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基金弊案,勞金局、金管會、法務部該做的功課」
日前勞退基金的代操弊案,引起全民的憤怒,除了徹查相關交易有無涉及不法,勞金局、金管會、法務部仍然有許多功課要做,來保障勞工的退休金,免於金融禿鷹的啃食。
*積極追償及時保全,莫讓全體勞工買單
最近十年內,勞動基金發生四起弊案。除本次以外,其他三次共造成逾40億元的損失。
其中,僅安泰投信全額賠償1億7,362萬餘元。日盛、寶來的民事訴訟,今年5月15日被台北地院以非背信罪被害人(僅認定投信公司之員工對公司背信)、未證明損害以及因果關係等為由,判決駁回原告勞動基金運用局之訴(上訴中)。
勞動基金運用局應積極追償、及時保全,以免求償無門,讓全體勞工買單基金損失。
另外,我要提醒金管會和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本案恐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3款(意圖影響證券之價格與他人為相對交易之行為)及第4款(意圖影響價格高買低賣而有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之虞之行為)。投保中心更應評估,是否要代表受害投資人進行團體訴訟,替投資人討回公道。
*積極評估與復華投信的委託契約
這次涉案的復華投信,在109年度的兩次委託經營案,一共取得了130億的代操額度,新制勞退110億、舊制勞退10億、勞保及國保基金各5億,委託期間皆是5年。
復華投信出了這麼大的事情,拿勞工的退休金去承接寶佳倒出來的股票,難道勞金局不能夠跟復華投信解除或終止契約嗎?
其實,依據委託投資契約第23條約定,除了在簽約後一定期間內勞金局有任意解約權,而且只要乙方有諸如違反相關法令遭主管機關警告或處罰等等情事,身為甲方的勞金局,也可以跟復華終止契約。
請勞金局拿出具體做法,該解除就解除,該終止就終止,不該放任違法業者,繼續代操勞工的血汗錢。
*檢討修正國內投資委託投資契約
在日盛、寶來案中,法院以未證明損害以及因果關係為由,判決駁回原告勞動基金運用局之訴。勞金局要記取教訓,檢討修正國內投資委託投資契約,或確認有無另行立法的必要。
例如,對於關係人交易所獲之利益約定或訂定「歸入權」 、約定損害賠償推定計算之方式或懲罰性違約金,甚至要求受託人和其受僱人、經理人等締結第三人利益契約等方式,進行妥善的契約規劃,降低求償風險。
*強化勞金局稽核控制,相關人員納入洗錢防制機制
這次涉案的游迺文組長,2015年就被政風列為高風險名單,並屢經檢舉,但均查無不法,甚至還有調職公文被撤回的怪事。
再者,勞金局主要的兩個內控機制,一是公務員財產申報中抽籤查核(中籤率5%),另一是從簽署自律公約者抽籤查核。游組長從未抽中財產申報抽籤查核大樂透,而簽署自律公約的查核,今年也是第一次中籤,才發現他在上班時間購買興櫃股票。勞金局的內部稽核控制,顯然嚴重不足。
另外,依照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3項規定:「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對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重要政治性職務之客戶或受益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應以風險為基礎,執行加強客戶審查程序。」
主責洗錢防制的法務部,應對勞金局涉及鉅額財產及相關業務者,報請行政院核定為「國內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執行加強客戶審查程序。
請勞金局、金管會、法務部動起來,該求償的去求償,該提告的去提告,強化相關機制,別再讓勞工的退休金血本無歸了。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誠美材料遭到掏空洗錢弊案,檢調已密切偵辦。由於該公司財報有問題,遭打入全額交割股,必須在4月29日前重新提出財報。此案牽涉許多投資人權益,我要求金管會及證交所應全面掌握此案,並應加強與投保中心的橫向聯繫,準備向不法犯罪份子求償,積極捍衛投資人權益。 2. 中國商人任國龍違法炒作股票,雖已遭金...
如 興 投保中心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林郭文艷是顢頇無能、還是惡意裝傻?
其實,這篇文章的內容,不在我的工作範圍之內。
我既非公司派的律師、也非市場派的律師,更不是金管會的官員。
老實說,這應該是他們的工作。
但是,看到迄今為止林郭文艷還在繼續裝傻丟煙霧彈,實在看不下去。
所以,利用休息時段花一點時間寫出來,直接點明。
⛔️630大同股東會,林郭文艷的違法濫權,引發資本市場嘩然、社會各界譴責,也迫使相關主管機關先後祭出處分:
➡️經濟部駁回大同申請的董事變更登記;
➡️金管會以觸犯《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將林郭文艷等人移送檢調:
➡️大同公司成為遭金管會處罰禁止自辦股務的首例:
➡️投保中心也迅速向法院聲請解任林郭文艷的董事職務。
在面對這一連串對於自己違法行為的處分,林郭文艷開始改打悲情牌,說自己會這樣亂搞,都是為了對抗違法中資,說她早就檢舉外資專戶背後是違法中資,但金管會遲遲沒有查出結果。
嗯,林郭文艷絕對不應自己球員兼裁判,恣意踐踏股東權益,已毋庸贅述。
⛔️退一步而言,針對林郭文艷所指控「外資專戶背後是違法中資」,迄今為止,林郭文艷提出什麼具體證據呢?
其實沒有。這就是最大的問題。
在今年股東會前夕,林郭文艷突然對八個外資專戶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其股東權不存在。在起訴狀中,林郭文艷除了重述過去大同曾經出現任國龍的違法中資、並試圖影射這些被告的外資專戶與任國龍有關之外,完全沒有提出這些外資專戶背後是違法中資的具體證據。
導致的荒謬現象是,原告在指控被告是違法中資的起訴狀中,自己承認「無從確認是否為中資」的可笑陳述。在林郭文艷根本沒有舉證的情況下,這個訴訟的結果,其實不難預測。
⛔️那,這些「外資FINI專戶」背後的實質投資人是誰?
過去,在立法院問政時,我曾舉發大同公司的三波違法中資,包括任國龍的龍峰集團、女兒任梓菱、以及由任國龍控制的維家置業、雅興投資。我都是「具體指明其身份」並「提出其屬於違法中資的證據」。
從來沒有像林郭文艷一樣,只是空口白話,什麼都沒有。
那麼,這次林郭文艷指控這八個外資專戶背後是違法中資,為何連這些外資專戶背後的實質投資人是誰,都沒有辦法指出來,遑論提出證據?
這不是最基本的工作嗎?林郭文艷砸了那麼多銀子組了一個龐大團隊,怎麼連這麼基本的工作都沒有辦法做好?
這到底是愚蠢無能?還是另有隱情?
我先從公開資訊,送一個例子說明。
➡️香港新工投資有限公司
新工投資是在香港交易所掛牌的上市公司,以投資各國股市的證券為其主要業務。
依新工投資2019年報(非常容易取得的公開資訊),其持有大同公司29,982,000股,占大同所有股權的1.28%。
這間成立於1990年的香港上市公司,主要投資組合包括香港、美國、馬來西亞、台灣的證券、對沖基金與結構性金融商品。
新工投資在2019年透過FINI專戶投資大同股票,屬不屬於林郭文艷口中的違法中資呢?這個問題,金管會要回答,其實並不困難。
⛔️如果林郭文艷想問:「那其他外資專戶背後的實質投資人是誰呢?」
我的回覆是:你花了公司一堆錢、聘了一整個團隊,到現在還搞不清楚,豈不顢頇無能!
其實,林郭知道,只是故意裝不知道,否則戲要怎麼演?
為何這樣說?有空時再寫。
註一:自我揭露:本篇文章乃個人休閒作品,並未依本律師的billing rate,向任何人收費。
註二:SHK 2019 Annual Report (https://www1.hkexnews.hk/search/titlesearch.xhtml?lang=zh)
如 興 投保中心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唯有大同,超越大同】
▌ 事情是 John 的
這個故事說來有點冗長,總之就是 #大同公司 在 6/30 召開了 #股東會 改選董事,公司派跟市場派各個摩拳擦掌都想搶公司的經營權。
這次公司派果然不負眾望的挑戰公司法極限,力圖成為實務上的公司法教科書,先是甩出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底下的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 跟 #民法 規定,剔除涉及違法中資者的股權,再甩出 #企業併購法 刪除許多股東手上股份的表決權。(詳見底下文章)
總共有 53% 的股份被認定成是不能投票的,想當然爾,股東會的結果就是:公司派拿下所有董事的位子,成功剷除市場派!
不過報應來的太快就像龍捲風。
▌證交所:將大同公司打入全額交割股
大家覺得這樣的手段太扯了吧。雖然大同公司在當天晚上就舉行了 #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但證交所認為大同還是沒能釐清疑點、具體說明種種行為的法律依據,不OK。
所以台灣證券交易所依照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基於 #保障投資人權益 的必要性,變更了大同公司的股票交易方式。
#全額交割,會讓買賣股票這件事情變得比較麻煩,投資人也不能用融資融券的方式進行交易,進而降低交易意願,被打入全額交割股的公司很可能會股價下跌。通常是財務發生問題的公司股票才會被列為 #全額交割股,因為主管機關並不鼓勵大家去買這家公司的股票。
▌ 投保中心:對大同公司董事長提解任訴訟
為了保障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的權益,我們制訂了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並設立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當遇到相關爭議時,可以向投保中心諮詢、申訴,甚至還提供調解的服務。
投保法說,當上市櫃或興櫃公司的 #董事 或 #監察人 執行業務有重大損害公司的行為,或者有違反法令、章程的重大事項時,投保中心可以起訴請求法院裁判解任掉公司的董監,替股東踢走不適任的負責人。
不過如果董事本身就是大股東,那麼就算因為有違法行為而被法院解任掉,在下一次的董事選舉時他還是可以躺著選,繼續回鍋當董事。法院解任我,我就再委任自己一次,是不是很簡單呢?
現在可沒那麼簡單了。為了填補漏洞,投保法在今年 5 月進行修法,新規定說如果董監被裁判解任掉,自 #裁判確定日 起的 #三年內 就不能擔任任何一家上市櫃或興櫃公司的董監嚕!
▌經濟部:駁回董事的變更登記
既然新任董事出爐了,就要變更董事的資料登記,但大同公司的變更申請卻被駁回了,為什麼呢?
經濟部商業司的司長對外召開說明,駁回的理由在於 #股東出席數不足,什麼意思呢?
#公司法第174條 規定,原則上股東會的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然而,從大同公司的股東會議事錄來看,總發行股數是 23 億多,照理說要有代表過半股數的股東出席,但實際上只有代表 9.9 億股數的股東出席,所以未過半,違反了公司法的規定。
至於大同公司引用 #企業併購法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相關規定自行剔除了 12 億股的表決權是不對的,因為只有法院跟主管機關有權對於這些法規作出解釋跟認定,綜合以上理由,經濟部決定駁回大同公司的申請。
也就是說,大同又要重新改選董事了,一切似乎回到了原點。
不同的是,公司法教科書,現正默默改版中。
▌ 大同大同與眾不同,人家有法我有大同
大同公司封殺市場派表決權的理由為何|楊貴智
https://buff.ly/2DqNw1I
與其讓你落選,乾脆不讓你參選 大同公司2017年股東會爭議|楊貴智
https://buff.ly/2DqNw1I
黃國昌參戰大同獨董!公司治理為何如此重要?|楊貴智
https://buff.ly/38e5f7W
法客電台X黃國昌|大同涉違法中資?黃國昌:最好的解藥就是股權透明化
https://buff.ly/2W92EaL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
https://buff.ly/3gTqPBZ
如 興 投保中心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 誠美材料遭到掏空洗錢弊案,檢調已密切偵辦。由於該公司財報有問題,遭打入全額交割股,必須在4月29日前重新提出財報。此案牽涉許多投資人權益,我要求金管會及證交所應全面掌握此案,並應加強與投保中心的橫向聯繫,準備向不法犯罪份子求償,積極捍衛投資人權益。
2. 中國商人任國龍違法炒作股票,雖已遭金管會裁罰。但我今天詢問罰鍰繳納進度,發現任國龍迄今仍未繳納、持有股票也尚未出清。金管會應積極執法,保護台灣投資人權益。
3. 日前我揭露華映與中國華映科技簽署承諾書,保障中國企業收益10%,竟以不實財報欺瞞台灣投資大眾。沒想到,證交所竟然回覆我「此舉對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在我不斷追蹤下,金管會終於在調查報告認定華映隱匿重大訊息,移送檢調。證交所先前的說法,不僅形同被金管會打臉,更突顯其竟選擇包庇而棄守維護資本市場秩序的立場。這件事,證交所必須有人負責,絕不能輕易混過。
4. 2014年,金管會曾對眾多違法亂賣TRF的銀行作出禁售處分。但包括台北富邦、國泰世華,都在禁售處分期間繼續銷售TRF,根本沒把金管會當一回事。我詢問金管會是否掌握此情形,沒想到顧主委的回答,被自己的檢查局局長駁斥。我要求金管會提出完整說明,為何縱容銀行違法銷售亂搞。
附註:
⛔華映財報不實
2019-4-10 金管會認定華映隱匿承諾、違反證交法第20條
https://reurl.cc/9W7ad
2019-4-1 近百億承諾的揭露不實、證交所重罰20萬?
https://reurl.cc/Dx4EE
2019-3-27 財政委員會:保險公司窗飾財報 保戶權益誰來把關
https://reurl.cc/Z29vW
2019-3-20 財政委員會質詢:營業資訊虛偽隱匿、投資人權益如何保障?
https://reurl.cc/epLZQ
⛔中資炒作大同股票
2018-10-08 財政委員會:金管會承認如興財報不實、為何不裁罰?
https://reurl.cc/N2Qym
2018-5-23 財政委員會:金融懲處輕縱
https://goo.gl/gWzSqv
2018-3-22 財政委員會:中資炒作大同股票與幸福人壽求償
https://goo.gl/ky1nSQ
⛔不肖銀行販售TRF
2017-04-05 財政委員會:金管會查核不法鬆散、檢舉機制形同虛設?!
2017-01-12 「是金融商品、還是金融詐騙?」記者會
https://reurl.cc/R2qen
2016-10-27 財政委員會:金融監理的危機與契機
https://reurl.cc/Q2Reo
2016-3-7 財政委員會
https://reurl.cc/7E079
如 興 投保中心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中資炒作大同股票,金管會對於中國商人任國龍不法所得是否有掌握?為何不要求檢調查扣?此外,投保中心對於該案求償動作為何如此緩慢,至今仍處於蒐集資料階段?
2.我持續追查如興弊案,如興公司不斷發布不實重訊欺騙投資大眾。證交所對於如興公司經常性發布不實重訊,為何不裁罰?今日金管會顧立雄主委首度承認如興公司財報不實,並已移送檢調。然而就行政罰部分,為何金管會不裁罰?對此,顧立雄主委無法回覆。
附註:
2018-10-4 經濟委員會:如興弊案、國發會徹底擺爛
https://goo.gl/h1G9vz
2018-7-2 財政委員會:追繳大創違法進口貨價 如興併玖地、金管會放行?
https://goo.gl/J8zSH2
2018-5-23 財政委員會質詢:金融懲處輕縱
https://goo.gl/gWzSqv
2018-3-22 財政委員會質詢:中資炒作大同股票與幸福人壽求償
https://goo.gl/ky1n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