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影片由英國的百代新聞社(Pathé News)拍攝於1966年1月,紀錄了當時臺灣社會過農曆新年的情景。
影片後半段舞龍表演的地點是在1964年開幕、位於臺北市德惠街9號(林森北路口)的統一大飯店前方,緊鄰飯店東側的廟宇則是1963年竣工的景福宮。
樓高11層的統一大飯店,於1962年7月20日動工興建,1964月9月15日竣工,並在1964年10月12日正式開幕。1999年初,統一大飯店被改建為商業大樓,於是,地下6層、地上10層的「世界之頂商業大樓」,在1999年3月30日開工,並於2002年8月12日竣工。
而目前坐落在世界之頂商業大樓東側,地址為臺北市德惠街11號的財團法人台北市景福宮,原是一座兩坪大的土地公廟,開基於1875年(清末光緒元年),位處於稻田盎然,青竹翠綠之純樸農莊上,物產豐富,農耕牛隻處處可見,美景天然,成就以「牛埔仔」為名。當時,地方士紳葉松麟、邱烏羊等人提議擴建,於是信徒獻金捐地,擴大了景福宮的規模。
隨著時代進步,市區發展,景福宮的信眾日增,家家安居樂業,深感得助於土地公神威顯赫庇祐,遂於1951年間,地方熱心善信顏滄海發起重修擴建,紛紛響應,工畢廟觀煥然一新,成為臨近13里民眾之信仰中心,香火更盛。兩年後,即1953年向台灣土地銀行日產代管部承購廟地,即日治時代之宮前町499及472之13、14番地之土地三筆,約數百坪。
及至1961年,該地方更為繁榮,東興實業公司因而相中景福官相鄰之地,擬興建一棟11層高的大樓(即統一大飯店),情商景福宮交換土地位置。為應公議,即於1962年11月15日,向臺北地方法院核備依法成立財團法人臺北市景福宮,並由廖鐘永當選第一屆董事長。經董事會議決推舉廖鐘永等五人為代表,與東興公司達成協議,原廟址向東移進二十公尺以接近林森北路,即為現址,重建新廟為二層樓古式,廟前廣庭,由東興公司資助修築庭園、漁池、假山、種植花木。興建期間,將土地公及眾神座,暫供奉於附近的永靜廟內。翌年(1963)春,新廟鳩成,迅即入廟開座,時譽為全臺最宏偉壯大之福德正神道廟也。
後來,由於景福官的香客不斷增加,熱鬧非常,善信翁乞食有感於拜庭狹小,熱心發起捐款加建,即有158人響應,迅建金亭並增建拜亭約20坪,供日後各項法會及活動場所,頗見規模。翁乞食從而被舉任第二屆董事長,並續連第三屆。 更由於神明顯赫,香火更盛,地方士紳鄭江、善壬李春永等167人,續為捐款作第二次改建拜亭為80餘坪鋼筋水泥造,在第四屆董事長廖傳旺任內完成,更具規模。
第五屆由張孟東當選為董事長,大力倡導舉辦公益慈善,設立獎助學金,承購民房一樓一戶作圖書館,人人樂道。第六屆由劉福雄當選為董事長,積極拓展廟務,獲得信眾肯定而繼續當選為第七屆董事長,任內有鑒於景福宮新廟已歷三十多年歲月而老舊,提議全部翻修,經董事會決議,快速於1995年9月全部完工,美輪美奐,並舉辦慶祝120週年暨重修慶成典禮,舉行福醮祈安大典,福德正神逸境出巡,邀請各寺廟主神蒞臨共襄盛舉,各界神隊遊藝參與,祈求風調雨順,國泰民安。
關於百代新聞社:
1894年,法國人查爾斯百代(Charles Pathé)與弟弟艾米爾百代(Émile Pathé)在巴黎創立了百代唱片公司(Pathé Records)。
1896年,百代兄弟涉足電影製作與發行,創設了百代兄弟公司(Société Pathé Frères),成為動態影像發展的先驅。
1902年,百代兄弟在英國倫敦創辦百代新聞社(Pathé News),專注於攝製紀錄片,並於電影院播放,但隨著電視機的發明與普及,百代新聞社最終在1970年停止拍攝影片;在這數十年裡,百代新聞社累積了3500個小時的歷史影像,所紀錄的事件超過了9萬筆。
大 顯 神威 拍攝 地點 在 周馬太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911跟黃明志拍的MV事件一發生,
一堆人突然化身宗教學家或穆斯林專家!
美國拍很多宗教惡搞甚至中東地區人種玩笑的電影,
幹我看的很爽覺得很有趣啊。
大獨裁者落難記多好笑,
你們怎麼沒說美國歧視宗教?
事情發生了跳出來說:
他們憑什麼代表台灣?ISIS要來了😫之類的。
你們檯面上罵911私底下去唱歌卻狂點他們的歌!
**Oh My God MV事件,目前狀況說明**
以下說明是針對台灣區的朋友,粉絲及合作夥伴,希望可以降低大家對此事件的恐慌和誤解。
第一。我被警方拘留了五天,今天終於出來了,原因是因為檢控官還沒有找到合適的理由控告我,所以只好放人。
第二。Oh my god是我為電影“大顯神威”創作的片尾曲,整首歌是我一個人製作,寫詞,寫曲,策劃MV所有內容的。玖壹壹在整首歌裡面只負責唱和MV演出而已。如果要追究責任,請針對我一個人就可以了,謝謝。
第三。MV的內容是在提倡宗教和諧,世界和平。畫面裡面出現的人物角色並非“宗教領袖”,頂多只是代表角色而已。裡面所使用的所有道具都只是娛樂效果,西方世界大都能接納這些玩笑,請有心人士不要再自以為是在那邊長篇大論。恐怖分子沒你想的那麼有空。尤其那兩個老外拍的視頻更不用理會,那都只是他們兩個人的看法而已,不能代表他國家。想紅的人我見多了,不要忘了YOUTUBE剛發明林北就開始玩了,不要在那邊跟我裝傻。
第四。在台灣看到的許多關於“Oh my god”的新聞和消息都是從馬來西亞得到的。因為語言和國情的關係,讓許多人都覺得事情非常嚴重,但事實並非如此。此事件最嚴重的元素在於“輿論”與“誤解”而並非事件本身。
第五。在馬來西亞,華人,香蕉人,錫克人,印度人(佛教/道教/興都教/錫克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大多都覺得這首歌/MV沒啥大問題,甚至有蠻多網友大力支持歌曲的內容和精神。然而佔大馬人口最大多數的回教徒(馬來人)其實也是褒貶參半而已,而大部分罵的馬來人都是被較極端的馬來語媒體影響的(大馬就是有這種媒體),其餘的極端宗教主義分子只是極小部分的人。並非大家以為的“大部分”在反彈。其實支持與反對的比例大家可以在留言欄和讚數比例上取得數據,勿需猜疑。
第六。這次為何我會被逮捕? 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極小數的極端宗教分子一起去報案還燒照片,加上極端主義媒體配合炒作才會引起那麼大的迴響,警方才不得不采取行動。所以新聞上你才會看到我被上手銬,被拘留,被搞大。事實上如果以法律的角度和案例來看,它頂多只是一個罰款幾千塊的小案件而已。而且重點是,我根本沒有被提控,只是扣押調查而已。
第七。這起事件爭議點有好幾個,但其實在警方那裡主要只針對一點,也就是“褻瀆宗教膜拜地點”。也就是MV裡面在回教堂裡面唱歌那一幕。但我告訴警方,每個拍攝場地都有人看管的,我們不可能輕易進去還帶了那麼多人/拍攝器材。所以每個廟宇和教堂都是必須申請了才能進入的。我想請當天那位讓我們進去拍攝的回教堂管理員出來說明一下。當天他一直都在,拍攝的內容有沒有問題他應該指出或者阻止。不要拍的時候你情我願,出事了就把問題丟給我一個人。李良的。
第八。這一起事件已經在國際媒體上報導,包括英媒BBC, 美國CNN, 路透社等等。國外大多數的民眾都是支持力挺創作自由也不覺得歌曲有什麼大問題。這些都是有得考證的,事實勝於雄辯。請大家勿信謠言。
第九。玖壹壹是台灣的網路奇跡,希望大家多多支持他們。不要被那幾個無知老外說幾句話就恐慌,被我的新聞事件弄一弄就害怕,我們的合作過程是很愉快的!玩音樂就是如此,傳遞好訊息,散發正能量,但聽起來不無聊不嚴肅,開心最重要!One world, One love. Peace yo.
第十。我目前沒事,很平安,在吃泰國餐。馬來西亞是這樣的,吵一吵就過去了。那些極端分子在我們這裡都當笑話來看而已,平時有空就看一看他們的言論/視頻罵一罵,好笑的就笑一笑就過去了。重點是,極大多數的大馬回教徒一直以來都不贊同他們的作風,甚至公開來討伐他們的所作所為。在這一起事件中已經有好幾位回教徒(馬來人)名人出來說話並力挺我們了,其中最具分量的包括回教誦經歌手Yasin Sulaiman和大馬前首相之女“Marina Mahathir”。
最後,感謝各位關心,但切記勿信網路謠言,支持創作自由,支持 玖壹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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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Oh my god是我為電影“大顯神威”創作的片尾曲,整首歌是我一個人製作,寫詞,寫曲,策劃MV所有內容的。玖壹壹在整首歌裡面只負責唱和MV演出而已。如果要追究責任,請針對我一個人就可以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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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這次為何我會被逮捕? 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極小數的極端宗教分子一起去報案還燒照片,加上極端主義媒體配合炒作才會引起那麼大的迴響,警方才不得不采取行動。所以新聞上你才會看到我被上手銬,被拘留,被搞大。事實上如果以法律的角度和案例來看,它頂多只是一個罰款幾千塊的小案件而已。而且重點是,我根本沒有被提控,只是扣押調查而已。
第七。這起事件爭議點有好幾個,但其實在警方那裡主要只針對一點,也就是“褻瀆宗教膜拜地點”。也就是MV裡面在回教堂裡面唱歌那一幕。但我告訴警方,每個拍攝場地都有人看管的,我們不可能輕易進去還帶了那麼多人/拍攝器材。所以每個廟宇和教堂都是必須申請了才能進入的。我想請當天那位讓我們進去拍攝的回教堂管理員出來說明一下。當天他一直都在,拍攝的內容有沒有問題他應該指出或者阻止。不要拍的時候你情我願,出事了就把問題丟給我一個人。李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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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玖壹壹是台灣的網路奇跡,希望大家多多支持他們。不要被那幾個無知老外說幾句話就恐慌,被我的新聞事件弄一弄就害怕,我們的合作過程是很愉快的!玩音樂就是如此,傳遞好訊息,散發正能量,但聽起來不無聊不嚴肅,開心最重要!One world, One love. Peace 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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