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桃園市中壢區傳出一起家暴毆打女童致死案。40歲謝姓男子疑因3歲女兒不聽話、說謊等,竟用「不求人」、甩巴掌方式,毆打女童直至全身瘀青,謝男6日凌晨發現女兒呼吸發生異樣,隨即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無生命徵象。
■女友竟認為正常管教
警方清晨6點左右接獲醫院通報,隨即到醫院帶回謝男偵訊。警方調查,謝男與其同住女友在醫院時情緒相當鎮定,一語不發。警訊時謝男供稱,兩天前因為女兒不聽話、說謊等行為加以管教,並強調「僅動手1、2次而已,沒想到會這麼嚴重」。被列為關係人的謝男女友,認為只是「正常管教」,所以沒有勸阻[1]。
■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兒虐案通報中,約有4成都是不當管教造成。專家建議,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且應注意自身情緒,可先深呼吸再跟孩子講道理。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簡任視察林春燕表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2016年曾有一個全球的調查,發現2到4歲的幼童中,有75%受到經常性的暴力管教,呼籲國際政府能立法禁止體罰。林春燕簡任說,台灣的教育單位很早就有相關立法,禁止教育單位體罰學生,但在家長端,並沒有類似的立法。家長也普遍認為,孩子就是要管教才能避免做錯事。
但根據統計,保護司受理的兒虐案中,有約4成都是不當管教。林春燕簡任表示,家長的出發點是教養,但當孩子做錯事,家長可能一時情緒激昂,力道就失控。不當管教的方式包含甩巴掌、用水管、棍子等工具打小孩,可能造成孩子嚴重的身心靈創傷。
保護司建議,「教」孩子不應是「教訓」孩子,「教」是溫和堅定的溝通;「教訓」可能只是家長情緒的發洩。家長在面對孩子做錯事、需要給予教導時,應先深呼吸、平撫自身情緒,再好好處理孩子的問題。
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林奕萱醫師表示,根據美國兒童精神科醫學會的資料,體罰可能造成孩子自尊低落、容易害怕家長或照顧者,也會認為「打人是被允許的行為」,有較高風險會霸凌其他小孩、有攻擊行為,或造成人格發展的一些狀況,如可能偷竊、虐待動物等,也可能比較容易憂鬱或焦躁[2]。
■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
若把兒童虐待界定視為從黑到白的光譜,屬於「黑色」的兒童虐待案例,像是家庭內的亂倫、照顧者吸毒酗酒無法戒斷、長期毆打孩子成重傷和致死等狀況。此類加害人多是患有精神或心理上疾病,需要專業協助治療,而所觸犯的犯罪行為則須負法律責任,認定為兒童虐待是無庸置疑的。
而光譜上灰色地帶通常是家長的「動機」不是加害兒童,發生的狀況往往是面對孩子難以掌控的脫序行為,因為缺乏育兒知能,加上情緒失控,導致責罰失手形成孩子身心上的傷害,其傷害程度符合兒虐指標,若結果是符合兒童虐待指標,沒有灰色地帶,但何以兒保單位要考量「動機」,而認為是不當管教?
許多慈祥有愛的父母,當孩子脫序哭鬧、無法溝通又遇到自己疲累缺乏耐心的時候,也會開玩笑地說能夠體諒兒虐父母崩潰的心理狀態了。當然若能夠用開玩笑表達自己的情緒,表示理智還能控制自己,不會對孩子作出傷害的行為,而許多容易情緒失控出手過重變成管教過當的家長,多已是本身長期深陷婚姻失和、經濟壓力或缺乏社會資源等因素所致。
孩子「脫序」的原因,可能是長期生活在不穩定的環境,如:父母「跑路」,屢換居所而缺乏安全感、日常基本照顧,如:三餐不定,營養衛生不足的疏忽造成生理上不適、情感總是被冷漠對待,如:缺乏心理上的同理慰藉而沒有存在感;或是孩子本身有特殊狀況,如:過動傾向的孩子等,孩子最後只好用「脫序」來表達需求,但父母自己已無能量和能力了解孩子的需求。
針對明顯位於「黑色」地帶的兒虐案,完善的兒童保護制度一定會評估人身安全,立刻安置受虐兒童,安排寄養家庭或育幼機構提供適當的照顧,以修復心中的創傷[3]。
■父母親應如何區分合理管教與身心虐待?
▸「管教」指的是以正向、支持的方式示範或告訴子女其應有之行為。
▸「虐待」則是以憤怒、負向的方式對待孩子。
▸「管教」是父母與子女均知道管教的原因及其行為的結果為何。
▸「虐待」則是父母單向、強制的壓迫,子女無法知悉自己為何遭受不當之對待。
▸「管教」是出於協助子女學習自我負責需要、有合理管教原則(符合兒童的年齡及身心發展)、並給予具體說明。
▸「虐待」則是出於父母自己的情緒需要、以不當的方式(如恐嚇威脅)、缺乏一致或合理的管教原則、未加說明。
▸「管教」是允許子女去練習父母所期望的行為,錯誤仍有更正的機會,所以子女可從中得到成長、學習。
▸「虐待」則是當子女有錯誤即會受到嚴苛的處罰,而讓子女認為自己就是一個"壞人",子女無法內化紀律,反與父母關係更為不信任與仇恨。
◉例如◉
▸(管教)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爸爸選擇帶著小明前往洗手間洗手並再次提醒飯前洗手的重要性。
▸(過當管教/虐待)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剛好爸媽又因家用衝突,爸爸隨即拿棍子責打小明的手腳,並不准小明吃飯,因為他沒洗手[4]。
■親權與懲戒權的行使界線
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根據媒體日前報導,一名「虎爸」因為不滿女兒表現不佳,接連以電蚊拍、皮帶或腳踹體罰,導致女兒受傷,最後被高雄地方法院以傷害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民法第1084條第2項和1085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甚至可以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然而,上述的報導為民法規定帶來一個問題:「父母對子女的懲戒和教養權是否有界限?」
基於父母的親權和懲戒權,父母可以在必要範圍內處罰未成年子女,只要處罰的原因和手段是在必要限度內,就算處罰造成子女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父母也可以阻卻違法。
但關鍵就在於「必要限度」,必要限度的標準,可以分成幾個層次來探究。首先是懲戒的目的,懲戒必須是為了矯正、改善子女的不當行為。而不是出於矯正目的的處罰行為,就不能認為是必要的懲戒。例如為了發洩情緒而痛罵或痛打子女,就不是必要限度的懲戒。
其次,手段的強度也必須斟酌,一方面當然是處罰手段本身不能太過激烈,例如用水果刀割傷子女、把子女倒吊起來抽打,無論如何都是太超過了,當然不屬必要限度。另一方面,手段的強度也必須與懲戒原因相結合,懲戒原因愈瑣細,允許的手段就愈輕微。講白了,就是殺雞不能用牛刀,孩子上課睡過頭以及在學校犯錯被記過,這兩種情況所允許的懲戒手段當然有所不同。
■逾越界線懲戒的法律效果
下一個問題就是,如果父母確實有逾越必要限度的懲戒行為,會帶來什麼法律效果?如果父母對子女的過當懲戒已經達到刑法可以處罰的程度,父母就不能免於刑事處罰。包括傷害、強制、妨害自由等罪,都可能是伴隨著過當懲戒而來的罪名。甚至除了體罰之外,若父母對子女的辱罵和威脅過當,也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或恐嚇危安罪,而不能拿「管教小孩」為擋箭牌。
當然,對於子女的肉體或精神上處罰,也可能構成家暴。法院可以依聲請核發保護令,禁止父母繼續接近子女,或是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特別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兒少福利法),如果父母對子女不當管教情節嚴重,依據兒少福利法第56條規定,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可以緊急保護或安置小孩。
甚至如果經過主管機關評估後,認為孩子不適合繼續在原來的家庭裡生活,可以依據兒少福利法第71條,請求法院宣告停止父母的親權,如此一來,父母對子女就完全沒有保護教養或懲戒的權利[5]。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最初有什麼徵兆?背後又有什麼原因?
關於「兒虐」我們不斷地探究與反思,姑且不論兒虐事件背後的脈絡與原因,許多涉及毆打、羞辱、甚至殺子自殺等兒虐行為的家長,往往具有某些傳統的不當教養觀念,諸如把孩子視為自己的附屬品,或認為「孩子是我生的,我想怎樣教就怎樣教!」、「孩子不聽話就要打」、「我只是恨鐵不成鋼,罵你是為你好」等種種的觀念下,不小心便頻頻以「愛」為名,合理化自己的情緒化打、罵行為,以「教養」為名,施行「恐嚇脅迫」教育。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的?也許最初只是家長偶發的情緒化教養行為,久而久之,它逐漸演變成一種慣性的過當教養方式,這些教養行為對孩子內心造成的傷害與陰影將隨著他的成長不斷累積,而我們更懼怕的是,當家長不當的教養行為演變得愈發嚴重,最後會否失手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我們相信,若要終結兒虐的發生,得從源頭做起,例如:近幾年「兒福聯盟」的橘絲帶兒保運動,開始嘗試與家長探討親子教養議題,並推動「不打不罵」的溫柔教養主張。提醒家長打罵教育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與內心陰影,鼓勵家長們應多以尊重、傾聽、陪伴的方式,逐漸建立起與孩子理性溝通的良好互動關係,尊重孩子是一個獨立個體,覺察並處理自己的情緒後,再和孩子進行理性的溝通,以及若不小心做出懊悔的教養行為時,能勇於向孩子認錯等等教養觀念。
讓孩子理解父母也是凡人,偶爾也會犯錯,但能勇於認錯,做為最好的身教典範。讓孩子理解你尊重他的想法,也很努力想與他溝通,因為你愛他,所以願意好好跟他說[6]。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中時新聞網)「狠父不求人怒毆 打死3歲女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807000405-260106?chdtv
[2](TVBS 新聞)「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專家: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https://news.tvbs.com.tw/life/1124374
[3]「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https://www.cgmh.org.tw/cgmn/cgmn_file/1803011.pdf
[4](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區分管教與虐待」: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4fae2e3470ce3aca
[5](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6783
[6](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從兒虐談到教養】我們能做些什麼,來挽救無辜的孩子?:https://orange.children.org.tw/news/news_detail/123
➤➤照片
(關鍵評論)「《溫和且堅定的正向教養》:孩子不當行為背後的四大錯誤信念」: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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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衛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國衛院論壇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
#兒虐 #兒童虐待 #不當教養 #不當管教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 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衛生福利部 /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萬的網紅memehongk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林鄭特首月娥鈞鑑: 本人年屆七十,早已退休,每天從心所欲,在自媒體議論時政。閣下身為特首,本來地位崇高,足以讓人仰視,可是本人觀察閣下多年,留下頗為差劣的印象。本人感覺閣下剛愎自用,自以為是,目中無人,尤其令人髮指的是自恃當公務員三十多年,對條例爛熟於胸,於是利用條例之間的灰色地帶,漠視民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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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新北黨部為各位指考考生加油!
相關防疫措施提醒大家,祝各位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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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開始,接連三天(07/28~07/30)是每位高三生最緊張、最害怕的指考。但只要撐過這場考試,精彩的大學生活就準備歡迎各位新鮮人了!先祝各位考生金榜題名,每位都能夠考到理想的校系,為人生揭開新的一頁。也別忘記試場查看開放時間是考試之前一天(07/27)下午2時至4時,先掌握好試場狀況明天才不會衝忙。
因應疫情,考生在今年可能都沒有畢業典禮,也因為疫情的關係,請注意以下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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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配戴口罩:屢勸不聽者最重可能會扣減該節全部成績,不過監試人員查驗身分時,考生應暫時拉下口罩讓辛苦的監試人員辨識容貌,屢勸不聽者最重一樣有可能會扣減該節全部成績。
二、#配合量體溫:如有發燒等症狀,將進行複檢,如果仍為發燒狀態,將移至防疫試場應試,如果故意不配合者,該節以缺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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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開放親友陪考(僅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突發傷病考生可申請1名親友陪考)。
四、#中午用餐切勿交談:以在原試場原座位使用隔板用餐為原則,記得防疫期間用餐時勿交談、勿併桌,也要注意避免汙損桌面及座位標示單,用餐後即戴回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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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確診者不可參加考試: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等不同類型考生,將安排於不同隔離試場應試;如考生接獲通知為上述情形者,應立即與大考中心聯絡(02-2366141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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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進考場時須出示大考中心發送的 #個人專用入場識別證,以及 #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身分證、有照片健保卡、護照、駕照、居留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等其中之一)。考生這些證件在今晚準備明天的行李時別忘了放進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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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炎熱的夏季,各位考生也別忘記作好相關防護,#記得補充水分以免熱傷害,最好於各節次休息時間適度補充水分,若因治療需要,迫切需要在考試中飲水或服用藥物時,須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大考中心提出申請或於考試開始前向試務辦公室申請。必要時,記得抹上防曬油等以免皮膚曬到脫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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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也要提醒各位考生的親朋好友,考完後盡可能不要討論考試,別造成他們心理上的壓力。我們相信每位考生在考場都有全力以赴,讓考生在考完後好好休息,揮別高中三年準備考試的壓力,趁著暑假前做好大學開學前的準備,迎接人生新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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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公審?到底是正義還是霸凌?】文/Wen
近日 #政治大學 一名男學生因與租客發生租屋糾紛,在網路上引發罵戰。許多人義憤填膺,紛紛在文章下匿名留言或直接發文批評這位男生,其中不乏人身攻擊的言論。
最後,這名男學生在傳訊息給友人後,被發現於租屋處墜樓身亡。雖然沒有一定的證據表示他完全是因此次事件尋短,但這些批評的聲音,無疑也成了將他從樓頂推下的其中一股力量。
也許你我都曾憤憤不平地在網路上批評、抱怨、怒罵那些自己認為「做錯事」的人,覺得自己是在伸張正義。但也許我們看到的並非事情全貌⋯⋯
https://bit.ly/3cOgo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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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特首月娥鈞鑑:
本人年屆七十,早已退休,每天從心所欲,在自媒體議論時政。閣下身為特首,本來地位崇高,足以讓人仰視,可是本人觀察閣下多年,留下頗為差劣的印象。本人感覺閣下剛愎自用,自以為是,目中無人,尤其令人髮指的是自恃當公務員三十多年,對條例爛熟於胸,於是利用條例之間的灰色地帶,漠視民情民意,以小道而行,專門舞文弄法,賣弄小聰明,以達成目的,無論清拆皇后碼頭如是,加建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事件如是,通過高鐵一地兩檢亦如是,結果作法自斃,惹下今次修訂《逃犯條例》的大禍。
昨晚本人聆聽了閣下閉門會議的錄音,開始對閣下有少許改觀,覺得閣下還是可以言的人。可以言而不言,是謂之失人。閣下提到若可以選擇,便會辭職,這等於是說北京不讓閣下辭職。事實上,閣下政務經驗如此豐富,想必亦有自知之明,就算留任特首之位,亦已無可為,皆因社會這麼動盪,閣下民望屢破新低,備受各界質疑,甚至公務員內部亦有反對聲音,政令根本不出特首辦,現屆政府已沒可能推動任何有關民生的事務。然而據閣下所言,由於考慮到國家安全和主權問題,情勢複雜,因此閣下無法辭職。
可是,由反修例風波至9月2日下午,被捕人數已達1,117人,這還不包括9月2日晚被捕的人數。不少青年被控以重罪,重傷入院者不知多少,而重傷躲在家中不敢報警的人數,又難以估算。這種局面持續下去,每天受傷和被捕的人數只會增加,情況堪憂。再看看經濟方面,由於不少國家對香港發出旅遊警示,加上人們情緒欠佳,消費意欲低,令香港商店生意日走下坡,面臨倒閉者,比比皆是,怎不令人擔心?
本人雖然人微言輕,但在此為閣下致以最誠懇的提議:目前唯一可以紓緩局面的方法,便是閣下立即辭職。有人說北京不會批准閣下這樣做,但如閣下意向堅決,稱病高臥,又有誰能夠強迫閣下繼續工作呢?閣下身為兩子之母,將心比心,何以面對數以千萬計的受傷青少年之母?閣下身為特首,眼見經濟日走下坡,百業蕭條,民生凋蔽可以預見,又如何向父老交代?當然今天閣下辭任離去,並不能完全解決問題,但閣下正是部分問題癥結所在,下台至少是解開死結的第一步。以史鑑今,1957年,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岸信介強行通過《美日安保條約》,激怒日本民眾,紛紛示威反對,被政府聯同黑社會鎮壓攻擊,造成一名東京大學女大學生死亡,結果激發三十多萬人上街示威,其後岸信介被迫辭職,抗議因而消失。再如2003年,時任香港特首董建華宣布撤回二十三條立法,但他仍然留任,結果2004年七一遊行仍有數十萬人上街,次年3月董建華腳痛下台,換成曾蔭權上場,七一遊行人數立即大幅減少至數萬人。如果閣下願意辭職,一來可以減低社會撕裂的程度,二來顯示閣下不戀棧權位,履行閣下當日競選行政長官時的承諾:「如果港人主流意見令我無法再任特首,我會辭職。」未知閣下是否遵守諾言?
亦有人說北京不想閣下辭職,故此閣下迫不得已,只能繼續龜縮禮賓府中。本人冷靜分析後,認為北京希望閣下留任,只有幾個原因:第一,閣下離去恐怕會造成政局動盪。然而閣下今天已形同朽木,只是表面坐於廟堂之上,無所能為,如此豈不反而是政局動盪的原因?第二,假如閣下離任,可能顯示北京被迫向反對派或外國勢力屈服。不過,閣下的錄音已傳出,顯示閣下辭職意向明確,政府內部脆弱,分崩離析,辭職與北京軟弱無關;第三,北京可能要留下迴旋的餘地,假如有任何錯誤,只須往閣下身上推,北京便可撇個一乾二淨。可是自錄音一出,原來閣下無自主權,只是替罪羔羊的功能便已消失,一切錯失皆被扣在北京頭上,閣下為人部下,應知所進退;第四,閣下為北京欽點,辭職豈非代表北京知人不明?然而,須知自古以來,身居至尊之位,便有相應責任,莫說造成這麼大的動亂,這麼多人傷亡,就算是無法控制的天災,只要出現災難局面,皇帝都要下罪己詔,所謂「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怎能因為護短而欺天下人!
簡而言之,若閣下今天能夠堅決求去,對局面不無小補,亦算對香港人有一個交代。本人在此危急存亡之秋,期望閣下時刻提醒自己:一、假如繼續讓局勢糜爛下去,最終確認有人因衝突而死,歷史將會如何書寫閣下?二、閣下身為天主教徒,背負這麼多人的前途和生死榮辱,若不認罪贖罪,怎符合閣下的信仰精神?
明亡時,大臣錢謙益的愛妾柳如是曾主動勸他自盡殉國。錢謙益率領家人到湖邊,貌似要投水自盡,結果卻由早站到晚,最終托辭水太涼而沒有投湖,後來更藉口說是柳如是不讓他行此壯舉。閣下想必不會像錢謙益般沒風骨。
昔日周處除三害,斬虎、除蛟和改過自身。本人今天希望閣下能夠盡自己的能力,除了辭職之外,帶同鄭若驊、李家超、何君堯、盧偉聰、鄧炳強同步離去,則香港幸甚,中國幸甚!
祝
香港繼續繁榮穩定!
一名草芥小民
蕭若元
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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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警告過學生不該仗著自己後面有勢力就欺負弱小,
但屢勸不聽的他讓黃益中決定動手親自教訓。
#熱血教師 #黃益中
黃越綏對招黃宥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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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4 你與惡的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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