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讀書天。這個月的書量,不排開都不知道竟如此可觀,分了三趟才全數將這些抱到房間地上,有幾本甚至還未買齊,七月果真是我們出版市場的一級戰區。即使大家仍舊保持觀望態度,不太放心前往公共場所,包括書店,景氣也尚未回升,但見到這麼多質量並重的書籍持續推陳出新,還是感到自己屬於相當幸運的族群之一。有趣的是,原來今年酷暑之下的色系是落在藍色、綠色與黑色構築出的區塊裡,視覺上果然沁涼許多,下面就依序來稍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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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順位,當然是老早介紹過的本月選書,Richard Powers《#樹冠上 》。一部關於樹木與人類命運、無可挽回遺憾和心靈救贖的生態史詩巨著。全書宛如盤古巨樹般自樹根揭開半世紀美國西北部的伐木浩劫,帶出九名主角與最後一片原生林木之間生死相繫的命運。當中包括青年藝術家、華裔女工程師、心理學博士生、專利法律師夫婦、越戰退役上尉、半身不遂的 IT 科技鉅子、言語障礙的植物學家,以及一名曾因縱情玩樂觸電身亡但死而復生的女大學生,據說銀閃閃的樹靈在幽冥中對她說話,伸出援手,將她拉回人世。全書以樹根、樹幹、樹冠、樹籽為架構,鋪陳九位主人翁的個人生命,如何與樹木命運環環相扣,彼此交會激盪的故事,當中記錄環境運動現場,辯證環境倫理困境,意在突顯當今地球最基本且最具破壞性的衝突,即人類與自然的對立。然而樹木智慧浩大、緩慢、互連、共生、獨具創見、別出心裁,可惜只有少數人發現並相信那個世界,深受吸引,因而捲入災禍,卻義無反顧。這本普立茲得獎小說更從植物學、認知心理學、法律、人工智慧、環境倫理等各層面書寫樹木的智慧,不僅是有史以來寫樹寫得最好的小說,也是最好看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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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有掛名推薦的幾本書籍,相當榮幸擔任博客來試讀偵探來賓的《#消失的匿名小說家》(https://bit.ly/3wVDKut),所有選擇隱姓埋名的暢銷作家,幾乎都存在無法與旁人言說的理由,這位莫德迪克森,性別不明、身份成謎,卻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處女作《密西西比狐步舞》好似橫空出世,橫掃各大排行榜。身為編輯助理的芙羅倫斯,生在美國一個平庸家庭,一直懷有作家夢,因此來到紐約,自視甚高又缺乏自信的她不願主動離開這個圈子,覺得自己缺乏伯樂,並非技不如人。在命運的安排下,一轉眼她已拎著打包妥善的行李遠離市區,斬斷與外界所有聯繫,芙羅倫斯成為在全世界唯二得知莫德迪克森真實身分的人,以助理身份戰戰兢兢身兼編輯與作家之間的橋梁,與崇拜多時的偶像同住一個屋簷下,如此人生的轉捩點,似乎不只是迎向夢寐以求的新生活,更與理想中的自己靠近了一大步,即將展開一趟久違的摩洛哥探險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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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本為《#巴黎圖書館》,嗜書如命的歐蒂兒不顧警察局長父親的反對,進入巴黎的美國圖書館工作,遇見了形形色色的館員與讀者,也和英國大使館專員的妻子瑪格麗特成為摯友,還與年輕警察保羅陷入熱戀。但甜蜜平靜的日子稍縱即逝,巴黎轉眼間蒙上戰爭的陰影,人心惶惶中,圖書館長芮德女士堅持每日正常開館,並寄出數萬本書到戰地前線和醫院鼓舞士氣。隨著局勢愈來愈壞,巴黎落入納粹的統治。但歐蒂兒和瑪格麗特仍嘗試穿越重重檢查哨,偷偷將違禁書籍送到猶太讀者手中。然而,瑪格麗特卻在一次送書途中被捕,藉由答應當納粹軍官的情人才得以脫身。歐蒂兒既感激好友與她分享因特權得來的物資,又無法壓抑嫉妒輕視的心理,忍不住將秘密說出口,卻不知這將摧毀摯友的人生,更將讓自己的餘生滿懷罪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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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房間》作者愛瑪唐納修呼應時事的新作《#星空下的隔離病房》,創作靈感來自作者 2018 年所讀到關於西班牙流感的史料,初稿完成之後便遇上 COVID-19 疫情侵襲歐美,這部小說的切時性和寫實色彩得到眾多讀者與書評家所肯定。1918 年愛爾蘭同時蔓延著獨立運動的烽火與致命的流感疫情,都柏林的醫院每日湧入發燒咳嗽的病患、送走一具具面色青黑的屍體,只能靠著勞累不堪的醫護人員與教會的救濟勉強維持運行。在正規產房之外,一間狹窄而簡陋的儲藏室被院方劃為臨時隔離區,所有出現流感症狀的待產婦女都將集中於此,由婦產科護士茱莉亞和熱心卻缺乏醫療訓練的助手布芮蒂,照顧三名病況不穩又即將臨盆的病患。在物資缺乏又孤立無援的絕境中,茱莉亞帶著布芮蒂奮力協助這些產婦準備迎接新生兒的來臨,傾聽她們的憂慮、孤獨與恐懼,卻難以阻止擴散的疫情與產程中的併發症威脅她們與胎兒的生命。而後,一位醫術精湛但背景成謎的女醫生走進病房,挽救性命危急的難產病患,但緝捕叛亂份子的警察也隨後闖進醫院搜索,使得陰鬱的院內更加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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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因電影而結識的同道好友也出書了,相當幸運能為 彭紹宇 Peng ShaoYu 的《#黑盒子裡的夢:電影裡的三倍長人生》擔任推薦人,長期閱讀他的優質影評至今,終於等到了這一天。曾受邀書寫多個觀影專欄,他的觀看範疇豐富多元,對影視動向、時事議題擁有敏銳的觀察。他的文字則具敏感共情的性格,擅於捕捉人物間埋藏的幽微互動,憐惜故事背後勾勒的細密情思。本書收錄 40 篇觀影筆記、兩本書籍閱讀心得,以及兩篇影視產業現況分析。從南韓商業類型片《一九八七》到歐洲藝術片《痛苦與榮耀》,從切合全球政治的《個資風暴:劍橋分析事件》到台灣新導演作品《返校》、《怪胎》、《蚵豐村》,同時涵納近年廣受好評的《婚姻故事》、《機智醫生生活》、《刻在你心底的名字》等話。「黑盒子」既指電影院,也似飛航紀錄器,見證了觀影者在故事中的無盡追索。翻開這本書、參與飛行的我們才知道,原來故事裡頭追逐的每一道身影,皆是自己。電影,就是通往內在宇宙的那把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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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過贈書活動的「#卡繆反抗三部曲」套書《#瘟疫》、《#反抗者》、《#正義者》仍得再提一次,除了《反抗者》已於 2014 年發行之外,三本同樣皆為翻譯品質保證的嚴慧瑩法文直譯。卡繆在他的札記裡規畫其創作預計分成幾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荒謬」系列,第二階段是「反抗」系列,第三階段是「審判」,第四階段是「愛」。可惜卡繆在第三階段創作初期便因車禍過世,第三階段只有小說《第一人》的殘稿,完整呈現的僅只前兩系列的作品。第一階段「荒謬系列」的作品是:小說《異鄉人》、論述《薛西弗斯的神話》、戲劇《卡里古拉》與《誤會》。第二階段「反抗系列」的作品是:小說《瘟疫》、論述《反抗者》、戲劇《正義者》。我們眼前的卡繆反抗三部曲套書,將卡繆的作品以他理想中規畫的方式來呈現,還原當年其發表作品的順序,三種類型的作品互相支援互相辯證,較為完整呈現作家的創作概念。另外,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彼得漢德克的另一本著作《#第二把劍:五月故事》也悄悄上市,一名女記者在報紙上寫了一篇針對他的文章,但不只是針對他而已,甚至指控他的母親其實是納粹的追隨者。他知道,他不能坐視不管,他必須為他母親復仇,不計一切代價,因為有些事情依靠法律並不一定能夠獲得解決,於是乎,受迫害者需要第二把劍,一把正義之劍,來消弭體制外的仇恨。以書寫做為銘刻,第二把劍就此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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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迷如我,《鬥陣俱樂部》作者恰克帕拉尼克的兩本作品也不容忽視,《#鬥陣寫作俱樂部》是他給新手作家的教戰手冊。從影響他至深的「寫作工作坊」談起,強調社群對一個作家的重要性,包括對觀眾大聲朗讀作品的好處,以及彼此間透過討論、反覆實驗而激盪出的暢銷小說寫作原則。除了經典分析、技術指導,也分享宣傳、撰寫廣告文案等當代作家的生活面貌,以及一條最重要、也最容易被忽視的真理:所有的寫作者都是孤獨愛好者,但寫作這件事情,是一場貨真價實的團體戰。更想讀他的《#革命的那一天》,敘述新的社會學理論興起,人們相信年輕男性對社會有害,政府計畫將全國年輕男性送上戰場,一鼓作氣將他們全都炸死。於此同時,神祕小書煽動著革命的號角也終於響起 ── 那一天,原先的掌權者、菁英,以及媒體記者都遭到殘忍殺害,所有權力關係重新洗牌,人們建立起三大完美王國:高加索邦、黑托邦、同志亞,不再有父權社會的壓迫、被白人欺凌的有色人種,以及遭異性戀排擠的同志族群。《鬥陣俱樂部》出版後二十二年,帕拉尼克訪談許多極端分子寫就《革命的那一天》,彷彿延續了未竟的「破壞計畫」。他自言,這本書將讓所有人備受冒犯:從偏見、歧視到陰謀論與分裂主義,他刻畫出只顧個人利益的政客,以及民粹、假新聞、消費主義大行其道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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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亦為重點書,韓國性暴力事件全紀錄:《我是金智恩》與《您已登入N號房》。《#我是金智恩:揭發安熙正,權勢性侵受害者的劫後重生》敘述「金智恩」這個名字,因「安熙正性暴力受害者」而為世人所知。她在遭受四次性侵及數不盡的性騷擾、猥褻後,決定挺身而出,揭發南韓政治明星安熙正的惡行,她的勇氣卻沒有得到世界的諒解,反而遭受更多無情質疑。沒有人在乎金智恩是個必須為生計奔波、不能失業的約聘職,是遭到同事性騷擾,卻被告誡要以大局為重的女性,是上司說 YES 她就不能說 NO,必須絕對封口的「殉葬組」,而在那一切之前 ── 金智恩也是一個人。聆聽她的吶喊,正視她的遭遇,這是我們應該實現的正義。《#您已登入N號房:韓國史上最大宗數位性暴力犯罪吹哨者「追蹤團火花」直擊實錄》,在 Telegram 聊天室裡,加害者散佈非法拍攝影像、脅迫未成年自拍,惡意合成熟人照片,發表性騷擾及厭女言論,甚至以此獲利。加害者毫無愧意,事先擬好撤退守則;被害者飽受威脅,獨自恐懼,甚至成為玩物也一無所知;旁觀者從起初的震驚、真相的刺激,最後隨著時間,遺忘那個黑暗的平行世界。N 號房事件最初報案人、首位報導者 ──「追蹤團火花」現身說法,這是「記者」火與煓,對 N 號房事件誓不放棄的心路歷程,更是「女性」火與煓,意識社會的性別不平等、勇於發聲的成長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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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 RBG 的支持者,在改編電影與紀錄片後,此本《「#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 RBG 第一手珍貴訪談錄:橫跨近 30 年,13 場關於愛、自由、人生及法律的對話》等了好久,此書作者 Jeffrey Rosen 為美國國家憲法中心主任兼執行長,也是她的好友,藉由多年來一系列與金斯柏格的對談,呈現最有血有肉的 RBG,讓人一覽這位不平凡的女性平易近人且不為人知的一面,和她在法律執行面向上無比縝密、超越時代的思索。對談從九○年代開始,延續到川普時代:剖析「羅訴韋德案」的利弊;笑談與丈夫的鶼鰈情深;分析 #MeToo 運動的崛起;討論最希望被推翻的判決;也分享如何擁有充實又富有同理心的人生,以及她對最高法院的未來展望。這部難能可貴的訪談錄展現了真實的金斯伯格,一個擁有鋼鐵般決心,以最高標準要求自我,同時竭盡畢生所能、讓世界變得更美好的偉大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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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本厚厚的 Pip Williams《#失落詞詞典》,被譽為今年最好看的歷史小說。故事設定於 1857 年,倫敦語文學會決定展開一個百年大計畫:編纂一部史上最權威、完整的英語大詞典。以詹姆斯莫瑞博士為首組成的詞典編纂師團隊,公開向天下徵求詞彙,並於牛津建造「累牘院」做為工作室。每天,雪片般的詞彙從世界各地寄來,由詞典編纂師一一檢視、篩選,並寫下最終定義。詞典編纂師的女兒艾絲玫尼克爾在文字的包圍下長大,從小就對詞彙情有獨鍾,每當遇到挫折,某個詞彙的定義總帶給她救贖。但最吸引她注意的,是那些被男性編纂師們忽略、鄙視或丟棄的詞彙,而這些詞絕大多數是關於女性。「經血」是骯髒不潔、「陰道」是猥褻詞彙,而女僕、廚娘經常使用的詞彙,沒有一個被收錄在大詞典中。她開始偷偷收集這些被她稱為「失落詞」的詞彙,她從累牘院中拿走被詞典編纂師淘汰、遺忘的詞彙,決定自己寫下從市場、妓女、女僕那邊聽到的各種用詞,並將她們口中的話語化為正式引文。這些詞彙靜靜躺在箱中許多年,直到婦女運動、一次大戰接連爆發,新的可能在歷史的波瀾中悄然生發。那是文字最美好的時代,也是戰爭迫在眉睫、女性運動風起雲湧的時代,而在宛如隔絕所有外界紛擾的累牘院中,實則見證著一切的歷史流轉。本書故事基於真實事件,透過瑰麗的文字與翔實考察,鮮活重現出詞典編纂師的工作與大詞典的編輯細節,更講述了在充滿巨變的十九至二十世紀,一個隱藏在男性書寫歷史背後的動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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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相當感興趣的兩部華文作品,臺灣史小說名家陳耀昌的《#島之曦》,是繼《福爾摩沙三族記》、《傀儡花》後的重磅力作。隨作家之筆,彷若回到日治時期,體會了「臺灣社運先鋒」盧丙丁及「臺灣歌唱藝術家」林氏好伉儷之間的才情、使命與志業,也認識了引領臺灣文化啟蒙運動的「臺灣文化協會」,以及政治上第一個政黨「臺灣民眾黨」的風起雲湧與興衰歷程。全書以主角盧丙丁串出那一代掀起「臺灣意識」的各行各路知識份子,呈現 1920 至 1930 那個臺灣社會運動最蓬勃的年代,穿插漢生病奮鬥史;同時也藉歌唱藝術家林氏好的故事,帶出曲盤時期流行音樂盛況,生動刻劃著那個臺灣意識最蓬勃、心靈最熾烈的時代。其次為時報文學首獎白樵的第一本作品《#末日儲藏室》,跨越同志、異性戀、異文化議題的小說,探討了後殖民、強權、跨文化等主題。曾經留學法國的白樵當年因一場重病,在巴黎送急診室,昏迷兩個月,與死神擦身而過,脖子留下了插管的痕跡,他笑稱:「這是巴黎給我的刺青。」雖然不得不放棄當地的學業,歸國後仍努力寫作,屢獲大獎。八篇短篇小說切分為三輯:從描繪掙扎於歐洲生活各式角色的「他者」,翻轉自我身世的「邊界」,最後讓渡於台北「我城」的回歸之旅。白樵的文字乍看十分華麗,實則以冷靜視角包裹著濃烈的情感,透過篇篇迷人的小說,不但坦露青春回憶與情慾冒險,同時也如多面稜角鏡般,呈現他對東西文化消長以及殖民位階的探索與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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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本屋大賞第二名的作品也在最近的新書裡,《山茶花文具店》、《蝸牛食堂》之後小川糸帶來了生涯最觸動人心的小說《#獅子的點心》。在人生的最後一刻,你想吃什麼呢?雫離開了一手拉拔自己長大的父親,獨自一人生活並努力對抗病魔。某天,醫生向她宣告了餘命,瀨戶內海的檸檬島上的獅子家園,是雫選擇度過餘生的地方。在平靜的島嶼風光中,思考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每個星期日,獅子家園都會安排「點心時間」,讓入住者能再次品嚐到充滿回憶的點心,但雫遲遲沒有做出選擇。還有另一本看起來相當有趣的犯罪小說《#好女孩的謀殺調查報告》,五年前,17 歲少女安蒂無端失蹤,警方斷定安蒂的男友沙爾是殺人凶手,這位唯一凶嫌卻在數天後被人發現自殺身亡,警方也草草結案。根據統計,在所有失蹤案當中,只有 1% 不曾找到失蹤者,0.25% 失蹤者尋獲時已經死亡。五年後,少女小琵為了寫學校報告,大膽重提整座小鎮都避而不談的安蒂案,更打算為死去的沙爾平反。根據失蹤案當晚一場聚會,小琵在臉書貼文、通聯紀錄中推敲出,當晚說謊的不止一人,安蒂生前不為人知的祕密更一一暴露而出。隨著蒐集來的日記、對話紀錄、關係人訪談,嫌疑犯名單愈來愈長,逐步接近校園人際關係和小鎮生活的黑暗面。她開始意識到,調查結果可能會傷害到還活著的人,更重要的,在收到一張又一張威脅紙條之後,她開始擔憂,自己有辦法活到親手揭露真凶的那一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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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兩本,其中一本是尚未正式介紹過的電影相關作品《#奉俊昊上層與下層的背後》,從近年的《寄生上流》、《玉子》、《末日列車》,到早年的《非常母親》、《駭人怪物》、《殺人回憶》、《綁架門口狗》,韓國重量級影評人李東振就奉俊昊二十年間所拍攝出的七部長片,深入剖析其電影語言、作品思想,收錄精采影評、完整訪談,帶領觀眾一起踏上這條以電影為媒介的社會與人性探索之路。另一本為屬於讀詩人的圖像小說《#辛波絲卡拼貼人生》,以傳記、報導、訪談為底,用漫畫、拼貼和詩句佈局,明快呈現辛波絲卡的人生跑馬燈。就像翻閱一本人生快照,從中能見辛波絲卡的感情、交友、嗜好、寫作、工作、政治立場和獲獎經歷。作為敘事主線的水彩漫畫,既有印象派的朦朧,又有表現主義的大膽;犀利又詼諧的黑白攝影拼貼則具有轉場功能,兩者銜接,將辛波絲卡平凡又壯麗的生命軌跡流暢地小說化。傳記和創作的疊加、漫畫和拼貼的銜接、詩句和人生的交融,多樣化的藝術形式讓本書不僅止於用圖像訴說詩人的生平,更以小見大地彰顯了詩歌和拼貼、拼貼和人生、人生和詩歌的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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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部分節錄自出版社書介。)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1的網紅立法委員林岱樺,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事由:一、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國家安全局副局長等,就(一)當前兩岸經貿發展之機遇與風險;(二)政府推動「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108-110年)」之策略、誘因與成果;(三)107-108年經濟部暨所屬...
專利法 第 七 條 在 謝銘元:失敗並不可恥但要有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休假4天遇見6個『抄襲』的個案】
(今天邊處理,這篇舊文也順便再拉出來給各位參考。)
「抄襲」是一頂被扣爛的巨大帽子!
「裁判,我抗議,他學我,我做什麼他就做什麼。」「比賽就是這樣,不就是你做什麼,他做什麼。」
這食神裡的台詞大家應該不陌生,其實套用在很多地方都適用。
智慧財產權類型的案子接多了,這種感觸更是多。很多案例在深入了解後,會發現大概就是台詞所述的那麼一回事。
舉個自己的例子,幾年前和幾個大叔好朋友共同投了錢,想用startup的形式啟動一個有關停車場管理的案子,這個案子因為一些原因最後夭折了,當時縱然覺得可惜,但也無可奈何。
近兩年,市場上陸續出現幾個停車場管理的系統及APP,一看內容,不就是我們當時想做的內容嗎?
假設狀況:我跳出來在FB上大聲疾呼:「那是我們之前早就想到的,這些系統、管理模式、APP根本就是【抄襲】我們的」。這樣具有合理性嗎?
平行創作/研發/ 設計
首先,「抄襲」本身究竟是如何對應出來的?這些後來的團隊曾經參與過我們的開發會議?聽過我們的討論?如果都沒有,那麼「抄襲」的可能性應該就不成立。
一個好東西被研發出來,通常是因為要去解決問題、或改善情況,如果各方看到一個待解決的問題點,那麼所提出的解決方案的確有可能非常相近,當然更不能排除兩個完全無關的雙方,會提出一個完全相同的解決方案,即便可能性偏低,但無法否定其存在的可能性,這就是「平行創作/研發/設計」。
再舉一個例子,我曾經任職於某一家以提出「排除熱源解決方案」(CPU散熱裝置)為營業主軸的公司,公司裡有好幾組研發團隊,各組在針對同一各案提出解決方案時,常有內容重疊的情況,我當時負責IP管理,經過深入探討得知,在這個領域裡,面對的問題相同、技術手段應用的原理相同、要滿足的限制條件相同,更重要的是這群研發人員之間,即便是不同組別,大多都有學長、學弟或至少是校友的關係,那這裡就會對應到另一件事,他們當初在校時所受的教育模式大致相同、甚至有很多人可能都是同一個指導教授(師父),看出問題關鍵了嗎?所以別說在同一家公司,即便是分散到不同家公司,這些客觀因素依然有很大的可能造成相同的方案被提出。
所以,即便有「平行創作/研發/設計」的發生,其實一點也不奇怪。
被「抄襲」就是很冤枉?
那首先要先確認這個「抄襲」是否真能因特別的對應關係而存在?扣除前面提到的「平行創作/研發/設計」之可能性,其他例如:曾經有合作關係、具體接觸;又或者其實是成果在公開的情況下,被無關的第三人「抄襲」?
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當所謂的「抄襲」真的發生了,那接下來就得好好檢視一下,這個被「抄襲」的成果本身是否在法律上具有明確的權利定位。
如果沒有,那就算青天再世,恐怕也無法為你主張一絲半毫的權利。
智慧財產權
一、 專利權
1. 與創作、研發、設計相關;
2. 設計專利:保護的標的為「外觀設計」結果,例如一個檯燈的外觀設計;
3. 新型專利:包含結構組成的技術手段,例如利用觸踫啟動電路開關產生作動的觸控式檯燈;(相同的條件也符合「發明專利」的申請要件)
4. 發明專利:其他一切符合自然法則、包括定形結構、不定形要件、可產生特定功效、達成特定目的技術手段,均符合申請「發明專利」的要件,例如「一種可以治療心血管疾病的藥」(其組成的成份、或製作的流程、或製作後的劑型,均獨立符合申請專利的要件;
5. 取得專利權:
(1) 提出申請的專利內容必須充份揭露技術手段(例如由哪些結構組成、結構間的關聯性、運作過程等等),再者必須明確定義所欲取得的「專利範圍」(保護範圍)。
(2) 前述的「專利範圍」在審查過程中,必須能符合核准的要件,包含:產業利用性、新穎性、進步性,方能取得專利權。
(3) 專利權:取得專利權後,有一定的保護期間,例如:取得發明專利之專利權,其有效期限是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屆滿,也就是如果審查過程已耗費了三年,那麼,其有效的專利期間只剩十七年,因為其專利有效期間是從專利核准公告日起算;也就是專利權真正能開始主權利的起算日,是從核准公告日當天才開始,並非一提出申請就有權利。
6. 專利侵權:
(1) 你取得一個「觸控式檯燈」的專利權,別人做了一個產品;用別人做的產品對比於你這個專利權的「專利範圍」,假設這個專利權的「專利範圍」明確定義這個「觸控式檯燈」的組成要件為「A、B、C」,而在別人的檯燈產品上可以全找到「A、B、C」(「全要件原則」),那基本上可判定為「侵權」的可能性就很高了。
(2) 「人家改一下就不會侵權了,專利權根本保護不了我的成果?」
產品與專利權之間縱然有些許差異,但針對此差異,尚有進一步作是否符合「均等」的判斷,也就是被比對的產品可能與專利權的專利範圍所示略有差異,但這個差異如果符合「可同等置換」的情況,還是會被判斷為侵權。
7. 所以,你有為你的「創作、研發、設計」申請專利並取得專利權嗎?假設有,再來大聲疾呼、循法律途徑解決;否則你說別人抄襲,別人可能沒空理你。
二、 商標權
1. 與「品牌」行銷相關;
2. 保護具有「識別性」的「商標」(品牌),所謂「識別性」是指「可以讓消費者辨識商品或服務的來源」,這個「來源」指的不是「產地」,而是「提供者」;例如兩家相鄰的便利商店,當消費者站在兩家店門口時,可以透過其「商標」而輕鬆、快速的分辨左邊是「全家」、右邊是「7-11」,所以兩個「商標」相互比較,分別都具有明顯的「識別性」,而這兩個商標分別提出註冊申請,雖然都在同一個業別(商店零售),但可以分別取得註冊;所以,在商標法的規範裡,是不允許兩個不同的申請人,分別取得「完全相同」、或「非常近似」的商標註冊,因為那樣的結果會造成消費者搞不清楚誰是誰(混淆誤認)。
3. 取得商標註冊:
(1) 將商標提出申請,經審查後,如果符合「識別性」要件,則可以完成註冊;
(2) 商標申請採分類制,相同商標可依實際使用在多個類別提出申請及註冊,例如同一個商標(品牌),既使用於衣服(產品)、也使用於腳踏車(產品),如此,在提出申請時,要分別就衣服的類別、以及腳踏車的類別提出申請,一類一案,跨了兩個類別,申請時就是兩案;
(3) 商標組成元素:一般商標的組成元素有文字、圖形、顏色之其中一種、或其組合,依商標法的規定,受保護的商標態樣,是當初提出申請時的態樣,所以如果商標組成元素多元,例如是由文字跟圖形組成,那麼在申請時就要考慮是採「元素分開、各別申請」或是「元素合併申請」,通常,會依據未來使用的可能性去作決定。
(4) 商標權有效期限(期間)
商標權有效期限自註冊公告日起十年屆滿,期滿前可提出辦理「延展」,「延展」核准後,再十年,延展次數不限。
4. 所以,你有為你的「品牌」提出商標申請及完成註冊以取得「商標權」了嗎?假設有,再來大聲疾呼、循法律途徑解決;否則你說別人抄襲,別人可能沒空理你。
三、 著作權
1. 著作權保護標的: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2. 創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權:
例如我今天把這篇文章寫完,打上句點的那一刻,無論我有沒有公開,這篇文章即受著作權保護了。
3. 關於完成的「創作」(著作)
(1) 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關於「人」),包括:「公開表示」、「姓名表示」、「禁止不當改作」。
「公開表示」(決定要不要公開);
「姓名表示」(落款、姓名標示、不限真名);
「禁止不當改作」(禁止他人未經同意將原創作做了有悖於原創作人本意的改變,例如我寫了一首表達「快樂」的歌,他人將其改作成充滿怨恨的歪歌)的權利。
(2) 著作人享有享有著作財產權(關於「物」),包括:「重製權」、「改作權」、「編輯權」、「出租權」、「散布權」、「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展示」
4. 終於有一個不用經過申請、審查,就可以取得的「權利」,別高興的太早…
5. 著作權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假設我出版了一本「摺紙飛機教學」的書,那麼,受著作權保護的是「這本書」,如果有一個讀者買了這本書回去,按照內容「摺出紙飛機」,是否會構成「抄襲」?「侵害著作權」?答案是NO。
在何種情況下會構成「著作權侵害」?例如讀者把書買回去後,複印了十本,拿到夜市去販售,就會構成侵害此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中的「重製權」。
6. 還有還有,如果你是著作權人,當發現著作權受侵害時,有沒有提出侵權主張仍是關鍵,如果都只是上FB罵一罵,那就真的一切憑良心了,別人的良心。
小結
當所謂的「抄襲」發生時,先要確認幾件事:
1. 被抄襲的「標的」在法律上究竟具備何種權利?有權利,才有維權主張的基礎。
2. 維權提出與否的決定?
評估可行性,包括期待效果、目的、成本、時間。
3. 「專利權」、「商標權」均須經過申請、審查後才能取得;「著作權」則是在創作完成後即享有。
4. 別事事都直接扣上「抄襲」,「平行創作/研發/設計」發生的機率雖小,但無法排除其存在的可能性,在喊出「抄襲」前,先做完整的評估。
5. 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並無「抄襲」二字;要證明他人「侵權」,要分別從各個權利基礎上去作實質比對及分析,否則「抄襲」喊的漫天響,最終會只是夢一場。
以上提供給大家參考。
看完了才按讚是一種鼓勵,接著分享是一種肯定。
20180830半夜不睡一動筆竟寫了三千六百個字的詹詹
專利法 第 七 條 在 台灣回憶探險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歷史上的今天】
1997.6.22 司法改革者林敏生律師逝世
佔全臺登錄律師名額七成的臺北律師公會,自戒嚴時期以來就一直被黨國體制密切配合的軍法官轉任律師所把持,憑實力考取律師資格的臺籍年輕人只有被壓迫的份,整個司法體制毫無忌憚的為黨國服務。
林敏生在律師公會理事長任內大力推動改革,1992 年律師法終於刪除關於律師公會的不合理條款。
1997.6.22 司法改革者林敏生律師逝世
司法改革者林敏生律師,1934年(昭和9)出身臺北大龍峒,二戰後就讀臺大法律系,畢業之後考取律師資格展開了他的律師生涯。
身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第一任董事長,最初的林敏生與典型的改革者、社會運動者的形象相差甚遠。與此相反的,他更像是一位企業家:擅長經營、有生意頭腦、組織能力強,甚至一手開創了臺灣最大的國際專利法事務所。
佔全臺登錄律師名額七成的臺北律師公會,自戒嚴時期以來就一直被黨國體制密切配合的軍法官轉任律師所把持,憑實力考取律師資格的臺籍年輕人只有被壓迫的份,整個司法體制毫無忌憚的為黨國服務。1990年,隨著解嚴後律師特考錄取名額大幅增加,法律系的地位大幅提升,蔓延全臺灣的改革浪潮,也終於湧進了臺北律師公會。
在其他律師三顧茅廬的邀請下,先前鮮少參加公會活動的林敏生終於答應參選律師公會理事長,並一舉擊敗了律師公會中勢力龐大、藏污納垢的「軍法派」。此後,他大力推動臺灣司法體制的改革,1992 年,律師法終於刪除關於律師公會的不合理條款。
之後林敏生律師努力催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終於在1997年正式成立,並擔任第一任董事長,可惜旋即於6月22日因肝病逝世。
感謝為這塊土地正常化付出心力的前輩們。
延伸閱讀:
《法律企業家林敏生》
懷念一位愛台灣的法律人──林敏生律師
https://www.jrf.org.tw/articles/710
林敏生年表
http://www.tiplo.com.tw/tw/page_view.aspx?mnuid=1231
(附圖為林敏生律師照片,引用自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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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 第 七 條 在 立法委員林岱樺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事由:一、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國家安全局副局長等,就(一)當前兩岸經貿發展之機遇與風險;(二)政府推動「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108-110年)」之策略、誘因與成果;(三)107-108年經濟部暨所屬單位、財團法人等投入與推動高雄地區高科技產業發展概況(包括計畫名稱、預算金額、執行單位及成果等)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二、審查本院委員蘇震清等18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詢答) (3月25日及3月27日二天一次會))
專利法 第 七 條 在 黃昭順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一、審查本院委員李貴敏等46人擬具「專利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丁守中等17人擬具「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薛凌等19人擬具「專利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許忠信等18人擬具「專利法第一百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http://www.chao-shun.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