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也有婚姻自由
歷史春秋網
作者:陸棄
正像國家「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樣,男人與女人之間的婚姻,自古以來也有結婚、離婚的現象。現代中國的離婚率居高不下,人們都獲得了結婚與離婚的自由。在古代,結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離婚則因為各個歷史朝代的不同,而略有不同。不過,因為中國的傳統文化影響使然,古代的離婚也大致遵從一定的規律。
夏商周:離婚相當自由
在先秦時代,中國還沒有形成那麼嚴格的「男尊女卑」,婚姻相對來說是比較自由的。那個時候,沒有要求女人夫死不嫁、從一而終,女人在丈夫去世後可以改嫁,甚至女人在丈夫活著時也可以主動提出離婚。歷史上有許多離婚的例子存在。
比如孔子一家,曾經四代離婚。孔子的父親叔梁紇、孔子自己、兒子孔伯魚、孫子孔子思都曾離婚,伯魚去世後,其妻子嫁到了衛國,孔子並沒有反對。史書記載伯魚「妻不可化,乃出之。後妻賢,生子伋」。不但孔子一家,其他儒門弟子也有不少離婚的案例,孔子的高徒曾子曾經離婚,曾子的學生吳起曾經離婚,春秋四大美女之一的夏姬曾經七次改嫁,且三次成為王后,我們熟知的姜子牙,他的妻子嫌他做啥買賣都不賺錢,沒有生活能力,就與姜子牙離婚了。這才有了姜子牙七十多為相,其妻要求復合的故事。姜子牙是歷史上被女人離婚的一個典型,是「故老婦之出夫也」,可見當時的婚姻狀況之自由。男人固然有「出妻權」,女人也有同樣的「出夫權」。《禮記》這樣描繪當時的夫妻關係:「夫婦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去」。頗類似於現代的夫妻關係,感情合就在一起,感情不合就離婚。
夏商周時期的婚姻自由,並不能說明當時人具有現代婚姻思想,其主要原因是那個時候脫胎於原始社會,還有母系氏族社會群婚制思想觀念的遺留,我們從史料上可以看到那個時候的許多故事,君通臣妻、叔通侄媳、父通子婦、子通父妾、兄妹相通等,恰恰反映了當時人倫制度的並未完善。和秦漢以後長達兩千多年的封建制度相比,夏商周時期的女人們還有相當的婚姻自由,雖然男人相對來說比較強勢,但女人也並沒有像後來一樣完全成為男人的附庸。「三綱五常」這些儒學觀念在那時並未建立,商王武丁的妻子婦好還可以馳騁疆場,成為一時的巾幗英雄,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時男人與女人的社會地位之高下。
秦漢後:七出、三不去
從周朝開始,從主流社會上是反對隨隨便便離婚的。《易·序卦下》說:「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夫妻既然被月老繫上了紅繩,就說明前世有緣,就應該白頭到老,受之以恆。《管子·小匡篇》則規定了「罷士無伍,罷女無家。士三出妻,逐於境外,女三嫁,入於舂穀」的條文,男人如果隨隨便便離婚休妻,則會受到處罰。到了秦朝,結婚、離婚皆要到官府登記,如果不登記,是要受到經濟處罰的。「棄妻不書,貲二甲」。每人罰兩套盔甲,那可是沉重的經濟負擔。
因為那個時候鐵器是珍貴品,很貴的。
到了漢朝,儒學大師董仲舒與漢武帝聯手,提出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西漢末年又出了個大禮學家名叫戴德,他將周公的《禮記》發揚光大了,寫了一本書名叫《大戴禮記》,正式提出男人休妻的「七出、三不去」。七出是「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竊盜」,三不去是「有所取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七出、三不去」影響了中國兩千多年,在秦漢以後的封建社會裡,女人是沒有什麼權利休夫的,婚姻的主動權掌握在男人手裡。但男人離婚休妻,是有條件的,這就是所謂的「七出」,妻子不孝順公婆、五十以後不生育孩子乃至使男人絕後、妻子與他人通姦、妻子嫉妒小妾、妻子生了重大疾病不能參加祭祀、妻子搬弄是非弄得家庭不合、妻子有偷東西的毛病等,而「三不去」是保護女人的條款,妻子娘家沒人了,如果離婚了沒地方去,這是不可以離婚的;妻子給公婆守過三年喪,這是很孝的表現,如果做到了是不可以休妻的;妻子如果在貧賤時期跟你共同度過,丈夫富裕了是不可以隨便休妻的,就比如陳世美這樣的,就犯了「三不去」的條款,所以包公鍘了他。
除了「七出、三不去」,秦漢以後還有「和離」與「義絕」之說,和離是指協議離婚,曾有一份唐朝的文物被發掘出來,類似於現代的協議離婚。協議書中有「結為夫婦,不悅數年」、「貓鼠同窠,安能得久?」、「勒手書,千萬永別」、「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韻之態。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等內容,而《唐律》規定「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其實「和離」表面上比較和諧,實際上往往是因為男方掩蓋「家醜」出妻所為;「義絕」是指夫妻一方與另一方家庭成員發生惡性傷害事件,被官方強令離婚。比如丈夫因故把小舅子殺了,這樣的婚姻就會被官方強令離異。因為女人在婚姻中喪失了主動權,因此秦漢之後的古代女人,往往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木頭抱著走」,即便家庭不幸福,也只有忍辱負重,湊合一輩子。
致敬:敢於掙脫婚姻枷鎖的巾幗們
雖然秦漢以後的女人沒有什麼社會地位,輕易不會跟自己的丈夫離婚,但也湧現出不少為追求婚姻幸福主動提出離婚的巾幗英雄。在那個時代,女人敢主動跟男人離了,那可是需要莫大的勇氣的。
自從孔子制定了「三綱五常」,「夫為妻綱」就成為女人身上的枷鎖。但也有不少的女人,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從而奮起反抗的例子。唐朝時,有一位男人執意休妻,理由是妻子將本應送給他的飯給了岳父吃,讓他餓著了。妻子不服被休,官司打到了白居易那,白居易主持公道,判「孝親重於事夫」,丈夫不得休妻。這位妻子依靠官府的力量保住了婚姻,沒有選擇順從,也是需要勇氣的。
另一位名叫夏侯的漢朝女子,對丈夫黃允移情別戀將自己休了表示十分不滿,她為了報復丈夫,特地申請舉行一個「離婚」儀式,徵得了婆婆的支持。在離婚宴會上,夏侯氏把黃允的醜事公之於眾,並責罵黃允無情無義,然後拂袖而去。結果黃允賠了夫人又折兵,他傾慕的那位女子也並沒有嫁給黃允。夏侯氏的反抗,為自己無故被休爭得了尊嚴。
宋朝的大才女李清照,則是一位為追求自己的婚姻自由勇敢與男人離異的典範。她起初嫁給了金石專家趙明誠,夫妻感情不錯。但後來趙明誠去世了,李清照並沒有選擇「從一而終」當貞婦,而是嫁給了一個叫張汝舟的男人。不過這一次李清照看走了眼,張汝舟貪佔的是李清照價值連城的財物而已。李清照不甘就範,張汝舟竟玩起「家暴」。忍無可忍的李清照奮起反抗,向官府首告張汝舟的欺君罪行,被官府判決與張汝舟離了婚。雖然李清照也付出了坐九天牢的代價,但她終於為自己爭得了一個自由身,並將家暴自己的丈夫送進監獄。
古代對於女人主動提出離婚,是不支持的。像李清照這樣的,是少數中的少數。明代規定:「凡妻毆夫者,杖一百,願離者,聽其自便。」,女人想離婚,付出挨一百板子的代價可以達到目的,但到了清朝,女人想離婚,丈夫不同意,基本上就是離不了。如果女人強行離家出走,被捉拿後會「杖一百,從夫嫁賣」。如果這個女人強行改嫁他人,那後果就更加嚴重,會被判「絞監侯」,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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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辦婚姻之外,古代那些特殊的招親方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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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陸棄
同年大會,貴族們爭搶人才當佳婿
除了比武招親和拋繡球招親外,「同年大會」是貴族們招親的最主要選擇之一。什麼叫「同年大會」呢,古代的科舉考試,學子們考中狀元、榜眼、探花和進士及第的,也同時正是娶親擇婦的好時機。朝中貴族們如果家中有女,自然是從這種人才中選拔,包括皇帝、王爺家的公主、郡主,自然也將眼光對準了這些萬中選一的人才。如果才貌雙全,更是貴族豪門的搶手貨。金榜題名時與洞房花燭夜齊名,並不是空穴來風的。
最有名的同年大會擇婿,當屬宋朝時新科狀元陳世美被擇,陳世美進京趕考,中狀元後被宋仁宗招為駙馬,他隱瞞了自己在家有妻有子的身份,是以未婚青年的身份被皇帝擇中的。結果事情成功後,卻引來的秦香蓮攜子進京,妻找夫,子尋父,弄得陳世美好尷尬。最終包公出面,引發了「鍘美案」。當然陳世美的故事在歷史上並不存在,只是一段戲文。歷史上清朝還真的有一個陳世美,但他是一個清官,沒有秦香蓮那樣的故事,對於宋朝時發生的有辱陳世美名聲的故事,當地人很生氣,至今有「北門街不唱陳世美,秦家樓不唱秦香蓮」的俗話。
像陳世美這樣的戲文,在真實的歷史上還真的有類似的一出。北宋時的狀元曾文斌,家在賢妻,在朝廷發榜時正在看榜,莫名其妙地被十餘個壯漢搶走,結果搶到了哪裡呢,兵部尚書府。兵部尚書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長,響噹噹的省部級幹部,結果當兵部尚書向曾文斌指名為女求婚時,曾文斌沒有像陳世美那樣應允,而是從容應答:我出身寒微,如能高攀,固然是件幸事。要不您等我回家和妻子商量一下再說,怎麼樣。兵部尚書的女兒怎能做妾,曾文斌的說法說白了就是拒絕,結果圍觀眾人哄堂大笑,兵部尚書也鬧了個沒趣,搶親之事就此作罷。
陳世美的故事和曾文斌的故事,從一個側面說明瞭「同年大會」競爭的激烈性。狀元如果長得好,基本上就是皇親國戚的公主、郡主們先搶去了,剩餘的榜眼、探花以及幾百名進士們,只要是未婚的,這時候都很容易擇到如意女。不用自己操心,就被京城中的豪門「搶」走了。這下就明白了古代為什麼學子們要千方百計參加國考了,範進中舉式的瘋狂也就可以理解了。對於一個寒門秀才來說,如果考中了,那不只是金榜題名時,接著就是洞房花燭夜,世界上所有的幸運,都會一夜之間落到頭上。
情人節裡,「泡妞」高手顯身手
對於普通人來說,古代也是有「自由戀愛」的機會的。這個機會就是「情人節」。古代的情人節有三個。一個是正月十五元宵節,一個是三月初三上巳節,一個七月初七乞巧節。這三個節日,都被稱為古代的情人節。
元宵節,又被稱為燈節、上元節、元夜等,這一天,青年男女可以賞花燈、吃湯圓、猜燈謎、放煙花,玩個不亦樂乎。要知道,古代的女子是不允許隨便出門的,「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待字閣中。但元宵節卻是人例外,這天是可以女人們出來結伴遊玩賞花燈的。這樣就給了青年男女相親的機會,懷春的女子,一面看燈,一面看中意的相公,而那些未婚男子們,燈下觀美女,也自然不肯放過這個絕好的機會。「眾裡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就在燈火闌珊處」。雙方看中了,留下名字和聯繫地點,就可以通過家裡上門求親了。機會就這麼一小會,錯過就沒有了。
上巳節是王母娘娘開蟠桃會的日子,在壯族裡是對山歌的日子。「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在這一天,久在閨中的女子可以出來踏青。於是在河兩岸,青年女子與青年帥哥,可以在明婿的春光裡,折柳為誓,通過山歌的方式表達對情人的愛意。著名的劉三姐的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詳。上巳節在北方不太流行,但在兩廣地區,至今仍然是熱鬧的節日,每年的三月初三,青年男女們都會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山歌大會是少不了的。在這個日子表達情感乃至最後喜結良緣,正有一番風趣。
乞巧節是七月初七,來自於牛郎與織女的民間故事。這個故事有幾千年歷史,織女是天上的仙女,牛郎是人間的帥哥。一對有情人被王母娘娘無情地分開,只有七月七才能相會一次。因為織女是天上的仙女,心靈手巧是肯定的,所以這一天地上的女子們會向織女乞巧。乞巧節在古代並不是情人節。牛郎與織女的故事太淒慘了,兩口子被無情分離,一年才見一次,只是近代被賦予情人節的含義。女人乞巧,難免也會心中懷春,乞求這一輩子,能得到一個如意郎君。
女人也是有追求愛情權利的。
對於普通人來說,除了利用節日求愛外,泡妞技巧也很重要。古代有許多風流才子,都是泡妞高手。如有名的唐伯虎點秋香,就是一段絕美的泡妞佳話。白娘子追求許仙,七仙女追求董永,都是借神話傳說傳達難得的平等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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