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美國車禍談「自由、法治、民主」
此次2020美國大選,提供了一次徹底檢討眾人朗朗上口的「自由、法治、民主」三者之間關係的機會。這次機會,為二戰以來所僅有,不止對所謂的「民主燈塔」的美國具有生死存亡的意義,對台灣的生死存亡也有直接的意義。由於這是一個本質性的問題,只有採用直指本質的抽象概念才能討論,因此,對不習慣用抽象概念思考的讀者,先說聲抱歉。
「自由、法治、民主」並不是三個並排平等的概念,而是有著優先順序、內在邏輯關係的三個關聯概念。
「自由」是個無邊無際、容許浮想聯翩的境界。但人生活在社會中,除了在孤島上的孤人魯賓遜,或終南山上的獨居隱士,人的腦袋雖有浮想聯翩的能力,但人的行為不容許無邊無際,否則便會人傷人。因此,人的行為必須接受某種框架的限制。
這個侷限自由的框架,其形狀、大小和結構,統稱為「法制」(Rule by Law)。通俗的打比方,自由是私家車,法制就是所有私家車的交通規範 - 哪裡有紅綠燈,哪裡可超車不可超車,車撞車了怎麼辦。因此,私家車不能只有油門,還得有方向盤和煞車。而宏觀的交通系統內,規矩和執法者不能沒有。
但框架被縮得太小的時候,自由就難以存在了。再以交通為喻,三步一個紅燈,大小車相撞永遠是小車的錯,法制雖然存在,卻是惡制。為了使自由不能被法制無限剝奪,「法治」(Rule of Law)概念就誕生了 - 由法律構成的法制,是需要時時被治理的。治理制度的力量,就叫作「政治權力」。
但若政治權力過度集中,法治也難以進行。因此,為了保障權力不被過度集中(也就是保障法治),我們需要從權力的本質下手,形成一套制衡的機制。1748年,法國的法學家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一書中,將權力分拆為立法、司法、行政三類,各自賦予獨立的機構,以達權力制衡,這奠定了法治的基礎。
但進一步問,保障三權分立的機制何在?當社會的壓力條件合適時,寡頭壟斷和獨裁是隨時可以出現的。在一次一次慘痛教訓後,一個兩千多年前實施於古希臘和羅馬共和國的概念復活了:把權力的金字塔結構徹底打散成小分子,進行一人一票的選舉;不管這「一人一票」的適用範圍多大多小,總之比少數人做決定來得保險可靠。
近世許多學者,將「民主」的內容擴及諸如言論自由、人權等等範疇,這可稱為「廣義的民主」,但嚴格一點說,「公民一人一票選舉」才是「民主」的核心;在某些國家,公民一人一票不同程度的擴及立法、司法及行政三領域(如美國),在某些國家,一人一票僅及立法和行政,司法則淪為指派(如台灣)。
回到2020美國大選。如果我們在思維上沒有能力區分「自由」、「法治」、「民主」三者之間的層次,那麼在大鍋菜式的混淆下,一定談不清每個現象的是非對錯,更看不清政局的長期趨勢。
例如,現任總統川普究竟有沒有濫用行政權力影響選舉、國會中參眾兩院究竟有沒有濫用立法權力影響選舉、最高法院有無規避憲法責任、選舉人代表究竟應該由州政府指派還是由州議會選出,都是「法治」層次的問題。而投票過程有沒有人工或機器做票,這關係到投票、認票的SOP 程序公正,屬於「民主」層次的問題。而公民有沒有權利無拘束得表達自己的看法,電視、報紙有無權利選擇性的偏頗報導,社交媒體公司有沒有權利僅憑自己公司內部少數高管的標準就封殺某些言論,這屬於「自由」的範疇。
太抽象了?那就做一個整體的比喻。所謂的「民主國家」就像一輛汽車,這輛車內,公民的自由意志是方向盤,言論自由是油門踏板,法治是引擎檔位的排檔,民主是煞車踏板。缺了任何一個、或任何一個失靈,這輛車不管由哪個政黨、哪個領袖作駕駛,它遲早會出車禍。
美國已經滑車了!最終是否造成車禍、車禍的嚴重性和乘客傷亡及連帶傷亡,在未來3-6個月之間應該可以看得更清楚。台灣作為一個自由、法治、民主還有很大改善空間的國家,美國之失,足以為鑑。
至於這次的美國滑車,其間有多少「境外勢力」的因素,那是另外一個話題,先讓他們自己調查吧。但台灣也不能只是靜待調查結果,而需隨著事態發展,對各種可能的政局做出預策 – 預先想定的對策。
(本文原刊於蘋果日報 網路版2021-01-09,紙版2021-01-10)
孟德斯鳩權力分立 在 李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世道人生:美國的靈魂(李怡)
兩個月前,我說這次美國大選是自由與平等之戰。現在分出勝負,是平等壓倒了自由。
拜登在勝選演說中,說「要找回美國的靈魂」。但甚麼是美國的靈魂呢?自由、平等,是人類自古以來追求的社會價值和理想。13世紀英國《大憲章》確立「法律之下的自由」,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16世紀文藝復興提出個性解放;工業革命導致工廠大量出現,工人被剝削,貧富懸殊凸顯。
美國獨立後訂下的國家新秩序,思想基礎來自源於耶路撒冷的對舊約聖經的信仰,是靈魂與信仰深處的內在秩序,有別於外在的社會秩序;民主制度源自古希臘雅典,雅典的民主雖不健全仍可承繼;共和體制則起源於古羅馬,本質是政權公有,是公天下,其對立面是專權體制的私天下;法治精神就來自英國的《大憲章》。美國作為當時的新國家,吸收了英國洛克和法國孟德斯鳩的自由、法治、三權分立思想,更以「憲法第一修正案」確立人民的言論自由,開國元勳傑佛遜認為無論真假消息都要讓人民知道,由人民判斷。1776年美國建立人類第一個「個人權利最大化」國家。美國的靈魂就是個人自由主義,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自食其力,自由競爭,最大限度去追求和實現夢想。
歷史學家托克維爾說:「美國之偉大不在於它比其他國家更為聰明,而在於它有更多能力修補自己犯下的錯誤。」。世界各國精英紛到美國逐夢,美國的科技和軟實力持續領先世界,所有這些,都源自於最充份的言論自由。這就是「美國之偉大」,即美國的靈魂。
追求平等的社會主義思潮很早就有,19世紀馬克思提出的共產主義,就在1917年俄國以無產階級革命方式予以實現。「所有動物都平等」,必然導致「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更平等」實際上是一種沒有制衡也沒有限制的權力,發展為極權和暴政,並向世界各國擴張是勢所必然。過去百多年,人類歷史就是極權和民主、奴役與自由的抗鬥歷史。
在個人自由最大化的國家,自由遇到的最大障礙是這幾十年不同少數族群的興起和對平等的追求。雖說「人人生而平等」,但人是有差別的,在不同環境和條件下出生的人,不會生來平等,在自由競爭中也必然有優勝劣敗。分配平等使社會失去自我奮鬥的動力,機會平等不可能,人類可以實行的平等只是包括由法院守護的「規則平等」。在越來越多元化的社會一些少數族群不斷要改變規則,反歧視因改變規則而往往變成逆向歧視,政治正確使言論自由逐漸消失,政府的福利政策越多越能贏得選票。立國時的自立自主精神淡化以至式微。
個人自由最大化的另一死敵就是安全。應付疫情最有效的國家就是監控最嚴密的極權國家,如朝鮮;對自由國家來說,大規模瘟疫是不治之症,不單止美國,歐洲國家也一樣。
極權政體靠着國家資本主義的優勢,在全球化中經濟起飛,並由此對自由世界全面滲透和造成新的威脅。這是近20年出現而歷史上未有過的。而這種滲透,使所謂反歧視、追求平等、進步的政客背後,實際上是利益勾連。
在利益面前,美國的靈魂可以出賣,因為人類基本上是醜惡的。總統講話都可以由媒體主管擅自裁決為「不實」而中止播放,美國之所以偉大的言論自由的靈魂已死。思想家卡爾.波柏說:「自由比平等重要。為了實現平等,很可能會危害自由。如果沒有自由,在不自由的人群中,也不會有平等。」自由與平等,都沒有啦!
孟德斯鳩權力分立 在 李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精彩論述,發人深省
將近300年前,在法國的君主制度下,孟德斯鳩提出以三權分立為實施手段的「法的統治」,的確大膽而前衛。
他在「序」的開頭戰戰兢兢寫下:「本書談及的事物難以計數,如果其中某一件冒犯了讀者,那絕非因為我用心不良。……不要僅僅翻閱了寥寥數頁就對這部花費了二十年心血的著作妄下斷言,受到贊許或貶斥的應該是整部著作,而不是其中的某幾句話。」
《論法的精神》有太多精彩的論述,難以盡述,有些句子至今仍然發人深省,比如:
「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
「有權勢的人傾向於侵犯無權勢的人,這是人類生活的一大特點。」
「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有權力的人往往使用權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權力具有天然的膨脹性和向惡性,只要缺乏足夠的約束、監督,任何權力都會生出腐敗,要防止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約束權力。」
「任何專制國家的教育目的都是在極力降低國民的心智。」
「如果司法權同行政權合而為一,法官便將握有壓迫者的力量。」
「在人民完全無權參加政府事務的國家中,人民變成冷血動物,他們迷戀金錢,不再熱衷於國事。人民只會為某位演員而狂熱。他們並不為政府分憂,也不關心政府有何打算,而是悠然地等著領薪金。」
「變壞的絕不是新生的一代,只有在年長的人已經腐化之後,他們才會敗壞下去。」
「對一個人的不公正,就是對所有人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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