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刑打死人】
前情提要請見本粉專前一篇貼文:http://bit.ly/3nuLHDi
真正的事實到底是什麼?檢察官還在調查中,不清楚!
對照另一則新聞 http://bit.ly/3rhTw1s
「南投60歲李姓男子被控舔5歲女童下體,遭女童家屬動私刑活活打死。李男家屬喊冤,指這名女童跟著李男進廁所,出來後又牽李男的手,李男趕緊叫女童回去,沒想到被誣陷猥褻。兩造說詞落差極大,全案疑點重重...」
再看看ETtoday這則新聞底下精美的留言。
各位:這些都是未來的國民法官哦!
〈獻給高中生的「正義課」:選擇法律這條路前,該思考什麼?〉:http://bit.ly/2LWeWi0
※本文為作者在北一女中公民科特色課程「有罪無罪誰說了算」的演講重點整理內容。
高中生都聽得懂,顯然在網路上充當鍵盤法官的成年人、「未來國民法官們」也該看得懂才是?
QUOTE:
談正義的問題,我舉了一個中世紀可怕的屠殺故事——獵巫與火刑。我讓同學們在上課時可以很自由的使用手機上網,查詢中世紀的故事;許多同學查詢到那段故事後,紛紛露出不可置信、不能接受的表情。
如果妳的生理性別是女性,在中世紀時,妳們很容易就會被別人指述為「女巫」,接受火刑試煉(Feuerprobe)。如果妳被燒死了,就可以證明妳不是邪惡的女巫,但很遺憾,妳死了;如果妳沒被燒死,那就代表妳是女巫,證明妳有罪,妳還是必須死。也就是說,只要妳被別人說是女巫,你就必須死。
這是正義嗎?
我談到「素樸正義感」的人性問題,也談到冤案的問題。我讓高中生們跟著我一起思考,如果今天發生一件看似罪大惡極的兇殺案,有屍體、有哭泣的家屬、有群情激憤的民眾。所以,我們就要找一個「女巫」出來承擔?
再談談「殺人者死」的復仇觀,以及人權公約的觀念。我希望大家跟我一起思考:如果有一個人,因為某些因素導致他病了、瘋了,是他自願的嗎?
引用黃榮堅老師在《靈魂不歸法律管》這本書中的名言:「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絕對不是在看完新聞,也不瞭解案情與背景下,在電視機前大喊「該死」、「該殺」的素樸正義這麼簡單。
正義是什麼?
只有透過程序正義而發現的實體正義,才是正義。
我們都是肉身凡胎的人,我們從事的是人間的司法,而不是神的死後審判。
到底什麼才是事實?
我們都是人,而不是掌管死後審判的神,我們永遠都不會知道過去發生的「事實」到底是什麼。如果我們不想要有人變成「女巫」,那我們就只能依照證據認定事實。
再讓我們來思考一下,為什麼要偵查不公開?如果偵查中案件的證據與調查進度被鉅細靡遺地洩漏,除了對於被告、被害人/告訴人、證人造成傷害與潛在危險外,是否也可能導致共犯、真正行為人勾串、滅證,而使案情晦暗?「媒體檢察署」所下的聳動標題、所撰寫的腥羶故事,真的就是代表「正義」的事實?
台灣人非常喜歡看到的「愛與鐵血」、「偵破記者會」、各式各樣醜化當事人或挖掘隱私的八卦,以為這樣就是熱血沸騰的「處罰」壞人。也許這些螢幕前的做秀成全了臺灣人的爽感、成就了一大堆人的升官之路,但是我們犧牲的是什麼?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擔心監所會有群聚感染風險,成了防疫破口,法務部發函各地檢察署,針對判決確定的輕罪通緝犯,可以暫緩入監。不過這項作法也引來質疑,是否讓通緝犯放「防疫假」,對此法務部強調,該入監的犯人還是要入監。民間司改會則認為,對於通緝犯的監督措施、脫逃風險,相關單位都應該通盤考量。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媒體檢察署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正義」到底是什麼】Part.1
對於最新的時事--【私刑打死人】案
媒體的各種大轉彎與羅生門揣測、網友大改風向的各類留言,凸顯的是台灣人欠缺媒體識讀以及直觀的素樸正義問題。
小編想要重貼一篇舊文:http://bit.ly/2LWeWi0
「正義是什麼?」——大家是不是也該認真好好想想這個問題了呢?
QUOTE:
談正義的問題,我舉了一個中世紀可怕的屠殺故事——獵巫與火刑。我讓同學們在上課時可以很自由的使用手機上網,查詢中世紀的故事;許多同學查詢到那段故事後,紛紛露出不可置信、不能接受的表情。
如果妳的生理性別是女性,在中世紀時,妳們很容易就會被別人指述為「女巫」,接受火刑試煉(Feuerprobe)。如果妳被燒死了,就可以證明妳不是邪惡的女巫,但很遺憾,妳死了;如果妳沒被燒死,那就代表妳是女巫,證明妳有罪,妳還是必須死。也就是說,只要妳被別人說是女巫,你就必須死。
這是正義嗎?
我談到「素樸正義感」的人性問題,也談到冤案的問題。我讓高中生們跟著我一起思考,如果今天發生一件看似罪大惡極的兇殺案,有屍體、有哭泣的家屬、有群情激憤的民眾。所以,我們就要找一個「女巫」出來承擔?
再談談「殺人者死」的復仇觀,以及人權公約的觀念。我希望大家跟我一起思考:如果有一個人,因為某些因素導致他病了、瘋了,是他自願的嗎?
引用黃榮堅老師在《靈魂不歸法律管》這本書中的名言:「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絕對不是在看完新聞,也不瞭解案情與背景下,在電視機前大喊「該死」、「該殺」的素樸正義這麼簡單。
正義是什麼?
只有透過程序正義而發現的實體正義,才是正義。
我們都是肉身凡胎的人,我們從事的是人間的司法,而不是神的死後審判。
到底什麼才是事實?
我們都是人,而不是掌管死後審判的神,我們永遠都不會知道過去發生的「事實」到底是什麼。如果我們不想要有人變成「女巫」,那我們就只能依照證據認定事實。
再讓我們來思考一下,為什麼要偵查不公開?如果偵查中案件的證據與調查進度被鉅細靡遺地洩漏,除了對於被告、被害人/告訴人、證人造成傷害與潛在危險外,是否也可能導致共犯、真正行為人勾串、滅證,而使案情晦暗?「媒體檢察署」所下的聳動標題、所撰寫的腥羶故事,真的就是代表「正義」的事實?
台灣人非常喜歡看到的「愛與鐵血」、「偵破記者會」、各式各樣醜化當事人或挖掘隱私的八卦,以為這樣就是熱血沸騰的「處罰」壞人。也許這些螢幕前的做秀成全了臺灣人的爽感、成就了一大堆人的升官之路,但是我們犧牲的是什麼?
〈獻給高中生的「正義課」:選擇法律這條路前,該思考什麼?〉:http://bit.ly/2LWeWi0
※本文為作者在北一女中公民科特色課程「有罪無罪誰說了算」的演講重點整理內容。
高中生都聽得懂,顯然在網路上充當鍵盤法官的成年人、「未來國民法官們」也該看得懂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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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妨對照一下以下這兩則「同一媒體」的新聞與網友留言的風向轉變!
蘋果:【私刑打死人】猥褻5歲女童關鍵畫面疑點重重 檢警今解剖查真相 http://bit.ly/3rhTw1s
「南投60歲李姓男子被控舔5歲女童下體,遭女童家屬動私刑活活打死。李男家屬喊冤,指這名女童跟著李男進廁所,出來後又牽李男的手,李男趕緊叫女童回去,沒想到被誣陷猥褻。兩造說詞落差極大,全案疑點重重」
【獨家/關鍵5分鐘曝光】淫男牽手女童離開!被控脫褲子猥褻 遭家屬私刑打死:http://bit.ly/3mw4rB1
法律快易通:檢仔聊天室 評:「看看下面那精彩的留言,這些都是我們未來的國民法官呢!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http://bit.ly/2KwCfAC
(該新聞標題似乎更改過?該粉專分享的原標題:「【獨家】南投5歲女童遭猥褻 家屬怒動私刑!淫男遭活活打死」...)
媒體檢察署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北一女中108學年度彈性學習微課程--檢察官應該實現什麼「正義」?
-- Hsin-Yin Wu
除了談談「法律系」的教育、「法律人」應有的風骨、個人的抉擇等高中生關注的人生問題以外,
我跟15到16歲的高中生們聊聊現今司法實務困境的一些議題。
🔑我談到 #正義的問題。
我舉了一個中世紀可怕的屠殺故事——獵巫與火刑試驗。
在中世紀時,妳們很容易就會被別人指述為「女巫」,接受火刑試煉(Feuerprobe)。如果妳被燒死了,就可以證明妳不是邪惡的女巫,但很遺憾,妳死了;如果妳沒被燒死,那就代表妳是女巫,證明妳有罪,妳還是必須死。也就是說,只要妳被別人說是女巫,你就必須死。
這是正義嗎?同學們紛紛搖頭。
是的,這就是程序正義為何跟實體正義一樣重要的原因。
🔑我提到 #媒體檢察署 與 #鍵盤法官 的問題。
一起案件本身的背景、事實、證據,並非新聞報導三言兩語所能道盡,偏偏大多數民眾看到的,都是記者再現過的資訊,因此,所謂的「輿論」,往往只是從新聞提供的資訊所產生的「素樸正義感」,未必代表人們消化了正確與充分的資訊,並經過理性思辨後的討論。
最嚴重的問題是,台灣媒體常常在新聞報導中加入許多充滿情緒評價的詞彙,例如「爽」「怒」「慟」「人神共憤」,並在本應陳述客觀事實的報導內容,加入許多宛若情色小說、恐怖小說甚至科幻小說的情節。讀者看的其實不是客觀事實,反而比較像在看小說、八點檔連續劇,當司法文書所陳述的過程與結論跟被想像出的劇情有所落差時,民眾寧可相信記者所撰寫的劇情,也不願意相信經過嚴謹調查並適用法律後的司法文書內容。
於是,恐龍法官、恐龍檢察官就產生了。
🔑扭曲的升官文化問題
檢察官的工作貫穿整部《刑事訴訟法》,從偵查、公訴到執行,都是檢察官的工作。檢察官所見的刑事訴訟過程、被告到受刑人過程的全貌,可能比法官更多;檢察官是整部《刑事訴訟法》以及特別法所規範,實踐程序正義、追求實體正義過程中最重要的角色。依照《刑事訴訟法》,身披紫袍的檢察官,是整部《刑事訴訟法》中最重要的靈魂人物,也直接影響每個刑事案件的發展。
然而檢察實務中面對的現實並不是如此,而且與理想有很大的距離。「理想」中那些看似簡單的道理,竟然要窮盡洪荒之力,甚至不惜與輿論和政治力為敵,才有辦法在遍體鱗傷中實現。而這些問題的根源之一,在於檢察體系有一套「升官圖」的潛規則。
高中學妹們回答了我所提出的幾個在理論與官場現實中糾結的「實例題」,她們的答案,都是選擇「理論」的那一邊——最單純、簡單的答案。
曾幾何時,我們這些大人,忘了這些單純與簡單,選擇走向醜陋而複雜的那條官場之路?
到底是官場的邪惡讓我們變得醜陋?還是我們的貪婪才讓官場變得醜陋?
🔑我也談到了警政體系越來越扭曲的績效制度,癱瘓偵查,導致偵查品質越來越惡劣
我提到警界績效亂象所引發的問題,年方15-16歲的少年,全體目瞪口呆,覺得難以理解。
講到警方的 #追車問題,學妹們忍不住大笑出來——酒駕危險,但追他們不是更危險?
還有霹靂小組被要求上街到處盤查亂衝刑事績效的問題(參見:http://bit.ly/321ZE0K ),也讓15-16歲的少年們集體大笑,「這些警官到底在想什麼?」
是的,15-16歲的少年懂的事情,那群每天看著愚蠢新聞報導的鍵盤法官、警大畢業的高階警官不懂。但他們也不一定不懂,只是想要欺騙大眾,作秀升官/騙選票。
這不是社會經驗的問題,而是 #腦子好不好使、#腦子裡面是不是長了官癌腫瘤 的問題。
🔑最後,我談到現實。
我那個垮掉的卷宗卷櫃櫃板,通知總務科將近一年,都不來修,無人聞問,同辦公室的其他檢察官跟我一起自立自強修理,但修好沒多就又垮掉。
#直到我辭職前夕的投書,總務科長才慌慌張張跑來關心。
修好之後沒多久,我就揮揮衣袖,告別那個令我澈底絕望的地檢署。
——————
延伸閱讀:
〈獻給高中生的「正義課」:選擇法律這條路前,該思考什麼?〉
http://bit.ly/2LWeWi0
〈失控的第四權:媒體攻城掠地,司法機關如何對應?〉
http://bit.ly/2kCgC5s
〈檢仔聊齋(一):升官文化下,荒腔走板的檢警關係〉
http://bit.ly/2LjGWMk
〈檢仔聊齋(二):警界扭曲的專案績效,讓精緻偵查「空洞化」〉
http://bit.ly/2StcCRb
〈檢仔聊齋(三):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檢察體系〉
http://bit.ly/2lPZEk9
〈為給交代衝績效,弊端叢生卻怪司法的警政亂象〉
http://bit.ly/33vSRh3
〈追車案羈押爭議:警訴諸情緒勒索的「媒體戰」,何以潰敗?〉
http://bit.ly/2lDlN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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