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我們在前陣子撰寫了一篇有關釋字第807號「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案」的文章,主要是因為大法官認為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違反了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因此該條文應自釋字第807號公布之日起失效☝🏻
如我們在文末提到的疑慮,由於大法官是直接宣告該條文第1項失效,因此當時有不少專家學者認為可能會出現「懷孕與哺乳期間女性員工不受保護的空窗期」,雖然當時勞動部受訪時就已有提出他們的立場與看法,但畢竟仍然沒有很明確的解釋的話,實在有點難讓勞資雙方有遵循的依據😅好在勞動部在9月13日提出了正式的解釋令,再次強調了禁止懷孕或哺乳期間女性員工在夜間工作的原則,主要是分成以下三個層次說明:
❶釋字第807號雖然宣告勞基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違憲而失效,但並未宣告同條第3項規定:「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也失效,既然本項規定仍然有效,那麼雇主就不可以強制這些有特殊理由的女性員工在晚上10點至隔天凌晨6點的夜間工作,否則就會違反勞基法第49條第3項規定。
💡要特別注意的是,此項是整部勞基法中少數有刑事責任的條款,老闆或人資們應特別注意。
❷在大法官解釋中,有特別提到「系爭規定(指勞基法第49條第1項)之目的概為追求保護女性勞工之人身安全、免於違反生理時鐘於夜間工作以維護其身體健康,並因此使人口結構穩定及整體社會世代健康安全等,固均屬重要公共利益。⋯⋯」等,看起來應是大法官也肯認母性保護措施具有必要的公益性,因此勞動部也基於此理由,再次重申勞基法第49條第5項限制懷孕或哺乳期間的女性員工在夜間工作的規範仍然有效。
❸基於上述理由,雇主仍然應注意不能讓有健康因素、其他正當理由、懷孕期間或哺乳期間的女性員工在夜間工作,否則被查證屬實的話,仍然會因此而被處分。
總之,勞基法第49條第1項規定被宣告違憲後,程序上的爭議(女工夜間工作是否需要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反而比較是受到更多討論的重點,但對雇主來說,有關母性保護措施的一些規範大致上仍然沒有變動,希望需要在夜間輪班出勤的勞資雙方們可特別留意了🙂🙂🙂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更多勞動法令小知識
#Workforce勞動力量 #勞動力量 #雇主 #孕婦 #女性 #夜間 #工作 #上班 #人資 #老闆 #員工 #職場 #大法官 #勞動部 #勞基法 #法律 #法令 #權益 #勞資雙方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有話好說 PTSTal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法官 #女性 #性別平權 #釋憲 #勞工 📢關注議題,開啟對話 💪陪我們繼續,做不一樣的政論節目~ ▎訂閱《有話好說》:https://bit.ly/34xc9Vh ▎按讚有話 FB|https://www.facebook.com/PTStalks/ ▎追蹤有話 IG |https://...
女性夜間 不得 工作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實話時說】女性夜間工作保護違憲?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僱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上個月的20日,大法官807號釋字宣告該法條違憲,即日起失效。
有些人認為,這是落實性別平等。
但是也有些人認為,所有勞工都應有夜間工作保護,這才是性別平等下的保護勞工。
甚至,我國的勞動主管機關勞動部也認為,這是收起對女性勞工的保護傘,更卸除僱主對勞工深夜工作安全應負的責任。
這一集的實話時說,我邀請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秘書長周聖凱,來跟大家談談釋字807、女性夜間工作的現況、以及勞基法49條廢止後引發的問題,歡迎大家一起來收聽!
🎧SoundOn
https://reurl.cc/V56L6b
🎧Spotify
https://reurl.cc/n5zD0n
🎧KKBOX
https://reurl.cc/dx0D5q
🎧Apple
https://reurl.cc/oxL7d3
🎧Google
https://reurl.cc/GbVAr3
《節目摘要》
●不滿''禁止''女性深夜工作 華航資方提釋憲
●大法官判定禁止勞基法 女性夜間工作違憲
●好心作壞事?? 大法官基於平等權 卻沒有保護女性?
●保護女性勞工夜間工作 工會 資方法律攻防戰
●保護勞工 要靠資方良心?
#實話時說
#每週更新
#想聽誰跟我說
#想聽什麼告訴我
女性夜間 不得 工作 在 公視有話好說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精華整理》大法官:限制女性夜間工作違憲!
司法院 20 日公布 #大法官 釋字第 807 號,宣告 #勞基法 第 49 條第 1 項「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反憲法保障「性別平等」的意旨,自解釋公布日起 #失其效力。
不過女性夜間工作的條文除了涉及性別平等,也是許多 #勞權 措施的來源,如女性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得以夜間工作,雇主須依法提供安全衛生保障,與交通、住宿等安排。有工會就擔心,女性勞工失去這個保護傘,#夜間津貼 恐被取消,也不能再跟公司報帳計程車費,呼籲勞動部儘快修法補救。
針對釋字 807 號帶來的變革,有話邀請律師 #李晏榕、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 #陳淑綸 分析大法官的意旨與未來的修法方向。
👩 如何評價釋字 807?
釋字公佈記者會上,有媒體追問勞基法第 49 條第 1 項失效後,「對於夜間勞動者的保護剩下什麼?」大法官 #書記處長 許辰舟表示,女性還是能以 #健康 或其他正當理由拒絕夜間工作,但 #妊娠 或 #哺乳 期間的女工可能不能再依原條文拒絕夜間工作。
陳淑綸示警,本號釋字的立即效果,是讓雇主即起可將女性員工排入 #大夜班。若女性勞動者想拒絕,還須自負相當的說明責任,負擔恐更加沉重。
李晏榕表示,大法官雖然論理邏輯正確,卻很沒有 #現實感。像理由書寫到「夜間工作與日常家務之雙重負擔,任何性別之勞工均可能有之」,所以賦予女性額外的勞動保障,極有可能加深性別 #刻板印象。但根據勞動部每年的調查,#家庭勞務 仍有七到八成由女性負擔。大法官的中性說詞,無助於理解婦女處境,反倒與平權的想像背道而馳。
陳淑綸也強調,勞基法的重點是課予雇主義務,保障勞工權益。本次被宣告失效的規範,是要求雇主達 #特定安全條件,才能安排女性夜間工作。若大法官真心在意平權,那正確的推導應該是擴大保障範圍──「無論男女或 #任一性別,只有在雇主達成特定條件下才能夜間工作」──而非讓原始對女性的保障立即失效。
👩 勞動部能如何修法?
李晏榕認為大法官解釋的弦外之音,就是將勞基法第 49 條的 #女工 改為 #勞工,讓夜間工作的保障不限於單一性別。
李晏榕發現,雖然釋憲聲請人原先主張的理由是「禁止女性夜間上班」侵害了資方的 #財產權 和 #營業自由,但大法官是從 #性別平等 角度宣告違憲。換句話說,「要求雇主保障夜間工作安全」並沒有合憲性的問題,有問題的是「僅讓女性」的夜間勞動獲得保障,因而違反性別平權。
陳淑綸持相同看法,認為修法方向,是讓勞基法第 49 條擴大成對「夜間工作者」的勞動保障,並由工會和勞資會議繼續擔任協商平台,共同討論 #宿舍、#接駁、#照明、#監視器 等安全衛生設施是否達到標準,進一步還能商討夜間津貼的可行性。他期望的是,只要雇主沒有擔負起一定的義務,就不得要求夜間工作,任何性別皆然。
整理|郭凡傑、汪彥成
設計|汪彥成
女性夜間 不得 工作 在 有話好說 PTSTalk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大法官 #女性 #性別平權 #釋憲 #勞工
📢關注議題,開啟對話 💪陪我們繼續,做不一樣的政論節目~
▎訂閱《有話好說》:https://bit.ly/34xc9Vh
▎按讚有話 FB|https://www.facebook.com/PTStalks/
▎追蹤有話 IG |https://www.instagram.com/pts.talks/
▎有話,用聽的|https://link.chtbl.com/ptstalk
👤來賓:
李晏榕(律師)
陳淑綸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
00:00 釋字807:禁止女性夜間工作違憲
05:40 李晏榕:大法官邏輯正確,但沒有現實感
10:50 陳淑綸:宣告失效後,對夜間工作的保護剩什麼?
18:58 修法可能?將49條所有女工改為勞工
22:42 課予雇主夜間安全責任,將保障擴大到所有勞工
💬 週一到週四晚間八點,歡迎到臉書收看直播,參與線上討論,有閒來坐!
🚩 感謝交大陳信宏校長帶領的自然語言處理團隊,提供 AI 中文字幕與校對服務。軟體開發初期錯誤難免,也請網友協助訂正幕錯字,提供 AI 更多學習機會,謝謝!
___
更多新聞與資訊請上👇
▎有話好說官網|http://talk.news.pts.org.tw/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PTStalks #有話好說 #陳信聰
#PTS #PTSNEWS #公視新聞 #公共電視 #公視
女性夜間 不得 工作 在 勞基法限制女性夜間工作大法官宣告違憲|20210820 公視晚間 ... 的推薦與評價
勞基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限制 女性 勞工 夜間工作 ,違反憲法保障性別平等的意旨,宣告違憲,並且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 ... <看更多>
女性夜間 不得 工作 在 議同意),且公司要提供必要的安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問:小莉是職場新鮮人,被告知要輪值大夜班的工作,聽前輩說女性夜間工作有一些限制,是真的嗎?假如小莉個人想輪值出勤,可以嗎? 答: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不得使女性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