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ast Dance J&J show 導演訪談隨筆 (ep 3&4 有雷)
第三集提到 Dennis Rodman在公牛97-98年開季勝率在五成左右徘徊的時候站出來分擔 MJ的重擔(Scottie Pippen養傷),帶出公牛活塞在 80末 90初的血戰史跟 Rodman的成長史。第四集時間軸則來到了 Scottie Pippen歸隊,Rodman頓失重心去 Las Vegas消失度假的事件來帶出 Phil Jackson獨到的帶隊哲學跟介紹 Phil Jackson。
J&J Show 其中一個 J,Jalen Rose,來自底特律,從小就是死忠的底特律活塞球迷。是有名的 Fab Five其中一員,他在1996-2002期間身在溜馬隊,跟 Michael Jordan的公牛隊在曾經在1998的東區決賽血戰七場。Jalen Rose覺得 The Last Dance ep.3 讓他自己更敬佩 80年代末期的活塞隊,因為 80年代的 NBA大部分的時間都是被西區的 Showtime Lakers跟東區傳統強權 The Boston Celtics所統治,到 80後半段聯盟力捧 Jordan的公牛接班,但卻硬是被小市場城市的底特律活塞 The Bad Boys擋下。如同 Isiah Thomas自己說的,他們在 80年代,是唯一一個在季後賽打敗賽爾提克、湖人跟公牛的球隊,公牛隊到了 90年代稱霸聯盟,但是並不是公牛把 80年代的賽爾提克從東區的神壇上拉下來的,而是這支活塞隊。而 Rodman則是這支 The Bad Boys的代表人物之一。Rodman出身貧困,成長經歷許多困難,在籃球場上做盡髒活,從一號守到五號,協防,籃板,爭搶每一個 hustle play,不需要球權但是卻可以對比賽有重要的影響,這樣籃球場上的特質跟底特律藍領勞工的精神有很強烈的連結。在 ep.3 裏 Rodman也提到他如何練習判斷籃板球的落點跟剪接他點籃板球搶籃板球的片段,更是和社會底層勞工專精於某些看似不起眼卻需要時間淬煉的經驗與技術非常相似。
ep.4一開始描述 Rodaman: 「I need a vacation.」然後就駕著他的重機從 United Center騎去機場跳上飛機飛到 Las Vegas跟他當時的女朋友 Carman Electra狂歡作樂。後來 Jordan親自到 Rodman的房間把 Jordan領回球場。導演 Jason Hehir在訪談中也澄清了因為剪接的關係,觀眾有可能會誤會 Jordan是親自到 Las Vegas,但是其實 Jordan是去 Rodman在芝加哥 United Center對面的公寓把他攆回訓練場館,並描述 Jordan在沒有錄音錄影的時候自述說,他那個時候是拎著 Rodman的鼻環把他從床上拉起來的。
而接著在 ep.4,影片的敘事也點出了 Phil Jackson可能有點像是The Rodman before Rodman。Phil Jackson在球員時代也是個強硬的防守球員,行事作風也跟大部分其他的球員大不相同(他是個超級嬉皮)。可能因為 Phil Jackson自己與同時代其他球員教練較不一樣的經歷跟背景,讓他成為 NBA史上最會帶大牌球員的教練,也最能理解每個球員個性心理素質的不同。導演 Jason Hehir也有提到 Phil Jackson他現在自己是如何評價自己在紀錄片有提到的事件中所做的決定跟角色,包括目前提到的 Scottie Pippen因為偏頭痛不能上場,在賽季中開刀養傷跟管理階層對抗,Rodman的特立獨行。他說 Phil Jackson沒有一絲後悔 (with no regret)。然後提到 Phil Jackson跟 Michael Jordan都是真的活在當下的人 (remarkably present),可能某部分 Michael Jordan是從 Phil Jackson那邊學來的。就是在每個當下都只放注意力在解決眼前需要解決的問題,如果 Scottie不在,那就專注在解決 Scottie不在的時候要保持球隊競爭力的這個問題,如果 Rodman需要 take a vacation,那就是他需要的。
最後一個看完 ep.3 & 4的觀察就是,就算過了20年,MJ、Scottie Pippen、Horace Grant、Isiah Thomas,他們都還是沒有改變他們對曾經發生過的這些事情的看法跟解釋,也沒有一個人道歉,他們對彼此在場上競爭的情緒與對抗的心態,就算到了現在,也還是沒有一絲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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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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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萬個小時」定律:邁向成功
【成功的創意與創新,往往需要相當長的醞釀期。畫家塞尚成名時,已經五十幾歲,巴黎美術館裡的塞尚作品,全都是晚年作品。他一直到三十幾歲,都還在摸索自己要畫什麼。而莫扎特雖是天才,但早在成名前就已經累積了多年的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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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萬個小時」定律:邁向成功
文/ 葛拉威爾(Malcolm Gladwell,暢銷書《異數》、《決斷兩秒間》作者)
【成功的創意與創新,往往需要相當長的醞釀期。畫家塞尚成名時,已經五十幾歲,巴黎美術館裡的塞尚作品,全都是晚年作品。他一直到三十幾歲,都還在摸索自己要畫什麼。而莫扎特雖是天才,但早在成名前就已經累積了多年的練習】
關於成功的創新與專業,我從一個最通俗的題目──知名搖滾樂團佛利伍麥克(Fleetwood Mac)的故事──找出一些對創意有用的啟示。
這種典型的搖滾樂團發跡故事,你們早就聽過了,不是嗎?幾個年輕嬉皮在一起搞音樂,運氣好出了一張暢銷專輯,從此暴紅。
一般人都覺得這種故事沒什麼營養,他們的成功只是機緣,不值得學習。但我卻要告訴大家,從這個樂團的成功,我看到了兩個有用的啟示,可以讓我們學到:創意是怎麼來的。
「一萬個小時」定律
第一個啟示,與創意的時間有關。當初,我會對這樂團產生興趣,是因為有個音樂界朋友問我,「你覺得佛利伍麥克最棒的專輯是哪一張?」「當然是《謠言》啦。」「你知道這是他們的第幾張專輯嗎?」「第三張吧?」「錯了,是第十六張。」
重點就在這裡。推出《謠言》之前,佛利伍麥克整整花了十年,做了十五張專輯,但是水準多半很差,直到後來,他們終於找到了最好的團員組合與音樂表現。
我們總以為,才華或創意是現成的,需要時很快就有。但佛利伍麥克的故事讓我們知道,創意不是這麼來的,它得花大量的時間來培養。很多心理學家最近都在研究一種「一萬個小時」的理論,意思是說,任何的複雜性認知工作,都要經過一萬個小時的不斷練習,才能成為頂尖高手。他們研究過西洋棋史,發現除了一位例外,所有的西洋棋大師都花了一萬個小時的訓練,才變成大師。一萬個小時,如果每天練四個小時,相當於要練十年的時間。
古典音樂大師也是這樣,所有偉大的音樂作品,幾乎都得投入一萬個小時練習,才寫得出來。有人會問,神童莫札特呢?莫札特從十一歲就開始作曲,但作品的水準其實並不好,甚至有人猜測是他父親寫的。
等到莫札特寫出第一首偉大的作品降E大調第九號鋼琴協奏曲時,已經二十二歲,他早就花了十一年時間在練習。所以,他其實是「一萬個小時」定律的代表人物。
我為了寫書,花了不少時間研究成功人物的幼年和年輕時期,結果發現,充滿創意的成功人物全都經歷過一段長時間、專注又有紀律的鍛鍊期。
這就是我要說的,成功的創意與創新,往往需要相當長的醞釀期。
第二個啟示,如果你聽過佛利伍麥克的前十六張專輯,就會發現,這個樂團走過了一連串有趣的演變:從最初的藍調走向搖滾,後來開始加入雷鬼,又搞起前衛搖滾,最後才發展出大家所熟悉的樂風。
也就是說,佛利伍麥克從成軍到走紅的這十年,除了不斷在練習,更在不斷摸索、嘗試各種可能的音樂形式,直到找出最好的一種。
畢卡索vs.塞尚
經濟學家蓋倫森曾經提出一個有趣的理論,他把擁有創造力的成功人物,歸納為兩類。第一類是「概念性創新者」(conceptual innovators),這種人擁有大膽、創新的想法,而且很快就能把想法揮灑出來。畢卡索是最好的代表性人物,他在二十一歲就已經成名。
另一類則是「實驗性創新者」(experimental innovators),他們沒有革命性的想法,反而藉由不斷的試驗與犯錯,刻苦而緩慢地發揮優點,締造成就。印象派大師塞尚就是這種人。
塞尚成名時,已經五十幾歲了,巴黎奧塞美術館裡的塞尚作品,全都是他在晚年所畫。他一直到了三十幾歲,都還在摸索自己要畫什麼。他反覆嘗試,一再從錯誤中學習,找到最想要表達的創意。蓋倫森認為,這種開發創造力的方式,其實更重要,也更常見。
例如,美國文學史最重要的作品之一、馬克吐溫的小說《頑童歷險記》出版時,吐溫已經五十歲。為了寫這本童書,他花了九年的時間,一改再改,不曉得換了多少個版本。別人一定會說他成不了氣候,一本小書都寫不完。但最後的成果,是他給了所有的小學生一本必讀的經典。
我認為,當我們想要解決高度複雜的問題時,這種長時間的實驗創新法,尤其有必要。其實在我眼中,畢卡索像個十九世紀藝術大師,而塞尚才是真正的現代藝術家:畢卡索面對一個簡單命題,可以隨性丟出一個簡單俐落的革命性創意;塞尚面對的,卻是更複雜、微妙而困難的創作挑戰,很類似我們在二十一世紀面臨的各種問題。
從試驗與犯錯中,找到創新
舉例來說,過去二十五年,人類最重要的創意突破之一,就是普林斯頓大學數學教授安德魯.懷爾斯(Andrew Wiles)發表了「費瑪最後定理」的證明。這個由十七世紀法國數學家費瑪留下來的數學問題,長達三百年都沒有人能解決,最後被懷爾斯解開了。他也是花了差不多一萬個小時,吃足苦頭,才寫出證明。
有趣的是,在漫長的研究過程中,他先是花了四、五年時間,用法國數學家伽羅華的理論來研究,後來發覺行不通,乾脆重新開始,改用一位俄國教授的方法來解題,最後向全世界發表了證明。
正因為費瑪定理的證明是這麼困難而複雜,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要花上一萬個小時,不斷地實驗與犯錯。現代世界也是這樣,許多我們原本束手無策的問題,其實只要給人實驗、犯錯的機會,都有可能找出解答。
這就是佛利伍麥克的啟示。很多人認為他們不過是走運,事實上,他們所以成功,很大原因是當時的音樂公司了解,創意要靠很多時間來醞釀,還需要有人給予支持,他們才能放心去嘗試、去失敗。而在十五張專輯後,公司終於等到了大賣的《謠言》。今天的音樂公司,當然已經沒有這麼大的耐心,第一首單曲不賣,你就再見了。
這是個悲劇,我們再也不會有另個佛利伍麥克,因為通往創意與創新的大門,已被關了起來。
然而,當我看到2008年的金融海嘯,我真的很希望,這次的大衰退,能給大家一個省思的機會,讓我們放慢腳步,重新找回創意與創新的真正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