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雅婷就看著母親外遇不斷,已近六十歲了,還穿迷你裙,養小白臉。雅婷氣不過,多次鼓勵父親跟母親離婚,但父親每次都回她說:「再壞也是妳媽」加以拒絕。
雅婷最氣的是母親不認識字,居然有人幫她辦信用卡,刷爆好幾張,都是父親一張一張去幫她還清剪掉。母親甚至連社會局補助給父親買輪椅的錢,都領去花掉...
雅婷原生家庭的關係,也進而影響到她後來的家庭。結婚後,在生活壓力升高時,這憤怒轉向了她的先生,然後....(詳見內文)↘↘
#當能換個視角
#看到對方的傷痕及對家庭的付出💖
#就比較能放下長期累積在心中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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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調解離婚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以為阿母騙了我,走進調解室後卻哭著下跪希望她能原諒我】#精選書摘
父親往生後,春滿的繼母以五萬元請她放棄財產繼承,22年後她卻發現繼母、弟妹都有新房子住。這樣的落差,讓她憤而向法院提出遺產繼承告訴。
但在法庭上法官的引導,調解室裡調解委員的傾聽同理,這家人重新開啟對話。當春滿看到繼母,立刻雙膝跪下哽咽哭著說,「阿母,請您原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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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庭裡的春天 #離婚 #繼承權 #家暴 #親權
家事調解離婚 在 賴芳玉(生活與法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疫情期間,我們還是透過法庭外協商及法庭內調解(ADR)積極地協助幾件跨國又棘手的案件落幕。
再次應證我的感受,只要雙方當事人委託都是真正家事律師,再棘手的案件依然能夠走出一條出路,找到互相理解、維持離婚後父母關係的空間,讓所有訟爭全部一次落幕。
但若一方有以民商訴訟觀點帶進家事案件的律師,再簡單的案件,也容易開出數十件訟爭,纏訟數年,讓兩個人及家庭關係動盪不安。
原因無他,家事案件並非商務案件,不是財產,你爭我奪、你輸我贏的對立、二元觀點,而必須帶著多元觀點與方法,找到互相理解困境、找到最大可能化解的路。
我常這麼想,律師必須要很有意識地避免自己的議題(尤其情緒、角力)帶到當事人中,處理是非事、避免擴大是非。盡量不要有人身攻擊,或許可以為當事人洩憤,但委託律師者,意在解決問題,而非"落人"打群架。
我常這麼想,也常這麼提醒自己。
家事事件是跨專業的整合,法律、心理、關係等。共勉之。
此外,日前兒少權心會司法學習中心有一些課程,談童年逆境、父母衝突中的子女議題、程序監理人、還有調解制度等,有興趣的律師朋友可以參考,另外也有程序監理人督導制度,可以參考。https://tacatw.org/?p=14437
PS 圖引用網路婚姻故事的海報
家事調解離婚 在 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 今天當調解委員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今天當調解委員,來了一對已經離婚的男女,這次已經是第二次續調,女方無法探視子女,於是提了酌定會面交往方式。男方則提出反請求,要求離婚後代墊的扶養費跟酌定未來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