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舊檔的時候發現多年前的這篇文章和見證——《單純的勇氣》,與大家分享~🤗
《單純的勇氣》——宣教中的信心功課
圖/文:蔡頌輝(Andrew Chai)
信心,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信息,也是基督徒生活重要的操練,更是投身宣教不可或缺的要素。
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說:「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的把握,是還沒有看見的事的明證。」這句話對你有多大的意義?是否只意味著天堂真的存在?抑或你個人對神的某些期待?還是只是你邁向自己理想的強心針?……從該章接下來所陳述的信心英雄故事看來,信心顯然是神子民生活的一種特點,應該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亞伯的信心表現在他獻上更美的祭上(十一4),挪亞的信心表現在他未見時就按照神的吩咐造了方舟的行動上(7節),亞伯拉罕的信心表現在他未知何往而順服(8節),以及單純的聽從神的吩咐,將自己年老所生的唯一兒子獻祭(17節),摩西的信心現在他寧願捨棄皇宮裡的榮華富貴,去承擔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艱鉅使命(24~29節)。這些例子清楚顯示幾個真理:一、信心不純粹是一個抽象的信念,它必然帶著具體的行為,而這些行為反映出我們真的相信神的完美;二、聖經的信心和一般理解的「自信心」不同,它是以神為中心,而不是以自己為中心,更不是將自身的期待套在神身上,「勉強」祂成全我們的工具;三、信心的偉大,是因為我們相信的對象偉大,而不是信心偉人有什麼過人之處。信心偉人本身的條件不比其他人更好,但他們願意放棄自己做主,將生命交給真正掌管生命的主。換言之,神既然是如此可靠的神,活得像這些偉人一樣,才是神子民該有的樣式。我常常覺得,基督徒的問題往往不是不夠聰明,而是太聰明!聰明到失去了對主的單純,聰明到以爲自己的觀察比神還要準確、自己的方法比神更優越、自己的考量比神周全。
我曾經在《年輕宣教人必修的十門課》一文中提出信心是必修課之一,也簡略提到了本人一點點的信心經歷,本文願意針對這個主題,更深入地分享我們夫妻在宣教旅程上所的操練,以證明差派我們的主,真是值得我們信任到底的。
一、信心順服神的感動呼召
我們夫婦於一九九七年開始踏上全時間宣教。那時,我們只是男女朋友,常一起參加教會的宣教活動和短宣,蒙召的感動越來越強烈。那一年,我們都已經從美專畢業,分別在平面設計公司和服裝設計公司工作約九個月。我個人非常喜歡我的工作,因為我的三位老闆是基督徒,對我很好,而且他們是頂尖的設計師,在他們底下工作學得很多。然而,我的內心卻抑不住宣教的感動。在服裝設計行工作的竹玲也說:「上帝好像在責問我,人最需要的是耶穌,為什麼我還在滿足人的外表。」我們一起禱告之後,雙雙決定辭去工作。辭職的時候,還不知道要往哪裡去、要做什麼。我們聯絡了幾個宣教機構,但神都沒有開路。後來透過認識的牧者的介紹,我們報讀《金邊宣教學院》,成為第一屆的學生,準備在哪裡接受一年基本的裝備、吸取工場經驗。
有人問我們是否有清楚的呼召?坦白說,有很深的感動,但若要求「百分之一百」清楚的呼召,實在沒有。我們也從未向神這樣祈求,因為蒙召的路,本來就是需要信心、順服和破釜沉舟的決心!十多年來,我們一點也沒後悔,將來也不會,而且呼召在服事的過程中會越來越清楚。
二、信心仰望神的信實供應
報名以後,我們按照學院所提供的資訊,各自找到了一間教會來支持我們的經費(不多,記得每個月只有美金一百二十元),可是萬萬想不到,就在我們出發之前,其中一間教會因故決定取消支持。在那麼短的時間裡面,我們也無法另找到新的支持教會,只好憑著信心出發。在工場上,我們並沒有刻意到處找錢,但在有需要的時候,神就會供應,使我們毫無缺乏地渡過了那一年。
一年之後,我們回國結婚。坦白說,對於一對家境普通、只在社會工作幾個月的青年,在沒多少儲蓄的情況下,要結婚又是另一個信心的功課!我們盡量用最少的錢來籌辦婚禮……感謝主,可謂簡單卻隆重。
為了吸取更多工場經驗,我們決定婚後再回到宣教工場一年,當特約宣教士。我們做了一個簡單的預算,並且尋求教會支持。在籌足經費之後,為了避免帶太多現金在身上,我到銀行去問跨國存款和提款手續,那家銀行的職員很「自信」地講了一個簡單的方法,我們也很單純地相信了她,把所籌得的大部份款項存入該銀行。直到我們到了工場的同一家銀行,才發現我們太信任她了!……那筆錢就這麼「卡」在銀行裡,只好靠著帶在身上僅有的現金過日子。
信心並不否定人該做一些事來解決危機,不過,人的方法真的很有限。我們知道常有短宣隊從馬來西亞到柬埔寨去,於是想到一個方法:向我母會的一位姐妹借一筆錢,托短宣帶來給我們,等一年後我們回去再歸還給她。那位姐妹是我們的屬靈長輩,且一向來都很關心我們,她很快就答應了我們的請求。在接著下來的幾個月裡,我們望穿秋水,接待了一隊又一隊的短宣隊,那筆錢卻總是有事故無法交到他們的手裡。
一年快過去了,我們寫了一封信傳真給這位關心我們的姐妹,一方面謝謝她的愛心付出,另一方面告訴她,人的方法常會出差錯,但神的信實供應絕對不誤時……那筆錢就讓她自己收著吧!的確,在柬埔寨的第二年,又是這樣靠恩典渡過的。回國以後見到這位姐妹我們才知道,該筆數目對她而言並不小,當她接到我們請求時,心裡很掙扎,最後還是決定從自己的定期存款中取出來,而且定意要奉獻給我們的。不知怎麼的,千方百計也無法順利的把錢交到我們手裡。當她最後接到我們的傳真,告訴她不必再想辦法將錢交給我們時,她知道那是神在操練她的信心……就好像亞伯拉罕一樣,神要他獻以撒,最後卻沒獻成。
三、信心堅守神工人的見證
另一個印象很深刻的經歷,發生在我讀神學期間。那四年,我們週間在新加坡神學院讀書,週末就到馬來西亞南部城市新山去實習。有一次,實習教會連續三、四個月忘了給我們實習費(絕對不是他們虧待傳道人,而是因為教會小,人人都有很忙碌的事奉),而我們夫婦也彼此達成協議,要效法戴德生——他在前往中國以前,曾在一個小鎮的醫務所當醫生助手。有時候雇主會忘了發工資,戴德生也從不開口要錢。他曾寫道:「到了中國以後,我將無依無靠,只能倚靠神,因此,最要緊的是,我必須在離開英國之前,先學會如何藉著信心的禱告,求神感動人來幫助我。」(John Pollock,戴德生與瑪麗亞,頁16~17)我們認為,這是神工人的生命見證。
有一個主日早晨,我記得很清楚,我們夫婦身上的現金只剩下馬幣八元(當時約美金兩元多一點)。奉獻的時候我心裡很掙扎:「到底要奉獻多少呢!?」有考慮過奉獻一半,但想到身上只存四塊錢也不夠兩個人吃飯,結果,我全所有奉獻了!有信心吧?不見得!其實那時候我心裡有數,因為平時我們會幫教會買東西,我知道竹玲身上有七十多元的收據,只要事後向財政索回那些錢就得了。
那天下午教會有探訪孤兒院的活動,弟兄姐妹在教會預備了簡單的食物,解決了我們的午餐。忙完了一个下午,我们帶著疲累的身體與傍晚時分回到了教會,肚子在咕嚕咕嚕的叫著,一下車我就問竹玲向財政索錢了沒,她竟然忘了!糟了,晚餐怎麼辦?隔天早餐怎麼辦?回新加坡的車費怎麼辦?……我們心中帶著這些疑問走進教會,竹玲一打開廚房的門,便發現下午帶去孤兒院的食物遺留了一包在教會,那就成了我們的晚餐。第二天的早餐和車費都沒有著落。
晚上,我們倆繼續在教會做一些佈置工作,直到十一點多,教會電話鈴聲響了,是教會的財政打來的,竹玲一拿起電話,對方第一句話就說:「我好像好久沒有給你們實習費了吔!」多個月來,我們每一個週末都去教會,財政都沒想起來,就在我們「山窮水盡」的時候,神就提醒她了!雖然已接近半夜,她還是托人把那筆拖延了幾個月的實習費拿到教會給我們。
經過了這些年,我不敢說自己完全學會了信心的功課,但這些經歷確實教我們更懂得專注於神的事工,而不是自身的需要。在面對所要到的工場、所要開展的事工,經濟的考量不再是首要的,也不是決定性的。信心對我們而言,是把對神完美屬性的抽象認識,化為實際的經歷。
操練信心不難,單純一點就是了。
(本文原刊載於《華傳》雜誌,2012年11~1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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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一個故事的開頭?】
這次的作家談寫作,我們分享的文章出自以色列作家阿摩司·奧茲的文集《故事開始了》的序言。
作為多項知名文學獎的得主、甚至有過諾獎提名的他,也還是和一般創作者一樣,感嘆「開頭太難了」。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他對於如何寫好故事開頭的絮絮叨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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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一個故事的開頭?/ 阿摩司·奧茲
過去,我父親寫學術性著作。他總是羨慕我有小說家的自由,想寫什麼就寫什麼,腦子裡想的東西直接就可以寫到紙上去,不受各種預先搜尋資料然後再研究的限制,不須承擔先熟悉該領域所有現有資料的義務,擺脫了比較資料出處、提供證據、核對引文和加註腳的桎梏:像鳥兒一樣自由。您很想寫「什穆埃爾愛齊拉」不是?您只要動筆寫就是了。您想寫「可是齊拉愛的是吉伯特」不是?您寫就得了。您想加上「可是什穆埃爾是和吉伯特兩情相悅」嗎?誰能反駁您呢?誰又能走上前來,拿出相反的材料或者拿出您可能忽略掉的資料出處,對您表示異議呢?
而另一方面,我對父親懷有某種羨慕之情。他每次坐下來寫一篇學術論文,書桌上都擺得滿當當,有打開的書本、單行本、參考資料、各種辭書,就像是給大炮準備好充足的炮彈一樣。他從來不會像我一樣坐下來,呆看著一張了無生趣的書桌中間的一頁帶著嘲諷的白紙,仿佛月球表面的一個火山口。只有我,空洞和絕望。去無中生有吧。順便說一下,我說的還是那張書桌。我父親去世以後,他的書桌傳給了我。這張書桌年復一年都像是印度加爾各答的貧民窟一樣「人」滿為患,而今卻像科索沃的小型飛機場一樣空空蕩蕩。
實際上,誰沒有過這樣恐怖的經歷呢?坐在一張白紙面前,它衝你咧著沒有牙齒的嘴巴樂:開始吧,咱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動我一根指頭?
一張白紙實際上是一堵刷了白灰的牆,沒有門,也沒有窗戶。開始講一個故事就像是在餐館和一個素昧平生的人調情。還記得契訶夫的小說《帶狗的女人》裡的古羅夫嗎?古羅夫朝那隻小狗一次又一次晃動手指頭,示意它過來,直到那女人臉一紅,說:「它不咬人。」於是古羅夫就請求她准允他給那條狗一根骨頭。這就給古羅夫和契訶夫他們兩個人一條可以遵循的思路;他們開始眉目傳情,故事也就開始了。
其實,幾乎每個故事的開頭都是一根骨頭,用這根骨頭逗引女人的狗,而那條狗又使你接近那個女人。
想像一下,你決定寫一個來自納哈里亞的姑娘——我們就叫她瑪蒂達吧——她發現她在希臘有一個不認識的表姐。假定那位表姐也叫瑪蒂達。想一想啊,納哈里亞的瑪蒂達決定九月份去希臘,看望和她同名的表姐。那好啊,可是應該先寫什麼呢?一個晴朗的早晨,瑪蒂達醒來?瑪蒂達去了旅行社?瑪蒂達還是個小姑娘的時候,那一天她的手指夾在通風機裡了,使她難以忘懷?或者是,瑪蒂達在塞薩洛尼卡,在一個擠滿了農民的旅館裡租了個房間,她在那裡遇到一個養蜜蜂的人?或者,我們寫這個故事應該這樣開頭:詳細描寫樓梯下面的儲藏室裡那厚厚的蜘蛛網?第一章寫什麼?瑪蒂達凝視著那對曾祖母傳下來的耳環?曾祖母的名字也叫瑪蒂達。第一頁寫什麼?第一段又該寫什麼?第一句應該透露出多少東西?
在我們人生旅程的中途,我迷失了方向
離開筆直的道路,醒來發現自己
孤身一人在黑暗的森林裡。
——但丁《地獄篇》
或許,但丁的《地獄篇》開頭一節可以用作所有故事的標準的第一行:「在我們人生旅程的中途」,或多或少都是這麼多故事實際開始的地方。
所以,您坐下來,問您自己應該先寫什麼;怎麼樣進行人生旅程中途的開場?坐著。在紙上亂畫。把紙揉成一團。扔掉。在下一頁上亂畫:各種圖形,花兒,三角,菱形,帶一個小煙囪的房子,一隻沒長毛的貓。再揉成團。扔掉。到了這個時候,瑪蒂達開始消失了。您又掀開一頁。哎呀,這新的一頁並不比前一頁友好。還是老樣子:沒有狗——沒有女人。
實際上,這種事兒是一直發生的,不光小說家會遇到,不管誰要寫些什麼東西,都會遇到這種事兒。齊拉受廠裡委託要對吉伯特進行面試,他是一個應聘者,來一家製造廠應聘員工協理員職位。廠裡希望齊拉把她對他的印象寫一份書面報告。她寫道:「面試於晚上六點在巴格達咖啡館進行。」
她劃掉了。這樣寫可不怎麼對,因為面試晚上六點開始是不錯,但卻是在六點至六點四十五分之間進行的。再者說了,誰在乎是六點還是八點?是在巴格達還是在阿拉斯加?她又劃掉了。咬著鋼筆尖兒。思考。然後她寫道:「面試剛一開始,吉伯特給我提供了一份……」又劃掉,把「吉伯特」換上了「應聘者向我提供了一份簡歷,他堅持要我立刻就看,然後我們再開始談。那份簡歷是密封著的。」
劃掉。這又有什麼區別呢?還有,「堅持」在這兒口氣太重了,因為吉伯特當時實際上沒有那麼毅然決然。「請」?太弱了。事實上,他說話的口氣比堅持輕,比請要重,要我先看他的簡歷。有沒有一個介於「請」和「堅持」之間的詞兒呢?或許是「要求」?不行,他並沒有要求。他不是那麼毅然決然。總而言之,「毅然決然」這個詞兒可真是傻乎乎的。不管怎麼說,這份簡歷是要附在我的報告上的,如果我要設法寫這份報告的話,所以,誰在乎吉伯特是堅持、硬要、請我、求我還是引誘了我呢?(引誘了我?吉伯特?這冷不丁的,你腦子裡都在想什麼呢,齊拉?)哎,或許報告可以這樣寫:「應聘者給我的印象是,他是一個分外自信的人,儘管他好像是有點兒故意給人留下這樣的印象。」不錯,而實際上是很臭:他給人的印象是,他在故意「試圖給人這樣的印象。」臭邏輯,希伯來語也很臭。此外,「分外自信」——你以為你是誰呀?一個有資格證書的自信心評估師嗎?
齊拉從頭再寫:「吉伯特,二十九歲,生於以色列國蓋代拉市,離異,曾任警察局巡官五年……」不對。見鬼,你難道直說事實都不會了嗎?他是從警五年,但他當警察局巡官只是過去的一年半的事呀。
幹嘛不從最帶勁的地方寫起呢?可是到底什麼才是最帶勁的呢?再說,天也晚了。齊拉答應過要在她下班前給瑪蒂達打電話的。
又是很臭。「她下班」指的是瑪蒂達下班還是齊拉下班,並沒有說清楚。
夠了。這報告齊拉今天是寫不出來了。明天又是一天。這並不是世界末日嘛。
又一次劃掉。「明天又是一天」簡直太老套了。但從另一方面說,那又怎麼啦?老套的東西有什麼不好?幹嘛不老套呢?以三個意思相近的問題結尾:「那有怎麼了?有什麼不好?幹嗎不呢?」,這樣結尾不是很笨拙嗎?
齊拉把草稿撕成碎片,給瑪蒂達打電話(瑪蒂達已經去希臘找另一個瑪蒂達了)。
開頭很難啊。
誠然,對付這一難題的策略是五花八門:有的作家從來不從頭寫起,而是從故事的中間選上幾個容易的場面開始寫,以便熱熱身。(問題是,即便從故事中間選上一個容易的場面,那也需要一句開頭的話。)有的作家,比如卡繆的小說《鼠疫》裡的格朗,寫一部書裡的第一句話,寫了一遍又一遍,寫了一百遍,還是寫不出來。可以推測,還有的作家就完全放棄,也許是萬念俱灰,疲憊不堪了,索性想到哪兒就從哪兒開頭,這究竟有什麼區別呢,從什麼地方開頭都可以,寫什麼都無所謂,即便是開頭平淡無奇或者有點可笑,都無所謂。比如說,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本人的一篇名為《白夜》的小說開頭就不怎麼樣:「這是一個可愛的夜晚,親愛的讀者,一個只有在您風華正茂之年才有的夜晚。如此的夜色清朗,群星閃耀,當您遙望夜空時,腦子裡想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在這樣燦爛的天空下,難道還會有性情暴躁,喜怒無常的人。」
嗐,挺令人尷尬。即使那對「親愛的讀者」的獻媚之詞也無法彌補那多愁善感的陳腔濫調帶來的尷尬。而這不是旁人,畢竟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呀。天知道他寫了一稿又一稿,究竟寫了多少稿,重寫,毀掉,咒駡,亂畫,揉成團,扔進火裡,扔抽水馬桶裡沖走,最後定下來這種「就這樣了」。
或者,大概不是這樣子。《白夜》畢竟是用第一人稱寫的小說,以一個多愁善感的人物的觀點寫的,故事的副標題就是「一個傷感的愛情故事(選自一個做夢人的回憶)」。所以,這個很糟糕的開篇句也許是作者故意寫的,事先謀劃好要寫這麼糟糕的。
果如此,我們的問題就必須重新開始。陀思妥耶夫斯基寫了又寫,到底寫了多少稿,才最後寫出了這個糟糕的開篇句範例?對那滿布星斗的天空,那「親愛的讀者」,那「一個只有在您風華正茂之年才有的夜晚」,進行了多少提煉和蒸餾?換句話說,安徒生童話裡那皇帝的新裝實際上是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冒牌貨,為了揭露皇帝的愚蠢和眾人的墨守成規?或者,那個大叫「他什麼也沒穿」的勇敢男孩也許也是一個傻瓜,儘管可能是一個不同種類的傻瓜?有沒有這種可能:那一絲不掛的皇帝根本不是真的一絲不掛,而是身著華服?那個騙人的裁縫不是個騙子,而是一個令人稱奇的大師,他的天才也許遠遠超出的眾人和皇帝的理解力,遠遠超出了男孩的知識範圍?這也不是不可能的:只有那最敏銳的觀察者才有可能注意到了皇帝那華麗的新裝,而皇帝、大眾,甚至那個大膽的解構主義男孩,都沒有發現那新裝之美。那孩子一定是搜索了所有的檔案才揭露了皇帝是一絲不掛的,並不是因為這位皇帝比別的皇帝——或者別的人——穿得更少,而只是因為今天,一絲不掛的皇帝是本周的特賣廉價商品。
有人可能會將問題表述如下:用第一人稱刻畫一個多愁善感的人物,寫出一篇多愁善感的文本,這兩者之間有沒有一個分界線?如果有的話,這條分界線在哪裡?或者,是不是不再有所謂好的文本和不好的文本之分,而只有合理的、受歡迎的文本和別的文本,不無合理但不怎麼受歡迎的文本了?
回到我們兩難的命題來。一篇故事從哪裡開始才算恰當?一篇故事的任何開頭,都是作者和讀者之間的一種合同。當然了,合同有各種各樣,包括那些缺乏誠意的合同。有時候,開篇一段或是第一章所起的作用就像是作者和讀者背著主人公簽訂的一份秘密和約。《唐吉訶德》和阿格農的《就在昨天》的開頭就屬這種情況。有具有欺騙性的合同,作者似乎是把所有的秘密都和盤托出,這樣毫不生疑的讀者就咬住釣餌,上鉤了,想著他實際上已經應邀進入了那個黑暗的房間,根本沒有意識到,那個「後臺」並不真的就在幕後,而只是另一個場景;就在讀者幻想他參與了一個陰謀,而實際上他只不過是一個更加撲朔迷離的陰謀的受害者而已;那份看得見的合同只不過是一個障眼法,是一份更隱秘、更微妙、更刁鑽的合同的外在形式而已。比如,克萊斯特的《米夏埃爾•科爾哈斯》、卡夫卡的《審判》和湯瑪斯•曼的《被挑選者》,這些作品的開頭就是這種情況。
(《被挑選者》第一章的題目是「誰敲的鐘?」,在這一章裡,作者一本正經地告訴讀者說,敲鐘的並不是敲鐘的人,而是「故事的精神」,然而,到了後來卻發現,這「故事的精神」實際上並不是精神,而是一個名叫克萊門斯的愛爾蘭人。)
有的開頭頗似一個甜蜜的圈套:一開始就引誘您,要麼是有聲有色的閒談,要麼是毫無保留地供認,要麼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冒險,然而您最後發現,您要得到的不是一條真魚,而是一條釀餡魚。比如說,在《白鯨》裡有很多冒險經歷,也有很多菜單上沒有提到的熟食,甚至在開篇合同(「叫我以實瑪利吧」)裡都沒有暗示到,但是卻作為一個特別的獎勵頒發給您——就好像是您買了一個冰淇淋,卻贏了一張周遊世界的獎券。
還有富有哲理的合同,比如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裡那著名的開篇一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而實際上,托爾斯泰本人不管是在《安娜•卡列尼娜》裡,還是其它作品裡,都是和這種二分法相矛盾的。
我們有時候會碰到一份很嚴苛的開篇合同,幾乎令人望而卻步,從一開始就警告讀者:此處票價非常昂貴。如果您覺得無力支付一筆令人不快的預付款,您最好乾脆不要試圖入內。不要指望有什麼讓步和折扣。比如說,福克納的《喧嘩與騷動》的開頭就是這樣。
然而,最後是,什麼是開頭呢?原則上任何故事是不是都會有一個恰當的開頭?是不是毫無例外總是有一個潛在的、開頭前的開頭?更在序言前面的引言之前的東西?《創世紀》之前發生的事情?造成最初因的因素的原因,但這個因素的主旨是不是還有一個原因呢?愛德華•A. 賽義德對「起源」(一個被動的存在)和「開頭」(他認為是一個主動的概念)進行了區別。例如,如果我們想寫一個故事,開頭一句是:「吉伯特出生于蓋代拉。他出生的前一天,一場暴風雨把苦楝樹連根拔起,並且毀掉了籬笆牆。」我們可能還得講講那棵苦楝樹是怎麼倒的,或許甚至要講講那棵樹是怎麼種下的,或者,我們還得回過頭講講吉伯特的父母何時,從何地來到了蓋代拉,有那麼多的地方,他們為何單單來到了蓋代拉。要講講為何在蓋代拉定居,以及那刮倒的籬笆牆在什麼地方。因為,如果是吉伯特•卡多什出生了,那就一定會有人不辭勞苦做了他的父親;一定有人曾有所希望;或者是怕了,愛了,或者是沒有愛。有人提出了要求,並得到了滿足;有人很喜歡,或者只是裝作喜歡。簡而言之,如果這個故事要完全履行其理想的職責,那麼就必須至少一路追溯過去,一直追溯到宇宙大爆炸這一宇宙的極度高潮期,可以推測,在這一刻,所有小的爆炸也開始了。順便問一下,就在宇宙大爆炸之前,這裡實際上存在著什麼呢?是不是蓋代拉原來的化身?
在我們的開篇合同中,那個有暴風雨和苦楝樹的故事裡,應該有一種類似染色體的東西,這種染色體有一天會使吉伯特•卡多什結婚,再離婚,加入警隊,然後退役,申請一份新的工作,而這正好使得他和齊拉邂逅,當他請——堅持;不,既沒有請也沒有堅持,而是介於請和堅持之間——他這麼一做,齊拉已經迷上他了,最後發現,愛她的什穆埃爾也愛上了吉伯特。
或者,我們是不是不應該從吉伯特或齊拉開始,而應該從這位什穆埃爾開始?或者,甚至從什穆埃爾的曾祖母瑪蒂達開始?而這位瑪蒂達也是齊拉的朋友瑪蒂達的曾祖母,而這位瑪蒂達去希臘尋找和她重名但並不認識的表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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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2019年10月,曾思瀚博士赴台舉辦台北巡迴講座「誰的釋經,哪個傳統?」,宇宙光十分有幸是主辦單位之一,為了使本刊讀者對曾博士有初步認識,本期我們以「上帝陪伴人」為主題,採用問答的方式,請曾博士分享他在神學方面的領受,期盼讀者也能由此受益。
一、上帝從創造至今,祂的計劃從未改變,請問,超越受造的上帝為何要陪伴人?又是如何陪伴人?
我首先給的是傳統答案。上帝是藉著祂的話語(亦即聖經)陪伴人。我們讀到上帝以往作為的記載,這就成為上帝的話語,告訴我們,祂現在依舊陪伴在旁,因此,固定閱讀聖經能讓我們知道祂在陪伴。祂的陪伴也出現在大自然,有時候我們可以在其中經歷祂的作為,體會祂的大能。詩人往往以大自然為主題,頌揚上帝的陪伴,例如〈詩篇〉十九篇1~6節:「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它的量帶通遍天下,它的言語傳到地極。上帝在其間為太陽安設帳幕;太陽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歡然奔路。它從天這邊出來,繞到天那邊,沒有一物被隱藏不得它的熱氣。」接著要探討的是比較少人討論的主題,就是上帝的百姓聚會時,祂也在旁陪伴。
山姆‧威爾斯(Samuel Wells)曾在《上帝的同伴》(God's Companions)書中提到,我們對鄰舍行善,上帝就在其中陪伴;我認為這之中還有許多可以探討的地方。傳統上,福音派教會認為上帝的陪伴是屬於個人領域的神祕經驗,靈恩派尤其如此。我相信聖經教導更強調同儕團體,並支持那些與我們相左的人,上帝就是透過這種艱難的途徑,讓我們察覺祂的陪伴。上帝陪伴的主要用意,不是「讓我感覺良好」,而是要「建立榮耀祂聖名的群體」,這不僅需要敬虔的委身,也要積極的努力。我認為要從本體論、形而上的問題──「上帝為什麼需要我們成為祂的同伴?」進展到宣教、教牧的問題──「成為上帝的同伴是什麼意思?」因為沒有人能識透上帝的心意。所有這些臆測都是徒勞,但是我們可以從祂藉著亞伯拉罕建立一個國家,又藉著十二個缺陷重重的人建立教會,了解祂創造萬物的旨意──這就是我們應該朝向的目標。
請不要誤以為我的評語是要駁斥靈恩傳統經驗(charismatic tradition),〈使徒行傳〉是歷史事實的記載,我在著作〈使徒行傳〉注釋已經探討過這個議題,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其中對聖經的詳盡分析,已經勾勒出更廣泛的神學架構。〈使徒行傳〉傳的信息不是要我們尋求一模一樣的經驗,如果有人有過相同的經驗,很好;如果沒有,也很好。我的回答是要提倡每個人都能獲得的常態經驗(normative experiences),進而使這個世界更美好,而不僅讓自己的感覺更好。我們能夠成為基督徒,就是一種超自然經驗,如果以為靠自己就能「決志」跟隨耶穌,就是低估聖靈的大能以及我們全然敗壞的事實,同時也高估自己隨時都能擇善而行的能力。信耶穌本身就是一種超自然經驗,同時也是一種常態經驗。
二、既然上帝陪伴人,那麼人真的可能見上帝的面嗎?聖經教導我們「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請問這是勉勵?還是條件?
〈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這不是神學命題,其希臘原文也不是條件句;反而幾乎是〈希伯來書〉的五個警告:二章1~4節、三章12節~四章2節、六章4~8節、十章26~31節、38~39節(根據馮蔭坤,Ronald Y. K. Fung)的最後一個警告。這節經文中的「聖潔」,以名詞形式只出現在〈希伯來書〉此處。經文中的「主」,暗示我們應該如何解釋「聖潔」。這裡的聖潔不是指儀式或者傳統習俗上的聖潔,而是活出以耶穌為「主」的生活形態,〈希伯來書〉作者也提到努力與所有人和平相處,鼓勵信徒與世人建立健全的關係,這足以反映信徒與上帝之間的健全關係。這節經文說的不是親身面見上帝,是比喻手法,旨在鼓勵身為見證人的信徒要有健全的人際關係,結果就是他們同時也能經歷上帝。經文說的就是聖潔的生活形態,包括認真依循上帝所賜關於生命的訓示,並且要仰望耶穌(十二章2節),祂就是我們犧牲奉獻的典範。
三、掃羅與大衛都曾有上帝的陪伴,結果卻完全不同,其中的意義是什麼?對我們的啟示又是什麼?此外,大衛與拔示巴犯下大錯時,上帝是否仍與他們同在?或是「任憑」他們犯錯呢?
我認為就上帝的同伴來說,掃羅和大衛並不符合山姆‧威爾斯敘述的概念。一般人會用「我與上帝的關係」形容自己的認知,我不反對這點,但是當我套用山姆‧威爾斯的同伴觀念,就會引到另一個同樣有效的方向。如果教會要與年輕人或整個社會連結,就不能僅用個人靈修(personal devotion)作為靈性(spirituality)的典範。
山姆‧威爾斯的觀念涵蓋的不只是個人與上帝的關係。如果上帝與這個世界同在,那麼我們就需要成為這個世界的同在,參與這個世界的同時,也在經歷自己身為上帝的同伴──我們成為上帝在這個世界的器皿,如此一來,就得以目睹上帝如何透過人成就事情,也能看到,即使這個世界如此破碎,上帝依舊與人同在。
南非廢除種族隔離政策,就是基督徒積極投入真理與和好事工非常好的例子。他們成為上帝的手,看到上帝透過他們的努力,成就大事,也經歷到上帝與教會同在。當然,非信徒會說這只不過是基督徒在行善而已,但如果從基督徒的角度看這件事,就能說,上帝用超自然的方式除掉仇恨,然後用建設性的東西取而代之。
我的教會裡有一群非洲信徒,其中的胡圖族人與圖西族人一起敬拜基督。自從盧安達爆發種族滅絕,這兩個族群就互相為敵,但他們現在已經和好,並且致力在局勢依舊緊繃的盧安達和剛果修復兩個族群的關係,以及提倡和平。他們成為上帝在這個世界的手,不但因為彼此關係修復而親身經歷上帝,更因為進一步造福世界而經歷上帝。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議題,但我只是分享冰山一角而已。這類充滿想像的集體靈性觀(imaginative and communal view of spirituality)可以參考山姆‧威爾斯等原創作家的著作。
四、上帝創造時,是否給予我們holy的本質?但卻必須借由與祂有健康的關係,才可能達到聖潔?
我個人認為「與上帝的關係」是個遭濫用的詞語,但這可以涵蓋各式各樣的意思,我不喜歡使用這個詞語。就〈希伯來書〉而言,我們「必須」從猶太人的觀點詮釋其中的聖潔。舊約聖經裡頭,聖潔的規條是要透過各種宗教儀式,把上帝的百姓分別出來,有別於迦南人,藉此保持身為上帝百姓的身分。與上帝建立關係或許是其中一部分,但就猶太人來說,這不是聖潔的主要意義。
我樂於見到的聖潔是,在耶穌是主(lordship of Jesus)的前提下,承認自己的身分。這種身分的延伸意義是,讓我們能夠在上帝呼召我們前往的任何地方,投入各式各樣服事。這種分別為聖的觀念比較近似公開見證,就像以色列人成為周邊其他族群的見證。
五、在上帝的陪伴中,我們發現食物是個重要線索,雖然年代不同、情境不同,但食物與陪伴的關係相當明顯。基督徒生命中該如何看待陪伴?又該如何看待食物呢?
我認為解讀這些經文必須謹慎,它們不都跟食物相關,它們的文體也各不相同,我們不能直接把它們歸類為同一個主題:食物。在某些情況下,它們說的是食物,在其他情況下,例如主餐,食物則象徵其他意義。在少數例子,好比先知以利亞,食物具有比我們現代詞彙更深遠的社會意義──在屬靈旅程中,上帝的百姓像同伴一般,聚在一起用餐,不只飽餐一頓而已。此外,耶穌也用天國盛宴的比喻,例如〈路加福音〉十四章,形容食物的社交功能,我們邀請的客人,顯示我們相信上帝是什麼樣子。我們不採用古代宴會的社交意義,因為它的要旨不在食物,而在人際關係,以及我們相互對待的方式。
就應用來說,我們要進一步探討取得食物與分配食物的方式。食物就是經濟,經濟影響民生,不只關係自己的生活,也關係生活在遠方的人以及食物來源等等,它更關係到我們的各種資源,並反映國度的價值。這個議題一定要從「食物於我有何益處」(what food does for me)轉移到「食物如何為上帝的榮耀,增進人類福祉」(what food does for the greater good of humanity for the glory of God),世人必須學會公平分配它們,以彰顯上帝的公義。
六、食物是人類維持生命的基本物質,因此,上帝創造中,必然會為人類預備食物,但我們是否可以說:人犯的第一個錯誤,就是對食物錯誤的認知?
我想你指的是〈創世記〉一到二章,這個答案非常複雜。上帝給人類第一個命令就是〈創世記〉一章28節的生養眾多,遍滿地面,這反映上帝的形像。我們可以說,人類的第一個錯誤就是選錯食物,但這是憑著少數幾節經文犯下見樹不見林的失誤。〈創世記〉二章15到17節,上帝允許的一切和上帝禁止的一樣形成明顯對比。因此,人類始祖可以吃所有的樹所結的果實,只有一棵樹例外。
人類始祖的錯誤,就是假定上帝禁止我們享受生命,沒有把祂視為想要祝福我們的上帝。亞當和夏娃把目光放在不能得到的事物上,卻沒看到上帝可以賜給他們豐盛祝福。亞當和夏娃的舉止透露他們選擇相信蛇,說服他們上帝的應許不可靠、並詆毀上帝的善意。(創世記三章4節)
……(請見2019年10月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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