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生活】
為了保護懷孕妻子而勒死小偷的他該罰嗎?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之間的標準太嚴苛,可能讓人民在面對威脅時綁手綁腳而不敢防衛...
--------------------------------
㊙LINE好友獨家全新服務
http://bit.ly/3bTyVIZ
🌊加入﹝風傳媒Telegram﹞,獨家內幕搶先看
http://bit.ly/2Ta3nWR
♞國際政經強強聯手,風傳媒x華爾街日報,給您最權威的中英日全球新聞!
https://bit.ly/2tehBg1
🔥下載﹝風傳媒APP﹞,更多熱門資訊一手掌握
http://bit.ly/2P4VOzg
#法律 #民事 #刑事 #正當防衛 #防衛過當
定讞還可以上訴嗎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油飯可以包在粽子裡嗎?
——
端午節快到了,門可以不出,但粽子不可以不吃。即使吃不到,也要在網路上戰一下粽子。
先講結論,在粽葉裡包油飯就是邪魔歪道。
——
那你知道,在食品裡亂加東西,會有什麼問題嗎?
(為了避免爭議,關於粽子的話題已經結束了。)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9 條規定,要拿去賣給別人吃的食品,如果「摻偽、假冒」或「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可以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最高法院的見解,只要你加了不該加的東西,或是該加的沒加滿,就有可能成立食安法第 49 條的「摻偽假冒」或是「添加未經許可添加物」罪。
而這幾年最有名的被告,就是頂新。而頂新因為假油案的關係,吃了好幾個官司。
頂新案出現了一個無罪定讞判決,在你跟著幹譙法院之前,我們先來看看這個判決在幹嘛。
-
誰在賣假油?
大統公司的老闆高振利為了讓橄欖油幫他發大財,於是,把他們的「百分之百純橄欖油」加了一堆有的沒的,甚至還添加吃下去很姆湯的「銅葉綠素」,讓不純橄欖油看起來像純橄欖油,最後,這個橄欖油不到一半的「百分之百純橄欖油」拿去賣,比太陽餅吃不到太陽還扯。最後在 2013 年東窗事發,也引發了當年的台灣食安風暴。
這些不純橄欖油,其中一部分賣給了頂新屏東廠。頂新拿去加工以後出售,因此頂新幾個高階主管被屏東地檢署以違反刑法詐欺罪、虛偽標記罪、食安法摻偽假冒罪起訴。
這次這個案子被告有四個:分別是「頂新製油公司」、頂新公司油脂課長陳聰筆、頂新屏東廠的廠長曾啟明、屏東廠品管組的組長蔡俊勇。一審屏東地方法分別判處頂新公司罰新台幣八百萬、陳聰筆有期徒刑 2 年、蔡俊勇有期徒刑 6 月、曾啟明有期徒刑 6 月。
-
⚗️為什麼二審無罪?
全案上訴到智慧財產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後來判決四名被告無罪定讞。
(對,雖然名字聽起來很蝦趴,但真的有這間法院,在板橋火車站樓上,顧名思議就是全台灣所有的智慧財產有的關案件,不管民事刑事行政他們都可以判。根據不同種類的案件,有些是一審就在這裡判;有些是地方法院判了以後,二審上訴到這裡,而不是高等法院。)
檢察官起訴的理由是,陳聰筆跟大統買油的時候,顯然知道大統的油不純,為了把這些不純油洗成純的,他請大統把這些油送到頂新的屏東廠檢驗。
另外兩個被告在檢驗的時候,明明發現風味和成分不符規定,但還是「假裝沒看到」這些不符規定的檢驗成果。最後這些不純油被頂新拿去加工販售。頂新賣了這些不純油加工品,也跟著標榜原料很純,也因此發大財。
智財法院認為,陳聰筆跟大統買來的油並沒有低於市場行情,而他老闆魏應充除了叫他要控制成本之外,也叫他要提升產品品質,因此,陳聰筆應該沒有以低價購買混油來降低成本的壓力。
另外,大統做不純油這件事,應該只有他家老闆高振利跟少數幾個員工知道(也就是商業機密的部分)。大統的不純油也沒比較便宜,邏輯上來說他們應該不會賣的時候標榜品質比較差,但價錢一樣貴。
所以法院認為,沒辦法證明陳聰筆「明明知道油不純,還買來加工」。
曾啟明和陳俊勇的部分,法院認為,因為頂新針對原料品質的檢驗結果並沒有什麼問題(只是有一些還在能接受範圍內的誤差),他們兩個人應該沒有「假裝沒看到」一些不應該出現的數據,也沒有「假裝不知道」大統的這些不純油混進去了。
-
證據呢?
絕大部分的犯罪,壞人之所以是壞人,除了他「客觀上」做了壞事之外,「主觀上」也有個大膽的想法(想要做壞事,法律上叫做故意),這時候犯罪才有可能成立;壞人「主觀上」沒有故意,那就是過失,但如果這個行為不處罰過失,就代表犯罪不會成立。
到了刑事訴訟法,就要處理如何「證明」壞人真的很壞,除了有證據證明「就是他幹的」,還要想辦法證明「他真的這麼想」(故意),但在讀心術或時光機被發明以前,法院只能從檢察官提出的客觀證據,來判斷被告有沒有故意。
回到這個案子,法院的理由其實很簡單,雖然事實上頂新賣的油有問題,但是檢察官提出來的證據並沒有辦法證明這些被告「主觀上知情」,也就是沒辦法證明這些被告有「賣不純油的故意」,因此,只好判他們無罪。
當時無罪判決出來,許多人都覺得「賣假油還可以判無罪」很豪洨。但問題是,刑事訴訟法要求,要判一個人有罪,前提是證據必須能「近乎百分之百確定」被告就是這麼壞。
一旦沒辦法達到這個要求,法院必須判決被告無罪。
如果證據不足,仍然被判決有罪,那還需要司法嗎?
——
當然,粽子不需要油飯。
——
#法律白話文運動
定讞還可以上訴嗎 在 志祺七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獲得 9 萬元的機會來啦!
你是 18-35 歲的青年嗎?
你想要參與公共議題討論、共同參與政府決策嗎?
趕快募集 3-5 位夥伴組隊參加教育部青年署舉辦的「青年好政 Let’s Talk」活動,你和朋友們就有機會獲得最高 9 萬元的獎金!
詳情請看這邊的活動官網 https://bit.ly/2XfJgZg
記得在 6 月 30 日以前完成報名呦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青年好政
-
花蓮現任立委 #傅崑萁 因違反證券交易法,
被判決兩年十個月的有期徒刑,必須去坐牢,
但他卻能夠在牢裡繼續當立委?
🤩今天就來和大家聊聊「傅崑萁帶職入獄」吧!
📣影片精華搶先看
為什麼傅崑萁要坐牢?
💡這次的判決是因傅崑萁涉嫌在 1997~1998 年間炒作好幾間公司的股票,所以被檢察官起訴。
💡經過二十多年,在去年二月時,高等法院依據「操縱股價罪」判處他兩年十個月的有期徒刑。
💡最終,在上個禮拜,最高法院確定駁回上訴,並宣告判決定讞,所以傅崑萁就必須入監服刑。
不過由於傅崑萁並沒有被褫奪公權,
所以他的立委的身份仍然存在,
但這就表示著他可以帶職入獄嗎?
今天影片就帶大家來聊聊⋯⋯
➡️傅崑萁究竟能不能代職入獄呢?
➡️如果可以,有誰也曾在監獄裡擔任立委呢?
➡️帶職入獄這件事情究竟合理嗎?
➡️我們又是怎麼看待這件事的呢?
🤩快點開下方影片有更詳細的解說喔!
————————————————————————
✦ 如果你也覺得這些資訊 很 重 要!
✦ 用一秒鐘 #分享 這則貼文,讓更多人知道吧!❤️
————————————————————————
#傅崑萁
#帶職入獄 #花蓮立委
#褫奪公權 #公民教育
--
➜ 在 YouTube 上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還可以加入會員贊助我們喔!
http://bit.ly/shasha77_YouTube
➜ 追蹤志七 の IG ,
看更多趣味新聞新知與志祺日常:
http://bit.ly/shasha77_insta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