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安會今天上午公布了太魯閣事故的事實資料報告,從兩百多頁的報告看來,#徒具形式的工地安全管理及監理 與 #完全廢弛的工地安全控管,讓人膽戰心驚。
從發包單位臺鐵到監造、施工單位,太多便宜行事,太多虛應故事。儘管分析與調查報告尚未出爐,現階段揭露的事實,已經讓人怵目驚心。
以下是事實資料報告的部分摘要:
⛔徒具形式的工地安全管理及監理:
臺鐵局:開工前未告知廠商危害風險
聯合大地(設計、監造):施工便道未設置防護設施
東新營造(施工):未施作瀝青混凝土鋪面、工程車輛違規停於便道斜坡
➡施工便道為臺鐵局既存之道路
◼ 工程前,施工便道未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及管制措施
◼ 工程期間:#混凝土預拌車2次打滑/設置警示旗
⛔相關設施設置有無缺失紀錄?
➡從2019年開工至發生事故,所有的查核與督導,皆「無相關設施設置缺失之紀錄」,然而,查核人員曾對加裝護欄做出提醒。
◼勞安室查核人員:施工便道轉彎處加裝護欄
◼東新營造安衛人員:至少要放鈕澤西護欄
➡然而,面對查核人員的提醒
◼臺鐵及聯合大地:#未回應
◼東新營造:#未編列預算
⛔完全廢弛的工地安全控管
➡門禁及時間管制:
◼東新營造施工計畫、聯合大地監造計畫 #無門禁管制方式
◼臺鐵稽核_門禁管制紀錄、#未落實工區進出管理
➡施工人員訓練及現場管制:
◼東新營造任用非法移工_無安衛/勤前訓練
◼事故現場綁鋼筋作業人員均無工作證
➡現場施工申請及通報:
◼臺鐵未規範施工廠商每日進場前通報
◼東新營造於事故當日逕自進入工區作業
➡重型機具管制
◼東新營造工地主任及移工皆無挖掘機證照
◼臺鐵稽核發現廠商曾使用挖掘機從事吊掛作業
➡圍籬或現場防護設施
◼臺鐵招標須知/聯合大地設計圖及預算書 #無施工便道防護設施
➡緊急通報處置
◼東新營造有借用臺鐵行調無線電
◼#現場未明列臺鐵鄰近車站及綜合調度所24小時緊急電話
安全斜籬規範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昨天的台鐵事故已造成至少 51 人死亡。看到有位倖存的爸爸望著自己罹難的小女兒,跟救難人員說:可以讓我再抱抱她嗎。直接爆哭😭😭😭
或許我們能多的事情不多,但至少能夠小額捐款支持受難者和家屬,他們受創的身心會很需要社工的陪伴,能多陪一戶是一戶。
===
衛福部【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捐款專戶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長楊錦青說,捐款受理期程到 4 月底,民眾可利用以下捐款專戶進行捐款:
1.金融機構臨櫃匯款:帳號270750「中央銀行國庫局」,戶名為「衛生福利部賑災專戶」。
2.郵政劃撥方式:劃撥帳號50269506,戶名為「衛生福利部賑災專戶」。
3.國外部分:國外民眾捐款帳號為007-09-11868-0「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國外部」,戶名為「衛生福利部賑災專戶」。
捐款者請指定捐款用途為「0402太魯閣號事故案」,並請於空白處敘明捐款人姓名、電話及收據寄送地址,傳真至02-85906065, 以利寄送收據。
===
事件始末報導請參考:
報導者:台鐵近60年最嚴重意外:太魯閣號事故51死,188人輕重傷
https://bit.ly/3wp2Zq7
相關災情資訊彙整請參考:
2021-04-02 太魯閣號列車脫軌事故災情整合平台
https://bit.ly/2R5ADkD
也藉此分享一篇很切實的評論:
李兆立 /太魯閣號悲劇 能成最後一次心碎嗎?
在各界的慰問與救援不斷湧入,台灣社會為死傷者祈禱的同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也於第一時間啟動調查,並指出這起事故有多項疑點待釐清,會儘速徹查後向國人報告。
然而,就在事故真相仍待釐清時,「工程車司機就是罪魁禍首,台鐵只是受害者」的說法就已開始盛行,地檢署也立即聲押了該名司機,這位「全民公敵」儼然成為這次太魯閣號慘劇的罪魁禍首。
老實說,這樣的劇情發展,讓人有滿滿的既視感。
2018年10月21日,也就是距今不到三年前,台鐵普悠瑪號一樣在東部發生出軌意外,司機立刻於10月22日遭地檢署聲押,並在第一時間被指為「超速害死人」的罪魁禍首,受盡社會的嚴厲撻伐。
結果呢?因爲這次重大事故而成立的運安會,在最終的調查報告中清楚指出,普悠瑪事故的主因是「台鐵的四大根源錯誤」累積。
如今,我們再次遭遇台鐵重大事故,此刻究竟要如何一口咬定,這些根源錯誤有被有效解決,一切都只是單純因為一個司機意外的疏忽,所導致的悲劇?
「意外」與「疏忽」本來就是隨時可能發生,因此站在維護公共安全的立場,才需要從制度面設下一道道的「防呆機制」,一層一層接住各種疏忽所可能造成的傷害,才能將事故的發生率和損壞率降到最小。
回到這次太魯閣號的事故,這一道道的防呆機制有發揮作用嗎?
首先,這次造成意外的工程車所滑落的起始點,是台鐵「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結果卻發生工程車停在「不該停的斜坡」上,施工區域也未依規定設置「安全圍籬」。施工與監造單位為何沒有落實安全規範,應該儘速釐清。
其次,疑似未拉好手煞車而釀災的工程車司機,正好是工地負責人,然而,這位負責人2014年承包花蓮縣政府的橋樑修復工程時,卻指示員工用電腦軟體剪貼2張假的圍堰圖片來供驗收,目前更一審被認定有罪。這樣的工程公司,為何能得標台鐵的安全防護設施工程,實在有待釐清。
最後,明明上述疑點都未釐清,台鐵的內部群組卻傳出要定調「將責任推給廠商,以降低本局負評」。雖然台鐵在證實這個「群組訊息為真」的同時,也澄清「僅為幕僚建議」,但台鐵整體的安全意識和究責文化,在經歷普悠瑪事故後是否有改善,同樣有待釐清。
遺憾的是,在上述疑點一一釐清前,司機已經被定調為唯一兇手,而任何對台鐵提出的疑問,也同樣被打為扯政府後腿的罪人。
只許對單一的個人獵巫,卻不准對結構失靈提出質疑。這個無論經歷幾次政黨輪替,卻依舊籠罩在台灣社會的文化,換來的卻是一次次的「今日公祭,明日忘記」,是台灣名列世界前茅的交通事故死亡率,是無論換哪一黨執政,依舊「好官我自為之」的台鐵。
真的希望台灣社會為這次太魯閣事故所流的淚,不會再次白流。任何一條安全回家的路,都應該得到制度性的層層防護,而不是再靠天佑台灣。這次的悲劇,可以成為最後一次心碎。
安全斜籬規範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鐵太魯閣號意外發生後,搶救、搶修仍在進行中。
謝謝投入救難工作的每一個人,還有社會各界的鼎力相助,讓大家在悲痛之餘,仍然感受到台灣社會的陣陣暖意。
祈願逝者安息,傷者盡快康復。
--
事件始末報導請參考:
報導者:台鐵近60年最嚴重意外:太魯閣號事故51死,188人輕重傷
https://bit.ly/3wp2Zq7
相關災情資訊彙整請參考:
2021-04-02 太魯閣號列車脫軌事故災情整合平台
https://bit.ly/2R5ADkD
也藉此分享一篇很切實的評論:
李兆立 /太魯閣號悲劇 能成最後一次心碎嗎?
在各界的慰問與救援不斷湧入,台灣社會為死傷者祈禱的同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也於第一時間啟動調查,並指出這起事故有多項疑點待釐清,會儘速徹查後向國人報告。
然而,就在事故真相仍待釐清時,「工程車司機就是罪魁禍首,台鐵只是受害者」的說法就已開始盛行,地檢署也立即聲押了該名司機,這位「全民公敵」儼然成為這次太魯閣號慘劇的罪魁禍首。
老實說,這樣的劇情發展,讓人有滿滿的既視感。
2018年10月21日,也就是距今不到三年前,台鐵普悠瑪號一樣在東部發生出軌意外,司機立刻於10月22日遭地檢署聲押,並在第一時間被指為「超速害死人」的罪魁禍首,受盡社會的嚴厲撻伐。
結果呢?因爲這次重大事故而成立的運安會,在最終的調查報告中清楚指出,普悠瑪事故的主因是「台鐵的四大根源錯誤」累積。
如今,我們再次遭遇台鐵重大事故,此刻究竟要如何一口咬定,這些根源錯誤有被有效解決,一切都只是單純因為一個司機意外的疏忽,所導致的悲劇?
「意外」與「疏忽」本來就是隨時可能發生,因此站在維護公共安全的立場,才需要從制度面設下一道道的「防呆機制」,一層一層接住各種疏忽所可能造成的傷害,才能將事故的發生率和損壞率降到最小。
回到這次太魯閣號的事故,這一道道的防呆機制有發揮作用嗎?
首先,這次造成意外的工程車所滑落的起始點,是台鐵「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結果卻發生工程車停在「不該停的斜坡」上,施工區域也未依規定設置「安全圍籬」。施工與監造單位為何沒有落實安全規範,應該儘速釐清。
其次,疑似未拉好手煞車而釀災的工程車司機,正好是工地負責人,然而,這位負責人2014年承包花蓮縣政府的橋樑修復工程時,卻指示員工用電腦軟體剪貼2張假的圍堰圖片來供驗收,目前更一審被認定有罪。這樣的工程公司,為何能得標台鐵的安全防護設施工程,實在有待釐清。
最後,明明上述疑點都未釐清,台鐵的內部群組卻傳出要定調「將責任推給廠商,以降低本局負評」。雖然台鐵在證實這個「群組訊息為真」的同時,也澄清「僅為幕僚建議」,但台鐵整體的安全意識和究責文化,在經歷普悠瑪事故後是否有改善,同樣有待釐清。
遺憾的是,在上述疑點一一釐清前,司機已經被定調為唯一兇手,而任何對台鐵提出的疑問,也同樣被打為扯政府後腿的罪人。
只許對單一的個人獵巫,卻不准對結構失靈提出質疑。這個無論經歷幾次政黨輪替,卻依舊籠罩在台灣社會的文化,換來的卻是一次次的「今日公祭,明日忘記」,是台灣名列世界前茅的交通事故死亡率,是無論換哪一黨執政,依舊「好官我自為之」的台鐵。
真的希望台灣社會為這次太魯閣事故所流的淚,不會再次白流。任何一條安全回家的路,都應該得到制度性的層層防護,而不是再靠天佑台灣。這次的悲劇,可以成為最後一次心碎。
安全斜籬規範 在 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建築施工注意事項 的相關結果
一、 為落實建築工程施工管理,以確保本市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 前項設置防止措施之護網、斜籬、顏色規格及注意事項如下: ... <看更多>
安全斜籬規範 在 法規資訊|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的相關結果
臨安全走廊側圍籬高度應自地面起達 3公尺以上。 道路轉角或轉彎處兩側10公尺內之圍籬自地面80公分以上位置應為網狀圍籬。 ... 達 3公尺之安全圍籬,其防溢座尺寸應達30公分高 ... ... <看更多>
安全斜籬規範 在 法規資訊|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的相關結果
臺北市建築物施工中妨礙交通及公共安全改善方案 非現行版本. 異動時間 ... 臨安全走廊側圍籬高度應自地面起達3公尺以上。 ... 四)斜籬:鷹架斜籬應使用框架式以一.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