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較常聽到的長照服務,包括居家服務、喘息服務、輔具購買、交通接送等,但您知道長照服務中還有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嗎? 這項服務由醫師和護理師到個案宅關心個案健康,並開立處理醫療及用藥問題的意見書,避免個案慢性病惡化,屏東縣目前特約單位有26家,約740位民眾申請該項服務,民眾完全不用負擔費用,有需求者可多加利用。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居護所從84年就開始在做居家照護,後來衛福部在105年推出「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後,許多居護所也都配合政策,#將居護個案轉往居整個案,然而衛福部卻在108年5月修訂居整計畫,#規定居整個案必須在收案後6個月內完成用藥整合,否則就必須轉出居整,再回到一般居護服務❗ 我同意居整計劃減少不必要片段...
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醫師意見書 在 醫師立委邱泰源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醫師持續照顧高齡失能 創立醫療長照融合模式
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方案視訊説明暨研討會108年12月21日在台大醫院第七講堂舉行,全國 330多位醫師及相關醫事人員,分別在主場地、大台中、台南、台東縣及連江縣視訊連線,進行教育研討。
期待藉由醫師、護理師走入失能個人的家庭,以醫師意見書,媒合居家健康、生活照顧和健康管理,使失能的長輩和家屬得到最妥適和專業的健康生活照護,提升生活品質。
邱泰源立委理事長致詞稿如下:「因應台灣人口高齡化,醫師公會一直推動以個案為中心的醫療與長照結合政策,自衛福部在規劃「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階段,泰源即指示公會老人醫療與長照專案小組積極參與全力配合,並成立本方案推動小組,包含醫師意見書內容格式設計及合理費用制定、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及預立醫療決定(AD)等評核指標等提出各項可行建議方案,並透過各縣市醫師公會加強宣導鼓勵參與,透過醫師及護理師(個案管理師)定期家訪,掌握失能個案健康情形並控制慢性病惡化,適時轉介醫療及長照服務,不僅落實分級醫療更強化家庭醫師角色,深具時代重要意義。
為響應此優質政策,全聯會特在8月22日舉辦記者會,進行開跑宣示。 蔡總統英文更親臨記者會給予支持與鼓勵。泰源也期待全國醫師在「醫師來厝內失能有保庇,醫療加長照全國作伙來」宣示下,踴躍加入特約,為提供病人及病人家屬周全性、協調性與持續性的醫療照護環境共同努力!
惟至今參與特約之診所與醫師數尚有成長空間,衛福部委託本會舉辦本次說明會,希藉由詳細說明鼓勵符合資格之診所踴躍參與特約,提高服務量能,以落實分級醫療與家庭醫師制度,並達成醫療與長照整合之全人照顧。
泰源再次呼籲符合特約資格之診所:大家一起來,投入健康關懷,「醫療加長照,全國作伙來」。」(之軒)
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醫師意見書 在 護理立委 陳靜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113質詢】居整計畫 & 居家失能方案
居護所從84年就開始在做居家照護,後來衛福部在105年推出「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後,許多居護所也都配合政策,#將居護個案轉往居整個案,然而衛福部卻在108年5月修訂居整計畫,#規定居整個案必須在收案後6個月內完成用藥整合,否則就必須轉出居整,再回到一般居護服務❗
我同意居整計劃減少不必要片段醫療的用意,光是在108年,#居護所的S1病人領有門診處方箋的比率就高達81%,#S2病人領有門診處方箋的比率也是高達75%,所以的確是有整合的必要。但這次修訂也造成了非常多的問題,#可能有一半以上的個案都將因此被迫轉出居整計畫,回歸舊制,居護所也必須結案再重新開案。這不僅大大增加了居護所不必要的行政成本,這些早已習慣居整計畫的個案,也必須重新適應規定,像是醫師的訪視次數、VPN規定、個案展延週期與個案轉換身份等等。
🎯 鑒於以上種種原因,我請衛福部在兩週內提供報告,評估將「完成用藥整合」作為居家整合計畫的「獎勵條件」而非「必要條件」的可行性。
P.S.陳時中部長在備詢中答應我,說現階段會先請健保署放鬆審查,當作居護所的過渡期!
至於「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衛福部推估108年符合此方案的失能者有約23萬人,推估所需醫師人數為1163人,#然而目前卻只有310名醫師參與該方案,這還是有包含衛生所的數字❗講到這裡各位護理同仁一定就知道,#最後這些工作還是都落到了衛生所的護理師身上‼
更糟糕的是,護理師參與居家失能方案,需要做健康及慢性病管理、衛教指導、個案追蹤與評估,還需與照專或個管員聯繫協調、協助連結其他資源等等,要做這麼這麼多的事,#結果個案管理費一個月竟然只有250元!這根本是糟蹋人啊🔥🔥
還有很微妙的一點,居家失能方案竟然讓護理師可以用家訪、電訪及遠距視訊等方式進行,請問血壓、血糖、血脂的監控,還有ACP、AD的宣導,是可以靠每個月電訪和遠距視訊、每4個月一次家訪就可以完成的嗎?
🎯 請衛福部在兩週內評估家訪、電訪和遠距視訊的獎勵機制,#鼓勵實際家訪。另外,也請衛福部在兩週內評估讓居家護理所報備支援的醫師得以開立「長照醫師意見書」,明明長照法第8條就是寫讓「醫師」出具意見書,為何居家失能方案只讓醫院或診所的醫師開立⁉
質詢影片網址:https://s.yam.com/2ym7c
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醫師意見書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居護所從84年就開始在做居家照護,後來衛福部在105年推出「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後,許多居護所也都配合政策,#將居護個案轉往居整個案,然而衛福部卻在108年5月修訂居整計畫,#規定居整個案必須在收案後6個月內完成用藥整合,否則就必須轉出居整,再回到一般居護服務❗
我同意居整計劃減少不必要片段醫療的用意,光是在108年,#居護所的S1病人領有門診處方箋的比率就高達81%,#S2病人領有門診處方箋的比率也是高達75%,所以的確是有整合的必要。但這次修訂也造成了非常多的問題,#可能有一半以上的個案都將因此被迫轉出居整計畫,回歸舊制,居護所也必須結案再重新開案。這不僅大大增加了居護所不必要的行政成本,這些早已習慣居整計畫的個案,也必須重新適應規定,像是醫師的訪視次數、VPN規定、個案展延週期與個案轉換身份等等。
🎯 鑒於以上種種原因,我請衛福部在兩週內提供報告,評估將「完成用藥整合」作為居家整合計畫的「獎勵條件」而非「必要條件」的可行性。
P.S.陳時中部長在備詢中答應我,說現階段會先請健保署放鬆審查,當作居護所的過渡期!
至於「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衛福部推估108年符合此方案的失能者有約23萬人,推估所需醫師人數為1163人,#然而目前卻只有310名醫師參與該方案,這還是有包含衛生所的數字❗講到這裡各位護理同仁一定就知道,#最後這些工作還是都落到了衛生所的護理師身上‼
更糟糕的是,護理師參與居家失能方案,需要做健康及慢性病管理、衛教指導、個案追蹤與評估,還需與照專或個管員聯繫協調、協助連結其他資源等等,要做這麼這麼多的事,#結果個案管理費一個月竟然只有250元!這根本是糟蹋人啊‼
還有很微妙的一點,居家失能方案竟然讓護理師可以用家訪、電訪及遠距視訊等方式進行,請問血壓、血糖、血脂的監控,還有ACP、AD的宣導,是可以靠每個月電訪和遠距視訊、每4個月一次家訪就可以完成的嗎?
🎯 請衛福部在兩週內評估家訪、電訪和遠距視訊的獎勵機制,#鼓勵實際家訪。另外,也請衛福部在兩週內評估讓居家護理所報備支援的醫師得以開立「長照醫師意見書」,明明長照法第8條就是寫讓「醫師」出具意見書,為何居家失能方案只讓醫院或診所的醫師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