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不開的一本書,一些事】
Cathy Park Hong《Minor Feelings》
也不是說有意避開,就是知道了很久,沒拿起這書來讀。本書在2020年初出版,作者是一位美國韓裔著名詩人,這是她的第一本非詩集/非小說作品,書的副題是"A reckoning on race and the Asian condition":「種族和亞裔處境的反思」,隨著全球疫情後出現的反華情緒,和特別在美國發生襲擊亞裔人士個案數目大幅上升,令亞裔美國人身分認同成為熱門話題,而這書在今年初推出了 paperback,過去只讀沉悶的政經書籍的我,本來近期集中睇小說,但 Hong 的這書,再也避不開。
本書名列去年多個年終書評十大名單中,只不過是短短二百多頁、七篇文章,有什麼特別?作者以自己第二代韓裔美國人的身分和個人經歷,包括自己和一些認識或不認識的人的故事,探討了種族、結構性種族歧視,和在白人社會主導下成長的影響等題目,也因為她是詩人和藝術家,特別討論了小時學習英文為第二語言,從而讓她對這語言有更敏感了體會和應用,和一些在藝術社群中亞裔面對的問題。
Hong 成長家庭環境中上,住在白人居住地區,甚至家有私家泳池,但不忘提醒讀者小時候住在洛杉磯Koreatown的「基層」地區,不過在1992年當地發生的黑人與韓裔種族衝突前,父親生意有成,已經搬走。與我之前介紹美國越南裔詩人/作家 Ocean Vuong 不同的,是後者以難民身分移居美國,在單親家庭中長大,一直貧苦地工讀,Hong 讀的是私立大學,但二人對英文為第二語言的體會,在他們作品中,可見相似的地方。
尋找一起走過的經歷
兩人相似的經歷,還有是一個刻苦、堅強但對子女十分嚴厲的母親,就像我們在流行文化中阿信再加「虎媽」的印象。Hong 提及,小時到白人孩子朋友家中玩,覺得很和平和安寧,父母慈祥,小狗可愛,但回到自己家中,父母總是吵吵鬧鬧,沒有寵物,但老人家總有些古古怪怪的習慣(像祖母親用咖啡罐裝自己的尿去後花園種蔥),我想如果拍成電視處境喜劇,應該嚇壞白人,但反過來,只會令他們對小數族裔 stereotyping 的印象定型,更根深柢固。
Hong 的文章中,帶出很多重要的問題,例如,她作為藝術家,作品是否被困在白人社會對亞裔的印象的框框內,要遷就他們怎看我們,才能有機會出版?甚至她透過於1982年在紐約姦殺被害的美國韓裔女詩人 Theresa Hak Kyung Cha 的事跡,質問為何媒體甚至她的藝術界同僚和朋友,分別都淡化報導或低調處理,難道亞裔面對的暴力,白人社會都不想提,不想知道太多,亞裔在他們眼中,最好是隱形?這狀況,也與黑人面對的問題和歧視,有所異同。
Hong 所提出的問題,未必有答案,卻能另我們反思自己的經驗。無論在那裡生活,或曾經在那裡生活,在「自己的國家」抑或「別人的國家」,是多數是少數,不要說沒有歧視,要是這樣說,肯定只是視而不見而已,包括在中國和香港。我也想,我曾經在美國留學和打工十多年,回到香港,種族上少數分子變回多數,但身分認同又在種族層面上增加變數,回歸後香港身分在國家全面管治下又不一樣了。但至少回想自己十多年在美國的經驗,究竟當時是怎樣的?
誰是「亞裔美國人」?
近年使用的「亞裔美國人」(Asian American)一詞,原來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在美國反越戰和民權運動示威浪潮最火紅的加州柏克萊(Berkeley)所創作出來的,今天最「建制」的形容詞,當年卻已是最「前衛」的。即使在八十年代我在美國讀大學時,對亞洲人的形容詞,很多人仍然以 "Oriental"(東方人)這個顯然極為殖民主義的詞語稱之。至近年,如果要向一些美國機構有需要填表,在種族一欄往往會以「亞裔美國人及太平洋島民」(Asian American and Pacific Islander)統稱,我都會不禁想,亞裔都夠包羅萬有了,怎麼把太平洋島民都打成一片?
反觀英國,近年在這些回應表格分類,都變得比較仔細了,會分為「中國人」、「華裔英國人」或甚至「香港人」,當然也有些「混血」、「其他」或「不想或選擇不回應」給選擇,始終,說是種族但其實也是身分認同的選擇問題。然而,是否美國人就是比較懶惰,還是白人主導思想下分不開,不想分?他們分不開華人、日本人、韓國人、越南人等等,這都罷了,就是兩個東亞裔人的不同面孔,都總是分不開,我們分辨白人面孔卻沒這問題,是否我們看荷里活電影太多,他們看亞洲片太少?
自去年起,亞裔在美國因種族歧視遭受襲擊個案大增,亞裔美國人團體因而加強聯繫,作出回應,我曾經聽過當中他們舉辦的數個網上論壇,華日韓越還有印度、菲律賓等主要社群的參與都有,他們都會指出,一般美國人社會和白人主導的理解,甚至在不同亞裔之間,其實都未必完全了解「亞裔美國人」所包含的複雜性,不同的種族、文化、背景、語言,分隔了他們的互相了解,還有不同國家之間的政治和歷史的紛爭、新仇舊恨,在美出生的日韓中/港/台人後代,可能感受不深,但如果是新移民或者留學生,不幸地可能根本互相敵視,另一方面,新移民與否、教育程度、社會階層不同,對種族歧視的體會也不一樣。
我比較深刻印象的,是有一位講者曾經提出過,在媒體甚至官方的描述,不宜再簡化地以"China"或"Chinese"形容中國政府或官方的事宜或行為,中國餐說是"Chinese food"沒問題,但如果是政府的行為,就應該在內容和標題說明是"Chinese government",的確,任何政府也不能代表所有人,批評一個政府不應把不滿投射都該國的人民,這個建議,可圈可點!
黑暗的歷史
另外,他們在討論中提出的典型應對,必定包括在美國教育中加強亞裔在美過去面對的歧視歷史,由美國內戰結束後,失去了黑人勞動力後,美國於1860年代輸入數而萬計的中國勞工以參與興建鐵路,可說是美國鐵路尤其是開發大西部的,當初都是以中國人的血汗,甚至用上平均每公里幾條中國人命搭建出來的,但美國政府「打完齋唔要和尚」,之後卻因恐怕大量亞洲移民,通過了「排斥華人法例」(Chinese Exclusion Act 1882),中國人甚至其他亞洲人,甚至包括前美國殖民地的菲律賓人,都難以移民美國,直到1960年代才真正開始改變。
今天亞裔美國人提出應該放進中小學歷史教材的,當然還有二次大戰時的日裔美國人的遭遇,他們無辜地被視為間諜,財產土地被充公,失去自由,年輕男丁卻被徵上戰場,保衛美國這「家園」,其他家人就關押在集中營多年,直到戰後才放出來,這段黑暗歷史。至於韓國和越南人,無論是否同意美國當年應否介入他們國家的內戰,阻止共產主義擴張,大概都會同意,美國接收不少來自兩國的難民或移民,多少都為贖罪。
然而,在今天美國的本土政治環境,種族主義反而更為抬頭,在部分州政府出現共和黨人大力打壓黑人投票權利和鼓吹白人至上主義,要提出亞裔美國人歷史觀,把這些美國帝國主義的黑暗歷史,放進教科書,談何容易!反過來說,政權用作政治宣傳教育的話不算,就是過去在華人社會和教材又有多少談論「賣豬仔」和美國反華移民法案?就是我這一代香港人,對這些事的印象,只有「華英雄」和黃飛鴻電影(但這些故事內容卻反而只較多描述中國人自己人打自己人多於受白人的歧視),難道這歷史連中國人自己都不想再提?
種族暴力未停止過
這兩年在美國發生多宗亞裔面臨種族暴力事件,特別在三藩市灣區和紐約市等地,以及在今年三月發生的亞特蘭大按摩院槍擊案中的受害者,回想我接觸這些仇恨罪案(hate crime)的報導,始於1982年的陳果仁案。案發於我入讀美國大學前的幾個月,案件和之後數年關於的審判的報導,在我讀大學時訂閱的星島日報(記住當年未有蘋果甚至world-wide web!),應該一直看到這案件的發展。
陳果仁在中國廣東於1955年出生,六歲被被同來自廣東的養父母從孤兒院收養,帶到美國長大,於1982年二十八歲之齡,在美國底特律一家脫衣舞會所與朋友慶祝八日後將舉行的婚禮時,與在場人士起爭執,後來被兩名白種人追打,以棒球棍擊至腦死亡,四日後正式離世。這是否種族仇恨罪案?有證人表示,聽到兇徒曾經說:「都係因為你班XXXX令我哋無工做」(It's because of you little motherfuckers that we're out of work.),兩名被告當然否認說過。
歷史背景,當年美國因日本經濟起飛,尤其美國汽車業面對日本進口車競爭,節節敗退,三大汽車廠大量裁員,而底特律正是美國汽車業傳統重鎮,失業情況嚴重,雖然陳果仁是華人,相信很可能是被錯誤當作為日本人而被害。然而,州政府的審判,竟然輕判兩名兇徒罰款三千美元,守行為三年了事,華人團體說,等同公告天下,三千大元可以買起一條中國人命。
之後,有華人律師和記者介入,根據侵犯死者公民權利把案件推上聯邦法庭,原本把兇徒當中一人成功入罪判監廿五年,另一人就脫罪,但在兩年後上訴判決,兩人獲無罪釋放。最終,家人僅能以民事訴訟控告兇徒,獲判約一百五十萬美元,還要分期每月幾百元地給被告慢慢還,慢慢玩!因此,今年的亞特蘭大槍擊案,社會爭論是否應該以種族仇恨罪行控告兇徒,但歷史告訴我們,在美國,要如此入罪,十分困難,結果,恐怕又是不了了之。
當然,與當年中國人被當作日本人不同,這兩年如果說有人因疫情而仇視華人,但不少在美國街頭被襲擊的,卻是其他族裔的亞裔人士,可謂諷刺,並且,這也不是因為認錯,不少襲擊者顯然沒打算再理會他們是華人或是其他亞洲人,就是發洩要叫他們「滾回家」,即使他們不少根本是土生土長美國人。可幸的是當年陳果仁案只有美國華人稍為關心,今天可能因為所有其他亞裔都一同受害,亦相信因為社會始終有少許進步,不同族裔的亞裔人士總算更大程度地合作起來。
選擇忘記的歧視?
回望我在美國生活的那些年,究竟有沒有受到種族歧視?要說出具體例子的話,我說不出來,但說沒有遇上,我可以肯定地說,一定有。小的事情地方,面對過的白眼,服務上當我隱形,言語上的欺凌,必定有,但很奇怪,雖然說已經過了廿多年,是真的完全記不起來,還是我潛意識要忘記這些事、那些人?相反,像 Hong 書中形容,美國人對亞裔有些既定形象、行為模式,作為「乖乖」的「模範少數族裔」,我們只要「fit」進這些模式,自然大體上「相安無事」。當時,不自覺下,受害者也成為了種族歧視的幫凶。
我的大學處於中西部非常保守的印第安納州(Indiana),白人絕對佔最多,黑人也少,不過,可能因為屬於理工科目較强的學校,來自分布大量不同國家的留學生算多,我大學第一年時,宿舍同房被分派了一個美國人,他來自本州的中型城市,從未踏足外國,甚至連美國本土可能只去過少數鄰近的州分,我這個香港仔同房,對他可能已算是個衝擊。我們相處不錯,但我相信他也覺得,他潛意識下覺得自己是主,我是客,他是大,我是細,而我都是用最典型的亞裔方式,用學科成績證明自己的實力,得回多些尊重,尤其因為我們主修科目一樣。不過,不自覺下,這也許又已墮進「模範少數族裔」的stereotype 了。反而我有印象的,是他初時常笑我寫中文信給家人朋友(我1993年在入學第二學期才拿到電腦戶口,學識用互聯網和電郵,減少了手寫信),寫的中文字是"chicken scratch",如果以今天標準來說,算是有點歧視成分了,不過,當年,算了。
與 Hong 描述她的大學生活比較(我比她約早十年入大學),我們都是在中西部的保守州分(她在艾奧瓦州 Iowa),不過她讀藝術,我讀的是工程,也許在亞裔的模範形象中,數學、理科能力較佳,讀這些科目的話白人接受,問題較少,只要是繼續在這些方面發展,可謂各取所需,當年就算是畢業後要在當地找工作,拿工作簽證留在美國,入籍,都不困難。後來我碩士畢業後進入大型電腦公司,先後在東西岸,前後兩家公司工作,回想起來,都是走不出這亞裔模範形象。
我在美國的第一份工作,聘請我的是一位台灣人,從一開始,我真的有想過,他是不是因為我是華人而挑選了我?結果我都沒有問過他,當時組中除了我倆沒有其他華人,而我們也從沒有在工作內外講國語。當年我讀的是電腦工程,但第一份工作卻是在電腦公司生產硬碟的製造工程部門寫相關控制機械的程式,老實說,並不十分「夾」,大學學的都不一樣,要重新學過,而硬件製造可說是比較「悶」,結果兩年後在公司轉職到西岸矽谷的前線部門,才擔上較接近軟件顧問和諮詢的工作。矽谷在科技人才上即使當年已經是個大溶爐,我的同事幾乎來自世界各地,說什麼種族歧視?雖然最終大老闆,基本上全是白種人。
後來我在1994年返回香港工作後,無論是朋友討論或是媒體訪問,問及我為何回流,我的答案都會說,在香港可以更快踏上更高的職位,事業發展更好。當然,也許在一刻是那樣,不過,我也會補充說,如果留在矽谷多一會,等及互聯網 dotcom 泡沫吹起,留在美國也許發展更好也說不定。不過,當時在美國大公司所見的,的確是即使科技行業也有這個玻璃天花(glass ceiling),上面的職位望得到,但不會能上到去。我沒有詳細數據,但即使至今,大家印象中仍會覺得,除非自己創業,在美國大型科技企業的最高層,華人等亞裔的不多,除了印度人。
Minor Feelings
Hong 書中說的 minor feelings,是指當「美國式樂觀主義被置於你的身上,與自己種族實況面對呈現矛盾,導致的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人家告訴你,一切在改善中,自己卻覺得,都是一樣;人家說,亞裔多成功,自己卻感覺失敗。」相反,當我們覺得,「受夠了」,要對自己誠實一些,即使要令其他人覺得「難相處」,卻會被視為「敵意、忘恩負義、妒忌、令人沮喪、好戰」,就像白人社會覺得我們走出模範樣式,出了軌。
想起來,當年離開美國,的確有點兒這些感受。不過,奇怪的是,今天在香港,如果嘗試把種族部分,自己選擇用一樣你感受到的東西代替,這「認知失調」和「被當作出了軌」的感覺,同樣出現。這,又是什麼?
所以,我說這書避不開,是因為有些事,有些感覺,是避不開的。《Minor Feelings》最成功之處,最另我覺得是所讀最佳的書之一的原因,是因為它出奇地令讀者反思。不只是共鳴,更加是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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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男人騷擾女人,大概我們可以分成情緒上的騷擾和身體上的騷擾兩種。
前者是一些好男人喜歡上一個女生時,會用關懷來騷擾女方;後者當然就是色狼在語言上的性騷擾或身體上的觸碰人家敏感的部位。
要提醒大家,通常騷擾者都不覺得自己是在騷擾對方。
好男人覺得女方就是喜歡他的關懷,所以就算女方是苦笑,他也只看到笑而沒看到笑中的苦,因此覺得人家很喜歡他的付出,所以才會不厭其煩對人家的身心、工作、家庭等等進行關懷。
另一方面,色狼也是內心是覺得女方是喜歡被撩,甚至還覺得對方只是假正經的蕩婦,所以才會孜孜不倦的講露骨的話或毛手毛腳。
其實女人對這兩種騷擾都是覺得噁心的,只不過性騷擾的,會讓她們附加憤怒、恐懼或委屈。
別以為不斷關懷女人就不是騷擾,不少男人有問過我為何之前跟女生互動得很好,突然間女方不再理他,他很懊惱之際,就打更多的電話和訊息給人家,知道對方接電話的時候,是一個男性朋友叫他不要再騷擾女方,這時候這個不斷關懷女方的男人就覺得很委屈,會認為『我只是關心妳,為了妳好,妳怎麼還要動用妳的男性朋友來放話叫我不要再騷擾妳?』
所以整體來說,這些問我問題的男生,還不明白自己為何會被視為是騷擾者,所以他們還會想問我到底發生了甚麼事。實際上他們用關懷騷擾人家已經很久了,只不過女方不知道要怎樣拒絕一個她不要的好意。
男人要記得:不斷提供人家不要的好意,就是惡意!
那些會語言肢體上性騷擾的人呢?
暫時我出道二十多年,都沒有男人問我『我很想上一個女的,我就一直跟他講性的話題,又摸她的大腿和奶,不知道她為甚麼會避開我?』
這些人知道自己在騷擾女方嗎?
我會認為這些男人應該會比上面的好男人騷擾的心態更複雜。他們不是不知道自己有騷擾女生,如果知道的話,我覺得我二十年來講課,也講把妹,應該會有人這樣坦然問我,但實際上真的一個都沒有。
有可能來上我課的,都不會用性騷擾來得到女人的留意,也有可能他們也有來上我的課,只不過在某層面上也知道自己不光彩,所以就不問。
雖說不光彩,但這確實又是他跟女人互動的SOP的話,他就必須營造更有反差的面具。一旦面具有即將被揭發的時候,一般的做法是先否定、dismiss、而且還很義正詞嚴的否定,甚至會很生氣。
這種生氣是有別於被誣賴的生氣,因為它是恐懼而衍生的生氣。
掩蓋恐懼最佳的表情,就是憤怒。
我們多年前認識一個朋友,很正人君子的,被某一女性朋友透露他在電話上,會講一些越軌的話題進而覺得自己好像有被口頭上性騷擾。當時他是很高調生氣的要女方在眾朋友面前與他對質。女方沒有回應,之後就不了了之。
實際上,當時我是不知道要如何判斷,因為兩方我認識的年份都很接近。我當時的想法,可能是誤會。
不過多年後,再和其他朋友聊起而 Cross Check,其實他口頭上的騷擾,原來也有在其他女性朋友身上出現過。
當然,從邏輯上來講,每一個個案都要有其相應的證據,不過我也阻止不到自己去思考會不會那時候要女方出來對質的話,不是我們想像中簡單?
一些男人被問及有沒有騷擾某個女人時,都會嘗試說對方『都不是我喜歡那類型、這麼老、這麼肥、這麼乾瘦、這麼醜,我又有這麼漂亮的老婆,我難道會騷擾她嗎?』
通常這回應我會皺眉的,因為這個不是直接回答問題,就好像某前國家領導的夫人說:『我連壁虎都不敢殺,怎麼可能殺人?』?
拜託,你敢不敢殺壁虎和你會不會殺人,是兩回事。
曾經有一位對華教有功的前輩,也一樣橫行多年,最後才被雜誌用照片抖出。未抖出之前,很多人都知道這位前輩的癖好,也覺得前輩對華教有功勞,所以沒有對質也沒有抖出,只會勸那些要去見他的女生(年輕的)不可以單獨一個人過去。
被雜誌抖出的時候,我看那些照片,我覺得是雜誌社是有準備的,老前輩又抱又摟年輕女生的照片就被拍了。其實之後也沒有所謂的下文,沒有受害者群舉告,聽說老前輩的家人說他有去接受輔導。
那麼請問那句『樣帥人真好,樣衰性騷擾』我們要怎樣看待?
我覺得我有必要提醒大家,在科學界的不少實驗,是證明了樣貌好的男女,確實比較容易被原諒,甚至在法庭上法官或陪審團也會對樣貌好的犯人判比較輕的罪。
你們也不要誤會我把這資訊拋出來是否定女生對性騷擾的感受,恰恰相反,我要所有人,特別是女生,要記得這個『樣貌影響判罪』的訊息,因為將來發生這些不愉快的事情時,妳的腦袋就會很快的響起警鐘,要把那個人的樣貌、地位、形象、身份、宗教等,很快的抹乾淨,以讓你更快速的能夠用理性來反應。
就連所謂的佛門清淨地裡面都每年都爆出過不少,然後最傷心的是佛教徒本身幾乎都是靜默不批,不批判其實就是默許了。
同時我也要提醒大家,有帶過孩子的都知道,男童和女童在這方面有很大的不同行為,幾乎兩三歲的小男孩,都會用手去摸一些他覺得美的阿姨的胸部或屁股,有些甚至還會去碰美阿姨的下體,我知道我小時候也有摸過我母親的一位朋友的屁股。我的女兒沒有這種舉動,我的兒子去年開始有了,我們還在努力中的去疏導。
小孩做這種舉動的時候,表情是讓你覺得他是好玩,所以我相信有遇過這些騷擾者的女生,妳們應該也留意到這些男人在做這種騷擾時,會有一種讓妳作嘔的童真。
我不是在合理化男人性騷擾的意圖,而是要男人明確的知道人之初,未必性本善。在睾酮素的影響下,男人可能都是天生的色狼,但成長的過程我們必須學會接受對自己太太或(和)女朋友以外的女人口頭或肢體的露骨或露械,就是騷擾。
你也不希望你不要另一個你不希望有性接觸的人,對你口頭或肢體上的騷擾,對不對?
但人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思維,也不是簡單的明白,所以我就看到有人說『他自己也有女兒,怎麼還會去性騷擾其他女人啊?』
我還會相信這些性騷擾者,就算看到女兒交男朋友的時候,也會非常保護自己女兒,如果有人性騷擾這位性騷擾者的女兒,他們可能還會踢爆對方的睾丸。老實說會性騷擾其他女人的,不代表他們不愛護自己女兒。
我們必須要明白這兩者就好像『殺壁虎膽量和殺人的意圖』,都是他媽的沒關係。
#江魔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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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分享【創業是一場艱苦的持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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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拉卡拉創始人孫陶然
我看到的統計,在美國新創公司存活10年的比例爲4%,第一年以後有40%破產,5年以內80%破產,活下來的20%在第二個5年中又有80%破產。哈佛商學院的研究發現,第一次創業的成功率是23%,而已成功的企業家再次創業成功的比例是34%。
不要相信那些一年創立兩年融資三年上市的故事,更不要相信有人在廁所用6分鐘搞定永遠也花不完的錢的故事,否則你“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這些故事,幾乎肯定是吹噓的,即便不是吹噓的,故事的主人公也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幸運兒,即便跟你吹牛的那個人就是那個幸運兒,也不等於你會是下一個幸運兒。
很多企業在成功後宣傳時會下意識地杜撰很多“英雄壯舉”,這當然可以理解,一方面成功路上很多事情確實不足爲外人道,另一方面人人都有“包裝”自己的心理。但其實這是最害人的,對於很多創業者來說,如果你按照成功者宣稱的方式去做,基本上會“死無葬身之地”。
在美國,Facebook(臉譜網)的扎克伯格可以在創業之初就收穫PayPal前CEO彼得·泰爾的天使投資,還可以找到很多人給他做顧問,甚至可以飛到紐約見一下時代公司的總裁,這都是因爲美國有利他主義的文化,有天使投資的文化,也有成熟的產業鏈,可以幫助創業者創業。但是在中國,幾乎沒有一個創業者可以如此幸運,中國的創業環境更嚴峻。
***創業是一場艱苦的持久戰***
創業是帶着一羣未知的人去一個未知的地方幹一件未知的事,再有能力的創業者也無法在出發之前就想清楚所有的事情,即便是你已經想清楚,一旦開始做也會發生很多變化,所謂“槍聲一響預案作廢”,絕大多數公司成功時的方向和最初設想的產品都大相徑庭。創業者需要在前進的過程中根據市場的情況以及消費者的反應,甚至是競爭對手的動態來隨機應變。
創業的這種特性決定了創業之路開始容易,過程很難,收場更難,煎熬是創業的典型狀態,創業路上,最常見的不是成功和失敗,而是長時間的苦苦掙扎。
10年前,成就一家全國規模的知名公司需要15年甚至20年的奮鬥,後來有了風險投資的介入,七八年時間就可以成就一家互聯網知名公司。但對於多數創業者來說,不經歷5至8年、每週7×12小時的創業奮鬥很難有大成。
我的朋友申音是《創業家》雜誌的主編,是個非常有思想的人,後來他離職創業,開始創業前他在微博上寫道:“從昨晚到今晨,恐懼大於激動,壓力大於亢奮。創業只是個人選擇,不想放大意義。很多時候,讓自己high(興奮)很容易,讓心定很難。開口向朋友要幫助簡單,不辜負信任纔要緊。第一日,立此存照。2010年12月1日。”這是創業者典型的寫照。
***創業的機會成本很高***
經常有媒體問我最想給創業者的建議是什麼,我的回答是“不要輕易開始創業”。據我觀察,超過一半的創業者是迷迷糊糊上路的,他們在開始創業之前,其實並不清楚創業是怎麼回事,也不清楚創業將給他們的生活和人生帶來什麼樣的改變,僅僅是憑着滿腔的熱情以及一個浪漫而美好的想象就開始了,從此踏上一個漫長的、充滿變數、迷茫、經常感到無助的長征。
對大多數人而言,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公司、適合自己的崗位去打工是正途,也是個人價值發揮的最佳途徑。如果選擇創業,很可能會陷入以己之短參與競爭的困境,甚至會毀了自己的職業生涯。
開始創業之前,一定要測算一下自己的機會成本,大凡想創業的人,都是同輩中的佼佼者,然而越優秀的人選擇創業放棄的東西就越多。如果以創業的勁頭去打工,很多人可能會迅速成爲出色的員工甚至中高層管理者,但一旦選擇了創業,就會陷入一場持久的苦戰,從最低點開始爬坡,單打獨鬥,當然一旦創業成功,你獲得的成就感和物質及精神收穫也是打工永遠不可能達到的。
***創業者的時間表上沒有生活時間***
正如歌詞中所唱,“沒有人能隨隨便便成功”,周鴻禕也曾經講過,每個創業者在熱血沸騰地想象未來自己準備用幾年時間取得成功甚至超越成功者時,應該冷靜下來捫心自問,我是否已作好準備,把那些成功者所吃的苦、受的磨難、承擔的壓力也在幾年裏經歷一遍甚至加倍?
我常常開玩笑,每個創業者的生活都是非人的生活。打工時你的生活是生活、工作是工作,一旦開始創業,你的生活將與你的工作“合二爲一”,對於夫妻或男女朋友共同創業的,簡直是“合三爲一”了。
俗話說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創業者每天一睜眼就面臨着房租、水電、工資、貨款、現金流等一系列壓力,做得順時你希望跑得更快,做得不順時呢你希望儘快走出困境,你的大腦無時無刻不在梳理公司的大小事情,壓力之大,將深深改變你的生活心態以及狀態。相信每個創業者都經歷過無數個從夢中驚醒,抓起筆記錄下一個閃念的想法再繼續睡的夜晚。
創業者永遠停不下來,我一度非常好奇爲什麼很多已經把企業做得非常大的企業家工作強度依然很大,甚至壓力比我還大。有一次聯想控股的副總裁寧旻告訴我,其實成功者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因爲他每前進一步都要調動很多資源,例如會給部下許諾更大的舞臺、更多的收入,會給合作伙伴承諾合理的回報,甚至會向上級主管單位立下軍令狀……根本不可能停下來,一旦停下來所有的承諾就兌現不了了,所有人的期望就會變成失望……
***創業者要給所有人交代***
創業不是你一個人的事,一旦選擇創業,不但你自己會進入一場需要竭盡全力的戰鬥,也必然會將你周邊的全部資源捲進去,涉及的將不僅僅是你自己,還有你的家人、股東、員工以及上下游夥伴和客戶。爲了解決困難,你會動用所有可能動用的關係來幫忙,從借錢到借力,周而復始。
在公司裏,所有人都可以找到上級主管說“我盡力了,能力有限,請求支援”,只有創業者不能說這句話,所有的事情你都無可逃避,你都得撐住。
作爲創業者,每件事情都需要你作決策,每個決策都可能影響公司的生死存亡。可是很多時候,你不能和下屬商量,不能和股東商量,你必須自己作決策。
作爲創業者,你必須給下屬以信心,越是艱難時刻下屬越寄希望於你,很多時候真得打腫臉充胖子。你不可以顯示自己的軟弱和無助,你甚至必須隨時表現出信心滿滿的樣子來爲下屬鼓勁兒。
***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創業***
在我看來,人可以分爲兩類:俠客型和團隊型。俠客型的人喜歡單打獨鬥,適合做藝術、工程師等工作。團隊型的人適合在一個團隊中工作,其中約1%左右的人是領袖型,9%左右是幹部型,適合追隨領袖共同領導團隊,而90%的人只適合做羣衆。
領袖型和幹部型都適合創業,但是創業的領軍人物必須是領袖型的人。
打工成功者創業的成功概率並不高於其他人,甚至更低,因爲創業者需要的能力和打工者完全不同,甚至相反。
首先,打工成功者的能力其實並沒有他們自以爲的那麼強。在大企業裏面工作,尤其是在外企工作,要求你掌握流程就可以了,凡事都有相關部門支持。所以,實際上你做出的成績並非拜你的才能所賜,而更多是系統導致的結果。你能幹成事情是因爲你頭頂上的那個品牌,以及你身後那個強大的公司系統,而非你自己的能力。一旦離開那個公司那個職務,你就可能啥也不是了。
其次,創業需要的能力和打工完全不一樣。打工你只要幹好你那個環節就好,而創業需要做好全盤工作。
最後,他們往往缺乏過程感。這點即便是成功的創業者再次創業時也常犯,過去的成功往往帶給他們非常好的自我感覺,認爲自己能力很強,認爲手中的資源很多,不屑於細節和小事,期望可以快速成功。這些心態在再次創業的過程中非常有害,甚至是致命的。如果調整不好,過去的成功就是現在失敗的原因。
我有一個朋友,在一家著名IT廠商工作幾年後因爲表現出色被派到美國總部,也做得很好。2005年的時候,他想回國創業,做了很詳細的商業計劃書,也有投資人願意投資300萬美元。於是他回國考察市場,向很多朋友徵詢意見,大家紛紛勸他趁回國熱回國創業,只有我非常明確地建議他不要這麼做,因爲我瞭解他的能力,他是一個舞臺越正規他越能發揮的人。
我告訴他一旦回國開始創業,將要面對的環境是他完全不熟悉的,關鍵是以他喜歡規範的性格也未必會喜歡創業的生活。如果全用自己的錢還好,一旦你開始創業用上了投資人的錢,你就揹負上了一個巨大的責任,會讓你陷入一個在泥潭中掙扎的境況。後來他聽取了我的建議,幾年以後我們再見面時他很感謝我,說幸虧沒有創業,現在發展得很好,並且已經到了另外一家著名的國際企業擔任了非常高的職務。
***創業者需要一些天生的特質***
創業者需要一些特質,這些特質很大程度上是天生的。在《創業家》雜誌黑馬大會上,我和薛蠻子及雷軍一起擔任評委,大家不約而同地談到一個話題,“如果明天生命終止,今天你還想創業嗎?”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你就是天生爲創業而生的人,你就應該去創業。
創業者是有共性的。有一次和雷軍談起營銷,他說他當金山總裁時爲了研究軟體的營銷,去日本時曾經用一天的時間站在人家的軟體店裏,研究產品的包裝、貨架的擺放,觀察消費者的反應,並由此總結出產品包裝一二三,店面廣告一二三。
類似的事情我也做過,大學畢業後我進入四達集團公關部,集團要求我們爲一個教育項目做個營銷方案。當時全部門沒有人會,我花了一筆錢跟一個4A公司的策劃總監買了人家一個廢棄的營銷方案,然後自己從方案的結構、思路、邏輯上分析,硬是從一個方案之中反向學習到了如何策劃營銷。當時關於廣告的書很少,記得有一本臺灣人寫的《成功廣告80例》,裏面每個案例都被我用自己總結的營銷框架推演過。
柳總(柳傳志)講過,成功的領軍人物應具備4個素質:
(1)目標高遠,意志堅定。
(2)心胸開闊,情商要高。
(3)企業利益放第一位。
(4)學習能力強,愛學習而且會學習。
我認爲創業者需要具備4個素質:
(1)事業心,是否把企業當做命根子來做。
(2)眼光和境界,要比別人想得多,比別人看得遠,具備一種比別人更高的境界和眼光。
(3)心理素質,能否百折不撓、處變不驚。
(4)學習能力,是否以學習爲生活方式,有無及時覆盤的習慣。當然作爲一個領軍人物,舍小我爲大家的胸懷也非常重要。
***應屆生尤其不適合創業***
金融海嘯時,很多人呼籲大學生創業以解決就業難的問題。媒體採訪我時我明確表態說這種說法是不負責任的。試想,一個大學生如果連工作都競爭不到卻要去創業,和讓一個盲人去騎瞎馬何異?應屆生去創業絕大多數只能幹最低端的職業,是攤煎餅還是送報紙?我沒有看不起這些工作的意思,但是我認爲如果一畢業就去創業,會直接降低自己的社會交往層次,導致缺失很多經驗和知識,而且這個過程是不可逆的。
除非是極個別的天才,否則對於絕大多數大學生而言,畢業進入一家大公司,接受正規化的職業訓練是非常必要的。如果經過一兩年的訓練,再出來創業,則從管理經驗、人脈、眼界上都有好處。
我回想自己的經歷,比較遺憾的就是未曾在大公司打過工,導致很多的管理方式需要自己去悟,去偷師學藝,雖也有所成就,但畢竟走了很多彎路。如果可以選擇,最理想的職業道路是本科即可,不必讀研究生,除非你想做學問。走出校門進入大公司工作兩到三年,然後進入小公司或者去創業。
我不贊成在大公司待太久,我認爲在大公司待5年以上的人基本就廢了,進入眼高手低一羣,成了溫室裏的小白鼠,生存能力退化,卻又自視很高。這樣的人一旦離開大公司的環境,身上的品牌光環去掉之後,會頓顯能力缺失,要跌跟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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