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日常 x #解決問題
今天立法院共有4個委員會排考察,所以各委員會略顯冷清。
到立法院上班,會期間,我一早第一件事,就是去各委員會簽「發言」。第一個質詢一定是自己所屬的委員會,其他的就很不一定了。因為質詢的議程、順序往往瞬息萬變,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有時候前面明明排7、8個委員要質詢,也可能都不會上場,所以「跑質詢」隨時要緊盯狀況。
就像我今早在內政委員會,針對今天安排的公共工程管理及工地主任資格質詢完畢後,下一個就應該是到國防外交委員會質詢新南向政策。
當我估好時間,又聽說教文委員會再一個就到我;當我跑去預備,議程又安插了臨時提案、黨團協商,這時候時間更是難以掌握,但是,我決定守在這邊。
因為,對於我所要推動的工作,從資料及意見的蒐整、部會的溝通,直到台上質詢、會後座談,每個過程都有其重要性。跟大家分享今天我 #藉著質詢所提出的幾項重要工作:
1、族語保母及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園已到了 #擴大實施的時候!由於涉及明年度經費編列,必須跟時間賽跑,我已經著手籌辦公聽會,部長也應允,由我召集教育部及原民會,共同即早研商。
2、我也跟部長提到,所有的努力,前方其實有一個更高遠的目標,就是希望有一天「族語在家學」成為可能。而在關鍵的國民教育階段,由於大家對於「什麼是原住民族學學校」,缺乏共識、莫衷一是、盍各言爾志,那麼 #以族語為核心的民族學校應開辦試辦計畫,以作為後續政策評估與實施的實證依據。部長同意並接納後續展開討論、規劃。
3、在立法院,非本委員會的外委員,質詢時間只有一半,但即便只有短短5分鐘,我還是趁機多提了一件事。實在是因為接獲太多陳情,反映大學 #原資中心助理,經常因為學校有超出計畫的額外業務要求,除了壓縮到原本的工作而產生倦怠感,也感到自己和原住民學生被視為二等單位、二等學生…不僅如此,原住民學生也被二分法,學校往往只要看到跟原住民有關的業務,不管內容,就交給原資中心的工作同仁承擔,往往剝奪孩子原本應在學校該享有的資源。謝謝部長應允會進行實況調查,也會以公文書來提醒校方。
有質詢,有回應,問題解決也就能夠事半功倍。多等一下、多問一下還是很值得的啊!
#質詢教育部影音
http://imvod.ly.gov.tw/Play/VOD/129432/300K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hul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
工地助理 工作內容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因為工作關係 也常與各種營造廠有所接觸
也擔任過監造人員 對於這次的事件有些版友的疑問提供一下可能的答案
1.為何工地主任停工日要到親自到工地?
停工日不代表工地現場沒有事情需要處理
也不代表所有人員都不可進入工地
很多工地會把一些日常文書表單放工務所
蠻多工地主任或助理會在假日或雨天停工時整理文件
另外一些器材 材料的盤點 整備 也可以在停工時進行
停工期間 某些重要的工地巡檢也仍然得持續進行
所以停工日 不等於整個工地都沒有人
更何況多數公部門契約 仍然會將假日 停工日計入日曆天算契約工期
所以有些機具材料或文書作業 在停工日時反而得提早準備
.
2.為何開工程車巡視工地?
這得看甚麼樣的工地 還有巡視過程中有打算一併做些甚麼事
提防 道路 水道 這類工程施工路徑長 而且施工路徑不一定平整
工程車底盤和輪胎都比一般車輛適合行駛施工道路
另外有時巡視過程順便可以將某些物品或機具運到另一處
或是工程車上固定擺放某些工具
巡檢時有狀況時可以用到
所以開工程車巡視工地的情況並不算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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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手煞車沒拉緊?
就算手煞車拉緊無故障
工程車輛停放於非規畫平面區域時
都需要在後輪處放置輪擋
因為這是最後的保險 而且輪檔有無放置
比起手煞車的狀況在工地現場更容易做確認
除了駕駛外 經過的人都可以提醒安全措施和流程尚未完整
進而避免車輛滑動的意外產生
另外施工前要提交相關的計畫書 說明工地施工時的區域規劃和動線
有些工作區域坡度不明顯 也未整理成坡度<2%的平面時
車輛沒放輪擋一樣有發生意外的可能
不過國內對此計畫書內容的要求和執行落實度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台灣施工還是習慣現場隨機應變 許多計畫和現場都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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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年19個標案總金額近2億就是標案王?
平均下來一年也只有不到四千萬.....
每個標案平均約一千萬
這種在業界只是承攬小型土木工程案常見的工程規模
工程5千萬以上達查核金額 2億以上達巨額採購
一千萬的工程標案只是公告金額的範圍 不算甚麼大工程
5年拿2億的工程案 絕對稱不上是甚麼標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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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圍籬架設的必要性
圍籬主要的功能還是避免無關人士進入工區
防護部分砂石 泥漿操作時噴出或溢出到工區外
在軌道旁邊坡面邊緣增設圍籬意義有限
因為一般臨時圍籬 紐澤西護欄也可能擋不住工程車輛滑落
如果在斜坡旁增設有基礎的圍籬
圍籬施工時可能增加額外風險
不過整體來說 各種安全性的評估和工程風險的應對
這都會在施工計畫書中檢討和列出對應措施
所以得請機關拿出當時核備的施工計畫書作為重要的佐證文件
回歸到最主要的事故因素
仍然是工程車輛停放違反多項安全準則導致車輛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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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廠商黑歷史部分
李義祥在2009到2010年因違反相關規定被台鐵列拒絕往來廠商1年
又在2014年修改工程資料照片 意圖詐領工程款55萬元 並遭判刑定讞
這是蠻嚴重的狀況 代表廠商誠信出了嚴重問題
又15次的違規紀錄中 有許多是車輛未檢驗
而且過去該工程行也發生過員工駕駛故障車輛墜谷身亡紀錄
所以蠻有可能與該廠商對車輛和機具安全持續漠視有關
缺乏誠信又藐視安全的廠商施作工程 自然風險會大幅提升
但很遺憾 在以最低價格標作為工程採購方式的政府工程案
許多小規模的案子也只能選到水準很差的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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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黨證及黨代表對於政府標案取得的幫助
政府標案的形成 標案的打聽 標案的取得
工程進度是否延長 周邊民眾是否抗議 懲罰輕重 驗收標準
這些在貪腐度越高的區域或國家 有政治力量作為後援 就越有影響力
至於台灣的貪腐程度有多高 這我不太清楚 請別問我QQ』
Re: [新聞] 李義祥「有違規紀錄還承包工程」被起底有黨證 台鐵回應了 https://disp.cc/b/163-do9m |新聞原文 https://disp.cc/b/163-do93
工地助理 工作內容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年10月,我有幸欣賞了林摶秋導演作品的數位修復版:《丈夫的祕密》、《五月十三傷心夜》與《六個嫌疑犯》。看完這三部台語電影之後,激動的情緒久久未能平復,十分地感動!感觸也非常多!除了認識了一位厲害的導演和幾位演技精湛的演員(張瀋陽、吳麗芬、張清清、陳雲卿⋯),還看到了熟悉的老演員(素珠、阿匹婆、易原、田明、賴德南)年輕時的模樣。
今(2018)年10月上旬,我有幸在光點華山電影館欣賞了「第25屆台灣國際女性影展」特別放映之三部林摶秋導演電影作品的數位修復版:《丈夫的祕密》、《五月十三傷心夜》與《六個嫌疑犯》。看完這三部台語電影之後,激動的情緒久久未能平復,十分地感動!感觸也非常多!除了認識了一位厲害的導演和幾位演技精湛的演員(張瀋陽、吳麗芬、張清清、陳雲卿⋯),還看到了熟悉的老演員(素珠、阿匹婆、易原、田明、賴德南)年輕時的模樣。
(影片來源:國家電影中心)
林摶秋(1920年10月6日-1998年4月4日)一生之中只拍了五部電影,而他這些作品的命運則是和片中主人翁一樣坎坷。
林摶秋於1920年在台灣桃園出生(摶音「ㄊㄨㄢˊ」,因罕見而常被誤植為「博」,所以他幼年在家鄉被暱稱為「阿伯」),16歲赴日本求學,3年後進入明治大學就讀,並開始接觸現代戲劇,在校以幾齣風格清新的劇作而受到矚目。
大學畢業後,林摶秋憑著戲劇上的突出表現,進入當時日本最大的電影公司「東寶影業」擔任副導演,因而習得了電影製作的觀念與技藝。
1943年初,林摶秋返台定居,4月與王井泉、張文環等人成立「厚生演劇研究會」,繼承因中日戰爭而中斷的新劇運動,編導《閹雞》、《高砂館》、《地熱》、《從山上看見的街市燈火》等四齣戲劇,於9月在台北永樂座公演,並大獲成功。當時他巧妙地在戲劇裡表現了台灣的歷史、語言、歌謠,其中在內容與形式上都帶有大量文化抗爭色彩的《閹雞》,更成為台灣新劇史上的經典劇作。
戰後,林摶秋繼續舞台戲劇工作,並於1946年成立「人劇座」劇團,在台北中山堂演出林摶秋編導的《罪》與《醫德》等舞台劇。1947年228事件爆發後,林摶秋告別劇團,返鄉接掌家族之礦牧事業,包括「大豹煤礦」與「嘉美牧場」。
後來,林摶秋因為日籍導演的一句話:「台灣的電影水準,比日本差了三十年」,遂奮起,於1958年創辦了「玉峰影業公司」,並在鶯歌山區的中湖鄉興建了「湖山製片場」以攝製台語電影,為當時台灣最大的電影製片廠。
湖山製片場從拍攝到後期製作都可以獨力完成,不少設備甚至是土法煉鋼所自行研發的產物,並以近似電影學校的規格訓練演員,後來分別在台灣與香港成名的張美瑤和凌雲就是出身於此。
林摶秋於1959年執導台語電影《阿三哥出馬》與《嘆煙花》上、下集;1960年執導《錯戀》(1965年曾被修剪並更名為《丈夫的祕密》欲重映而未果),由於對角色心理的刻劃細膩深入,該片被公認是台語影片中的傑作;1964年執導《五月十三傷心夜》(原名《女性的條件》);1965年執導最後一部電影《六個嫌疑犯》但未公映。
林摶秋在玉峰時期一共拍攝了五部台語片,可惜玉峰影業公司成立之後正值台語電影景氣遽變的下坡期,結果,就在這幾年裡,林摶秋的電影理想也就隨著玉峰影業的結束以及湖山製片廠的沒落,而驟然畫下了句點。
林摶秋在玉峰的第一部作品《阿三哥出馬》被電檢單位剪得支離破碎之後才得以上映,而第二部作品《嘆煙花》之拷貝早已佚失,如今已無緣得見。
第三部作品《錯戀》雖被後世譽為佳作,但當年上映的票房十分淒涼,林摶秋因而心緒難平,決定暫停玉峰影業的一切活動。後來在1965年,林摶秋曾應片商之請將此片修剪變短並將片名改成較為通俗的《丈夫的祕密》,打算要重新上映,但最終還是沒有推出,目前流傳下來的版本即是在1965年經過修剪的《丈夫的祕密》,此片在2002年被香港影評學會選為最佳華語電影兩百部之一。
第四部作品《五月十三傷心夜》是林摶秋在1960年解散玉峰班底並歇業5年之後,因受到友人的鼓勵與支持,而復出拍攝的電影,這部由信東藥廠投資的台語片在1964年10月28日上映後,在票房上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但還是無法挽救玉峰影業與台語片蕭條的命運……。不過,片中在台北大稻埕實景拍攝的「5月13迎城隍」慶典畫面,可說是彌足珍貴的歷史影像,而在桃園的信東藥廠實地取景(包含了化驗室、玻璃工廠、網球場等)的內容,亦記錄了信東藥廠在60年代的樣貌。
接下來的第五部作品《六個嫌疑犯》,是《五月十三傷心夜》在市場上大獲成功後,林摶秋想要乘勝追擊,便以原班人馬進行拍攝的偵探懸疑力作;然而此片雖然順利通過電檢,林摶秋卻以「拍得不好,自己看了覺得羞愧」為由,未讓此片發行,而且從此不再拍攝任何電影。一直到林摶秋晚年(90年代中),將湖山製片廠的拷貝與文物捐給當時的國家電影資料館(今國家電影中心),才有極少數的電影行家看過這部被雪藏了30年的影片,他們不約而同地給予此片極高的評價,而非林摶秋所說的那麼不堪。
事實上,這部偵探片洋溢著黑色電影的調性,從爵士樂、風衣、高反差光影、撲朔迷離的真相,到靈活的攝影機運動和場面調度,把1965年的台北拍成一個瀰漫布爾喬亞情調的現代都會;《六個嫌疑犯》根本不是當時台語片的格局,甚至不是60年代其他華語片的格局,或許「覺得觀眾無法接受」才是當年林摶秋不願發行此片的主因吧!
從早期的劇作《閹雞》、《高砂館》,到後來的電影作品,人倫家庭制度及其痛苦,一直是林摶秋持續關切的主題,他僅以少數篇幅,描寫人類感情帶來的快樂甜蜜;相反的,不論男女之情、骨肉手足之愛,鄰里同窗之誼,愈是親近信賴,便帶來愈刻骨的痛苦。
林摶秋作品裡的角色常以「甲伊有約束底咧」(跟他已約好了)說明與對方的約定,而這約束也常延伸為兩人之間沒有說出來的默契與協定;然而違背無形約束的一方,常會陷入極端自責的痛苦,這般瀕臨非理性的痛苦,甚至透過極具真實感的演出與場面調度,直觸觀眾的肌膚,成為影片當中最力透紙背的難忘章節。
在《錯戀》(丈夫的祕密)一片中,麗雲(張美瑤飾演)自覺與好友的付出不對等,不斷地在心中自我衡量,逃避愛情;她多次彎腰綣縮,將頭埋入雙手之間哭泣,愛情的天平越朝她傾斜,她便越自形慚穢。而《五月十三傷心夜》中,麗娜(張清清飾演)在風雨中奔跑,聲嘶力竭地呼喊著妹妹的名字,並且無視自己的名譽,一心要替妹妹揹罪;於是,贏得真心愛情的快樂,在如此的愧疚自責中,竟變得蒼白失色。
在《阿三哥出馬》與《六個嫌疑犯》裡,林摶秋建構的則是另一個截然不同的世界;這裡的人們,已從純真的道德約束中逸開!《阿三哥出馬》以趣味的筆觸,挖苦鄰里之間勢利的冷暖炎涼,而《六個嫌疑犯》片中,望之儼然的中產菁英社群裡,衣冠禽獸與男盜女娼已是常態,人倫道德成了一個僅剩表面虛張的空殼。
《六個嫌疑犯》的劇情隨著一位扒糞恐嚇者的觀點,多線敘事,一環套一環的水平展開,逐步地揭露一整片慾望的迷宮;人類的原始慾望從來無法被關住,只是在道德的框限與遮蔽下蜿蜒變形,交纏著幻象崩塌的恐懼,展開永無止盡的循環與拉扯!
林摶秋安排了一位惡魔般的俊美少年(吳東如飾演),扮演片中令眾人厭惡恐懼的扒糞者,讓觀眾無法認同劇中這些被勒索的受害者,而跟著這位不知恐懼與羞恥為何物的扒糞者眼睛,一路抽絲剝繭,在層層虛偽外衣剝除之後,並指出國王新衣的片刻,獲得偷窺的愉悅感;在劇情中段,扒糞者被殺之後,由形象正面的刑警(易原飾演)與記者(張潘陽飾演),接手編劇賦予的任務,繼續展開一關接著一關的威脅與偷窺。
在觀影過程中,觀眾無法當一個舒適的被取悅者,而必須從劇中人物中抽離出來,冷靜地歸納導演在迷宮轉角處置放的眾多線索,自形重組複雜萬端的現象;而劇終時獲得的愉悅感,則是觀眾在投入大量腦力之後的獎賞。
《六個嫌疑犯》讓觀眾體驗到,一部電影如果沒有上映,沒有進行與觀眾的溝通並獲得共鳴,就不能算是真正的完成;也就是說,林摶秋的最後作品《六個嫌疑犯》的確是在被觀眾看完之後,才算是真正的誕生!
註:以上關於林摶秋及其作品之介紹,局部參考自2016年陳怡君於桃園光影電影館「台語片時代風雲」發表的林摶秋介紹專文。
以下是這次我在台灣女影所觀賞的三部電影之內容與數位修復過程的詳細介紹,資料取自「國家電影中心 台灣電影數位修復計畫」官網。
《丈夫的祕密》
導演:林摶秋
年代:1960
片長 :102分鐘
出品:台灣/玉峯影業公司、湖山製片廠
其他名稱:錯戀
林摶秋於1960年拍攝《錯戀》並交付發行上映。1965年應片商之請將原片修剪變短並耿改為較通俗的片名《丈夫的祕密》,但終未推出。目前國影中心典藏的版本即是修改版的《錯戀》,亦即《丈夫的祕密》。(資料來源:《Fa電影欣賞》第12卷第4期總號第70期,1994)
原始規格:35mm底片/黑白/寬螢幕/中文字幕
作品語言:台語
【主要演職員】
張美瑤(飾 麗雲)|張潘陽(飾 守義)|吳麗芬(飾 秋薇)|許元培|簡和引|黃雪映(飾 碧珠)|連仕煙|羅秋菊|林錫川|許[土疌]英|鄭秀琴|徐梅玉|黃麗華|黃明華|吳呈雄|
導演:林摶秋|監製:邱木|編劇:陳舟|攝影:陳正芳|燈光:簡榮添|配樂:王老期|副導演:黃秋傑|場記:游政雄|沖洗:湖山製片廠沖洗部|
【劇情簡介】
守義入贅秋薇家,婚姻幸福,卻盼不到子嗣,秋薇某日在路上遇到中學最好的朋友麗雲,麗雲憔悴地與秋薇聊起近況。秋薇返家後沒多久,接到麗雲求救電話,她兒子愛松肺炎住院需要幫忙,秋薇趕到醫院,並借自己的結婚戒指給麗雲週轉醫藥費。從此秋薇也會到麗雲家探視相依為命的母子二人,也發現麗雲生活窮困潦倒。而秋薇的丈夫守義得知她時常幫助的同學麗雲,竟然是自己四年前的舊情人,內心百感交集。
某日秋薇收到警察通知,麗雲重病倒在路上,身上僅留著寫有秋薇家地址的紙條,秋薇擔心麗雲的安危,索性帶麗雲回家照顧。守義聽聞麗雲病重,心煩意亂,出外藉酒澆愁,返家後見到麗雲更是心亂如麻。麗雲得知秋薇的丈夫是自己昔日舊情人,為了避免秋薇困擾,偷偷搬離秋薇家。麗雲為了生活到酒店工作,某次被恩客纏上,被正好到酒店應酬的守義撞見,守義連忙幫麗雲解圍,兩人又情不自禁纏綿了一夜。麗雲為了躲避恩客到家中恐嚇,再搬到同事碧珠家暫住。轉眼麗雲竟已懷孕六個月了,仍舊在餐廳當服務生為客人送酒水,但身體非常虛弱,時常暈倒,碧珠擔心麗雲的身體狀況,請友人協助調查守義的下落,最後透過愛松身上的「玉峯」網球胸章找到守義。守義聞訊趕往探視麗雲,臥病在床的麗雲,見到守義連忙哭求他回家,守義卻不捨離開病重又有孕在身的麗雲,麗雲在兩人爭執中昏倒,守義與碧珠趕緊將麗雲送去醫院。守義也通知秋薇趕來醫院探望,大家在病床前焦急著望著麗雲,昏睡中的麗雲,在口中喃喃唸著自己和守義做出對不起秋薇的事,秋薇聽了大為震驚,極度悲傷地返家。
秋薇的舅父得知後出面協調,願支出麗雲懷孕期間的醫療費與生活費,孩子一出世則必須離開親生父母,由舅父全權安排。然而麗雲的兒子出生後,秋薇不顧親友反對,執意收養麗雲與守義生的兒子並取名忠信。半年後,麗雲母子在圓通寺遊玩,巧遇守義一家三口,秋薇大方的把忠信交給麗雲抱,忠信卻將麗雲視為陌生人開始嚎啕大哭,麗雲只能含淚離去,緊抱著唯一擁有的兒子愛松。然而麗雲在路上又遇到小偷扒走她的皮夾,一位熱心男士撞見連忙將皮夾追回,才發現那位男士就是愛松的生父,他入獄後悔不當初虐待麗雲,出獄後改過自新做起小生意,每天祈禱麗雲母子平安。麗雲告訴愛松:「你爸爸回來了。」一家三口相擁而泣。
【修復說明】
《錯戀》的原始素材目前共有7個素材,包括有35mm原底片、原聲片、翻底片、翻聲片、拷貝片。因現存之原底片、原聲片為殘本狀態,而比較翻底片、翻聲片素材之來源,其鏡頭順序與長度完全與拷貝片相同,由此可看,此翻底片與翻聲片完全來自拷貝片,惟因故設定拷貝片做為本片數位修復之主要素材。因拷貝片有畫面嚴重磨損、齒孔斷裂、光藥面大面積刮傷與接頭因膠水造成的侵蝕變形以及嚴重藥膜剝離等情形,故於出現嚴重磨損或有重大瑕疵、大量缺漏等畫面則選用現存之原始底片取代之。
修復素材:35mm黑白原始拷貝片、35mm黑白原始底片、拷貝聲、原底聲
影片原始狀況:全片的物理狀態有嚴重磨損、齒孔斷裂、光藥面大面積刮傷與接頭因膠水造成的侵蝕變形以及第十本整本嚴重藥膜剝離等情形,而原聲片之第二本聲片,與拷貝聲片相互比對後結果為長度相同,但拷貝片上多有缺格現象,說明有人對聲片進行刪減,不過無法得知是何時或是由誰處理的。
修復重點:本片是採用ARRI SCAN濕片門進行掃描,來降低原始拷貝片的大範圍磨傷痕跡及保留所需的細節,同時減輕後續影像數位修復工作之負擔。本片數位修復整合的檔案,包含原底(取代毀損嚴重的拷貝鏡頭;南藝掃描)及原始拷貝(除第6本為乾掃之外皆為濕掃,此為主要修復素材;國影中心掃描),聲音部分則以南藝大掃描的聲底及國影中心掃描的第 6、10 本拷貝為修復素材。
影像修復上,為使觀影畫面舒適,會降低畫面的閃爍與同一鏡頭中的濃度不均及大範圍水痕,並儘可能將畫面維持於穩定的位置、去除因放映等外力造成的刮傷與磨痕、髒點等,因保存環境條件所影響之藥膜剝離之狀況則處理界定為暫不修復,另當初印片產生之光路,則判斷其不列入修復範圍。於修復過程中,對於全片的嚴重磨痕、刮痕及變色選擇使用去除刮痕等手動修復方式去修復,另針對單一鏡頭濃度不均之情形則使用降低閃爍方式修復,而本片印片瑕疵情形則使用單格Fix Frame方式進行手動修復,畫面扭曲、壓縮、變形及藥膜剝離等情形則皆使用手動修復去改善其影像畫面。
聲音修復作業則主要以優先考量「音頻保留的多寡」為首要原則,因《錯戀》的聲音檔案總共有 3 個素材來源(拷貝聲/國影中心掃描;拷貝聲/南藝大掃描;光學聲音母片/南藝大掃描),經比較各素材後決定用光學母片聲進行修復,再針對第 6 本與第 10 本做音質上的調整。其修復作業分別為先進行SYNC 同步將聲音跟演員嘴形對上後再使用RX6 repaire進行去除雜訊,將音量修至柔順,聽起來不抖動,再針對音質突出的部分做修飾音質,將片中不當的音頻削弱,最終再進行混音及修整音量,將音量控制在-5dB~-40dB 之間,並使用compressor與音量線調整,將音量細修,使聲音不會產生忽大忽小之情形。
因本片修復時結合拷貝片與原底片,拷貝片的超高反差與原底片的低反差,差異性太大,故先進行數位調光,於調光時將高反差盡量拉出中間灰階,而低反差則盡量拉高對比,以整體觀影效果不會有太大落差為調整原則,調完光後則就進行全片最後之輸出。
《五月十三傷心夜》
導演:林摶秋
年代:1964
片長 :97分鐘
出品:台灣/玉峯影業公司、湖山製片廠
原始規格:35mm底片/黑白/中文字幕
作品語言:台語
【主要演職員表】
張清清|陳雲卿|張潘陽|陳劍平|張美鳳|謝素珠|英英|武拉運|柯佑民|嚴重|簡和引|上摶|高石定|美女|劉煥文|陳國尊|林明居|陸鐵牛|陳五湖|游明正|小白兔|蔡有財|游昌欽|邱垂堂|
導演:林摶秋|編劇:洪信德、林翼雲|監製:邱木|攝影:林鴻鐘|燈光:柯鴻礎|錄音:林丁貴|剪輯:沈業康|沖洗:簡榮添|印片:呂傳盛|攝影助理:林自榮|燈光助理:胡竹青、林啟賢|副導演:黃秋傑|場記:林真美|劇務:王清林|場務:阿丁、阿窓|美術:張鵬飛|佈景:祈安|結髮:楊秀蘭(一流美容院)|化妝:吳耕雲|音樂作曲:曾仲影|作詞:洪信德|幕後主唱:鄭秀美、廖伯倫|
【劇情簡介】
母親去世前,要阿惠照顧年幼的妹妹淑清,兩人相依為命好好相處。
多年後,阿惠在巴義奧(Bagio)舞廳化名麗娜當歌女,賺錢供妹妹讀完大學。淑清非但沒有心存感激,反而以姐姐的職業為恥。貿易公司總經理鄭豐源透過舞廳老闆娘想約麗娜,但麗娜總是找理由婉拒。
淑清報考信東藥品公司,陪考的麗娜不小心與玻璃部主任廖文彬撞個正著。為了慶祝淑清考上製藥部,麗娜特地請假在家準備了滿桌佳餚,邀請房東一家共同慶祝。
淑清參加公司舉辦的網球比賽,對手剛好是玻璃部的主任文彬,淑清為了接文彬的一計殺球而摔傷,文彬抱她去敷藥又好心要帶她回家,淑清不想讓人發現姐姐的職業,因此拒絕。
淑清與文彬漸漸熟識,當她聽到文彬要去石門打獵,主動說要同行,兩人機車雙載、搭船、打獵,互動親暱如情侶。當晚,文彬參加同學會後去巴義奧續攤,巧遇麗娜,兩人相談甚歡。麗娜為了擺脫糾纏不清的鄭豐源,請文彬帶她出場,兩人月下散步,互訴情衷。回家後淑清忍不住跟姐姐訴說對文彬的好感。阿惠也跟妹妹表示遇到有讓她想結婚的男人。
淑清自願轉到文彬的部門研究玻璃,她不時跟姐姐分享文彬的優點,麗娜鼓勵妹妹要好好把握,不要被其他人搶走。
信東的美術工藝展覽會場,文彬再遇麗娜,並邀她去金山海邊的老家,見他年邁的奶奶。兩人海濱嬉戲時,麗娜邀請文彬5月13日到她家吃飯,要介紹妹妹給他認識。
鄭豐源的女友聽到他又要去巴義奧,責問他與歌女的關係,鄭豐源不顧女友已懷有身孕,竟將她推倒在地後逕自轉身離開。麗娜受不了鄭豐源毛手毛腳,伺機奪門而出。鄭豐源一氣之下找人圍毆文彬,詎料文彬不是省油的燈,打得眾打手落荒而逃。淑清見文彬受傷,心裡不捨。麗娜為了擺脫鄭豐源的騷擾,辭掉歌廳工作,鄭豐源卻自己找上門,並以言語輕薄。麗娜下逐客令,鄭豐源離開前撞見淑清,讓淑清誤以為姐姐帶不正經的男人回家。
鄭豐源的女友見他從麗娜家走出,妒恨心起,偕眾當街掌摑麗娜,並登報誹謗她四處招蜂引蝶。淑清深怕同事得知家醜,提心吊膽。文彬擔心的請假到處找麗娜,文彬告訴麗娜,他相信她的清白,讓麗娜很感動。
5月13日這天,淑清帶文彬參加廟會遶境。接著文彬依約到麗娜家赴宴,此時淑清才發現姐姐的男友竟是自己的心上人,大受打擊,忿忿離家。外頭雷電風雨交加,母親墳前,姐妹大吵一架。淑清街頭遊蕩,體力不支倒地,被路過的鄭豐源發現、灌醉、帶到環亞大飯店,再打電話威脅麗娜。麗娜趕到時,卻驚見鄭豐源遭人刺死,一旁的淑清昏迷不醒,手握兇刀,麗娜正欲帶走淑清時,警察抵達逮捕二人。麗娜護妹心切,坦承殺人。法庭上,法官不停追問犯案細節,麗娜支支吾吾,此時明珠出面自首。原來當晚明珠見鄭豐源帶一女子,氣憤難耐,拿水果刀刺死他。
麗娜洗刷冤情,但仍因淑清不知去向而憔悴病倒。文彬解釋只當淑清是同事、小妹妹,無非份之想,麗娜表示為了妹妹的幸福,寧願犧牲自己。淑清隔簾聽見,痛哭流涕,悔不當初,姐妹相擁而泣,麗娜和文彬亦結成良緣。
【修復說明】
每一本影片的工作流程都相同,幾乎使用了修復軟體Diamant所有的穩定功能,依據不同狀況使用所有必要的穩定工具,包括自動穩定、區域穩定、齒孔穩定、邊框穩定等。之後使用工具進行閃爍移除、自動移除髒點以及自動移除刮痕,這些自動功能所使用的參數會隨著每一個鏡頭畫面的動態幅度變化有所改變。
手動清潔則是使用內插、複製、接點修復以及手動清除刮痕。在使用這些工具之前,會先進行全部畫面清潔。在使用Diamant處理完上述的工作流程後,仍殘留的刮痕就會進到After Effect軟體處理,使用移除顆粒工具以及降噪功能。使用這兩種工具之後,通常都會再進行粒子重建,粒子的取樣則盡可能擷取未清除刮痕前的原始影像。粒子重建功能有較大的適用範圍,並可調整密度,使粒子更加細緻。然而原始的畫面已經受損非常嚴重,使得粒子取樣在很多情況下非常棘手。
進行調光時,由於修復的素材是翻底片,這種片材的特色是暗部較攝影底片的濃度更深。因此,必須更加注意暗部的細節盡可能被保留下來。特別是要注意人物衣服細節以及夜景部分。感謝攝影師的建議,調光時盡可能調整灰階讓黑色的亮度得以恢復,而不會有亮部被削減的風險,也保護了演員臉部的深度和細節,在充分利用數位調光軟體的可能性後,最終回復了本片的原始樣貌。
由於原始素材品質不佳,有許多嘶嘶聲以及不均衡的低頻。進行聲音修復時,運用大量聲音剪輯作業,移除了砰爆聲、喀搭聲以及爆裂聲。單聲道學院式的等化器(Mono academy EQ)模組很有效的解決嘶嘶聲,而動態等化器(dynamic EQ)則在低頻建立了整體一致性的均衡。
最後的影像和聲音素材,由兩名操作人員檢查、確認影像品質後,再輸出DCP。並在標準電影院進行放映,控管影片輸出的完整性與品質。
《六個嫌疑犯》
導演:林摶秋
年代:1965
片長 :108分鐘
出品:台灣/玉峯影業公司、湖山製片廠
原始規格:35mm底片/黑白/中文字幕
作品語言:台語
【主要演職員表】
吳東如(即小林,飾 鄭光輝,死者)|張潘陽(飾 記者林高俊)|易原(飾 刑警蔡國瑞)|賴德南(飾 劉啟明,第五個嫌疑者)|張清清(飾 劉啟明的太太月桂)|陳雲卿(飾 劉麗雲)|夏琴心(飾 陳黛玉,第六個嫌疑者,死者)|白雪(飾 酒家女李鳳嬌,李俊秀之妹)|凱音(飾 惠珠)|愛子(即阿匹婆,飾 食堂老闆娘)|素珠(飾 惠珠的母親)|美女|田明(飾 林志成,第一個嫌疑者)|夢老(飾 劉啟聰)|江龍(飾 葉茂松,第三個嫌疑者)|一菁|邱清光|李敏郎(飾 花蛇)|高橋|上博|僑輝|富村|漢源|美華|瑪琍|太郎(飾 李俊秀,第四個嫌疑者)|
導演:林搏秋|監製:邱木|製片:蔡秋嵐|編劇:林翼雲(即林搏秋)|攝影指導:賴成英|攝影:陳正芳、簡榮添|音樂:曾仲影|錄音:劉添根|燈光:柯鴻礎|洗印:呂傳盛、楊信雄|場記:洪松勇|美術:張鵬飛|佈景:陳祈安|場務:吳耕雲|沖印:湖山製片廠沖洗部|
【劇情簡介】
清靜莊的公寓內,葉茂松剛與秘密情人陳黛玉溫存,便急忙離開,因他已與台一製鋼的千金麗雲訂婚,不能被抓到把柄。黛玉醋意未消,鄭光輝又接著上門,想重修舊好,卻發現黛玉身邊的人個個都有不能曝光的秘密。原來鄭光輝專靠勒索恐嚇維生,過去黛玉也曾與他共謀。這一次,他找到了新的下手對象。
董事長劉啟聰的弟弟劉啟明是營業股長,瞞著太太,有一個在白牡丹酒家上班的情婦鳳嬌,不但提供金錢,還讓鳳嬌的哥哥李俊秀在工廠擔任倉管,兩人夥同侵占公款;劉啟明的太太月桂,溫柔賢淑,卻與表兄偷情,被鄭光輝拍下二人擁吻的相片;劉啟聰的女兒麗雲已有未婚夫,卻與公司職員林志成頻繁來往,常相約到郊外騎馬;鄭光輝同時也發現黛玉與葉茂松跟其他男人的關係。於是他向劉啟明、李俊秀、月桂、葉茂松等人,分別勒索了上萬元不等的金額。眾人看似隱密的生活,開始起了變化。
林志成與麗雲在食堂吃飯時遇上鄭光輝,原來兩人同住一棟名為松柏莊的公寓。林志成被鄭光輝調侃,因此不歡而散,二人口角被記者林高俊看在眼中。葉茂松向劉麗雲催促婚期,卻碰了軟釘子;為了籌錢,他利用總務課長的職務向廠商調錢周轉,答應以發包工程做為交換。這一晚,劉啟聰準備到高雄出差,他看起來悶悶不樂,甚至向林志成探聽鄭光輝的來歷。麗雲邀請志成一起送父親到火車站與秘書黛玉會合。
月桂的表哥雇了流氓花蛇和鐵龜,想讓鄭光輝閉嘴,卻反被壓制。喝得醉醺醺的林志成,要鄭光輝不要妨礙麗雲的生活,鄭光輝反譏他單相思,兩人在公寓前大打出手,最後被旁人拉開,這一幕剛好被前來找鄭光輝的月桂看見。鄭光輝上樓,遇見來求情的李俊秀,把他趕了回去。想到這次能狠狠大撈一筆,鄭光輝開心的洗澡,還興奮得跟屋內的人炫耀。
隔日,鄭光輝被劉啟明發現陳屍家中,死因是瓦斯中毒,但後腦有鈍器擊傷的痕跡,有他殺嫌疑。刑警隊蔡國瑞組長出動辦案,記者林高俊正好是他的友人,自願協助調查。這下子,曾與鄭光輝接觸過的人,全都成了嫌疑犯。第一個是曾和死者打架的林志成,林高俊踏遍西門町的酒店替酒後失憶的他找到了不在場證明。
月桂為了擺脫表哥和花蛇、鐵龜的糾纏,決定跟老公坦承一切,因為找表哥訴苦反而被侵犯,啟明也祈求月桂的原諒。此時蔡組長上門詢問,啟明隨即嚇得落荒而逃。蔡組長原本懷疑花蛇和鐵龜,但他們當晚到工地賭博到深夜,老大和工人們都是人證。
麗雲和志成到台北車站載父親回家,葉茂松因此和黛玉一同搭車回清靜莊。蔡組長上門盤查,為了洗清嫌疑,茂松帶著蔡組長找裁縫師的女兒惠珠,原來當晚他爬牆去找惠珠幽會。而李俊秀那晚則去妹妹上班的酒家,跟媽媽桑喝酒抱怨一整晚。
林高俊和林志成為了替逃亡的啟明洗脫嫌疑,拿著照片去找人指認,才發現月桂也曾到過松柏莊,月桂坦承並告知當晚在鄭光輝房門口聽到屋內還有另外一個女人的談話聲。
蔡組長登門拜訪劉啟聰詢問到高雄出差的細節,劉啟聰與黛玉分坐不同車廂,她先到台南找親戚,而劉啟聰則到貴賓飯店休息。黛玉故意提供假訊,等林高俊和蔡組長再度上門,她早已匆忙搬家。林高俊在屋內發現劉啟聰留下的紙條,兩人依據林志成提供的情報連忙趕到劉啟聰在天母的別墅,卻驚見陳黛玉的屍體躺臥在屋內。蔡組長發現手帕的香水味道與她身上的不同,但現場除了陳黛玉,沒有驗出其他人的指紋。
蔡組長和林高俊因為懷疑麗雲而登門詢問,沒想到劉啟聰坦承自己是兇手。原來劉啟聰隱瞞和黛玉的情侶關係,因此被鄭光輝勒索,又得知鄭光輝也是黛玉的入幕之賓,妒火中燒。黛玉利用到高雄出差的機會,提前在桃園下車去找鄭光輝。劉啟聰跟蹤發現鄭光輝被黛玉用文鎮敲昏,卻沒斷氣,就打開瓦斯,置之死地。沒想到,此事被黛玉察覺,向劉啟聰勒索鉅額分手費。理智一時被憤怒蒙蔽,劉啟聰下毒將她殺害,卻將跟麗雲借的手帕遺留在現場。最後,受不了良心譴責,劉啟聰選擇自盡,留下遺書,要女兒麗雲與林志成共組家庭,尋找自己的幸福。
【修復說明】
《六個嫌疑犯》僅存原始拷貝狀況差,因此先前已進行翻底、翻聲,修復素材為35mm翻底以2K 解析度掃描,以翻聲進行轉聲。
影片原始狀況: 總片長108分鐘。整部影片因為從片頭到片尾都有持續性刮痕,多髒點、有如永不停止的雨,充滿挑戰。
修復重點: 每一本影片的工作流程都相同,幾乎使用了修復軟體Diamant所有的穩定功能,依據不同狀況使用所有必要的穩定工具,包括自動穩定、區域穩定、齒孔穩定、邊框穩定等。之後使用工具進行閃爍移除、自動移除髒點以及自動移除刮痕,這些自動功能所使用的參數會隨著每一個鏡頭畫面的動態幅度變化有所改變。
手動清潔則是使用內插、複製、接點修復以及手動清除刮痕。在使用這些工具之前,會先進行全部畫面清潔。在使用Diamant處理完上述的工作流程後,仍殘留的刮痕就會進到After Effect軟體處理,使用移除顆粒工具以及降噪功能。使用這兩種工具之後,通常都會再進行粒子重建,粒子的取樣則盡可能擷取未清除刮痕前的原始影像。粒子重建功能有較大的適用範圍,並可調整密度,使粒子更加細緻。然而原始的畫面已經受損非常嚴重,使得粒子取樣在很多情況下非常棘手。
進行調光時,由於修復的素材是翻底片,這種片材的特色是暗部較攝影底片的濃度更深。因此,必須更加注意暗部的細節盡可能被保留下來。特別是要注意人物衣服細節以及夜景部分。感謝攝影師的建議,調光時盡可能調整灰階讓黑色的亮度得以恢復,而不會有亮部被削減的風險,也保護了演員臉部的深度和細節,在充分利用數位調光軟體的可能性後,最終回復了本片的原始樣貌。
由於原始素材品質不佳,高頻有許多嘶嘶聲,大聲時有扭曲現象,全片皆有喀搭聲與爆裂聲。進行聲音修復時,使用低頻過濾功能(大約7赫茲)降低嘶嘶聲。已將爆裂聲降至最低,但仍可聽見。對話部分的等化則相當良好。
最後的影像和聲音素材,由兩名操作人員檢查、確認影像品質後,再輸出DCP。並在標準電影院進行放映,控管影片輸出的完整性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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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