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薪資與育兒成本呈兩難】
【應設置家長自付額上限】
我相信很多青年家庭相當關心托育的問題,通常都會想問:
#如果我將小孩送托需要負擔多少?
#如果托育費用一直漲價補助會不會不夠?
志昌想跟大家報告,青少年兒童福利預算地方政府支出大幅減少,根據社會局提供的數據106年時,法定與非法定青少年兒童福利的預算分別為4.3億與6.3億,到了109年,分別為11億與9千萬。
其實中央推動準公共化之後,原本送托0-2的幼兒是中央與地方各補助三千,去年開始變成中央補助六千,大幅地減低了地方財政的負擔,因此,社會局應該更有餘裕處理這個問題。
而過去價格管制,其實部分來說是壓低保母收入給家長便宜的送托價格,也進一步擴大了托育市場。
但長期的價格管制,其實反映了保母薪資與家長托育成本的兩難。
保母收費調漲為個案審議,去年準公共化上路後,每位保母申請調高收費從兩年一次變為一年一次。
過去因為台中較早開始管制價格,由於先介入市場的緣故,使得收費上漲緩費,當然,對家長來說控制了價格就能用比較便宜的方式取得托育服務,再搭配林佳龍市長時期推出的托育一條龍,讓台中成為全台平價托育涵蓋率最高的縣市。
但由於長期的價格管制,使得保母的收入始終較低,因此,去年推動準公共化之後,台中市政府也修改了保母調漲費用的機制,正面來看可以增加保母的收入,但也增加了家長們的托育成本。
中央推出準公共化托育政策之後,目標是要將托育費用控制在家庭可支配所得的12.5%以內,目前台中市尚未超過12%,而台中市保母收費調漲從兩年申請一次改為一年一次,勢必加速費用上漲的速度。
志昌認為,有兩個方案可以處理:
1. 明定家長自付額上限,例如超過八千元,均由市府補助。
2.可以從自付額12.5%著手,每年公布家庭可支配所得,超過12.5%則由市府補助,這種方式也可以反應社會的經濟狀況,亦不脫離中央統一補助的原意,只是補助金額會較為浮動。
整體來說,這兩個方案一方面可以增加保母收入,另一方面也減輕家長負擔,而托育一條龍過去補助的三千元已由中央補助,社會局可以考量將這筆預算投入在志昌所提的方案,實現真正的平價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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