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說不、果斷拒絕,從來不是件容易的事,對吧?
身邊有一個「熱心出了名」的朋友,稱她為小羽好了。小羽從小不是功課最為頂尖、最為出眾的孩子,但她臉上總掛著最燦爛的笑靨,
在學校裡,從小學一年級到國中三年級,她的房間裡堆滿了無數獎狀,獎狀上頭給她的肯定評語,往往不是「成績優異」或「才智聰穎」,
而是「熱心助人」「友善助人」「團隊合作能力佳」。
舉凡攙扶身體不舒服的同學去保健室,或是每天放學前跑一趟教職員辦公室、替全班同學搬回沉重的作業簿,又或者課後替老師擦黑板,她都不曾拒絕、擔下來做。
出社會入職場後,部門裡每天所有同事的早中餐、茶水間的咖啡茶包、大家嚷嚷著不夠用的文具用品,她都會替大家備妥。
我認識她十多年,還真不曾聽過她說出「我無法去」「我沒時間處理」「我得要忙自己的事」這類句子。
有次,從沒在我面前掉過眼淚的小羽,異常在半夜兩點打給我,電話一接起,我就被她喘不過氣的啜泣聲嚇壞,趕緊問她發生了什麼事。
原來,小羽和另外兩名同事一起執行的專案開天窗了,因為確切給公司造成不小的財務損失,上層不僅表明公司不會幫忙承擔被索討的金錢賠償,甚至還有後續的合約法律糾紛要面對。
小羽哭得激動,在她似含滷蛋地敘述中,我耳尖地聽見一句,「我要賠得錢最多,小主管說可能保不住我了。」
我便問她,「那另外兩位同事呢?」
小羽接著說,「懲戒會議最後的結果是,他們犯的錯誤較少,受到的處罰也比我輕。」
我接續問出了更清晰的細節,但和我預想的差不多,大略來說就是專案執行、製作期間,兩名同事各自都曾提出「家中突然發生緊急事件」和「婚期在即要處理」的理由,而沒有詳實盡心地參與專案,可以說是、都推給了小羽一人處理。
兩名同事的參與、發想、製作成分都沒有小羽多,整個專案的內容,大多都是小羽一人獨自熬夜多個夜晚完成的。
所以最後懲戒結果的論定是,既然小羽參與專案最為熟悉、了解,內容也大多是小羽自己製作,那麼既然現在出問題了,自然也被認為是小羽的責任最重。
而上層顯然也已經沒有心思去思考,小羽其實是最盡心的人,只急著先抓出個人來承擔。
至此,我站在朋友的立場,我不僅也開始思考,小羽向來「從不拒絕」的個性,為何竟會讓她摔了這麼重的一跤?
.
你也像小羽一樣,有典型的「拒絕困難症」嗎?
當我們接受到外來的提議、要求時,其實我們自己都是知道的,只要直覺評估發現「不是自己能力範圍內、短時間能辦到的」,那個猶豫的感覺、想說「不」的欲望,第一時間就會浮現在我們心頭上。
但「不」這個字要再從口中說出、讓對方聽見,卻一瞬間難如登天,對吧?
.
深入來說,說「不」這件事讓我們覺得好難,有以下原因…
* 懷有過大的內疚,誤以為自己一旦拒絕,就成了「冷漠的壞人」
* 被情感關係束縛,預想自己若是拒絕了,彼此關係就會被破壞
* 重視對方需求多於自己的感受
* 無法承受對方質疑的口吻、認定自己負荷不了爭執和衝突的發生
* 不想承認自己也有做不到的事情
我們或許以為,不拒絕、退一步去接受要求,就能讓自己和他人的關係處得更好。
然而,美國心理學權威教授Manuel J. Smith對此曾提出寫實的精闢解析…
他的主張認為,人一旦相互打交道,必然會有矛盾和衝突發生。如果一方總是難以堅決地站穩步伐、老是淪為被迫要依照他人要求行事的人,另一方只會不斷施壓、給予威脅,變成長久的循環操控情形。
長期被要求的一方、所不知道的是,較為強勢的施壓者,會一再技巧性地去表達:若是你不從,他/她就會不喜歡你、排斥你,或是指責你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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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般看來,原先我們以為「乖乖接受就能不被討厭、享有一段快樂關係」顯然是錯誤的,只會讓自己更陷於不自在、不順心的被迫立場罷了。
也因此,Manuel J. Smith於著作《When I Say No, I Feel Guilty》提及的「找回主導權10大自主法則」,便很值得我們用來時時提醒自己了!
1.你有權堅持自己的行為、想法和情感,並對產生的一切後果負責
2.堅持你要做的,不必解釋
3.就算你幫不了別人,也不必內疚
4.你有權改變想法
5.犯錯並不可怕,但你要承擔後果
6.你有權說「我不知道」
7.在人際交往中,你不必刻意討好別人
8.你有權做出「不合理」的決定
9.你有權說「我不明白」
10.你有權說「我不在乎」
綜觀以上、關鍵在於,我們無須把
" 拒絕後可能發生的狀況 " 想得過於棘手、難應付;
而即便對方真的因為我們說了「不」就生氣,那我們也無須全然去承受對方的脾氣和情緒。
.
再說至最初小羽的事件,其實那天聽她哭訴後,我也思考了自己的問題。
粿在先前就已察覺她個性上不擅拒絕的問題,而身為好友的我,卻沒有在第一時間,直白地去點出她的性格缺點、糾出她凡事吞忍的錯誤,
會否我當時也認為,「指出錯誤」就像「果斷說不」一樣,都是聽來不讓人感到開心的話語,所以擔憂、說出真心話就會破壞我們之間的關係,進而才讓她多承受了這些?
反而造成了更為嚴重的結果?
(完)
今天特別分享這個例子,邀大家一起省思「拒絕困難症」這項議題,倘若你也有類似的困擾,要記得,比起以他人的需求為第一優先,自己的感受也要好好重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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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出處 在 林伟贤老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偉賢老師和您一起複習M&Y》「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的原文出處如下:
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仲弓曰:「雍雖不敏,請事斯語矣。」——《論語·顏淵》
百度百科引申說明:自己不願承受的事也不要強加在別人身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最早由儒家始祖孔子的一種准則。也就是,你要求別人做什麼時,首先自己本身也願意這樣做,或你本身也做到如別人這樣了,那麼你的要求才會心安理得;通俗理解就是,自己做不到,便不能要求別人去做到。
這句話所揭曉的是處理人際關係的重要原則。孔子所言是指人應當以對待自身的行為為參照物來對待他人。人應該有寬廣的胸懷,待人處事之時切勿心胸狹窄,而應寬宏大量,寬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給他人,不僅會破壞與他人的關係,也會將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確實應該堅持這種原則,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體現。人生在世除了關注自身的存在以外,還得關注他人的存在,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切勿將己所不欲施於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的原意是好的,但有時候它可能會得到錯誤的解釋;也就是說,你自己不需要的東西,別人並不一定就不需要。例如:我是一個不需要別人贊美的人,我就不會贊美別人;我是一個不需要別人肯定的人,我也不會去肯定別人;我是一個不需要支持的人,我就不會去支持別人;我是一個不需要錢的人,我就認為別人也不需要錢;這些都可以理解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所以,人們容易產生的問題就是:我都沒有,你為什麼要有?我都不需要,你怎麼會需要?這就是溝通方面出了問題。
所以,傳統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可以引申為:「人之所欲,施之於人」也就是:你希望我用什麼樣的方式和你相處,我就用你想要的方式和你相處,而不是用你不能接受的方式和你相處。
因為雙方要溝通,首先要能進入對方的世界,若你非要讓對方按照你的方式去做,那溝通就不可能順暢。因此,按照對方需要的方式來滿足對方需要,並不是妥協,而是你給予對方的尊重。當你尊重對方時,對方才有可能更尊重你;當你給對方更大的空間時,自己才有可能得到更大的收穫。這就是「人之所欲,施之於人」。
因為每個人的需求點不同,有的人要的是你給他更多的指導,事情說得越清楚越好,這樣他才知道怎麼做;而有的人則希望你給他一個大方向就好,不必浪費彼此的時間。所以,當你按照每個人不同的性格特質認真分析之後,才有辦法更好地與他人溝通。比如:有一類型的人容易猶豫不決,那麼你在和他相處的時候,就要稍微等他一下,偶爾拉他一把,或是把他踢下水,逼迫他行動,或者是在臨門一腳時幫助他,用對方能接受的方式去和他溝通,這才是真正有效的溝通方法,而不是用你自己想要的、喜歡的方式強迫別人去做。
每個人的命運並非上天注定,擁有什麼樣的人生,完全在於我們自己的選擇和努力,每一個人的未來都應該掌握在自己的手裡,而不是沈迷於那些無法改變的過去。就像我們常說的:世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豈止是樹葉,在這世界上本來就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事物,每個人都具有豐富而複雜的思想。只有真正認識到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性格,有不同的需求,才真正有可能按照他人的需要,做出最恰當的安排。
最大限度地滿足他人的需要,才有可能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使雙方都能獲得最大的成功。(5-1)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出處 在 林伟贤老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偉賢老師和您一起複習M&Y》「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的原文出處如下:
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仲弓曰:「雍雖不敏,請事斯語矣。」——《論語·顏淵》
百度百科引申說明:自己不願承受的事也不要強加在別人身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最早由儒家始祖孔子的一種准則。也就是,你要求別人做什麼時,首先自己本身也願意這樣做,或你本身也做到如別人這樣了,那麼你的要求才會心安理得;通俗理解就是,自己做不到,便不能要求別人去做到。
這句話所揭曉的是處理人際關係的重要原則。孔子所言是指人應當以對待自身的行為為參照物來對待他人。人應該有寬廣的胸懷,待人處事之時切勿心胸狹窄,而應寬宏大量,寬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給他人,不僅會破壞與他人的關係,也會將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確實應該堅持這種原則,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體現。人生在世除了關注自身的存在以外,還得關注他人的存在,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切勿將己所不欲施於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的原意是好的,但有時候它可能會得到錯誤的解釋;也就是說,你自己不需要的東西,別人並不一定就不需要。例如:我是一個不需要別人贊美的人,我就不會贊美別人;我是一個不需要別人肯定的人,我也不會去肯定別人;我是一個不需要支持的人,我就不會去支持別人;我是一個不需要錢的人,我就認為別人也不需要錢;這些都可以理解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所以,人們容易產生的問題就是:我都沒有,你為什麼要有?我都不需要,你怎麼會需要?這就是溝通方面出了問題。
所以,傳統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可以引申為:「人之所欲,施之於人」也就是:你希望我用什麼樣的方式和你相處,我就用你想要的方式和你相處,而不是用你不能接受的方式和你相處。
因為雙方要溝通,首先要能進入對方的世界,若你非要讓對方按照你的方式去做,那溝通就不可能順暢。因此,按照對方需要的方式來滿足對方需要,並不是妥協,而是你給予對方的尊重。當你尊重對方時,對方才有可能更尊重你;當你給對方更大的空間時,自己才有可能得到更大的收穫。這就是「人之所欲,施之於人」。
因為每個人的需求點不同,有的人要的是你給他更多的指導,事情說得越清楚越好,這樣他才知道怎麼做;而有的人則希望你給他一個大方向就好,不必浪費彼此的時間。所以,當你按照每個人不同的性格特質認真分析之後,才有辦法更好地與他人溝通。比如:有一類型的人容易猶豫不決,那麼你在和他相處的時候,就要稍微等他一下,偶爾拉他一把,或是把他踢下水,逼迫他行動,或者是在臨門一腳時幫助他,用對方能接受的方式去和他溝通,這才是真正有效的溝通方法,而不是用你自己想要的、喜歡的方式強迫別人去做。
每個人的命運並非上天注定,擁有什麼樣的人生,完全在於我們自己的選擇和努力,每一個人的未來都應該掌握在自己的手裡,而不是沈迷於那些無法改變的過去。就像我們常說的:世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豈止是樹葉,在這世界上本來就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事物,每個人都具有豐富而複雜的思想。只有真正認識到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性格,有不同的需求,才真正有可能按照他人的需要,做出最恰當的安排。
最大限度地滿足他人的需要,才有可能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使雙方都能獲得最大的成功。(5-1)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出處 在 論語:第22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論語:第22集 己所不欲 , 勿施於人. 6,386 views Feb 4, 2020 … ...more ...more. Show less. 35. Dislike. Share. Save. 阿富. 阿富. 442 subscribers. ... <看更多>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出處 在 [心得]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看板Confucianism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論語裡面有記載著這麼一段話
衛靈公第十五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
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引言:
相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段話,大家都有聽過,也十分熟悉,只是子貢這樣問老師
,而孔子卻這樣回答,相信多數人不明瞭為什麼會這樣?可能會有人說,孔子不是提倡「
仁」,以仁為本,那麼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應該也要是仁,那為什麼不是「仁」或是其
他的,而是「恕」?!當然這個答案,小弟我自己本身不是中文系的,對這方面資訊也沒
有太多涉獵或研究,所以我也不是很清楚,不過就小弟我個人推測,這可能是孔子針對子
貢因材施教的說法,不過為什麼會這樣,不是本篇要討論的核心,只是個引言。小弟我想
探討的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段話的本質,因為他被孔子用來回答,可以終身行之
者,這樣問題的答案。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字面上的意思來看,就是自己不想要的,也不要強加在他人身
上。舉例來說:「我不想要被人用言語謾罵、人身攻擊,那我就不要用言語謾罵別人、做
人身攻擊。」,又或者是,「我不喜歡有人在我背後,談論我的一些閒言閒語,那我也不
要在人家背後不知道的時候,談論人家的閒言閒語。」諸如以上的例子,在生活中十分常
見。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做法,相信大多數人都能接受,因為它具有以身作則的涵義,
就是說我自己不想要他人如何對待我,那我就先從自己本身開始做起,我不要讓自己如何
對待別人。只是當我們這麼做時,他人就一定會相對的,不會這樣對待我嗎?從現實層面
來看,答案是不一定的,相信以大家自身的經驗就能清楚明瞭,你自己平常不會私底下談
論別人閒言閒語,結果你卻發現別人私底下在談論你。
所以,這並不是立即的,但是這麼做就有一種信服的作用,信服自己,也信服他人,至少
自己的內心是相當安定平靜的。即使他人不需要知道,你在他們背後不知道的情況下,沒
有談論他們的閒言閒語,或他們也不需要去這麼相信,但是你的內心卻是相當平安且堅強
的,因為你自己已經肯定自己了,真實自我肯定的能量是很強的,遠遠勝過他人外在對你
正向的評價或肯定。除非你不懂得自己肯定自己,你重視他人對你的評價肯定勝過你自己
對自己的肯定,那你就會活在別人的世界、活在別人對你的評價與想法。
以上,是單就奉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簡單片面地去做一些意義上的解釋和
延伸。如果我們自己真能這麼做,終生奉行,也就是我們所作所為,是對得起自己,沒有
違背倫理道德、敗壞社會風氣,那麼即使人家不知道又如何?因為你自己已經信服自己、
肯定自己了,如果能繼續堅持,那麼要信服他人,也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罷了!
也許會有人提問說,自己不想要不能接受的東西,可能不一定別人不要啊?或許別人可以
接受。那我又為何勿施於人?針對這個問題,我們自己當然無法知道,別人到底是要還是
不要?別人能不能接受?那在這樣的情況下,難道你想要賭賭看?別人能接受那倒還好,
萬一不能接受,那不就傷到別人了嗎?如果別人能接受,那最好也不要,為什麼呢?舉個
例子,一個建商公司,偷工減料蓋了一棟房子,結果有人就買了那棟房子。對那個建築師
而言,偷工減料的房子是他不想要的,對於一個自己不能接受認同的東西,你自己又將它
施之於人,相信大家對這位建築師都會嗤之以鼻吧!除非他自己不會排斥自己買了一棟別
人偷工減料蓋給他的房子,那就算了,但即使如此,相信大家也不會喜歡他。
就像假如有人一直在謾罵別人,如果依照「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來看,我可以推
測那個人他應該是可以接受別人對他謾罵,但即使如此,相信我們都不會喜歡他(但他沒
有違反這句話喔~~)。那社會上有沒有很多那種一直在謾罵別人,卻不准別人這樣對待他
們的?相信大家生活中多少會看見,那這樣連「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都做不到的人,可
以想像大家心裡是更加不喜歡他們的。
又例如有一個銷售員,想要賣給你一台電腦。你問他說你自己的話,你覺得如何?如果他
自己是認同的,或是覺得沒什麼想法,不會喜歡也不會討厭,那就算了,但如果他回答:
「其實這台電腦,運作速度慢,記憶體又少,而且很容易當機,我自己需要電腦的時候也
不會想買」,那你覺得這個銷售員的人怎麼樣,我想是完全不會想再跟他往來吧?!當然現
實生活中,不會有sales那麼笨這樣說,但是卻很可能是某些sales心裡面的OS,他為了要
賣出產品,就做了違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樣的事情。
接下來要說的,是另一種情形。可能會有人提出一個疑問,那就是當我們心情不好、情緒
低落的時候,有些時候我們會找朋友聊聊天、抒發一下自己的情緒、倒倒心中的垃圾,最
後心情變好了,豁然開朗,很感謝這位朋友。那既然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不
好的情緒垃圾,自己不想要,那我們又把它倒給別人,豈不是違反了嗎?我們是不是就不
能這樣做?但看事實上,這件事情並沒有不好。
在這種情況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條法則,是一種形式的用法。用「我不希望別
人如何對待我,我就先不要如何對待他人」去理解。所以,假如你朋友心情不好、情緒低
落時,他要丟垃圾給你,那你願意接受傾聽嗎?如果你是願意的,那就沒有違反這條法則
,但是如果你心情不好狂丟垃圾給人家,而別人心情不好要丟給你時,你卻不願意接受傾
聽時,那你就是違反這條法則了。換個更容易明瞭的說法,如果你不想要別人有事求助於
你,你不喜歡這樣的感覺,那自己就不要這樣對待別人。如果依這條法則,我們也可以對
別人如此理解,某甲常常在需要的時候,向他人借錢,那相對的,如果他人有需要時,某
甲不會不願意借錢相助。
這裡要澄清的一點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條法則,是屬於意願的法則,願不願意
跟能不能、有沒有,不完全相符合。有時候,不是自己不願意,但朋友有需要,我真的沒
有多餘的時間或金錢能幫他,最後就沒辦法幫了。所以其實我們無法從太表面的現象去判
定一個人,這是一條自己要求自己的法則。
用一條表達式:A不想要B,A就不將B施於C。
等式:A將B施於C,A沒有不想要B(注意!不等於A想要B)
A = 某甲,B = 別人跟我借錢
所以如果發生了以下的情況,但是並沒有違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法則,是怎麼一
回事呢?
某甲因需要,向某乙借錢,但是某乙需要用錢,要向某甲借時,某甲卻不借某乙。如果這
並沒有違反法則的話,我們可以合理推論,某甲不排斥「某某人需要時向某甲借錢,然而
在某甲需要時,向某某借錢,某某卻不借」。意思就是說,他不能反對「我跟你借錢,可
以;你跟我借錢,不行」,因為某甲已經這麼做了。
表達式的內容,就要如此修改:A = 某甲,B = 我可以跟別人借錢,別人不能跟我借錢。
所以我們不能從表象去判定他人有無違反此法則,因為每個人的學習環境、背景、觀念認
知不同,對B的內容定義會有其差異。所以人彼此之間是需要溝通成長的。而這也就是為
什麼,我們人需要以這條法則做為行事依據的原因之一,很明顯的,不遵守此法則的人,
大家都不喜歡;而且,就算你是遵守這條法則,大家也不一定會喜歡你。因為這條法則是
一個起點,是一個立足點,自己問心無愧、內心安定自在的立足點,學習用同理心、感同
身受的起點,他同時可以是一條,檢視自己、自我反省的方法。反省自己,有沒有「己所
不欲,施之於人」,如果人事上不圓滿,或許是自己的觀念對B的定義不恰當?或是自己
在能力、技巧上,需要再加強?我們可以學習用這條法則,檢視大大小小的事理。
小弟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個經驗,這是「己所不欲,施之於人」的例子。像是在軍中,很
多人剛進去,因為是新進弟兄嘛~~所以多多少少都是會被學長坳、被班長坳、被欺負等等
,很多不合情理的事情會發生,大家心裡都很不舒服很不爽,但是卻又無法做什麼、改變
什麼。但是當自己資深後,大家可以問問自己,否有坳新進弟兄、否有欺負新進弟兄?自
己是否有「己所不欲,施之於人」?亦或是認為沒有,覺得自己是有遵守「己所不欲,勿
施於人」,只是對B的定義是「別人不能欺負我坳我,我可以欺負別人坳人」?不反對別
人這樣對待自己這樣。
有沒有很熟悉?這種現象普遍發生在社會這個階層角落,大家覺得社會很現實,因為很多
人的B,就類似上述的定義,別人是無法說什麼,但是大家都不喜歡。尤其是當每個人用
這種方式對待彼此,那真得是個活地獄,而不明瞭的人覺得理所當然,這就是社會現實,
人心是險惡的,我們應當這麼做,不然無法生存。
B的定義,可以很廣泛,可以是一塊具體的質料,可以是一個很抽象複雜的形式,。當然A
或C也是,填入不同的東西,會有不同的結果。相同的、類似的表面現象,其背後的A、B
、C,有可能是截然不同!
而我們對自己,則是要誠實!去想想自己意願上有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還是「己
所不欲,施之於人」?如果是前者,那就可以透過學習、體驗等等諸多方法,把B的定義
修改至適當的定義;如果是後者,可能是我執太重或某些原因,導致某人太會為自己著想
卻不為他人著想,可以透過諸多方法,努力去掉放下我執。
接下來要討論一個特殊例子,就是當A是自己,而C也是自己的時候,會是個什麼樣的情況
?
簡言之,就是一種自我反省、迴光返照!或是一種自我沉淪!
看自身對B的定義如何,還有自己對這條法則的執性度,落實的如何?
接下來要談談大家很關心的教育,現在提倡人權,主張不應該用體罰對待學生。如果從「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角度來看,是否恰當呢?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想一想,當我們身
為學生時,我們當然是不希望被打、被罵、被體罰,理所當然,有人被打被罵是很開心的
嗎?但是我們現在不得不承認,我們會不會很感恩當時打我們罵我們教得很嚴厲很兇的老
師?我們已經「長大懂事」了,知道說老師會這樣子,是為了學生好,是為了糾正學生不
良的偏差行為或觀念?我們這樣想一想,如果沒有老師這樣的指導,學生很有可能會不斷
的偏差下去,這是可以預見的。除非你自認為是你不需要任何人指導,你可以靠自學,你
的言行舉止十分恰當得宜,可以在這個社會環境,好好的生活。如果誠實的傾聽自己心中
的聲音,相信我們是無法否認他人對我們的諄諄教誨與指導管教。
那就這麼問自己吧!你是否願意別人看到自己有過錯,可以指導糾正你時,卻不這麼做,
而繼續放任你一直錯下去?
相信是不願意吧?那就不要這樣子對待他人
小孩子也會長大,他們同樣不希望,自己小時候還可以受教的時候,家長老師有能力指導
管教他們時,卻不這麼做,而讓自己一直錯下去!等到長大懂事後,自己想改很難改。
你是否願意自己的小孩,因為學校老師明哲保身的心態,而不指導管教自己的小孩,讓小
孩還可以受教時不教,等到長大管不動了再來怨天怨地?
我們要清楚,小孩跟大人,兩者之間,本來就不是平等的對待關係
當然這裡並不是反對體罰或是支持體罰,而是我們要清楚,我們要給孩子什麼?能給孩子
什麼?無非是希望他們懂得做人處世的道理,他們可以在社會上有自我謀生的能力,甚至
是回饋社會。那用什麼方式,相對來講就不是那麼重要了對吧?因材施教,這是孔子的智
慧。當教育部限定了指導管教方式,也同時抹滅了某些孩子的可能性。除非如果所有的孩
子不體罰,而老師也普遍能夠因應地採用別總方式,使得孩子好好的學習成長,那倒是沒
關係。當然這是一種制度與活潑的衝突,家長老師們要用智慧去解答。
只是,我想教育專家或許也懂我上述的理論,正向樂觀來看,理論要落實,也的確是需要不
短的時間與種種因素的配合,或許現在的亂象是過渡期?還是教育部的執政方向真的錯了
?還需要靠大眾的智慧來判斷。
以上文章,是小弟對孔子說的這一段話,自己小小的淺見,不一定寫得很專業,感覺文章
整體的架構不是很清晰、有點混亂,可能也有我疏忽掉的地方,若有任何疑問或批評指教
,歡迎提出予以討論修正。若要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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