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不只是螺絲鬆了,是根本不知道要鎖哪裡。」
昨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安排 #第408次太魯閣列車出軌事故 專案報告,虹安也一早前往登記發言。從事故發生到現在,真相在抽絲剝繭下逐漸明朗,相關事證皆指向 #劣跡斑斑的包商違法施工及操作過失,為這次令國人驚愕與哀痛重大事故的主因。虹安自始即對於「為何屢傳不良紀錄之包商仍可承接許多公共工程標案」感到不解,也看到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以至於各公部門機關於施工廠商之招標、稽核、評鑑與管理仍有極大改善空間。
回顧同樣由李義祥負責的義程營造公司,於承攬花蓮縣政府建設處2014年的標案時,#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在2018年8月經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今年2月三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一項第四款「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訂約或履約」,再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應 #3年內 要被列為政府採購案的拒絕往來對象,也不能成為分包廠商。
但,根據 #台灣採購公報網資料庫 顯示,義程營造在2020年時還有得標花蓮縣政府標案、交通部公路總局標案,為什麼理應公告拒絕往來的公司,還能繼續投標政府標案並得標?對此,林部長和鐵路局回應竟是「98年的義祥工業社曾被拒絕往來,但只有 #停權一年。」虹安提醒質詢問的是李義祥的另外一家公司「義程營造」,而且是107年的判決,官員們仍是一問三不知。
所以,很可惜,就在林部長及官員們連第一個問題都沒聽懂的情況下,質詢時間就滴答滴答過去,虹安從現有法規和現象所看到的漏洞問題,也無從深入探討:
1. 按照現行政府採購法,處分對象主要為「廠商」,而非負責人或行為人,導致李義祥可透過不同公司切換,仍可得標承包政府工程案。
2.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執行注意事項》,「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除第6款外,其他各款並未以司法機關起訴或判決為要件」,表示不須等到法院判決定讞,即可提報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之流程。花蓮縣政府建設處作為主辦機關,為什麼不曾啟動流程?如此等於造就義程營造多了兩年半的時間仍可爭取標案。
政府公共工程案應有更加嚴謹的評鑑與稽核,難道這些廠商和負責人劣跡斑斑的履歷表,政府看不到?
此外,查詢 #政府電子採購網 拒絕往來廠商的名單,搜尋今年2月已遭判刑確定的義程營造,竟顯示「#無符合條件資料」?林佳龍部長、祁文中局長及顏久榮副主委卻在現場互踢皮球,表示這是 #公共工程委員會 業務範圍,而公共工程委員會則表示,要看主辦機關是否有提報,經過程序才會公告。
事故已經發生六天,關係人與名下公司惡名昭彰,媒體也已大幅報導,現場官員居然還在狀況外,只會說不是自己的案子,或是還只能掌握十幾年前的舊案?林佳龍部長在答詢的最後甚至表示,「請委員以後有這些數據的資料要先提供給他,他才能做功課,才不會浪費委員質詢的時間。」
天哪。親愛的部長!我不是您的幕僚耶!質詢前還要提供資料給您?要不要幫您把題庫和擬答都準備好?事故已發生這麼多天,該做的功課不是來立法院前就應該做好嗎!真是令人非常憂心。
#最新進度
今天看到公共工程委員會送交立法院的專案報告,慶幸他們終於搞清楚我的問題,卻也甩鍋給了花蓮縣政府:「義程營造於104年間履行花蓮縣政府採購案期間,履約請款文件登載不實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惟該府未啟動停權措施,本會已函請縣府說明。」
花蓮縣政府稍早也對此回應:「中央要扛責任!這是有始以來最大交通事故,應審慎思考。」
事實上,依據媒體報導,很多標案往往只有一家廠商會投標,招標機關今天把廠商列入黑名單,未來屢招不成,麻煩的是機關自己。因此常看到有明明犯行已由司法機關明確認定,判決書都有了,但招標機關卻「#忘記刊登」,甚至拖到裁處時效屆滿而無法執行的情形。
我想,這一次的質詢,演變成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花蓮縣政府如今互相推責的現象,真的不難看見政府工程招標確實有許多待改善之處!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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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墊事件終於在3/25收到退款
寒假的時候去花東住了一個民宿,換了床我竟然可以一覺到天亮,那天睡醒也沒有背痛,跟民宿老闆聊起,他跟我們介紹了床墊廠商。
我打電話給廖總,他開始跟我介紹床墊,他說我是民宿介紹的所以要給我很大的優惠,要我支付全額,我不願意,我告訴廖總我不認識他,我不信任網路交易。剛開始他用line、打電話連續不斷的跟我聯繫,告訴我連民宿老闆都信任他,我也可以相信他....我明確告訴他,這樣的交易我不放心,他才放棄。
2月底我們又收到他的line,說是他在世貿的「家具展」有展出,我們可以去看看,又讓我們回想起好睡的床墊,也覺得在世貿有設攤,應該是真的公司,不是詐騙集團。所以我和工程師就到現場去找到他設在「婦幼展」的攤位,果然跟我們當時看的床墊品質是一樣的,所以我們當場下訂3張床墊,其中一張送回雲林,付了訂金,約好送貨時間,沒想到這就是噩夢的開始。
因為我們要把搬家時才買的床墊送回雲林,所以跟他聯繫,詢問他要多送兩個床墊一起送回去要加多少運費?他要求我們把全額付清,他幫我們免費把床墊送回去,我問他為什麼要全額付清?這樣對他來說有差嗎?他說這就是公司的規定,他才能跟公司更改訂單排貨運,我還上網去查了這家公司,沒有任何資訊,只好去把餘額付清。後來才發現他根本換了公司名稱。
約定好3/11(四)送貨,送貨前一天我詢問工程師有沒有請假?工程師說廖總說我改成星期五送貨,我告訴工程師我沒有改時間,但是工程師已經安排好工作,我們只好改成星期五在家等,還把床墊上的東西都收乾淨,到星期五3/12下午兩點多,工程師打電話給司機,司機說車子壞了,要等零件不能送了,改約隔周一送貨,我很不高興,line給廖總告訴他,我們在家等了一個下午,寫清楚司機改約3/15下午三點,我們請假在家等。
星期一又調整了工作在家裡等床墊,到下午兩點多都沒有聯絡,我打電話給廖總,他用很驚訝的語氣告訴我,「不是約3/16星期二嗎?」
我一整個暴怒,我問他,「是要請假幾次?你們有沒有一點誠信?什麼時候約星期二?line的對話中都有約星期一的證明,光是時間改了三次?是在耍著我們玩嗎?」這床墊我不想等,請他退錢。我請他星期二銀行下班前把全額退回給我,不然我要報警,他一口答應,承諾3/16下午完成匯款。
3/16下午我確認錢沒有進來,又打電話給他,他說,「我們不是約20號匯款嗎?」我的理智線真的每次遇到他的鬼話都會立刻斷裂,我告訴他我們約的是3/16,他說公司有流程,是3/16幫我申請,20號匯款。他竟然問我幹嘛那麼生氣,不能好好說話嗎?
我問他,如果是他訂了東西,一直請假等不到,會不會生氣?他說我又沒有要你們請假,是你們自己要請的.....他說在世貿買東西等同在店面購物,不能退款,他是有誠意解決才答應退款....
我的天,遇到這種人,我一秒變成潑婦,氣炸了!!明明是他沒有誠信,不斷的欺騙,還說我脾氣壞!!光是請假請了2天在家等他送貨,他說:「誰叫你請假?是你自己要請的關我什麼事?」所以他約好要送貨我可以不在家?我告訴他在這樣推拖拉,我會報警,他說,那就走好法律途徑,展覽屬於實體店面,公交法規定不能退費。
3/20是星期六,沒有入帳,他又說是網路指定日轉入,確定3/20會付款,3/20去刷摺,沒有,他又要我3/22(一)中午前去查,沒有,又更正3/23(二)中午,沒有,又改到3/24(四),這次改了說法,開始推卸責任說他們的財務真機車不負責任.....
我有聯繫民宿老闆,他說他們只是好心推薦,跟廠商沒關係,只能道德勸說。我也聯絡婦幼展展場公司,他們幫我聯繫了兩次,也是只能道德勸說,廖總承諾他們處理的時間一再跳票,我問展場公司,他說他們對於參展的廠商,沒有約束力也沒有合約可以處理.....
辛苦賺的58000就這樣被騙走!!!處理這件事情身心俱疲,讓我對人性改觀,從來沒有遇到這樣一個完全沒有誠信,蓄意賴帳的廠商,拒絕履約、不接電話,用道德勸說是沒有用的,今天會再詢問其他管道來處理,或許真的得到法院去提告。
這段時間處理的過程寫出來讓大家不要跟我一樣被騙。如果有不同的經驗或想法,歡迎告知或討論。
1.打電話詢問消保官,說在家具展設攤,結果是設在隔壁的婦幼展裡,直接到展場找廠商,這樣的消費行為不屬於訪問交易,視同店面購物,但是因為對方推拖拉才造成無法履約,又承諾退費,他是必須要退費的。
2.用特價快結束、用各種優惠誘惑讓消費者沒有時間思考而下訂,下訂後用各種公司規定來要求付清全額。原本我們在現場只付了訂金,但是因為他的勸說要求後付了全額,真是傻到極點,不管任何理由,千萬不要付全額,以免損失慘重。
3.展覽的廠商未經審核,只要申請就能進去販售,不要像我一樣傻傻的覺得在世貿展出就能保障自己的消費權益,有了消費糾紛,他們只能道德勸說,對於廠商沒有約束力沒有合約可以處理。
4.廠商知道我們是從民宿介紹的,不斷的利用民宿的名義來勸說我們購買,利用我們對民宿的好感,在展場上也列出跟他購買幾十床床墊的知名民宿來取得消費者的信任。
5.廠商深知法律漏洞,再謹慎小心遇到這樣的老油條根本防不慎防,印了名片、印了產品廣告、在世貿展出、掛了總經理的頭銜,誰知道是騙局一場?只能怪我自己在消費前沒有做好功課,對人性沒有防備,太好騙。
6.想要去報警,消保官告訴我這種小的消費糾紛警察不會受理,因為廠商的公司設在桃園報警更難,跨區大概只能上法院提告了。
光是為了等床墊請假兩天,為了他約定好的時間匯款我去刷摺5次,這兩個禮拜被他屢次說謊騙人氣到心臟病快發作,這樣把別人的時間和信任拿來耍的人,我們是不是只能認賠?他可能閒閒沒事回訊息就好,我有沒有時間上法院去出庭告他?真心希望你們都不要跟我一樣遇到這樣的爛事。
有沒有法律人可以告訴我,我能不能公開公司名稱?廖x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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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樓高的海上風機這樣建成 海事工程防疫 台電積極迎戰(12/17/2020 台電月刊)
採訪、文字—陳文姿、王舜薇、紅藍創意團隊 攝影—王鴻俊、羅友辰,海域風電施工處 李德軒、張鎮麟 協助—Jan De Nul Group、營建處、海域風電施工處 審查—台電月刊編輯小組
2020年9月,因新加坡鎖國而延後抵臺的風機安裝船Taillevent,終於傳來臺灣今年度第一部風機安裝完成的喜訊。
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是台電從陸域走向海洋的開端。對內,台電擔任監造的角色,須確保工程符合標準、風機穩固屹立。對外,台電是開發商,無論在中央防疫或地方溝通,都要帶領整個團隊完成任務。
「我們絕對是一板一眼,就算沒有前例可循,很難也要做!」台電陳慰慈副總經理說。
深潛布局的離岸風電隨著政府大力推動逐步實踐。2019年臺灣第一座商業規模離岸風場—海洋風電(Formosa1)完工啟動,標誌海上發電時代來臨。2020年台電離岸風電一期計畫接力登場,進入海上施工期。
台電離岸風電一期計畫由21部裝置容量5.2MW風機組成。總裝置容量達109.2MW,估計年發電量超過3.6億度,相當於9萬個家戶一年的用電量。受疫情影響,今年完成2部風機的建置,其餘預計明年中左右完工。
台電離岸一期風機的塔架總高66.8公尺。風機葉片長達62公尺,加上部分在海面上的水下基礎,整部風機在海面可見的高度約160公尺,相當於45層樓高。水下基礎由套筒桁架(Jacket)與鋼管樁(Pin Pile)組成,每根鋼管樁深入海床底下 63 公尺到 82 公尺不等。
這是台電首個離岸風電工程,由比利時商楊德諾(Jan De Nul)與日商日立擔任統包商。現場監造由台電2016年成立的「海域風電施工處」(以下簡稱海工處)負責,找來經驗豐富的青山施工處當班底、加上四至五成新進的生力軍。
在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具備40年資歷的陳慰慈表示,興建離岸風場對台電與本地廠商而言,都是全新經驗,初期發展需要仰賴外商與國外顧問公司。「不過萬事、萬物原理都相通,在管理面,不外乎掌握進度、合約、工安、環保、組織、人力、預算等關鍵。」
海域與地質調查 為建置風場前哨
2018年,海域調查與地質鑽探工作率先展開。海工處第一檢驗隊蔡殿豐經理與團隊新血張鎮麟工程師共同打前鋒,登船進行監造與檢驗。
蔡殿豐說明,台電離岸一期風場的水下基礎採用四腳套筒桁架,每座套筒桁架由4支鋼管樁撐起,總計84支,每一支深入海床的深度跟強度都不同,需要依據地質調查設計。鋼管樁上各有編號,確保每一支都打在正確的位置、正確的深度,上面的套筒桁架才能穩固的立起、支撐風機。
要將海上發出的電力送到陸地,必須連接海底電纜、陸纜、再接到變電所,升壓到161kV後,與全臺電網連結。因此在地質調查結束後,進入設計與製造階段,同時陸纜、陸上變電站等陸地工程也一併展開。
「考量東北季風,一般而言國慶日到翌年青年節之間不做海上施工」陳慰慈說。原本今年度理想的規劃是,3月當強勁的東北季風逐漸進入尾聲,就可以展開為期6個月的海上黃金施工期,但2020年第一季起卻面臨更嚴峻的挑戰。
今(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爆發,為全球性工程投下變數。跨國旅行、國際船舶入境隨著疫情升溫,變得敏感而複雜。這對極度仰賴國外技師與專業船舶的離岸一期風場形成極大挑戰。
「灰船變白船」防疫應變大考驗
我國於3月19日起,限制未持商務履約證明的外籍人士入境。4月,磐石艦染疫事件爆發。7月底,彰化外籍風電工程師染疫風波再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不敢鬆懈。
為了協助亟需輪班休息的外籍技師與船員下船,台電營建處張劉國處長、葉英傑計畫經理與計畫室同仁四處奔走,向航港局、關務署、疾管署、經濟部、能源局、國營會等單位尋求協助,擬定下一份份的預防感染措施、監督計畫、應變流程。
船隻與人員防疫為何如此複雜?營建處高淑娟計畫工程師解釋,當時國外疫情尚未控制,加上磐石艦前例,來自海外的工作船被歸類為高風險的「灰船」,國內船舶因臺灣疫情控制得宜,則歸類為低風險的「白船」。為保護國人,白船與灰船嚴格禁止接觸。
不過,離岸風場的工作特性,船隻接觸幾乎是常態,例如,外籍大型工作船通常連續工作不靠港,人員交換與輪休都仰賴小船運送;海事工程常需不同船舶共同完成等等。既然接觸在所難免,將灰船變成白船,成了台電的新任務。
今年台電共協助5艘工作船變成白船。簡單來說,灰船變白船的程序只有兩種──「全船檢疫」或「全員更替」,但實際執行卻很複雜。佈纜船Willem De Vlamingh、打樁船Aegir、風機安裝船Taillevent,分別寫下三段艱辛的歷程。
Willem De Vlamingh船上人數較少,加上佈纜工作跟其他船隻接觸不多,採用的是海上全船檢疫14天。隔離結束後,再全船靠港消毒。
有船員經歷的海工處第三檢驗隊曾昱弦工程師,是台電第一批考試錄取的「海事工程人員」,登上佈纜船執行第一次海上監造任務。他說,全船得知「即將開始隔離」當天,長久的壓力瞬間釋放。在設備與補給準備就緒後,隔離正式開始。船上進行高標準的隔離,完全杜絕外船接觸,甚至發生過糧食不充裕的窘境。這一切,都是為了讓船上人員早日回家。
Aegir船則因工作人員眾多,加上打樁與設置套筒桁架必須與其他船舶接觸,難以找到可以完全隔離的空檔。Aegir因此維持了較長的「灰船」期,所以船上工作人員下船必須再接受14天檢疫,或接受快篩後出境,直到全船完成檢疫。
6月,已延宕3個月的打樁作業終於展開。曾擔綱地質調查大任的張鎮麟也登上打樁船Aegir,見識到Aegir令人印象深刻的吊掛控制能力。他描述,一根鋼管樁重達300多噸,直徑3.1公尺,長約70公尺,Aegir卻能以公分等級精準控制這個龐然大物,實在不容易。
同時期,佈纜船Willem De Vlamingh也展開工作。海纜的施工分兩種,在風機與風機間的陣列海纜是以「沖埋」方式鋪設。高壓水柱沖出約2公尺左右的壕溝,再把海纜放進壕溝裡。靠近潮間帶的輸出海纜則是採「水平導向鑽掘工法(Horizontal Directional Drilling)」,以減少海水擾動,降低對沿岸養蚵漁業的影響。
曾昱弦表示,台電對海底電纜工程並非毫無經驗,林邊至小琉球的海纜、臺澎海纜都值得借鏡。進入台電後,他持續研究案例、風電工程、工程契約等。船上也有台電外聘的資深外籍工程顧問,有問題都能即時討論、確認,因此監造過程並未遇到太多困難。
安裝船因疫情延抵 仍完成兩部風機
鋼管樁打樁完畢裝上套筒桁架後,緊接著是風機安裝與測試。在疫情中趕工的風場卻面臨雪上加霜的難題。由於風機安裝船Taillevent須配合台電風機型號進行吊臂改裝,然而前往新加坡進行改裝作業的Taillevent不幸遇到新加坡疫情鎖國,延至8月22日才到達臺灣。在事前充分準備下,規劃以最少的船員將船隻開來臺灣,靠港後與預先入境且完成檢疫的人員交換,順利變成白船。這也是「全員更替」的首例。
Taillevent完成檢疫後,隨即趕往彰化風場。9月15日傳出捷報,完成今年度第一部風機安裝。但在完成第二部風機後,遇上東北季風來臨,只能黯然返回到臺中港,但仍戮力完成臺灣海峽2020年唯二兩部風機。
這是台電第一次的離岸風電工程,因為疫情攪局,施工期不得不展延,只能等待2021年4月繼續施工。至於已完成的兩部風機,能否在今年底之前「發出第一度電」? 陳慰慈副總經理坦言,「必須看老天臉色」。因風機內的電力系統還必須接到電纜、通過測試,才能將離岸風場電力送到電網,在年底之前,只能碰運氣抓緊好天氣施工。
甫於11月上任的海工處處長潘元章說,「並不是安裝好風機就有電可用」,在海纜、電纜到位後,還必須經過冷測試、熱測試等程序,平均仍需要20多個工作天,才能送電。今年的兩部風機在9月完成安裝後,就面臨東北季風帶來的惡劣海象,施工隊伍只能隨時待命並盯緊氣象預報,趁寶貴的晴朗日子出海施工。是否年底完成送電,「我持樂觀但審慎的態度。」
「我也知道這是靠天在做事,無法強求,但是難免心裡都有焦慮,也有懊惱、擔憂。」海工處機械組陳世枰經理精神喊話說,「明年我們會趕快奮起直追!」
海工處挺住疫情壓力 監造海事作業
在這次疫情中,海工處共派出21人到船上監造。無論是登上外籍工作船、或是乘著小船在風浪中往返,他們都是最辛苦的工作人員。以登上佈纜船Willem De Vlamingh的曾昱弦為例,原定工作7天後下船,卻因船隻接觸管制、加上彰化外籍工程師確診事件,無法進行船上工作人員交換。等到全船海上隔離期間過後,9月1日下船,在船上共待了40天。
同時期,海工處林師伃工程師則駐守打樁船Aegir,她是離岸風電監造任務中唯一的女性。原定上船工作14天,然而等到船隻靠港上岸,已是30天後。靠港後隨即轉往防疫旅館,開始14天的居家檢疫。
雖然工作的船隻不同,沉重、緊繃的氣氛卻是相似的。林師伃解釋,離岸風電外籍工作人員的工作型態與陸地工作有很大的差異,他們大多每週工作7天、每天12小時,持續上班5週後離船,這時候他們才能真正放鬆休息。延後休假對心理跟生理狀況都產生影響,加上靠港的日期不確定,浮動與不安感更加強烈。
「船上外籍技師會跟你說,他想要回家。」曾昱弦說,延後休假加上各國的防疫隔離規定,可能導致數週的休假完全泡湯。他對這些情況感覺無奈,但不知能做些什麼。
離岸風電的防疫是前所未有的全新挑戰。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離岸風電通案防疫措施計畫書」從1.0版、2.0版、修正到3.0版,並納入「防疫計程車」概念的防疫運輸船,配套機制更見完善。
營建處高淑娟計畫工程師特別感謝許多協助台電風場檢疫作業的官員,「現在防疫機制簡化,文件品質把關愈來愈好,時間跟流程都更能掌握。」
台電離岸一期風場在2020年多變的新冠疫情中首當其衝,也以親身經歷對防疫進程提出實務與改進建議。走過這段辛苦路,明年登場的風場工程面對疫情將更加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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