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官司纏身 陳俊龍是前美國哈佛、賓州、內華達及西北大學牙醫臨床客座教授,但在台卻3次無照執醫...
【陳俊龍名下0資產 與姊爭訟遭查封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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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醫案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第一屆推特吉卜力大喜利大賽_檢仔人生回憶篇
【第2回_百鬼夜行】
(廣義)司法圈之眾多亂象。
還有很多匪夷所思的群魔亂舞亂象藏在後面列隊準備登場,
但是畫面滿了放不下,開放大家補充,繼續看鬼作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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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目前臉書上有幾個看似名稱不同(有的名稱是掛羊頭罵狗肉),但反覆跳針、曲解法律與判決(例如天天發文攻擊司法人員、連同一案件「移送併辦程序」都不懂卻胡說八道、搞不清楚白領與詐欺犯罪院檢法律見解之爭、警方違法時「力挺」但警方合法執法時卻不斷抹黑警職人員)內容如出一轍的那幾個 #三盲粉專,
大概都與左上方那個密醫案(被認證密醫後從此恨透司法的咖)有點關係。
揮舞著司改大旗,掩飾的是其不堪的密醫過往,以及個人案件敗訴後對於司法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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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第一屆推特吉卜力大喜利大賽登場,身為不斷被狗吠的粉專,我們當然也要跟風參賽。
雖然我們在抓圖時發現吉卜力工作室呼籲「請在常識範圍內自由使用」。
問題是,檢仔記憶的「常識範圍」,到底是不是日本動畫工作室所能預料的「常識範圍」?我們就不知道惹~
#第一屆推特吉卜力大喜利大賽
#檢仔人生回憶篇
密醫案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許博一說,當時他還是學生,去醫院當志工,竟然變成了密醫,這10年來的煎熬、屈辱,讓他永難忘懷。(天編)
#密醫案 #纏訟十年 #無罪 #司法效率?
許景琦也說,此案讓他深刻發現,法官自由心證凌駕醫療專業,最讓他不滿的是 #檢察官 的 #濫權起訴,也讓醫院被 #污名化,他將向監察院陳情,請 #監察院 糾正彈劾濫行起訴的檢察官,「#管管司法人員,讓這些濫權的人付出代價」。
史上最扯密醫案? 教授當志工淪「密醫」 名醫折磨10年無罪
http://user21757.psee.io/L97FM
密醫案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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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醫案 在 越籍美容密醫網路低價吸客違法手術依《醫師法》起訴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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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醫案 在 [新聞] 當法官變密醫(楊憲宏) - 看板medstudent 的推薦與評價
https://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02/34131141
台中梧棲童綜合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李明鍾與住院醫師呂志明、李傳輝因醫治一名車
禍重創腦部出血的病患,被家屬依「手術後全身癱瘓,雙眼全盲」請求損害賠償,法院
一審、二審均判決,醫院及三名醫師敗訴,二審還以「醫師未在手術後放置腦壓監測器
致全身癱瘓」為由,判決醫院及三醫師要賠償3200萬元。
這個案子所顯示的是,台灣的法官或整個司法行政系統的自以為是、傲慢、偏見已到了
一種極致,他們的「醫療見解」與密醫沒有什麼不同,卻主導著生殺大權,這種涉及極
度專業的醫療複雜病歷,竟可以不請教專家意見,法官自行找了一些資料引用,錯誤解
讀就據以判決。司法院長賴浩敏上任以來積極推動司法改革,看到這樣影響深遠的離譜
判決,不知該做何感想?
李醫師立即開刀的決定救了病患一命,如果當時不馬上開刀,從後來的病理發展來看,
病患將不只是癱瘓,失明,而是生命能否存續問題。童綜合醫院的緊急處置,救病患免
於死亡,是合理推斷。整個病情變化中有個變數就是「家屬要求轉院」,從後來理解的
病理發展,右側腦持續出血來看,這個「轉院」決定是風險極高的動作。顱內出血病患
不應移動,是醫學常識,到底是何原因,醫院、醫師、家屬之間如何達成「轉院」決定
。法院不去理解這個造成後續病變的較可能原因,卻引用2007年制定出版的「嚴重腦外
傷臨床治療指引」的資料,曲解其意,導出「未放置腦壓監測器」並逕自認定為發生後
遺症之主因,在醫學專業上是一件荒謬的見解。因為「放置腦壓監測器」並非必要,而
且有風險,甚至會造成感染,出血,堵塞及傷及腦組織。而這種侵入性的監測器,並非
觀測腦壓上升的唯一方法。 判決主張,因未放監測器致後遺症,根本與事實不符。
導致後遺症的主因,最可能是車禍重創導致右腦較小血管破裂,慢性小量持續出血,也
就是李醫師緊急開刀所處理到的部分止血了,但還有更深部的出血點無法馬上處置。
為何轉院才是關鍵
這解釋了手術將昏迷指數從四分拉到八分卻又在三天之內降回五分。可是為什麼這時病患
「被轉院」了?這才是需要法院釐清的事情,如果家屬堅持轉院,責任就根本不在醫院,
因為這類轉院通常要簽相關文件。而轉院過程醫院是否完整告知家屬風險?或轉院過程,
有否進行妥善防護,不讓「移動」本身造成了病患顱內出血惡化的問題,也是法院要查清
楚的關鍵。目前所知的情況,法官根本是搞錯了重點。難怪神經外科醫界全體反彈。因為
只要這案成了判例,未來就是法官主導腦外傷醫療,幾乎所有的病患都得放置這種非必要
的侵入性監測器,否則有後遺症,就是腦神經外科醫師的錯,要判賠三千多萬。這不就是
外行指導內行,「密醫」凌駕專業醫師了嗎?更嚴重的是,未來誰敢為車禍重傷病人開緊
急刀呢?明明是救回一條,卻被反咬一口,就如李明鍾醫師出庭時所嘆:「如果把醫師當
成車禍肇事者處理,以後第一線醫師該怎麼辦?」如果當第一線醫師因這種荒謬判決影響
,都不知道該怎麼辦時,未來那些生命垂危的重傷病患要怎麼辦?
本文作者為牙醫師、台大生理學碩士、美國柏克萊加大公衛碩士、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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