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千金小姐?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76566302.A.1AD.html
真是個太好的問題,平常報章雜誌、新聞台以至於巷口歐巴桑,嘴巴裡都會用著「千金小姐」一詞,卻總是沒有人認真討論何謂千金小姐? 有沒有明確的方式能夠定義何謂千金小姐? 千金小姐一詞,在當代生活中,總避不了和名媛、貴婦掛在一起,但千金小姐真是如此嗎?
齋主認為要從兩方面討論千金小姐,一是物質面,另是文化精神面。
在物質面,這社會的有錢人實在太多,我們難以定義擁有怎樣財產家族的女兒能算是千金小姐。不過思前想後,決定以台灣規定父母贈與兒女的每年限額來描述。法律規定每人每年的免稅贈與額度是220萬元,若父母兩人共同贈與一個兒女,則從出生到20歲的總額是8800萬元。考慮到父母可能有多名子女,我們就不負責任一點假設為兩個子女,則到20歲成年時,理應會有4500萬的贈與總額。這種金額看起來很大,但比起真正富有的家庭來說真的只是九牛一毛,也可能只是鉤著了千金小姐的最邊邊而已。
當然,富有的家庭不會只用贈與的方式來給予資產。各類的金融工具都能效勞,包含境外資產轉移、壽險保單、新分類金融商品、境外公司股權轉移等等,都能有效地贈與。不過隨著身價越高,自然方式越高,但這種基本的方式依舊多少會使用。當然存有例外,像是連勝文的小孩在2歲時,已經有了3000萬的現金存款。這種遠超齋主所定義的財富,自然不需要思考贈與額的問題。加上齋主我並不想要把「千金小姐」在物質層面的定義寫得太過狹義,以免遭受抨擊不知人間疾苦。大抵來說,在女兒成年時,若已經受贈4500萬的免稅額,或已經持有8000萬以上的資產,應該就能多少滿足「千金小姐」在物質上的定義。
文化精神面上,最重要的是一種感覺,你會有種這位小姐似乎永遠都和你隔著一面不可名狀的透明氣場。生疏時,你會明確感受到疏離感,就像是隔著紙門對談;熟識時,那疏離感雖不再那麼深刻,但周到的禮貌依舊,兩人仍像隔層紗的關係。即便親密,也難以言喻那層覆於她之上的那股氣息是什麼。
真要舉例,我認為笑傲江湖中,任盈盈尚未露出真面目與令狐沖的言談,就有十足千金小姐的味道,而笑傲江湖即便到最終結局,讀者依舊無法完全理解任盈盈到底是真愛令狐沖,抑或只是單純利用令狐沖助其奪得政權? 這種朦朧又難以言喻的模糊,就是千金小姐通常會有的氣息。
千金小姐經常運用這股氣息,將事情導向到自己喜歡的發展途徑。像在一個聚會中,這些小姐們或許不愛出風頭而收斂鋒芒,但你總會覺得她似乎在無形中影響事情的發展,或許是一句話、一個動作甚至是一個眼神,都在場中舉足輕重。
至於禮節文化,自然周到。不管是與人相處的應對,用餐的禮節,社交的輕重緩急等等自是不在話下。不過有一點,倒是特別值得拿出來說,真千金小姐從不輕言道出自己的來歷,總會有意無意的避開這類話題,畢竟有教養的人從不喜歡顯擺家世。
這年頭因為電視上整天談論名媛名媛,一堆不是名媛的卻想要成為名媛的女人,在媒體上形成群魔亂舞的局面。在這些人的觀念裡,名媛千金的重要特徵就是過很爽,所以凡事都請管家、僕人、外傭來打理。我反倒認為,這反而成了假千金最重要的特徵。
古早歐洲貴族的千金到了適當年紀,只要家學稍有淵源,肯定往修女院裡送。這些從小嬌生慣養的千金小姐,到了修女院當然沒好日子過,從前僕人服侍好好的事情,現在全都得自己來。最重要的價值,就是讓這些千金小姐,懂得珍惜自己所擁有的幸福,靠著做些苦差事以及為他人奉獻犧牲,體會上帝為這世界所帶來的美好有多少,又有多少人過著苦日子? 作為貴族千金的自己,理應要擔起更多責任,要有更多度量,而不是靠著身分和財富蠻橫跋扈。當這些千金離開修女院,回到了自家領地或嫁給哪個貴族公子,屆時這些曾經吃苦的經歷,會讓這些女人習得勇敢、堅忍及奉獻的高貴情操。至於現代,確實有許多富有家庭,等到時機成熟,便會將女兒送往天主教學校就讀。
所以當我第一次在媒體上看到,所謂哪個千金名媛說自己從不碰水做家事時,我簡直笑到不能自己;真正的千金當然碰水做家事,而且做得無比的好。
比較困難的反而是文化精神面。文化面上,反而是區分真千金和假千金的好方式。即便滿足千金小姐的物質層面,如果未能滿足文化層面,恐怕也難被別人視作「千金小姐」。相反,若你能滿足千金小姐的文化精神面門檻,就算沒有滿足於物質面的門檻,其家族若不是本身是掌握社會資本和人脈關係的政治家族,就是曾經家道中落的貴族。
雖然討論了這麼長的「千金小姐」,但齋主我卻覺得依然沒有觸及到其本質,不過仍是希望對齋友們有所幫助。畢竟比起「千金小姐」這個相對容易的詞彙來說,形容男性的「少爺」或「公子」二詞更難以描述或形容,靜待機會再來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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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主認為要從兩方面討論千金小姐,一是物質面,另是文化精神面。
在物質面,這社會的有錢人實在太多,我們難以定義擁有怎樣財產家族的女兒能算是千金小姐。不過思前想後,決定以台灣規定父母贈與兒女的每年限額來描述。法律規定每人每年的免稅贈與額度是220萬元,若父母兩人共同贈與一個兒女,則從出生到20歲的總額是8800萬元。考慮到父母可能有多名子女,我們就不負責任一點假設為兩個子女,則到20歲成年時,理應會有4500萬的贈與總額。這種金額看起來很大,但比起真正富有的家庭來說真的只是九牛一毛,也可能只是鉤著了千金小姐的最邊邊而已。
當然,富有的家庭不會只用贈與的方式來給予資產。各類的金融工具都能效勞,包含境外資產轉移、壽險保單、新分類金融商品、境外公司股權轉移等等,都能有效地贈與。不過隨著身價越高,自然方式越高,但這種基本的方式依舊多少會使用。當然存有例外,像是連勝文的小孩在2歲時,已經有了3000萬的現金存款。這種遠超齋主所定義的財富,自然不需要思考贈與額的問題。加上齋主我並不想要把「千金小姐」在物質層面的定義寫得太過狹義,以免遭受抨擊不知人間疾苦。大抵來說,在女兒成年時,若已經受贈4500萬的免稅額,或已經持有8000萬以上的資產,應該就能多少滿足「千金小姐」在物質上的定義。
文化精神面上,最重要的是一種感覺,你會有種這位小姐似乎永遠都和你隔著一面不可名狀的透明氣場。生疏時,你會明確感受到疏離感,就像是隔著紙門對談;熟識時,那疏離感雖不再那麼深刻,但周到的禮貌依舊,兩人仍像隔層紗的關係。即便親密,也難以言喻那層覆於她之上的那股氣息是什麼。
真要舉例,我認為笑傲江湖中,任盈盈尚未露出真面目與令狐沖的言談,就有十足千金小姐的味道,而笑傲江湖即便到最終結局,讀者依舊無法完全理解任盈盈到底是真愛令狐沖,抑或只是單純利用令狐沖助其奪得政權? 這種朦朧又難以言喻的模糊,就是千金小姐通常會有的氣息。
千金小姐經常運用這股氣息,將事情導向到自己喜歡的發展途徑。像在一個聚會中,這些小姐們或許不愛出風頭而收斂鋒芒,但你總會覺得她似乎在無形中影響事情的發展,或許是一句話、一個動作甚至是一個眼神,都在場中舉足輕重。
至於禮節文化,自然周到。不管是與人相處的應對,用餐的禮節,社交的輕重緩急等等自是不在話下。不過有一點,倒是特別值得拿出來說,真千金小姐從不輕言道出自己的來歷,總會有意無意的避開這類話題,畢竟有教養的人從不喜歡顯擺家世。
這年頭因為電視上整天談論名媛名媛,一堆不是名媛的卻想要成為名媛的女人,在媒體上形成群魔亂舞的局面。在這些人的觀念裡,名媛千金的重要特徵就是過很爽,所以凡事都請管家、僕人、外傭來打理。我反倒認為,這反而成了假千金最重要的特徵。
古早歐洲貴族的千金到了適當年紀,只要家學稍有淵源,肯定往修女院裡送。這些從小嬌生慣養的千金小姐,到了修女院當然沒好日子過,從前僕人服侍好好的事情,現在全都得自己來。最重要的價值,就是讓這些千金小姐,懂得珍惜自己所擁有的幸福,靠著做些苦差事以及為他人奉獻犧牲,體會上帝為這世界所帶來的美好有多少,又有多少人過著苦日子? 作為貴族千金的自己,理應要擔起更多責任,要有更多度量,而不是靠著身分和財富蠻橫跋扈。當這些千金離開修女院,回到了自家領地或嫁給哪個貴族公子,屆時這些曾經吃苦的經歷,會讓這些女人習得勇敢、堅忍及奉獻的高貴情操。至於現代,確實有許多富有家庭,等到時機成熟,便會將女兒送往天主教學校就讀。
所以當我第一次在媒體上看到,所謂哪個千金名媛說自己從不碰水做家事時,我簡直笑到不能自己;真正的千金當然碰水做家事,而且做得無比的好。
比較困難的反而是文化精神面。文化面上,反而是區分真千金和假千金的好方式。即便滿足千金小姐的物質層面,如果未能滿足文化層面,恐怕也難被別人視作「千金小姐」。相反,若你能滿足千金小姐的文化精神面門檻,就算沒有滿足於物質面的門檻,其家族若不是本身是掌握社會資本和人脈關係的政治家族,就是曾經家道中落的貴族。
雖然討論了這麼長的「千金小姐」,但齋主我卻覺得依然沒有觸及到其本質,不過仍是希望對齋友們有所幫助。畢竟比起「千金小姐」這個相對容易的詞彙來說,形容男性的「少爺」或「公子」二詞更難以描述或形容,靜待機會再來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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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包戰爭】
過年結束的同時除了思念假期之外,是否也在想著那些被爸媽收走的紅包呢?想必許多人都有著一回家就被使個眼色、然後交出所有壓歲錢給家長的經驗。那爸媽徵收紅包這件事,到底合不合法?又如果收走了,爸媽能怎麼使用呢?
🎸紅包在法律上是什麼?
紅包很多時候都會有(結婚等等),過年的紅包是壓歲錢,象徵著長輩對晚輩的祝福,也有護身符的意涵,透過贈與紅包,希望孩子在新的一年裡健康平安。
而民法規定,未成年子女因贈與而取得的財產,屬於「特有財產」,父母是可以管理的,紅包就屬於這一類;另一種情況,比方說未成年子女自己打工的薪水、花錢買(有償取得)的東西,叫做「非特有財產」,是孩子自己就能夠管理的財產。
🎸為了你好,就可以花嗎?
民法規定了父母可以使用子女的特有財產,但也不是可以隨便用,有一個很重要前提──「非為子女『利益』,不得『處分』」。這裡有兩個問題值得討論,第一是『處分』,第二則是『利益』。
關於第一個問題,法院在判決中認為:「『處分』應該皆採最廣義解釋,不以法律上處分為限,尚包含事實上處分」也就是說即使不幫他花掉,只是存入非小孩(例如父母自己)的帳戶,也算是一種處分。(103年台上2650號判決)。
再來,『利益』的解釋實務上並沒有那麼明確的標準,所以容易變成法官個案判斷,但常見的作法是要父母能夠證明處分行為對於小孩有必要(像是為了繳學費),否則也不能夠擅自拿去買賣、投資或抵押。
🎸如果亂花,會怎樣?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民法只說「不得處分」,也就是父母不能亂處理紅包錢,卻沒說如果亂花的效果是什麼?
這個問題是在處理未成年子女保護與其他人的交易安全的平衡,如果一律有效那麼就無法保障小孩紅包錢;但如果一律無效,以後大家買賣東西就要注意這個東西是不是小孩子的,這真的強人所難。
我們認為可以分成幾種狀況討論:
第一種,爸媽「為」小孩利益使用,這種情況可以用「有權代理」處理,行為合法也有效。
第二種,爸媽「不為」小孩利益使用,而且和商家交易的時候,也「沒說」自己花的是紅包錢,這種狀況是最常見的,這種時候我們會當作爸媽是拿自己的錢跟跟商家成立交易關係,自掏腰包,當然後小孩的紅包錢毫無干係。
第三種,爸媽「不為」小孩利益使用,而且「有說」自己花的是紅包錢,這種狀況是極少的,畢竟會爸媽大張旗鼓的說我花孩子的紅包錢的情況並不多,而在這種狀況下我們認為應該將法律規定「不得處分」的效果解釋成無效,而且在這個情況下商家是知情的,所以對交易無效對商家的傷害也相對較小。
總結來說,父母要處理小孩的紅包法律上可以被接受的,但是有兩個方面的建議,首先是可以幫小孩開設帳戶,不要因為方便所以就把錢存到自己帳戶中;再來使用上請花在必要的地方,除了學費,像是或與小孩有關的家庭支出,小心點處理總是沒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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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給父母錢算贈與嗎 在 Re: [問題] 同年度小孩將資金轉回父母贈與稅- 看板tax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a5170040 (Andy)》之銘言:
: 各位好
: 想請問有關小孩將資金轉回給父母的贈與稅問題
: 今年4月我和我太太各匯了210萬給小孩優利存款
: 這樣按照規定是不用被課贈與稅的
: 但7月存款要到期了,打算把資金匯回來,有以下的問題
: 1. 如果都分別匯回210萬到原本我和太太的給他的帳戶,這種情況還需要申報/被課贈與
: 稅嗎?
: 這樣代表小孩本年度的被受贈資金net =0
: 2. 如果小孩將420萬全部匯到我太太戶頭,這樣是算贈與420萬(gross)還是210萬(net)
: 對於稅法不是很了解,網路上大都只有父母贈與小孩的規定,再麻煩是否有高人可以解答
: ,謝謝
1.
按財政部72/03/01台財稅第31299號函釋:「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存款於金融機構,
經稽徵機關查明應課徵贈與稅者,如其存款係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時,其贈與總額之
計算,應按年度各筆存款累計總額扣除定期存款屆期續存及轉存之餘額為準。又定期
存款屆期有轉存其父母帳戶者,應視為父母對子女贈與之撤回,免予計入贈與總額。」
依上述函釋,這種情形認為是「撤回贈與」(前提是在被國稅局查獲之前,子女的錢要
匯回給父母),姑且不論合不合理,按該函釋,免予計入贈與總額。
2.
建議小孩分別匯款給父210萬元及匯款給母210萬元。
贈與總額是以「贈與人之贈與財產金額」來計算,而非以「受贈人之受贈財產金額」來
計算。贈與人(而非受贈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220萬。
PS:稅法或保險的問題,不要輕信銀行理專的說法,應向專業人士付費諮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81.1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25732808.A.8D8.html
※ 編輯: taoist9999 (36.229.181.131 臺灣), 07/08/2021 16: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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