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間,我們還是透過法庭外協商及法庭內調解(ADR)積極地協助幾件跨國又棘手的案件落幕。
再次應證我的感受,只要雙方當事人委託都是真正家事律師,再棘手的案件依然能夠走出一條出路,找到互相理解、維持離婚後父母關係的空間,讓所有訟爭全部一次落幕。
但若一方有以民商訴訟觀點帶進家事案件的律師,再簡單的案件,也容易開出數十件訟爭,纏訟數年,讓兩個人及家庭關係動盪不安。
原因無他,家事案件並非商務案件,不是財產,你爭我奪、你輸我贏的對立、二元觀點,而必須帶著多元觀點與方法,找到互相理解困境、找到最大可能化解的路。
我常這麼想,律師必須要很有意識地避免自己的議題(尤其情緒、角力)帶到當事人中,處理是非事、避免擴大是非。盡量不要有人身攻擊,或許可以為當事人洩憤,但委託律師者,意在解決問題,而非"落人"打群架。
我常這麼想,也常這麼提醒自己。
家事事件是跨專業的整合,法律、心理、關係等。共勉之。
此外,日前兒少權心會司法學習中心有一些課程,談童年逆境、父母衝突中的子女議題、程序監理人、還有調解制度等,有興趣的律師朋友可以參考,另外也有程序監理人督導制度,可以參考。https://tacatw.org/?p=14437
PS 圖引用網路婚姻故事的海報
家事法庭離婚程序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媒體刊載:江宏傑、福原愛的共同聲明,他們兩人已經離婚,共同監護子女....。
有許多人會有疑問,法院判決怎麼這麼快?3個月就判決離婚?
其實從報導中,江宏傑在今年4月間向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訴請離婚。而離婚案件會先強制調解,所以律師研判,在程序上最有可能是兩人在調解程序中,已經達成離婚共識,簽下調解筆錄,一簽下調解筆錄,離婚就完成。或是兩人就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兩願離婚。今天才會共同發聲明。
如果是判決離婚,法院要調查子女監護的部分,程序還很多,加上疫情關係,不可能在3個月內判決。
#江宏傑
#福原愛
#離婚
#調解
家事法庭離婚程序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昨天臺北地方法院完成了首次的 #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模擬的案件是家暴殺人案,整個程序歷經3小時,最後順利終結;並且還會在2月22日時進行國民法官模擬 #抽籤選任,只要有符合國民法官選任資格的人都有機會被選中,擔任國民法官來進行 #模擬法庭。
除了臺北地院,全台灣各地都有在為了國民法官制度進行模擬法庭,內容通常會以過去曾有過的 #實際案件進行改編,並找法院員工擔任原告與被告的角色,讓被選中的人可以擔任國民法官來進行模擬,之後會依模擬法庭狀況進行成效評估與討論需要改進之處。
☑️既然提到了國民法官,哪些人可擔任國民法官?
● 參審的法庭會有 #3位職業法官 與 #6位國民法官 組成
● #滿23歲、沒有犯罪前科、學歷有 #高中職以上 或具有同等學力、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內 #居住4個月以上👉🏻有資格擔任國民法官
● #法律工作者、#政務人員、民意代表、現役軍警則不可參與
(例如: #律師、法官、議員、警察)
● 可以參與「#有期徒刑10年以上」以及「#故意致人於死的公訴案件」這類案件的審判
● 被選為國民法官,除了保障公假外,還可領 #每日3000元 的差旅費,人身安全也都有相應的保障
國民法官制度會在 #2023 年正式開始實施,希望到時候能藉由這樣的制度讓法庭的功能變得更加完善,大家是不是都已經準備好一起 #參與審判 了呢!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電話預約:02-277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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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律師 #子女監護權 #侵害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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