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心理師觀點:無法言喻的夢魘─青少女誘姦」,將女作家之冤,完全寫到點上。
當我慨嘆「女孩們要平安成長多麼不易」,憶起當年險遭狼手之遇、回顧留下陰影,引起大眾迴響,紛紛將自己的夢靨說出來。但,我們所受的傷害,跟女作家的遭遇卻不是同一種,我們的受害是「明顯的」,對方一望而知是「有問題的」,不適感強烈,能馬上控訴,對於對錯的糾結往往在能否突破羞恥、罪惡感,而非判別...
但女作家不同,她遭遇的是「誘姦」,是包裝在「好像是愛情」的引誘下,是對情竇初開少女的惡意。少女遇到崇拜的人對自己示好、以為是愛情的情況下,根本難以判別,等到發現受害,往往是很久以後,而悔恨莫及......
這個問題早就存在在我們社會中,因為我們從小被教導老師是對的,要「尊師重道」,所以這樣的大人與這樣的少女絕對從沒少過,只是沒人有這樣的勇氣把它描寫出來,以如此優美的文筆、剛烈的方式......她已為此獻出生命,她的控訴,我們能不重視嗎???!!!
雖然沈重,但水星仍逆行的此刻,往下深掘是必要的。
這篇文章寫得非常好,也提到了解決之道,請大家好好讀,並且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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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師觀點:無法言喻的夢魘─青少女誘姦
黃雅羚/執業諮商心理師、元品心理諮商所所長
一位台灣文學才女的自殺身亡,震驚全台。因為他曾經學測滿級分、漂亮、家世背景豐厚,不該與自殺、性侵、精神疾病有所關聯,所以喚起大家的關注。而我想針對青少女被「誘姦」談一些長期諮商性侵害少女所發現的現象。
一、少女的年少發展,成為有意者的操弄剝削。幾乎每一個曾經經歷過青少女階段的女性,都記得年少時對於愛情的朦朧憧憬,尤其欣賞有才華、聰明、樣貌帥氣的師長,無論師長有沒有注意到少女,少女的心情與師長的舉動牽縈著。
當師長有意或無意但良善地對少女的關注、都使得少女心動不已,更何況是當師長有意或無意但帶有「意圖」的對少女關懷、親近或追求,我想能夠拒絕的少女非常少,這攸關少女成長階段自我認同(我想多知道我喜歡的人眼中的我、我也想知道自己的影響力)、對於愛情的憧憬、及台灣孩子對性教育的啟蒙太晚且不足有關,所以讓有意圖操弄少女的成人,有非常多的機會可以下手,所以文學才女的經驗不是少數發生,是少數說出。
二、誘姦就是溫水煮青蛙的犯罪過程,所以知覺性侵是在痛苦很久之後。師長享受在學生的崇拜之中,如果沒有足夠的道德要求、對自我的了解和可能造成傷害的同理之心,師長容易讓自己「享受」在少女的崇拜之中,甚至浸淫在掌有性奴的得意與驕傲之中,而我想說的是,這樣的誘姦是「溫水煮青蛙」的犯罪過程,從操弄少女在發展中對愛是一知半解,進而利用少女仰慕的情懷,都是一整個「意圖圖利自我的成人」所發展的劇本,但本文無意多談這樣的師長。
三、少女被誘姦後內心充滿矛盾和困惑,這是難以言說的痛。當少女被誘姦之後,內在夾雜對師長的愛慕、對性的困惑、對愛的矛盾、對身體的骯髒感,在強烈的矛盾與困惑之下,又經過時間的翻騰,形成厭惡自己、感受滿身的罪惡,但卻又離不開想像中愛的感覺和滿是傷痕的自己。
這樣的少女,如何享受快樂、如何享受家人與朋友的關懷,因為,這些感受很少有人懂,很少有人可以接納,如果沒有適時進行諮商,只能孤獨任由痛苦侵蝕。尤其,這些強烈的矛盾與困惑難容於我們的社會價值觀,所以有文學才能的孩子也只能夠透過單向書寫才能夠完整陳述,身為心理師的我,在諮商室中要通過少女對我的信任測試,我才有機會聽他們不安地娓娓道出受創經驗,而我能給的是陪伴、不批判、慢慢交流這些感受,讓這些少女知道他不孤單,我們一起奮戰這些感受,慢慢釐清,慢慢療傷。
四、社會的價值觀將誘姦責任堆疊在少女身上。當少女開始對「誘姦」感覺不對勁時,害怕被成人指責,害怕不被相信,甚至被質疑,這樣的心境形成是我們一貫教育孩子要自我保護,而當傷害發生時,就是孩子沒有保護好自己,就是孩子的責任。
而且社會對於沒有「符合典型受害人形象」的受害者是高度質疑,尤其是少女在走司法流程時,因為沒有符合典型受害者的受傷經過和受傷感受,在司法攻防上基本上就是被定位成愛慕、追求不成等簡要的概念,而且這樣的誘姦對於意願的違反更是一大論戰(因為這樣的案件發生當下沒有太多掙扎,更是難以說不),案件的審理判定常常審酌性行為當下有無「違反意願」,事後有無「純粹符合期待」的痛苦,因此不能出現所謂的掙扎和矛盾感受,誘姦在司法上只能讓少女飽受質疑,片體鱗傷之後等不到正義。
以我因為案件出庭的經驗,我最常被問如果少女被性侵害,何以事後要寫情書給老師?何以事後還繼續上課?何以還跟老師通訊?何以沒有立即求助?(這樣的反應不符合典型受害者),如果你閱讀至此,仍有以上疑問,請你再重新靜下心來,打開你的心閱讀此文,我想再重申一次,誘姦是「溫水煮青蛙」的犯罪過程,是一個成人運用未成年少女發展上的未成熟,並利用少女對成人的愛慕、景仰、畏懼、想像為操控的手段進行侵害行為,這是關係、權力不對等的侵害,這樣的自制責任在成人身上(因為很關鍵,所以我想說三遍)。
最後,我想建議關心此事件及自己孩子的家長四件事。
第一件事是誘姦就是利用少女的未成熟,而運用少女的景仰與畏懼而加以侵害,整個責任在成人身上,成人有責任拒絕及不利用,歡迎大家分享此觀念;
第二件事是所有性侵害受害者內在非常複雜,不要只期待看到典型的反應,這讓少女的痛苦只能透過單向匿名書寫才能夠完整抒發;
第三件事是性教育要提早,且允許孩子探索和發問,如果你願意開始關注性教育,我要恭喜你的孩子,有了探索自己的空間;
第四件事是當你在教孩子自我保護時,請最後要告訴你的孩子,無論他發生什麼,都希望孩子告訴你,你不會責備他,這才是孩子矛盾和困惑時,可以提早求助的關鍵。
學測可以帶平安符嗎 在 唐綺陽占星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這一篇「心理師觀點:無法言喻的夢魘─青少女誘姦」,將女作家之冤,完全寫到點上。
當我慨嘆「女孩們要平安成長多麼不易」,憶起當年險遭狼手之遇、回顧留下陰影,引起大眾迴響,紛紛將自己的夢靨說出來。但,我們所受的傷害,跟女作家的遭遇卻不是同一種,我們的受害是「明顯的」,對方一望而知是「有問題的」,不適感強烈,能馬上控訴,對於對錯的糾結往往在能否突破羞恥、罪惡感,而非判別...
但女作家不同,她遭遇的是「誘姦」,是包裝在「好像是愛情」的引誘下,是對情竇初開少女的惡意。少女遇到崇拜的人對自己示好、以為是愛情的情況下,根本難以判別,等到發現受害,往往是很久以後,而悔恨莫及......
這個問題早就存在在我們社會中,因為我們從小被教導老師是對的,要「尊師重道」,所以這樣的大人與這樣的少女絕對從沒少過,只是沒人有這樣的勇氣把它描寫出來,以如此優美的文筆、剛烈的方式......她已為此獻出生命,她的控訴,我們能不重視嗎???!!!
雖然沈重,但水星仍逆行的此刻,往下深掘是必要的。
這篇文章寫得非常好,也提到了解決之道,請大家好好讀,並且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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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師觀點:無法言喻的夢魘─青少女誘姦
黃雅羚/執業諮商心理師、元品心理諮商所所長
一位台灣文學才女的自殺身亡,震驚全台。因為他曾經學測滿級分、漂亮、家世背景豐厚,不該與自殺、性侵、精神疾病有所關聯,所以喚起大家的關注。而我想針對青少女被「誘姦」談一些長期諮商性侵害少女所發現的現象。
一、少女的年少發展,成為有意者的操弄剝削。幾乎每一個曾經經歷過青少女階段的女性,都記得年少時對於愛情的朦朧憧憬,尤其欣賞有才華、聰明、樣貌帥氣的師長,無論師長有沒有注意到少女,少女的心情與師長的舉動牽縈著。
當師長有意或無意但良善地對少女的關注、都使得少女心動不已,更何況是當師長有意或無意但帶有「意圖」的對少女關懷、親近或追求,我想能夠拒絕的少女非常少,這攸關少女成長階段自我認同(我想多知道我喜歡的人眼中的我、我也想知道自己的影響力)、對於愛情的憧憬、及台灣孩子對性教育的啟蒙太晚且不足有關,所以讓有意圖操弄少女的成人,有非常多的機會可以下手,所以文學才女的經驗不是少數發生,是少數說出。
二、誘姦就是溫水煮青蛙的犯罪過程,所以知覺性侵是在痛苦很久之後。師長享受在學生的崇拜之中,如果沒有足夠的道德要求、對自我的了解和可能造成傷害的同理之心,師長容易讓自己「享受」在少女的崇拜之中,甚至浸淫在掌有性奴的得意與驕傲之中,而我想說的是,這樣的誘姦是「溫水煮青蛙」的犯罪過程,從操弄少女在發展中對愛是一知半解,進而利用少女仰慕的情懷,都是一整個「意圖圖利自我的成人」所發展的劇本,但本文無意多談這樣的師長。
三、少女被誘姦後內心充滿矛盾和困惑,這是難以言說的痛。當少女被誘姦之後,內在夾雜對師長的愛慕、對性的困惑、對愛的矛盾、對身體的骯髒感,在強烈的矛盾與困惑之下,又經過時間的翻騰,形成厭惡自己、感受滿身的罪惡,但卻又離不開想像中愛的感覺和滿是傷痕的自己。
這樣的少女,如何享受快樂、如何享受家人與朋友的關懷,因為,這些感受很少有人懂,很少有人可以接納,如果沒有適時進行諮商,只能孤獨任由痛苦侵蝕。尤其,這些強烈的矛盾與困惑難容於我們的社會價值觀,所以有文學才能的孩子也只能夠透過單向書寫才能夠完整陳述,身為心理師的我,在諮商室中要通過少女對我的信任測試,我才有機會聽他們不安地娓娓道出受創經驗,而我能給的是陪伴、不批判、慢慢交流這些感受,讓這些少女知道他不孤單,我們一起奮戰這些感受,慢慢釐清,慢慢療傷。
四、社會的價值觀將誘姦責任堆疊在少女身上。當少女開始對「誘姦」感覺不對勁時,害怕被成人指責,害怕不被相信,甚至被質疑,這樣的心境形成是我們一貫教育孩子要自我保護,而當傷害發生時,就是孩子沒有保護好自己,就是孩子的責任。
而且社會對於沒有「符合典型受害人形象」的受害者是高度質疑,尤其是少女在走司法流程時,因為沒有符合典型受害者的受傷經過和受傷感受,在司法攻防上基本上就是被定位成愛慕、追求不成等簡要的概念,而且這樣的誘姦對於意願的違反更是一大論戰(因為這樣的案件發生當下沒有太多掙扎,更是難以說不),案件的審理判定常常審酌性行為當下有無「違反意願」,事後有無「純粹符合期待」的痛苦,因此不能出現所謂的掙扎和矛盾感受,誘姦在司法上只能讓少女飽受質疑,片體鱗傷之後等不到正義。
以我因為案件出庭的經驗,我最常被問如果少女被性侵害,何以事後要寫情書給老師?何以事後還繼續上課?何以還跟老師通訊?何以沒有立即求助?(這樣的反應不符合典型受害者),如果你閱讀至此,仍有以上疑問,請你再重新靜下心來,打開你的心閱讀此文,我想再重申一次,誘姦是「溫水煮青蛙」的犯罪過程,是一個成人運用未成年少女發展上的未成熟,並利用少女對成人的愛慕、景仰、畏懼、想像為操控的手段進行侵害行為,這是關係、權力不對等的侵害,這樣的自制責任在成人身上(因為很關鍵,所以我想說三遍)。
最後,我想建議關心此事件及自己孩子的家長四件事。
第一件事是誘姦就是利用少女的未成熟,而運用少女的景仰與畏懼而加以侵害,整個責任在成人身上,成人有責任拒絕及不利用,歡迎大家分享此觀念;
第二件事是所有性侵害受害者內在非常複雜,不要只期待看到典型的反應,這讓少女的痛苦只能透過單向匿名書寫才能夠完整抒發;
第三件事是性教育要提早,且允許孩子探索和發問,如果你願意開始關注性教育,我要恭喜你的孩子,有了探索自己的空間;
第四件事是當你在教孩子自我保護時,請最後要告訴你的孩子,無論他發生什麼,都希望孩子告訴你,你不會責備他,這才是孩子矛盾和困惑時,可以提早求助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