公司」、「新香港人」,「走出去」。早前目標觀眾以普通話受眾為主的鳳凰衛視記者面對特朗普,卻強調自己的「(不是中國)香港」身份和「私人企業」身份,方便進行「大外宣」,只是冰山一角。
化身「香港公司」的好處,主要有三類。
1. 第一類是純業務操作的誘因。香港作為自由港,一切市場主導,沒有外匯管制,容易匯出、匯入,方便融資,而且稅率低,由公司名字、業務範圍到其他規範都監管寬鬆。香港的這些優勢,和英屬處女群島、開曼群島等其他避稅天堂一樣,雖然重要,但並非獨一無二。
2. 第二類是涉及「香港人」身份的經濟誘因,而這源自香港人(昔日)專業獨立、崇尚法治的往績。例如美國的《香港政策法》因為定義香港為「非主權實體」,賦予香港和中國大陸完全不同的關稅、簽證和種種待遇;台灣也因為與「港澳同胞」(曾經)同氣連枝,讓香港公司投資台灣時享有的待遇,遠比大陸公司方便。
3. 第三類則屬於政治性誘因,通常觸及外交、乃至國家安全等「一國」層面,「香港身份」可以為北京試水溫,但觸礁時又可以隨時切割。例如年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尼加拉瓜大運河」計劃,聲稱承辦的,就是一間「香港公司」,背後金主自然是中國商人;連泰國克拉運河前期考察計劃,居然也有香港智庫的身影。
大陸公司變身香港公司,其實毫無門檻
既然好處這麼多,邏輯上,要得到香港公司身份,理應十分困難,或起碼要有一定門檻。現實上,「究極變形」手術卻出奇地簡單,猶如一顆維他命丸,就能得到回春手術的效果,然而在公共論述,因為種種原因,鮮有正面談論。任何資金要在香港成立公司,無論是香港人的資金也好、大陸資金也好、國際資金也好,都是同樣手續,繳交非常低廉的公司註冊費,任何護照持有人都可以出任董事,唯一屬於「香港」的條件,不過是要有一個香港註冊地址(可以是郵箱、可以是無數單位合租的辦事處),和一個香港登記的公司秘書,連新加坡那樣,法例規定所有新加坡公司必須有新加坡人當董事一類規定也欠奉,更不用說對股東有任何要求。只要在網上隨便搜索,就可以找到林林總總的「中介人公司」,為大陸資金提供上述一站式服務,數千元就可以華麗轉身。
這樣一來,根據正常邏輯,任何人都可以預測將會發生甚麼事:既然價廉物美,大量大陸資金紛紛成立「香港公司」,「走出去」,但很多卻從不思考為什麼「香港公司」可以享有不同待遇,從不善加珍惜這個品牌,反而處處破壞香港核心價值,殺雞取卵,令國際社會逐漸發現,「香港公司」不過是中國控制的白手套,完全扭曲了當初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的認知和信任。台灣當局私下不時透露,越來越多「香港公司」都是大陸資金控制,即使是拿香港身分證的,不少也是特快渠道取得的「新香港人」,根本就是為大陸投資者度身訂造的捷徑。台灣的憂慮,既有安全考慮,也有「新香港公司」在商業層面是否誠實可靠的考慮,深感是時候撥亂反正。同一道理,假如中國資金進一步濫用香港品牌,就算美國企業短期內短視實利,美國政府會否繼續香港的特殊地位,亦未可知。
假如國際社會要保持對香港品牌的信任,但北京控制的特區政府又「必須」把變成香港公司、新香港人的門檻訂得那麼低,是否除了「攬炒」,就無計可施?倒不是的。舉一例子:去年美國以國家安全一類考慮向國企中興開刀,是為中美貿易前哨戰,最終雙方和解,條件是中興要在三十日內更換董事會、管理層,未來十年都要在「暫停」實施的禁售令之下營運,同時必須僱用美國商務部挑選的外部合規格監督員等。美國自然沒有權限指令中國公司必須如此,但自然有權不批准任何公司在美國營運,結果中興不得不就範。而這裡的「外部合規格監督員」,就是負責gate-keeping,處理compliance,查核due diligence,防止洗黑錢、漏稅、走資、違反禁令、違反制裁一類行為出現:這些工作,都是真香港人的強項。
第二波中美貿易戰:從華為的香港空殼公司Skycom談起
本來第二波中美貿易談判的重點,一般相信,在華府角度,可能會包括這類中國企業在美國引起的疑似國家安全威脅,並如何進行有效監督等等。例如華為事件的導火線,正是孟晚舟被美國發現通過華為控制的「香港(空殼)公司」Skycom和伊朗進行非法交易,而孟晚舟聲稱那是獨立公司,因而被捕。同一道理,假如中國資金控制的香港公司早已是掛羊頭賣狗肉,各國自然也可以提出類似要求,像台灣內部定義真香港人那樣,精準定義哪些「香港公司」能以「香港身份」進入本國市場:這不是香港特區政府對香港公司的定義,而是各國政府研判這些企業會否亂來的定義。
研判的具體方法很多,例如像早前要求中興那樣,日後也要求香港公司(特別是中資香港公司)必須僱用「外部合規格監督員」,這可以是外國人,也可以是香港人;或要求香港公司仿效新加坡,必須加入本地人為董事;或要求審查香港公司的資金來源,區分國有資產、黨產和私產等(這在國進民退、中國加強在民企建立黨委之際,尤其關鍵)。至於甚麼是「香港人」,據說台灣有關方面也曾討論,既然優惠港資的有關條例,是針對1997年前的香港身份認同,是否應把有關投資政策以此劃線,亦是參考之一;而台灣接受香港移民的優惠,和接受大陸移民完全不同,內部據說也開始對「是否在香港出生」劃線,只是不對外公佈而已(至於梁天琦、羅冠聰等非香港出生但明顯擁抱香港核心價值的例子,怎樣定義,在台方角度,自然亦應理順)。總之,方法很多,不一而足,而對這類可能出現的規例,「新香港公司」自然可以選擇是否理會,但不理會的經濟後果如何,就是另一回事。
早前通過的美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有個別評論認為是雷聲大、雨點小,其實法案開啟了無數可能性,也是不能低估。例如對違反人權與民主的企業,目前並非涵蓋法案之內,但邏輯上,需要時修訂,並不困難。假如美國因為種種原因,制裁企業(以往通常是違反金融反恐、違反聯合國禁運一類原因,但未來說不定加入《人權法案》),只要這企業有戶口在使用美元的銀行,其銀行帳戶,就會被凍結,市場反應很難不出現恐慌性沽售、乃至停牌,然後企業只得和美國商務部談判。當然,會否走到那一步,更視乎中美關係的走勢,但香港身份有否持續被毫無制約地濫用,也不能否認是研判上述一籃子因素的一環。說到底,香港獨特地位,並不是單方面能賦予的,而是國際社會互動產生的。水至清則無魚,但水太濁更無魚,若有人天真的以為「留島不留人」就是強硬路線的萬靈丹,不但愚蠢,還是在推行真正的攬炒。關鍵時刻,香港人,不要妄自菲薄。
沈旭暉,明報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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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8更新:
完整影片來囉👉 https://youtu.be/CjM0ARubv10
馬英九前總統在防疫期間謠言惑眾,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
昨天馬前總統在臉書發文說:
「依現行規定,國人與陸配在大陸地區所生的子女,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遠比與其他外國籍人士所生的子女更困難,並非他們不選擇臺灣,而是即便已經選擇入籍中華民國,還必須經過漫長的等待」
這是錯誤的假資訊!
我們就法論法來分析(條文依據都列在文末)
依照現行的規定,「台灣人和中配在中國出生的親生子女」取得台灣籍的程序:
1️⃣ 未滿12歲的兒童
隨時可以依兩岸條例申請「定居」,再依戶籍法辦理「初設戶籍」,就可以取得身分證。
❗️名額不限、不用排隊、不用等待。
馬英九所說「即使選擇入籍,必須經過漫長的等待」根本不成立!
「先定居、再入籍」的程序,和台灣人在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生子,回台入籍的程序一樣(只是法源依據不同,一個是兩岸條例,一個是國籍法)。
馬英九所說「遠比國人與其他外籍人士所生的子女更困難」也是胡扯!
2️⃣ 就算因為各種原因,拖過12歲
在滿20歲之前,還可以依照兩岸條例申請「長期居留」
❗️同樣,名額不限、不用排隊。
只要接下來連續兩年,每年至少有一半時間待在台灣(183日),就可以申請「定居」,同樣取得台灣身分證。
3️⃣ 如果是台灣人和中配「在台灣所生」子女,就更簡單了。
12歲前出生登記,或滿12歲後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免排、免等,就可取得身分證。
——
當過八年總統的哈佛法學博士,一定明知條文規定。
卻在防疫期間曲解法令、混淆視聽。真是令人懷疑,到底是什麼用意?
有些人一定會問:為什麼我聽說,中國配偶所生子女,要取得台灣籍,都要等很久?
有兩種情形:
第一種,你聽到的就是馬英九之流在亂說
第二,其實,依照現行法律,真正有名額限制、要排隊、要等待好幾年的,並不是「台灣人和中配在中國所生子女」。
而是「非台灣人親生的中配子女」
這是什麼狀況?要等待多久?
這比較複雜,想知道的人訂閱一下Youtube頻道(連結在留言)我過幾天出一支影片來講。
👉 http://www.youtube.com/c/苗博雅tw
——
法源依據: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二項
《戶籍法》第15條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17條第4項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23條第1項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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齡爸推薦的好文章,也希望分享給大家:父母能給孩子一輩子最大的資產就是人格、正確的三觀!
(轉貼自line不知名文章來源,不具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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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名落花生的許地山,是我們這一年代熟悉的作家。他女兒許燕吉的故事既真又感人。
(落花生的女兒 )
---梁淑珍 撰文
「不相信愛情,不談戀愛,結婚三十多年不生孩子,做一對合作夫妻。我生活在動盪的歲月,被時代的浪潮從高山捲入海底:國家幹部變成了鐵窗女囚,名家才女嫁給了目不識丁的老農,其間的艱辛曲折、酸甜苦辣,稱得上傳奇⋯。」
這是許燕吉女士在回憶錄《我是落花生的女兒》一書中的一段話,直白地總結了自己可泣的人生,她以近百年的人生體驗,
告訴你一個真實得近乎殘酷的 20 世紀中國史。同時也讓讀者窺視了中國共產黨文革時代 至暗的時刻,而許燕吉就是那個激盪時代的縮影。
許燕吉祖父~許南英中過舉人,派至台灣當官,父親~許地山生於台灣台南。甲午戰爭台灣割讓給日本後,許地山隨家人遷回福建龍溪落籍。
1917 年考入燕京大學,五四運動時辦 「新社會」刊物。畢業後先至英國牛津大學獲碩士學位,回國途中短期逗留印度,研究梵 文及佛學。
後至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宗敎史。1927 年起任教於燕京大學,並在北京和 清華大學授課。
許地山一生創作,以閩、台、粤和東南亞、印度為背景。他有一篇很出名的散文~《落花生》,文章作者筆名也是「落花生」,入選了小學國語課本。
這篇《落花生》文章圍繞「種花生~收花生~吃花生~論花生 」而寫,是一幅令人神往、充滿著溫馨的闔家歡樂圖;這裏有母親的慈愛、嚴父的期盼、兄姊弟的手足之情,真實記錄了作者小時候的一次家庭活動。這篇文章陪伴了台海兩岸幾代人的成長:
《落花生》許地山 著
我們家的後院有半畝空地,母親説:「讓它荒著怪可惜的,你們那麼愛吃花生,就開闢出來種花生
吧!」我們姐弟幾個都很高興,買種,翻地,播種,澆水,施肥,没過幾個月,居然收穫了。 母親説:「今晚我們過一個收穫節,請你們父親也來嘗嘗我們的落花生,好不好?」
母親把花生做成了好幾樣食品,還吩咐就在後園的茅草亭過這個節。晚上天色不太好,可是父親也來了,實在很難得。
父親説:「你們愛吃花生麼?」我們爭著回答:「愛!」「誰能把花生的好處説出來?」姊姊説:「花生的 味兒美。」哥哥説:「花生可以榨油。」我説:「花生的價錢便宜,誰都可以買來吃,都喜歡吃。這 就是它的好處。」
父親説:「花生的好處很多,有一樣最可貴:它的果實埋在地裏,不像桃子、石榴、蘋果那樣,把鮮紅嫩綠的果實高高地掛在枝頭上,使人一見,就生愛慕之心。你們看它矮矮地長在地上,等成熟了,也不能立刻分辨出來它有沒有果實?必須挖起來才知道。」
我們都説:「是。」母親也點點頭。父親接下去説:「所以你們要像花生一樣,它雖然不好看,可是很有 用。」我説:「那麼,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講體面,而對別人沒有好處的人。」
父親説:「對,這是我對你們的希望。」
我們談到深夜才散。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父親的話卻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
文章主旨由「我」領悟出: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偉大、體面的人。花生深埋在土中,以 自己的「犠牲」而使自己有用。借物喻人,揭示了花生不圖虛名,默默奉獻的品格。提醒我們看到樹上漂亮的果實,也要看看下面那些不甚好看的根。
許燕吉曾有過幸福快樂的童年。1933 年生於北京故取名「燕」,「吉」沖晦氣也。
1935 年,許地山受胡適推薦,出任香港大學中文系主任,是著名才女張愛玲的恩師。那時候許燕吉三歲, 一家人在香港,生活很優渥,住在一幢兩層小樓上,一樓租給英國人做生意,家裏有一部轎車,父親不會開車,車子都是母親開的。這樣的生活在一個戰亂的時代,雖然美好,但也難以持久。
1941 年,許地山因心臟病不幸猝死。在香港大學為他舉行的葬禮,宋慶齢第一個送來了花圈,那時許燕吉才八歲。
接著而來災禍不斷,日本人佔據了香港。母親帶著一家人逃亡, 一路輾轉廣西、貴州、四川,最後才逃至南京。許燕吉在父親生前好友的幇助下,進入南京明德女中就讀,哥哥周仲苓就讀弘光中學。哥哥姓周,是從母姓,因外公家無男丁。
1950 年代初,許燕吉考上了北京農業大學畜牧系。上大二那年,和同學吳富融談上了戀愛。經過黨組織同意後,兩人於 1955 年畢業後結婚,許燕吉也順利地分配到了工作。這對許 燕吉來説,是個好的開端;書讀完了,人也嫁了,工作也有了。
不幸,1958 年,共產黨在全中國如雪崩似的,展開了反右運動,許燕吉被打為右派,開除公職。
那時許多人都莫名其妙地被扯上了右派的關係,尤其像許燕吉這種「多嘴」的人,她心直口快是出於父親的性格。「我父親如果活到現在,也肯定沒好日子過。⋯要麽,他閉嘴;要麼,蹲監獄!」
許燕吉被逮捕時,她已懷有身孕。肚子裏的孩子還未出生,就胎死腹中,得知是一個女孩,許燕吉想看一眼,但醫生勸她別看,以免留下陰影。「假如當時知道:她是我唯一的孩子,無 論如何,我都要看看她的。」因為此後她這一生,再也沒生下過孩子了。
同年,許燕吉被判有期 6 年,管制 5 年。入獄後兩個月,許燕吉收到一張夫婿吳富融的訴狀紙,訴吿目的是離婚。短短一年,經歷入獄,孩子夭折,丈夫提出離婚,彷彿人生所有的苦難,都一次劈頭蓋臉向許燕吉砸來,毫無準備,就跌入了萬丈深淵。
第二天,許燕吉一字一淚寫了一封長信給吳富融,求他念惜夫妻三年來感情融洽,不要跟她離婚,倘若他日出獄,她會用一生來報答他。
人生到了最艱難的時候,怎樣都是求人。「我就像個無助的溺水者,救助爛泥塘邊的一棵小草,想挽回還有溫度的愛情,想留住和社會 的聯繫⋯」判決下來,離婚核准。
60 年初,大飢荒吞噬了整個中國大陸,赤地千里,餓殍遍野。許燕吉曾對著一塊發黑有毒的紅薯,瞪了五分鐘,難以下口,後來還是吃了。
在獄中,許燕吉與妓女做朋友,她也認為 殺人犯不是那麼壞。
1969 結束了長達 11 年的監獄生涯,接著中蘇「珍寶島」事件爆發,全國進入戰備狀態。許燕吉被疏散到河北一個貧困的小山村裏。她拼命幹著又苦又累的農活,卻依然無法果腹。
她實在撐不下去了,決定千里尋兄,投奔了 17 年未見的哥哥。周仲苓在陝西眉縣馬場工作, 同樣被管制,已經 40 多歲了,仍是獨身。自顧不暇,想幫妹妹卻有心無力。為了討口飯吃,許燕吉最後聽從哥哥的建議~「嫁人」,因為那是唯一的活路!
村裡聽説有個外地姑娘要嫁人,村裏的光棍都跑來相親,後來知道背景有問題,全都嚇跑了。只剩下個大許燕吉十歲,目不識丁,叫魏兆慶的農夫,家裡還有一個九歲的兒子。
婚前,兩人有段談判對話:
「我成分不好,嫁到你家,你兒子將來參軍招工都有麻煩,希望你慎重考慮⋯」
「參軍招工不重要,我就這麼一個兒子,我還指望他留在身邊養老呢!」
「我不會做飯,不會針缐活,你可不要嫌棄。」
「不要緊,你只要照顧好兒子就行!」
「你蹲著吃飯,我得坐著吃飯,你可別叫我跟你一樣蹲著吃。」
許燕吉出嫁前,哥哥周仲苓極其煎熬;他無法想像妹妹一個讀過大學的知識份子,要嫁給一個目不識丁的老農。「生活在我們那個年代的人,説不清有多少人身不由己。人生被歷史的巨刃割得七零八落,如同摔碎在地上的泥娃娃,黏都黏不起來。」
向來不喜歡哭泣的許燕吉,承認在嫁魏兆慶前夕,她流下了眼淚!也許在許燕吉心中,她要吶喊:「為什麼時光不能停留在那一天,爸爸不要走!我也永遠不要長大⋯。」
就這樣子,在魏兆慶旱煙袋的烤味中,許燕吉成了黃土高原上道道地地的農婦,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許燕吉形容她的人生命運如「擰麻花」;「本來兩條平順的麵粉條卻被扭曲 放下油鍋,我看見的處處都是悲劇,所感的事事都是痛苦,可是我不呻吟,因為這就是命運!」
魏兆慶有什麼好吃的總是留給她,許燕吉又把好吃的悄悄地塞給了孩子,後來孩子也願意喊她「媽媽」。1978 年,兒子魏忠科剛上高中,老師批改他的作業時,發現他的英語底子不簡單,一問之下,知道是媽媽敎的。老師意識到農村不可能會有懂英語的農婦,若有的話,肯定是知識份子。於是申報上級,1979 年,許燕吉在嫁給魏老八年後被平反。
1981 還職南京,許燕吉身份地位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留在鄉下的丈夫成了親朋好友討論的對象。大家催促她趕緊結束這場荒謬的婚姻。「給他一筆錢,離了吧!」幾個月後 ,許燕吉回陝西,村子裏的人以為她回來辦離婚。沒想到她卻拉著魏老頭來到了南京,辦了 戶口。
一個是名人,忙著接客;一個則喜歡蹲在馬路邊,抽著旱烟,看著汽車跑來跑去。許燕吉認為:我們文化水平有高低,而人格標準是一致的。我當初被踹了一腳,現在我不能傷他的心啊!兒子魏忠科大學畢業,成家之後,也到南京媽媽處落籍。許燕吉説:我的家庭是我努力經營,爭取來的。
許燕吉幫魏老找了個傳達室的工作,一個星期不到,因為不識字,無法幹下去,只好回家裏蹲。許燕吉也不在意,後來又幫他在農科會,找到一份養羊的工作,魏兆慶養了一百多隻肥羊,有多開心就不提了!
這對真情風雨三十多年的老夫妻,晚年時,你為我打水,我為你穿衣,平淡中流露著關愛。
2004 年,許燕吉的大學同學召集畢業 50 周年同學會。為了避免前夫吳富融怕見她的尷尬場面,她還特意打電話給吳富融:「有聚會你就來,不要躲著我,別人還以為我給你壓力。」吳富融出席了同學會,贈送同學們自己出版的詩集,也給許燕吉送了一本,扉頁上寫著:「許燕吉老同學指正」許燕吉當場在紙上,回了一首小詩:
五十流年似水,
萬千恩怨已灰。
萍聚何需多諱,
鳥散音影無回。
2006 年,魏兆慶過世,許燕吉開始拿起筆來,細敍滄桑,記數流年;寫下了《我是落花生的女兒》,這是一本沒有「王公將相」,也沒有「英雄美人」,更沒有「春秋大義」的書;卻是一 本令人唏噓不已,刻骨銘心的回憶録。是大時代中小人物的飄零史;為一個民族百年史提供了無可替代的注腳。
許燕吉曾説:「父親養育我只有八年,而他給我的精神財富,讓我享用終身。」許燕吉 81 歲生日那天,平靜安祥地結束了她傳奇的一生。遵照她的意願,後事從簡,遺體捐贈醫學。她用自己最後的一份力量,再次堅守父親的教導,發輝「落花生」精神:要做個有用的人。
文革時,紅衛兵迫害善良,摧殘人性,誅殺千萬,造成許燕吉坎坎坷坷的一生。可貴的是:她並沒有把她經歷的痛苦,變成摧殘自己的枷鎖;反而把她一生的苦楚,變成了一種「財富」;勇敢地向世人宣告:共產黨的階級鬥爭不可以在中國社會再次發生!
謹藉此文,向許燕吉女士,致上最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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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家是在安徽黃山的,我們在菲律賓工作認識交往。
2016年3月左右發現懷孕,2016年7月到安徽合肥領了結婚證
事前準備就是4月到台灣法院辦好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證明
我老婆是6月就請了產假回大陸休息待產,9月我到黃山擺婚宴酒席,順便到街道處領了准生証。
12月寶寶在黃山出生,先上了大陸的戶口(其實可以不上大陸戶口,但是我們沒法馬上回台灣所以還是先上了)
2017年4月我向公司申請留薪停職到大陸辦事
到黃山當地的公證處辦:女兒出生醫學證明公證書、我和太太結婚證公證書、太太的婚姻狀況聲明公證書(聲明本次結婚前沒有過任何婚姻紀錄,這是先懷孕後領結婚證才需要的)
聲明公證的費用特別貴,好像是300還是600吧。。。
所以最好是在省會領結婚證時順便開一個婚前無婚姻紀錄證明,領證的時候我們忘記開了,涉台的事項只能在省會城市辦理,最後只好改用聲明公證的方式省得還得大老遠跑去合肥一趟辦事。
因為想在大陸多陪陪女兒老婆,所以就把上述公證書以及移民署的申請書等資料填妥之後寄回台灣交給代辦處理。
途中還有出現小插曲,就是老婆的入台申請書裡面工作經歷我填無,但是我老婆先前在菲律賓時有用在菲律賓的工作證明申請過入台自由行和我回台灣旅遊見父母。所以移民署要我補說明書,還寫了一張A4紙說明在菲律賓的公司名稱、職位等等,所以填資料時一定要認真啊移民署的會很仔細檢查的。
女兒的回台定居是比較快的,大概一週就批准了。老婆的團聚入台證則是到5月底才批准(大約30天)
收到女兒和老婆的入台證後就在黃山的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兩人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提交的材料有入台證、戶口本、女兒出生證明,現場拍照。
大約一週就下證了,女兒因為是辦定居簽注,所以出入境管理局在回台定居申請批准後,給了我註銷戶籍通知書,把這份通知書拿到管戶口的公安局單位去把女兒的大陸戶口註銷。這時務必要求他們出2份戶口註銷證明都要蓋章,一份是公證處要的、一份是出入境要的。把其中一份註銷證明拿到出入境他們就會給小孩的大通證了,另一份拿到公證處製作小孩的戶口註銷公證書。順便申請了老婆的無犯罪紀錄公證書(依親居留需要),這個要先到戶口所在公安局開立無犯罪證明,當時公安局的人就要我老婆填寫了申請原因(台灣探親需要),要了我們的結婚證還有我的台胞證갊搕F一下就給了。
拿到大通證就可以買機票回台灣了(務必備好回程機票),這裡特別感謝長榮航空和桃園機場2航廈移民署的兩位工作人員,我們到台灣的時間已經晚上11點半(因黃山直飛只有一個時間),經航空公司人員與移民署協調,他們特地加班幫我們面談(一般上班時間是0800~2200),面談半小時左右就批准了。
回台灣後到內湖三軍總醫院做了DNA親子鑒定(小孩入台灣籍,且未婚先懷孕才需要),花了14000多台幣,很貴的。所以建議大家先領證再準備生小孩,不然多花錢又多花時間,哈哈。老婆也做了台灣居留健康檢查,後來補打了一針德國麻疹疫苗。把DNA鑒定結果和女兒入台證拿到廣州街的移民署就可以拿到小孩的定居證正本(註銷戶籍公證書和小孩大通證後面要補交),再來就是拿定居證正本到戶政事務所辦女兒入戶口手續以及我和老婆的結婚登記。結婚登記辦好之後把戶籍謄本、健康檢查報告、老婆入台證等等交到移民署就可以辦配偶的依親居留證了
。小孩的入籍辦好之後再到外交部領事局辦護照,辦好護照再交給旅行社辦台胞證(要附上小孩大陸戶口註銷證明的影本)
整個在台灣的流程大概20天左右。
小孩入籍後要半年才可以加入健保,不過打疫苗不需要健保,全部都是政府補助的(建議到衛生所打,不用掛號費)
現在都辦好了回到大陸了,只能說過程除了花錢之外也很費心思更是花時間,像是在闖關一樣。
如果有人遇到類似的辦理問題都可以問我,有時間都會回覆的
我找的代辦還滿敬業的,價格也算是合理,為了避免廣告嫌疑就不po上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站內信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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