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影故事系列 第六篇(極短篇)
(開車要專心)
丘影是我的一個體質特殊的朋友
在她身邊發生的事都不奇怪
中秋月圓人團圓
在外地讀書時我很怕碰到大節日,火車票實在太難搶了。
當時在新竹讀書時碰到中秋節,我只搶到新竹→台中,而我的老家是在屏東。當時抱著坐區間車也要慢慢晃回去,大不了睡車站的決心時,親爹說他可以到台中接我回去。
兩人約好時間在台中車站碰面,由於我有修夜間部學分關係,我很晚才到達台中,月台上好像也沒什麼人在候車了。
上了車,我也不好意思直接在副駕駛座睡給親爹看,於是忍著睡意跟親爹聊天。
聊著聊著真的犯睏了,我開始進入意識恍惚時
親爹突然開口問我:「你剛剛有注意到你隔壁的車嗎?」
聽見這句話我瞬間醒了,我隔壁剛剛沒車呀!!
但我是裝死達人於是回他一句
「剛犯睏了,沒注意到有沒有車。」
「嗯,沒什麼,我只是覺得那輛車怪怪的。」
就在我們說完話的時候
隔壁後方車突然加速跟我們平行
我可以感受到開車的人的視線一直投射過來。
(我不知道、我看不到、我什麼都沒感覺到…)
我在內心默念著。
後來那台車超車進我們這一條線道,然後消失不見。
我與我親爹沉默一陣子,我開口打破沈默
「中秋節嘛!別人也趕著團圓吧!」
「嗯,中秋節、團圓。」
事後我跟親爹很有默契
不再談論剛才的話題
開車的開車、睡覺的睡覺。
(這篇真的很短我知道)
(謝謝你看完了它)
(月亮節快到了)
(你決定吃烤肉還是吃月餅呢)
圖片來源 《落日車神》一部帥呆了的道路駕駛電影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屏 東 道路駕駛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鬥陣來關心】連續違規變換車道的行為數認定
作者:黃琪律師
駕駛人在短時間內多次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究竟屬於一個行為或數個行為?得否連續處罰?有一名駕駛人在高雄市行車時,因未打方向燈及跨越雙白線,在一分鐘內被開了四張罰單,氣得提起行政訴訟。駕駛人主張,其違規路段不到一公里,在短短幾百公尺內連續開罰,並不合理。監理所則抗辯,駕駛人四次變換車道皆未使用方向燈,且一次跨越雙白線、一次不依車道線劃分之車道行駛,皆是在不同之情狀及不同時地所為,對不同用路人之行車安全構成危害,自應分別評價。
本件(註1)承審法官同意監理所的見解,並幽默地表示:「雖然距離是很短,但每一次的不打燈都是獨立的行為……原告若覺得連續開罰不應該,那難道連續不打燈就是應該的嗎?這是真實的道路駕駛,不是電玩馬力歐賽車,所以不會在你第一次違規未打方向燈後,就像吃了無敵星星一樣,接下來五百公尺都呈現無敵狀態可以都不打方向燈也不算違規。」
事實上,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已明確表示,針對多次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只要是不同車道間的變換行為,即屬不同次違規行為,依據行政罰法第25條規定:「數行為違反同一或不同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分別處罰之。」因此,駕駛人才會在短短幾分鐘內吃了好幾張罰單,值得駕駛人們特別注意。
註1: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8年度交字第89號判決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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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起,交通部公路總局全面實施、普通小型車道路駕駛考照,屏東監理站於今天上午,在有能駕訓班,舉辦推廣道路駕駛考驗觀摩會。駕訓班學員認為:實際路考有助於取得駕照後、能夠順利開車上路。監理站也強調:這項政策不僅能與世界接軌、也能強化行車和用路人的安全、真正達到行車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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