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有「知的權力」,要求公開車測報告】記者會
公開車測報告強制分級,購車安全資訊更加升級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委員表示,台灣的國產車上市都必須經過車測中心檢測,檢測結果都有一份報告送到車安中心來審核,並且根據公路法規定,不論國產車或進口車,上市前都必須依照車輛安全基準的碰撞法規送交報告,但消費者最後卻只能知道通過或不通過。徐永明委員表示在國發會網站上有民眾提案,因此針對公路法第63條提出修正案,要求主管機關應公布受審驗車型之安全檢驗結果,並於交通部官方網站公告,且應參考國外制度,就審驗之結果實施分級制度。除了資訊揭露外也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如果官方能給更多資訊將更有助消費者了解,甚至刺激車商進步。
汽車專家龐德表示,目前行車安全法規已有進步,但多屬於主動安全部分,在被動安全部分仍有待加強,國外三大NCAP新車評鑑計畫,都是國外交通機關扶植民間機構成立的協會,比如說現有很多車款的保險桿不見了,這是為了大面積撞擊可以保護行人,這改變是來自於市場,不是來自於法規。龐德表示,目前國內撞擊測試只要超過國內低標合格就可以上市,但車子撞擊安全性並不是只看氣囊顆數,因此消費者獲得資訊是不夠的,既然不論國產車或進口車都有撞擊測試數據交給車安中心,若能更進一步把它簡化成類似NCAP分級制度,龐德表示這樣的立法立意是很好的。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委員表示,民眾不清楚這些資訊,可從國外NCAP資訊了解進口車,但國產車的部份,在車測中心有蒐集資訊,車安中心也有資料,交通部是否除了公布通過不通過之外,能公布更多資訊。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鈺光表示,目前ARTC檢測結果是屬於廠商,在交易行為資訊不對稱,所以測試結果告知義務,可以透過法律或契約去要求。如果今天不修法,交通部站在行政指導立場一樣可以公布這些資訊。但透過修法針對要公布哪些資訊、測試哪些東西,基於現階段考慮成本及可行性,以現有資料去公布,畢竟市場是最後決定因素,可以影響消費者購買意願。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委員表示,按照公路法第63條,汽車及電車均應符合交通部規定之安全檢驗標準,並應經車輛型式安全檢測及審驗合格,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始得辦理登記、檢驗、領照。但證明書上面卻沒有安全數據資料,安全資料的公布可以幫助消費者從不同角度選擇,甚至幫助國產車商對安全性的加強更有動力。
交通部路政司李昭賢專委表示,關於修公路法第63條,檢測數據公布交通部持正面開放立場,關於檢測數據公布已交請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去做研擬,年底前會提出作法對外公布。另外,在國外同型車導入台灣後會有些許差異,因此國外NCAP資訊僅能供作參考,但交通部將努力在台灣販售車型裡公開資訊。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委員表示,希望有更多資訊讓消費者選擇,除了公開資訊也有基本分級,我們希望第一步做些分級,讓消費者有判斷依據,也刺激國內車廠往安全方面更加努力。徐永明委員進一步指出,進口車到台灣既然有規格上差異,那麼資訊公開更顯重要,希望下階段委員會審議時有更多委員能支持此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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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委員表示,台灣的國產車上市都必須經過車測中心檢測,檢測結果都有一份報告送到車安中心來審核,並且根據公路法規定,不論國產車或進口車,上市前都必須依照車輛安全基準的碰撞法規送交報告,但消費者最後卻只能知道通過或不通過。徐永明委員表示在國發會網站上有民眾提案,因此針對公路法第63條提出修正案,要求主管機關應公布受審驗車型之安全檢驗結果,並於交通部官方網站公告,且應參考國外制度,就審驗之結果實施分級制度。除了資訊揭露外也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如果官方能給更多資訊將更有助消費者了解,甚至刺激車商進步。
汽車專家龐德表示,目前行車安全法規已有進步,但多屬於主動安全部分,在被動安全部分仍有待加強,國外三大NCAP新車評鑑計畫,都是國外交通機關扶植民間機構成立的協會,比如說現有很多車款的保險桿不見了,這是為了大面積撞擊可以保護行人,這改變是來自於市場,不是來自於法規。龐德表示,目前國內撞擊測試只要超過國內低標合格就可以上市,但車子撞擊安全性並不是只看氣囊顆數,因此消費者獲得資訊是不夠的,既然不論國產車或進口車都有撞擊測試數據交給車安中心,若能更進一步把它簡化成類似NCAP分級制度,龐德表示這樣的立法立意是很好的。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委員表示,民眾不清楚這些資訊,可從國外NCAP資訊了解進口車,但國產車的部份,在車測中心有蒐集資訊,車安中心也有資料,交通部是否除了公布通過不通過之外,能公布更多資訊。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鈺光表示,目前ARTC檢測結果是屬於廠商,在交易行為資訊不對稱,所以測試結果告知義務,可以透過法律或契約去要求。如果今天不修法,交通部站在行政指導立場一樣可以公布這些資訊。但透過修法針對要公布哪些資訊、測試哪些東西,基於現階段考慮成本及可行性,以現有資料去公布,畢竟市場是最後決定因素,可以影響消費者購買意願。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委員表示,按照公路法第63條,汽車及電車均應符合交通部規定之安全檢驗標準,並應經車輛型式安全檢測及審驗合格,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始得辦理登記、檢驗、領照。但證明書上面卻沒有安全數據資料,安全資料的公布可以幫助消費者從不同角度選擇,甚至幫助國產車商對安全性的加強更有動力。
交通部路政司李昭賢專委表示,關於修公路法第63條,檢測數據公布交通部持正面開放立場,關於檢測數據公布已交請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去做研擬,年底前會提出作法對外公布。另外,在國外同型車導入台灣後會有些許差異,因此國外NCAP資訊僅能供作參考,但交通部將努力在台灣販售車型裡公開資訊。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委員表示,希望有更多資訊讓消費者選擇,除了公開資訊也有基本分級,我們希望第一步做些分級,讓消費者有判斷依據,也刺激國內車廠往安全方面更加努力。徐永明委員進一步指出,進口車到台灣既然有規格上差異,那麼資訊公開更顯重要,希望下階段委員會審議時有更多委員能支持此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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