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8保安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
【警察局】第四輪次發言
#少年事件處理法 修正第18條,各地方政府應設置 #少年輔導委員會,讓12歲以下之曝險少年回歸到教育及社政機制來輔導。臺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要點乃於103年修正之行政規則,明顯不符合時代需求。
又仁要求警察局因應中央修法,應將原為行政規則不符時代需求的辦法重新訂定,提升為 #自治條例 送議會審查。
另警察局於111年編列2,520萬經費,準備聘請專業輔導人力來解決編制人力不足的問題,又仁給予肯定,但法制的完備應是優先處理的要件。
#第3屆第6次定期會 #許又仁服務團隊
也可以到YouTube觀看 ▶️ https://youtu.be/J1k361dp5uI
少年輔導 委員會 設置及輔導 辦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高中生申訴制度成功通過附帶決議
#實踐校園民主
#給學生能勇於申訴的環境
從推動十八歲公民權入憲、共同舉辦兒少議會、根除黑心校規、到學生申訴制度的修法, #青少年主體性 及 #學生權益的保障 一直是我努力的目標。
針對《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規範的 #高中生申訴機制,接續上次委員會審查的努力(https://bit.ly/2PoqeA7),這兩周以來,我多次和教育部溝通我提出修正動議的必要性及緣由。
今天在黨團協商時,我更進一步提出2個附帶決議,希望使申訴機制更加完善,以符合大法官釋字784號解釋所保障的學生完整救濟權益。
1️⃣ 校園內學生權益相關的申訴管道很多種,每種針對的內容不同,但申訴機制卻不見得友善,學生權益常因此受損。
為解決問題,我請教育部完成下列事項:
⭕️協助學生充分了解各類申訴管道
對於學生權益各類申訴、陳情、申請調查或檢舉的管道,以及這些管道所對應的受理範圍與內容,教育部應透過製作懶人包、手冊、教案等方式,除了在校內及網路上公告外,也要搭配規劃專題課程、演講等活動,在一年內使全國高中生充分了解,以維護學生的申訴權利。
⭕️改善現行書面申訴機制
教育部應簡化現行學生申訴書的格式與申填方式(如GOOGLE表單、電子表單下拉式選項等),並提供書寫範例,使申訴流程更為友善。
⭕️增設校外協助機制
為使申訴機制更加友善學生,教育部須規劃設置相關協助機制。此機制須設於「校外」(不得指派由「學校」協助學生申訴),以避免造成學生使用上之擔憂。
2️⃣ 目前學校內的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評會),公平性及專業性常遭到質疑,甚至屢屢傳出 #黑箱 傳聞。
為了改善問題,我請教育部針對學校申評會以及主管機關的學生再申訴評議委員會(再評會)完成下列事項:
⭕️申評會及再評會須包含具「兒童及少年權利」或「學生權利」的專家學者
申評會及再評會應納入法律、教育、兒童及少年權利、心理或輔導專家學者,教育部應建置相關人才庫,作為學校及主管機關遴聘依據。
人才庫中的各類專家學者均須具備「兒童及少年權利」或「學生權利」背景或專長,且要注意各類人員人數之平衡。
註:我也透過修正動議,要求教育部納入具「兒童及少年權利」或「學生權利」的專家學者,如此才能促使申評會及再評會真正 #從學生角度思考,教育部也因此重新調整所提出的委員會組成規定。
⭕️中央統一明訂申訴事件的調查方式
教育部須在《高級中等教育法》子法中明訂懲處或申訴事件的調查方式。
包含得組成調查小組及相關組成規範、調查時程、應注意事項(應衡酌雙方當事人之權力差距、禁止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證據、保密規定、利益迴避、……)等。相關內容建議參考《性別平等教育法》,以減少調查結果不公正的問題。
註:為了促使教育部真的在子法中明訂「調查方式」,我也透過修正動議,在母法《高級中等教育法》中明確寫出這項。
⭕️再評會委員人數下限應高於申評會
教育部應參考《性別平等教育法》,主管機關再評會的委員人數下限應高於學校申評會,以納入足夠代表性及專業的外部專家學者。
感林宜瑾宜瑾 委員共同提案黃國書國書 委員的連署、在場多位委員的支持,以及教育潘文忠文忠 的認同,以上修正動議的方向及附帶決議都順利通過!
我會繼續監督後續《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法,確保高中生申訴救濟的權益,打造學生能勇於申訴的環境,實踐校園民主。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少年輔導 委員會 設置及輔導 辦法 在 劉美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爭取成立青年事務局公聽會
美芳一直認為青年是國家競爭及社會發展的關鍵力量,來自於青年的特質:熱忱、活力、創意及勇於挑戰,能讓一座城市、國家更加繁盛。因此一個城市,若將特定事務的主管機關提升為一級單位,足以證明其對該項事務的特別重視。從目前六都的市府組織架構來看,除了桃園市及高雄市成立青年事務局外,身為全台最大城市,人口超過400萬人,青年人口數(18-35歲)已經高達138萬7,525人的新北市,相較於紐西蘭全國400多萬人,新北市堪稱一個進步的小國,卻遲遲未成立專責青年事務的市府單位,大家必須正視成立青年事務局的必要性及急迫性。
美芳從前年就提案建請市府設置青年事務局,更在議會總質詢向市長請命,也多次與研考會開會;這次召開公聽與王威元議員、廖先翔議員、江怡臻議員一起邀請市府代表研考會紀淑娟副主委、莊敬高職林淑貴校長、致理科技大學學務處課指組洪敏貴組長、中國文化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助理教授林紀璿博士等學者,國際青年商會副總會長兼任北區會長張建焜、國際青年商會總會理事兼任北三區執行長陳衍志、國際青年商會總會理事兼任北一區執行長許翔閎、板橋國際青年商會會長洪瑄憶、新北國際青年商會會長莊文邦等社會青年代表、學生青年代表共同聚焦青年事務局的設立。
美芳認為綜觀國外,美國紐約人口為8百多萬人以Department of Youth and Community Development (DYCD) 針對年輕人做全方位的關照發展;在紐約,青年局(Youth Bureau)設立只要該城鎮總人口超過20,000人就會創建的機構。而法國巴黎人口為215萬左右,也以青年體育司專責;青年是推動國家以及城市的前進動力,實在有必要重視。
而在台灣,六都之中,能給青年最多資源的城市為桃園市及高雄市,已經設置青年事務局,而台北市的青少年發展處,雖僅為隸屬於教育局之下的二級單位,仍勝過其他沒有青年事務專責單位的城市(新北市)。新北市政府針對青年事務以任務編制設立「青年事務委員會」,109年編列約220萬元、110年505萬元的預算運作,青年沒有單一窗口可以全力輔導協助,平心而論,將對於青年的扶植散於各局處,往往讓青年朋友淪為活動支援的角色,而非提供意見的領導地位。
新北市侯友宜市長以安居樂業的願景打造全台最大的城市,應該更加努力為青年朋友落實可以在地就業、在地創業、快意生活、逐夢築巢的新城市,因此青年事務局的成立勢在必行,才能持續協助青年職涯發展、啟動青年創業契機、促進青年公共事務參與、鼓勵青年體驗學習、擴展國際視野及深化在地認同,讓青年的力量注入新北,相信新北市一定更加茁壯。我們一起共同努力!
感謝媒體朋友關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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