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查驗】到底要怎麼掌握源頭的食安,這也是我近期質詢一直以來關注的焦點。今天質詢衛福部,有兩大部分建議,希望衛福部可以盡快完善。
▶邊境查驗系統所缺數據資料盡快補齊
▶邊境查驗五建議 衛福部十天內提評估結果
邊境查驗系統現在全面數位化,資料庫非常重要,前瞻經費也有補助邊境查驗通關管理系統效能提升,但是行政院定期公布的「前瞻基礎建設執行每季進度報告」,衛福部從107年度第3季起就只有報告食安大樓計畫,對於邊境查驗系統升級的資料少之又少。
另外食藥署的「邊境檢驗不符合食品資訊查詢」網頁出大包:
🔺108年1月8日之前的資料都查不到
🔺新版系統中輸入萊克多巴胺、瘦肉精、乙型受體素、Ractopamine等關鍵字,顯示查不到資料
🔺108年1月後完全沒有萊克多巴胺被檢出的資料,不合乎邏輯!
這個衛福部一定要嚴正檢討,舊資料全部回復,邊境查驗是掌握源頭最重要的一部分,抽驗越嚴格、數據越透明公開、定期定時公開,可以給國內廣大消費者非常大的安全感。因此我從10/15開始就提出五項建議:
1⃣指定要求賣方應一併檢附萊克多巴胺含量符合規定的檢驗報告
2⃣賣方檢驗報告須註明必要可供追溯的訊息
3⃣檢驗方法的偵測(定量)極限應足以正確檢測其檢品的含量
4⃣若賣方無法提供報告,則應由我方政府取樣檢驗(由賣方負擔檢驗費),再封緘轉交由官方認證之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始准出關
5⃣市面稽查檢驗不合格者,該商家五年內不得進口,及處以重罰
我們講了一個月,到今天已經是提第四次了,陳時中部長認同我們建議,✅允諾在10天內提出評估結果。
朝野都認同【掌握源頭、做好清楚標示】,但這不是很簡單的工作,先把邊境查驗源頭做好,後續才能落實標示清楚、掌握追蹤產品銷售,工作還很多,我們還要持續監督與改善。
🔍建國國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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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質詢Podcast:
【國會報告11/23】邊境查驗系統越更新越糟糕?
https://sndn.link/liucnko/VHDhSU
【國會報告11/23】再提邊境查驗五建議 掌握源頭必須嚴格
https://sndn.link/liucnko/wA0Ijc
定量極限偵測極限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設殘留標準的時候,當然要以檢驗方法的靈敏度來決定,為什麼一般農藥的0檢出往往都是0.01ppm?因為政府公佈的標準檢驗方法定量極限值只到0.01ppm,如果你設0.001ppm但驗不出來有意義嗎?
那萊克多巴胺的標準檢驗方法的定量極限值是多少?也是0.01ppm嗎?
根據衛福部公佈的乙型受體素的檢驗方法
https://www.fda.gov.tw/tc/includes/GetFile.ashx?id=f636694197784896707
萊克多巴胺的定量極限值是0.3ppb,如果使用更好的設備可以達到0.1ppb,衛福部過去也要求實驗室要有0.1ppb的檢出能力才能確保0.3ppb是可信任的定量極限值。
這也是為什麼10ppb=0.01ppm ,國際上卻用10ppb不用0.01ppm,因為你的檢測方法的定量極限值可以到0.3ppb 或更低,當然用ppb 。
但這種科學,遇到某些政治就會轉彎了,而我也搞不懂我們明明是開放國,對於某些被開放的農產品還是可以一定程度的要求,但怎麼會變成主動放寬鬆呢?
根據衛福部食藥署則回應,依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問答集」中營養標示數據的修整進位方式,若偵測值為「0.014ppm」,確實會判定為符合「0.01ppm」標準。但該署強調,這是經過專家會議討論而訂定的標準,應已考量相關情事。
甚至允許14.97ppb~10ppb 這個超量的範圍都變成合法的範圍呢?
至於增加萊豬貨號當然就是一種很愚蠢的方式,怎麼可能因為檢疫的不同去增加貨號?
定量極限偵測極限 在 劉建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美牛美豬進口的邊境檢測,前幾次質詢已經提醒、建議衛福部在這方面要更嚴格,而且是比以前更嚴格,今天質詢我再提出建議:
日本核食進口議題,台灣的檢驗標準比國際還嚴格,那我們對於美牛美豬,也應該比照這個模式,以更嚴謹的態度,更嚴格的檢測,包括標準跟頻率,來好好把關。昨天與陳時中部長討論,抽驗的批數要從3批提升到5批,但其實我覺得5批還不夠,希望可以增加更多批數。
另外,我還希望可以做到「指定要求進口廠商與賣方應一併檢附每批肉品中萊克多巴胺含量符合規定的檢驗報告」,內容項目要有:註明檢驗單位、檢驗批號、檢驗日期、肉品部位、檢驗方法、偵測(定量)極限值、檢驗結果...等等可供追溯的訊息,只要消費者有任何的疑慮,業者就可以提出這些檢驗報告來取信於消費者;
反之,如果無法提供檢驗報告書,則應請我方政府取樣檢驗後,再封緘轉交由官方認證之檢驗機構檢驗,等到合格後,才准出關。當然這些費用都要由賣方負擔。
接下來,到市面上去稽查抽驗,有檢驗不合格的,該經銷商或是店家五年內不得進口,及處以重罰。
如果沒有比以前還要嚴格、更公開透明、就一定會被挑戰,這是現在行政機關必須要做到的事,請衛福部參考,這些嚴格把關措施一定會增加人力,但這是對全國人民健康很重要的事,勢在必行!
✅ 建國國會報告
定量極限偵測極限 在 環寶島,環保島- 「定量/偵測極限」欄位意思是本次檢驗針對每 ... 的推薦與評價
低「定量/偵測極限」的數值,於報告上就會顯示測定結果為N.D.(Non-detectable, 未檢測到的)。 时间线照片 · 2020 ... ... <看更多>
定量極限偵測極限 在 Re: [學科] 定量極限與偵測極限的差異- 看板Chemistry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k0185123 (Ethan)》之銘言:
: 知識家查的...因為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的說明看不太懂- -
: 偵測極限:分析物在樣品中可被偵測的最低濃度(不是定量)
: 定量極限:分析物在樣品中可被定量而且是準確性可被接受的最低濃度
: 定量極限的定義裡說的"可被定量"?還有"準確性可被接受"??
: 我不太懂這意思...麻煩請高人解釋一下..
: 感謝,如果有更簡單說明這兩個極限的說法,請分享一下><
: 謝啦!!
Detection limit: 偵測極限,常看到會以DL, LOD 來表示,通常表示一個實驗系統的
偵測下限值,你也可以把他看成是儀器的偵測能力極限。通常可以
重複測定空白樣品( n=7)之3 倍標準偏差值來表示。
Quantitation limit: 定量極限,常看到以LOQ 來表示,通常表示一個實驗系統定量
的下限值, 實驗中通常可以重複測定空白樣品( n=7)之10倍標
準偏差值來表示。
這兩個數值差異在哪邊,簡單的說就是在偵測極限以下,就是所謂的ND值,也就是前陣
子常會聽到的不得檢出。在這個值以下的測定結果,通常可視為是系統或儀器本身的背
景跳動。你通常也不會看到" 數值 ",而是會看到ND,並且在表格最後附註DL為多少。
而在偵測極限以上,定量極限以下的結果,我們認為這個被測定的樣品是可以確認是可
以相信其真的存在的,但是在濃度定量上有相當大的不準確度, 其濃度結果可以視為是
參考用。最後在定量結果以上的數據,則是表示樣品的濃度已經在儀器可以準確測定的
程度,其所報出的濃度結果,不僅是確切存在的,其濃度數值應該也不會存有太大的錯
誤。(不過當然還是別忘了QA/QC 的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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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6.17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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