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交通大學安心就學捐款計畫
面對九月新生入學,校長將規劃安心就學快篩方案,校方將與校友合作爭取優惠價格高品質認證快篩試劑讓兩萬師生返校前進行快篩,確保校園及實驗室安全無虞,俾後能安心求學。
祈請社會各界校友及教職員生,共同關心高教人才,營造健康教學研究環境。
歡迎實物捐贈或現金捐贈。
捐款用途:快篩相關費用
募款目標:1,000萬元
信用卡捐款資訊:https://my.nctu.edu.tw/contents/project_ct?page=7&p_id=25
說明1: 【會員捐款】是為了未來捐款方便追蹤紀錄/ 【非會員捐款】需要填寫資料以利提供捐款收據作為報稅抵減。請依需求點入
*如欲以其他捐款方式捐款,請回傳捐款意願書!!
*超額捐款納入「Q557國立交通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助學輔導基金」,提供弱勢同學助學使用。
聯絡人: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社會責任推展辦公室
聯絡人:梁小姐、陳小姐
電話:03-5712121*50055~50057
傳真:03-5735002 電子信箱: inycu@nycu.edu.tw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7)天在社福衛環委員會質詢衛生福利部長邱文達,詢問「食物銀行」立法進度;邱文達回應,與相關單位研議後,以在社會救助法制訂「專章」為目標,修正條文對照表已於9月6送至行政院審議。 林佳龍表示,今年7月組織改造後,食物銀行相關業務已併入衛生福利部,但在組織改造前,2013年1月2日...
實物捐贈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卡疫苗違法_護航政府鬼扯
面對政府採購疫苗牛步的狀況,地方政府(如南投縣政府)及民間團體(如佛光山以及郭台銘的永齡基金會等)紛紛伸出援手,自行尋找管道試圖採購、輸入疫苗。然而,面對民間協助政府的義舉,蔡英文政府非但不是欣然接受,反而祭出層層關卡,甚至緊急制定一個特別行政法規-「地方政府或企業申請COVID-19疫苗專案輸入流程」,要求願意捐贈疫苗的民間廠商必須透過藥商提出申請,並檢附計畫書、「原廠授權書」等相關文件後,才准輸入。
詭異的是,民間申請專案輸入疫苗的法源依據,是藥事法第48條之2以及衛福部針對該條所制定之法規命令「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該辦法第三條,根本沒有要求申請輸入者必須檢附「原廠授權書」。衛福部在緊急救難的時刻,還特別制定一個「專案輸入流程」來卡疫苗,已經明顯違法,此一行政規則因為增加「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所無之額外限制,也明確無效。……
我國政府法令以及運作實務上,長久以來均允許廠商自行採購物資,並以「實物捐贈」方式捐贈予政府,從未聽聞有所謂「必須由捐贈者與政府,與廠商簽署共同採購契約」之謬論。2007年時,王永慶先生採購疫苗捐贈肺炎疫苗給衛生署,也是由王永慶透過基金會採購疫苗,再轉贈給政府,沒有所謂「簽署共同採購契約」的問題,而且當時的衛生署副署長就是陳時中。翁先生此一謬論既然不成立,其所謂疫苗採購不能迴避主權問題之結論,自然也就不駁自倒。
https://www.storm.mg/article/3725221
實物捐贈 在 全聯福利中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年,讓我們一起「讀首詩.傳播愛」
分享動人的故事,一起感受人與人最溫暖的一刻
勇伯(化名),小時候因戰爭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從北到南,再從南到北不斷地逃難
一直到了台灣才塵埃落定。他憶述遍地屍體,冬天結冰,常常被屍體絆倒,這就是我的童年。
在台灣安居樂業到中年後,生活經濟雖不富裕,一個人也過得去
沒想到,在這時,苦難的日子再次找上門,久咳未癒的勇伯看了醫生才發現自己罹患肺癌3期。
全聯慶祥基金會得知後,與社福單位合作
透過【實物銀行】提供實物捐贈給勇伯,協助度過難關
即使如同小時經歷戰爭,每一步前進的道路都困難重重
但相信勇伯堅毅的勇氣,將會陪著他再次熬過來。
詳見全聯慶祥實物銀行:https://bit.ly/3amrfbe
#有愛的地方就是家
#全聯慶祥基金會實物銀行
#人生戰場,我們一起勇敢面對
實物捐贈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7)天在社福衛環委員會質詢衛生福利部長邱文達,詢問「食物銀行」立法進度;邱文達回應,與相關單位研議後,以在社會救助法制訂「專章」為目標,修正條文對照表已於9月6送至行政院審議。
林佳龍表示,今年7月組織改造後,食物銀行相關業務已併入衛生福利部,但在組織改造前,2013年1月2日曾在社福衛環委員會全體委員通過附帶決議,相關單位應積極推動「實(食)物銀行」之設置,並提出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於3個月內送立法院審議,目前確定已經跳票,林佳龍呼籲,行政單位加緊研議的速度。
林佳龍說,內政部於4月9日將草案函報行政院,但該草案過於粗糙,而他於102年4月16日在立法院辦理食物銀行公聽會後,4月19日自行提案食物銀行法草案共16條,而後內政部才研議社會救助法增訂專章的可行性,報請行政院審查,卻遇上組織改造,衛生福利部於8月6日再次邀集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相關單位召開會議,釐清議題及共識,該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於9月6函報行政院,目前規劃專章共規劃六個條文,林佳龍於質詢時呼籲邱文達,應掌握進度,盡速處理,邱文達也當場允諾。
針對食物銀行法律免責部分,過去前衛生署食藥局官員曾表示,行政罰法中,已將這類非故意過失予以免責,但民刑事部分,還需參考法務部意見,林佳龍詢問衛生福利部意見,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李美珍則回答,目前傾向依現行食品衛生相關法令規定辦法;但林佳龍則建議,應該朝處理「重大及故意」方向,李美珍則表示會在行政院審議時提出。
林佳龍表示,針對捐贈食物銀行物資及資金可以抵稅的部分,財政部曾說,捐贈食物給食物銀行,目前已可享有抵稅優惠,不需要另訂減稅法律,但對視捐贈物品個別訂定扣除額,規範實物捐贈的抵稅方式,衛生福利部也承諾有研擬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