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沒錢請律師無法打官司
糾紛鬧上法院就不用調解了
打贏官司對方就會賠我錢
#錯誤法律觀念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小施汽車生活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感恩指教訂閱~ 開始製作影片後才發現,一部幾分鐘影片的完成需要多少人員的努力與辛勤,絕對跟起初所想的不一樣。 如果您喜歡我們的影片,謝謝大家幫忙分享與訂閱(記得按開訂閱旁的鈴鐺圖案呦~)。 支持小施持續的創作。 希望對於想購買二手車的朋友們有幫助 導覽: http...
客 製 化商品 定型化契約 在 Sunny 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網購7天猶豫期隨堂小測驗
大家應該知道一般網路購物有 #7天猶豫期,可以無條件退貨吧~
不過其實關於7天猶豫期,還有很多不管是商家或消費者都不可不知的小常識喔!
檢測一下🔍以下常識你都知道了嗎?
#Level ⭐️
📍商店載明「本商場恕不提供7天猶豫期,不同意請勿下單」?
A: 該約定無效。依消保法第19條第4項,店家與消費者的約定,若違反7天猶豫期規定,該約定 #無效。消費者仍然可以向該店家主張退貨!
📍 商家約定消費者應自行負擔「退貨」的運費?
A: 該約定無效。依消保法第19條,消費者解除契約 #不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其中「費用」包含退回商品的運費!縱使商家與消費者約定由消費者負擔,也會依第19條第4項,該約定無效~
不過,若是「寄送商品」的運費,則得約定由業者或消費者負擔!
#Level ⭐️⭐️
📍一般民眾在網路上賣二手物有7天猶豫期嗎?
A: 不一定。消保法的適用對象為「企業經營者」,是指「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一般民眾若僅是少量賣自己的二手物,因為難以認為是以此為營業的企業經營者,就可能不適用消保法上的7天猶豫期!
不過,如果是商品有瑕疵,買家仍然可以依民法規定要求減價、解約!
#Level ⭐️⭐️⭐️
📍所有網購商品都適用7天鑑賞期嗎?
A: 不一定。根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得不適用7天鑑賞期(1~7需先告知消費者):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ex: 生鮮食品)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ex: 訂作商品)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ex: App、影音平台訂閱)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8. 經主管機關公告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適用該事項關於解除契約之規定。(ex: 網路訂房、線上遊戲、演唱會門票...)
以上你答對幾題呢😊
關於網路購物還有其他問題,也歡迎留言或私訊問我喔~
Photographer: https://instagram.com/hero_7.1997?igshid=xu2xo88e1cu6
客 製 化商品 定型化契約 在 陳禾原律師.In Your Best Interes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電商沒做好這件事竟可能遭裁罰?!>
<律師教你兩步驟防踩雷>
若你是自己架網站從事交易的業者,不管你賣的是保養品、衣服或日常用品等等,請特別小心,因為在法律上你將可能被認定為是透過網路方式對消費者進行交易的零售業者,你與消費者間的交易條款,可不能隨便想怎麼寫就怎麼寫,必須符合法規,否則將有可能被主管機關裁罰,這邊提供兩步驟教你防踩雷:
Step1
基本上,網站上的條款必須符合「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https://www.ey.gov.tw/Page/DFB720D019CCCB0A/cfed6708-23de-47a0-a828-0548d8004515),裡面的應記載事項必須在網站上記入,不得記載事項則不能出現在網站上,故請先將上面應記載事項移入你的網站中。
Step2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是法定範本,當然不能完全照抄,所以移入網站後,請在法定的架構下逐一審閱每筆條款,依照自己經營的實際需求做調整。
舉個常見的問題,法定的範本是規定必須要記載消費者有權七天鑑賞期內退貨。看到這邊,一定很多店家想問,我賣的商品都客製化(例如西裝訂做),或是屬於個人衛生用品(例如刮鬍刀),這樣如果可以七天內退貨,我還怎麼做生意?!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其實另外有「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這樣的法規去規定不適用七天鑑賞期的情形,所以範本請不要一字不漏的照抄,一定要在法定架構下依照實際需求做調整,才不會衍生額外消費糾紛,如果有問題請洽律師尋求協助。
🌟陳禾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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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 ID:hank2978
客 製 化商品 定型化契約 在 小施汽車生活頻道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感恩指教訂閱~
開始製作影片後才發現,一部幾分鐘影片的完成需要多少人員的努力與辛勤,絕對跟起初所想的不一樣。
如果您喜歡我們的影片,謝謝大家幫忙分享與訂閱(記得按開訂閱旁的鈴鐺圖案呦~)。
支持小施持續的創作。
希望對於想購買二手車的朋友們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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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YXJVPj 二手車相關記事分享
https://goo.gl/YcWS54 二手車小常識分享
客 製 化商品 定型化契約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網購有什麼事情要注意 #蘇錦霞律師告訴你 #蘇律師經驗豐富
出門購物有時候很危險,比如可能被傳染流感或肺炎,或者是太陽很大會被曬傷,總之就想在家上網買東西。
上網看商品覺得好美好棒,收到後覺得賣家果然很會拍照,心中很不爽,這時候可以退貨嗎?問了賣家,他說要自己付運費,還有商品重新整理要整理費,這時候買家要自己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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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網購可以退貨嗎?
A1:是可以的喔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如果你是 #通訊交易 的消費者,收到商品後七天內,是可以退貨的!
Q2:通訊交易是什麼?
A2:許多網購就算是通訊交易喔
通訊交易的定義,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的方法,消費者在 #不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Q3:那什麼又是企業經營者?
A3:就是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營業的廠商業者
如果你只是偶爾在網路上賣東西,那就不算是企業經營者喔!
Q4:那我需要負擔退貨或者整理費用嗎?什麼情況可以退貨?
A4:費用跟理由都不用喔!
同樣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不需要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除非有 #例外情形
Q5:例外情形有哪些?
A5:比如容易腐敗、保存期限短的商品、客製化的商品、報紙或雜誌、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等等,只要企業經營者有告訴消費者,那就不能在七天內,不附理由及費用退回商品囉!
(這部分可以上網查「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會更清楚)
Q6:法律規定是一回事,賣家就不給我退,或是要我付錢該怎麼辦?
A6:打 1950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打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 ,就會轉接到所在地縣市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囉!
原則上消費問題都可以詢問、申訴,或找消保官,但還是有可能沒辦法獲得解決方法,那也可以尋求消基會的幫忙,最後如果還是無法解決,那就只好打消費訴訟了。
順序上是
1.先跟賣家溝通
2.向賣家、消費者服務中心等申訴
3.跟上面說的申訴沒有獲得好好的處理,可以再跟消保官申訴
4.申訴不成功,可以再跟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5.還是不能解決,就只好提起消費訴訟了
Q6:蘇律師在影片裡,最後沒說完的話是什麼?
A6:是在說消費者保護法當中,哪些部分是比較保障消費者的,因為內容有點多又比較難一點點,所以沒有放在影片裡,決定用文字呈現,比如以下的說明
1.請求權部分採無過失責任主義
就是說當消費者因為企業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而有損害的時候,不管企業經營者有沒有過失,都必須要負責。
但是如果企業經營者可以證明,它的商品或服務,已經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之下,可以合理期待的安全性,那就不用負擔賠償責任囉!
2.對定型化契約的限制
定型化契約,是指企業經營者為了跟很多消費者訂立契約,事前擬定好的條款,比如很多網購時會要你勾我同意的就是。
這種定型化契約,在消費者保護法中也有規定,企業經營者可以用定型化契約,畢竟這樣很省事,但必須要遵守一些原則,比如如果大家對契約條款有疑問,解釋的時候要做出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還有要符合誠信、平等互惠原則等,不然會無效等等。
最後是小提醒:
網路購物很方便,但也要記得,盡量跟 #資訊完整 的賣家交易,如果說只有一個電子郵件信箱,或者是電話根本沒有人接的這種,後續的消費爭議會很麻煩,所以要慎選交易對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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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製 化商品 定型化契約 在 所為之買賣。(依消保法第11款) 七天鑑賞期 的推薦與評價
二、客製化商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規定? ... 網站所提供的,多半都是優惠的折扣券,而這個折扣券是有使用期限的,其性質是比較類似禮券,應該用禮券定型化契約來規範。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