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申訴制度成功通過附帶決議
#實踐校園民主
#給學生能勇於申訴的環境
從推動十八歲公民權入憲、共同舉辦兒少議會、根除黑心校規、到學生申訴制度的修法, #青少年主體性 及 #學生權益的保障 一直是我努力的目標。
針對《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規範的 #高中生申訴機制,接續上次委員會審查的努力(https://bit.ly/2PoqeA7),這兩周以來,我多次和教育部溝通我提出修正動議的必要性及緣由。
今天在黨團協商時,我更進一步提出2個附帶決議,希望使申訴機制更加完善,以符合大法官釋字784號解釋所保障的學生完整救濟權益。
1️⃣ 校園內學生權益相關的申訴管道很多種,每種針對的內容不同,但申訴機制卻不見得友善,學生權益常因此受損。
為解決問題,我請教育部完成下列事項:
⭕️協助學生充分了解各類申訴管道
對於學生權益各類申訴、陳情、申請調查或檢舉的管道,以及這些管道所對應的受理範圍與內容,教育部應透過製作懶人包、手冊、教案等方式,除了在校內及網路上公告外,也要搭配規劃專題課程、演講等活動,在一年內使全國高中生充分了解,以維護學生的申訴權利。
⭕️改善現行書面申訴機制
教育部應簡化現行學生申訴書的格式與申填方式(如GOOGLE表單、電子表單下拉式選項等),並提供書寫範例,使申訴流程更為友善。
⭕️增設校外協助機制
為使申訴機制更加友善學生,教育部須規劃設置相關協助機制。此機制須設於「校外」(不得指派由「學校」協助學生申訴),以避免造成學生使用上之擔憂。
2️⃣ 目前學校內的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評會),公平性及專業性常遭到質疑,甚至屢屢傳出 #黑箱 傳聞。
為了改善問題,我請教育部針對學校申評會以及主管機關的學生再申訴評議委員會(再評會)完成下列事項:
⭕️申評會及再評會須包含具「兒童及少年權利」或「學生權利」的專家學者
申評會及再評會應納入法律、教育、兒童及少年權利、心理或輔導專家學者,教育部應建置相關人才庫,作為學校及主管機關遴聘依據。
人才庫中的各類專家學者均須具備「兒童及少年權利」或「學生權利」背景或專長,且要注意各類人員人數之平衡。
註:我也透過修正動議,要求教育部納入具「兒童及少年權利」或「學生權利」的專家學者,如此才能促使申評會及再評會真正 #從學生角度思考,教育部也因此重新調整所提出的委員會組成規定。
⭕️中央統一明訂申訴事件的調查方式
教育部須在《高級中等教育法》子法中明訂懲處或申訴事件的調查方式。
包含得組成調查小組及相關組成規範、調查時程、應注意事項(應衡酌雙方當事人之權力差距、禁止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證據、保密規定、利益迴避、……)等。相關內容建議參考《性別平等教育法》,以減少調查結果不公正的問題。
註:為了促使教育部真的在子法中明訂「調查方式」,我也透過修正動議,在母法《高級中等教育法》中明確寫出這項。
⭕️再評會委員人數下限應高於申評會
教育部應參考《性別平等教育法》,主管機關再評會的委員人數下限應高於學校申評會,以納入足夠代表性及專業的外部專家學者。
感林宜瑾宜瑾 委員共同提案黃國書國書 委員的連署、在場多位委員的支持,以及教育潘文忠文忠 的認同,以上修正動議的方向及附帶決議都順利通過!
我會繼續監督後續《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法,確保高中生申訴救濟的權益,打造學生能勇於申訴的環境,實踐校園民主。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學生權利救濟流程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考生超強企劃篇──學測公民搞不懂這些 不要進考場!PART 2
#歡迎分享做功德
#有隱藏版跨科試題喔
*考前不到3天,周老師今年特地邀請內湖高中公民大家庭合力撰寫,包含姜淑慎老師、沈倩伃老師、劉炳勛老師和新秀郭益恩實習老師,感謝眾老師一起發想「微翻轉」學測公民素材,服用時 #建議翻查課本或自己整理好幾個月的複習筆記!
▋ 時事四:被記過、補考成績被打折的學生,都有權可以告上法院囉!大法官784號解釋讓學生救濟權更進一步!
這次釋憲改變了「大專院校以下學生」的救濟管道,對於高中生的大家可說是息息相關!過去基於學校與高中生的特別權力關係,認為高中生僅有被退學或開除學籍,因而損及「受教權」,學生身份被剝奪時,才可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如果學校只是基於「維持學校秩序、實現教育目的」所必要,例如記過、記警告時,大法官認為校內申訴途徑的救濟就夠了,並無提起行政爭訟的必要。
1.學生救濟權
784號解釋則貫徹憲法「有權利,就可以救濟」的訴訟權保障,若憲法上的基本權利,例如身體自主權、言論自由、財產權或人格發展權等,因學校處分而遭受侵害時,在不服校內申訴管道後,亦可繼續行使訴願及行政訴訟的救濟權,不再以退學處分為限。
但也要提醒大家,為避免濫用司法資源,並不是所有處分都可以請求喔!行政法院還是會依個案判斷,並尊重學校的教育專業,如果干預很輕微,就很難說是構成基本權利的侵害!
可以看看→中央社 (2019)。大法官釋憲鬆綁 各級學生權利受侵害可提行政訴訟。參考網址: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0255003.aspx
2. 行政救濟
學校的處分是國家公權力措施的一種,不論公、私立學校都算,因此適用公法上的權利救濟哦!還記得訴願跟行政訴訟的流程嗎?要對哪個機關提出呢?而在訴願未果,判決又敗訴,窮盡救濟途徑後,你還可以怎麼辦?
#關鍵字:大法官違憲審查制度、憲政主義
3. 人權的保障與落實
幾位大法官也強調總算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這裡兒童的定義是18歲以下哦)。《兒童權利公約》是哪個國際組織訂出的呢?你知道我國早已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有聽過哪些校規內容違反公約而侵害兒童權利呢?最後,別忘了回顧我國《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與普世人權的關係!
▋ 時事五:肚子餓了!不能出校門買午餐,沒關係打通電話請「外送平台」送到學校就好啦!
美食外送平台,為消費者提供了品嚐美食又不用出門的麻煩。許多外送員也是利用下班時間兼職,增加一些收入。自由市場運作起來,看來對買賣雙方都有好處!
1. 市場機制與外部效果
但因外送平台的盛行,街道上出現了許多外送員,不時看到揹著小盒子的外送專車,道路比起平常擁塞、廢氣似乎也更嗆人。外送員因搶快而造成各種交通事故,已嚴重影響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這些外部性,都是由社會共同承擔的。
2. 行政法、外部效果的政府對策
2019年底,因數位年輕外送員之死,促使政府重視此一問題。其相關勞動權益也受到關注。然而,政府究竟要「直接管制」進行「行政管制」,還是下「行政指導」,引導業者遵守?
3. 契約自由的限制
你知道嗎?由於勞動部確認外送平台業者對食物外送員有指定工作時段、穿品牌制服、用品牌保溫箱等要求,依此認定食物外送員和外送平台具備組織從屬性,即雙方具有「僱傭」關係,一切均應依照勞基法之規定。是雇傭關係還是承攬關係,不是你這三天需要搞懂的事,重點是:為什麼政府這麼雞婆,要透過立法來限制契約自由?為什麼勞動契約的資方不可享有完全的締約自由?
可以看看→經濟日報 (2019)。外送平台僱傭關係 勞動部採個案認定。參考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135687
⭕️ 隱藏版:跨科試題登場
你知道108學測史地公大亂鬥的考題,讓考生寫得頭昏腦脹嗎?那就一定要來看跨科試題!
【本題已出題於108-1 內湖高中高三期末考】
#多選題
某一政治事件的爆發蔓延全國,形成大規模傷亡。當時的民意機關籌組解決問題的處理委員會,不僅成為官民間的橋樑,也提出政治改革訴求。該委員會提出訴求包括:「除警察機關之外不得逮捕人犯」、「非武裝之集會結社絕對自由」、「言論、出版、罷工絕對自由」等,如果依據現代民主法治與人權保障的理念評論該事件,下列評論哪些較為適當?
(A)該政府於當時並非實踐憲政主義的民主政體,因此未能回應民間訴求
(B)所提出的訴求已涉及勞工團結權及團體爭議權,可促進社會權的保障
(C)所提出的訴求主要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規範內涵最為相關
(D)若依我國現行憲法規範,當國家遭遇上述危難可以行政命令限制人權
(E)若依我國現行憲法規範,集會結社的權利已透過法律保障享絕對自由
#歡迎在留言處作答喔,0115傍晚公布答案!
#敬請尊重智慧財產權
#教育用途請註明出處 #禁止未經授權之商業用途
學生權利救濟流程 在 國立臺灣大學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你不知道的臺大小人物】
專訪「公民叮:教學影片分享平臺」創辦人許家豪
圖/ 許家豪本人提供
文/ 新聞暨攝影服務課程校園記者
「嘿~同學~馬斯洛金字塔他很常考,性別刻板印象不要,還要注意性騷擾。家庭分大小、特徵要知道,功能在轉變,記得看一遍!」新式健康操琅琅上口的旋律,是十多年來學生最有趣難忘的共同回憶,然而仔細一聽,這次卻是搭上了國中三年社會公民科觀念總複習的歌詞,巧妙的創意,為面對會考的國中學生們,在苦讀的複習生活中增添一些樂趣,也讓觀念理解得更清楚、記得更熟練。這是「公民叮」,一個近來受到許多國中學生以及公民教師青睞的線上公民教學影片平臺,而平臺背後的經營執行者,是一個現在仍就讀於臺大、修習師資培育課程的學生──許家豪。
許家豪是臺大國企系四年級的學生,大二開始雙主修社會學系,並在大三取得臺大師培中心中等教育學程學生資格,以公民科師培生身分開始修習相關課程。同年,他進入了小型的國中補習班打工,一路從解題老師、帶班老師到後來上臺解題、上臺進行社會科教學,慢慢地累積在社會科的教學與輔導經驗。這些經歷與經驗,刺激了他對於教學的想法,也是滋養「公民叮」萌芽、成長的土壤。
為何願意投注這麼多的心力創辦、營運這樣的教學平臺?許家豪表示,最初是看到學生學習「權利救濟跟少年的法律常識」單元時遇到了困難,但做為課後輔導老師的自己,並沒有足夠的時間能夠給予學生們陪伴與教學,該怎麼辦呢?同時,在教育學程的課程中,他接觸到了翻轉教室的相關概念,興起了透過錄製教學影片的念頭,於是他靈機一動,透過投影片動畫與配音,講解利救濟單元的內容,並上傳Youtube提供給同學觀看。一支支的影片完成,且受看到對學生的實質助益後,他決定繼續做下去,於是創立臉書粉絲專頁「公民叮:教學影片分享平臺」。公民叮,取自「光明燈」的臺語諧音,希望平臺上的教學影片能成為照亮同學學習路的一盞燈。除了配合課本的各單元課程教學,他也開發了「X分鐘看完......」的歌唱系列,透過耳熟能詳的歌曲、旋律將觀念編成歌詞,用歌唱的方式快速複習一整個單元或是一次段考,有趣又吸睛,是平臺的熱門招牌,也是讚數與分享數的保證。面對五月的國中會考,家豪考前製作觀念總複習影片,也在考後針對社會科考題中公民的部分作逐題詳解,頗受學生與老師們的好評。
從去年5/20開始,13個月來,公民叮陸續在Youtube上發布了110部影片,累積觀看人次近15萬,臉書上的粉專按讚數也超過3700人,以教學平臺來說是十分可觀的成績。除了許多學生成了固定觀看的粉絲外,透過在PTT教師版以及臉書上公民教師社群社團等的推廣,公民叮也突破地域的網絡,觸及分布全臺各地的教師,甚至成為許多老師實際教學的媒材。在今年的大選前,許家豪抓緊時事,製作了「2分鐘看完『2016總統、立委選舉』」影片,將選舉流程編成簡單易懂的歌詞,搭配康康舞曲(cancan),這部影片受歡迎的程度甚至被自由時報編寫成新聞刊登,也更擴大了公民叮的知名度與影響力。
當然,經營平臺的過程中也不是一帆風順的,許家豪提到最初遇到推廣的難題,以及措辭如何拿捏有趣性質卻不失教學應有的穩重等等,也曾陷入低潮,「有一陣子覺得很低潮,好像製作不出很精良的影片,像是看到臺灣吧、 LIS之類的平臺,都可以用一些很簡單、很可愛、很有趣的方式說故事,有一陣子覺得自己真的很廢,只是因為公民這部分沒有人做,所以才可以有這樣的成就,」但後來轉念一想,「既然現在市面上沒有60分的東西,我可以提供60分、甚至70分,其實就不錯了,」也因此有了繼續走下去、繼續督促自己進步的動力。且當平臺受到老師、同學們的稱讚時,更有說不出的成就感,「很多學生說老師會在上課的時候播,聽到的時候超級受寵若驚。還有學生會在影片下面留言說 教得比學校老師好。」
提到支持他一路走來最重要的理念,他說希望這個平臺的存在能夠刺激現在的老師思考,「如果還繼續依照平常的教學方式教,那麼網路上就有幾乎可以完全替代的東西,你在學校的目的到底是什麼?」此外,他更希望自己的努力能夠化為教學現場的助力,「希望我可以成為老師進行創新教學的助力之一,他們可以運用我的東西 來進行翻轉教學。」有關平臺的未來規劃,許家豪表示,短期內的計畫是補齊有缺漏的單元,先將所有國中課程完成第一版的影片,之後再做優化。長遠來看,他也希望自己能開發更多元的周邊產品與教案,提供給現職教師,搭配自己的免費教學影片使用,「比如說政治 經濟就很適合做桌遊。」目前,他也正在申請臺大校方提供的主動學習者計畫,希望能爭取到更多的資源完成自己在公民教學的夢想,也讓影響力擴大,幫助更多有需要的教師、學生,讓公民教學課堂更豐富、更有趣。
●公民叮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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