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規範兩套標準,吃飯收禮查無不法–這種司法人民如何信賴?」_2021-01-19
石木欽事件與翁茂鍾事件引發社會各界譁然,並對司法制度產生不信任,然而事發至今仍未見相關機關有檢討反省之作為。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特於今 (19)日舉行「廉政規範兩套標準,吃飯收禮查無不法–這種司法人民如何信賴?」記者會,針對寬鬆廉政標準所造成守法司法人員之不公現象,以及政府忽視懲戒不當之後果,提出嚴重質疑。
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首先表示,石木欽案牽扯出的涉案司法人員多達上百位,截至目前為止,並未見到司法院以及法務部針對該起弊案,並對社會表達任何誠意與歉意。無論是司法院「應酬吃飯不到5次、收襯衫不到3次、高級補品禮盒不到3盒」的533原則,或是法務部「受招待5次以上、收受襯衫超過5件」的55原則,皆是對司法人員非常寬鬆的廉政標準,然而對基層公務人員、基層檢察官與基層法官,則非以此寬待標準對待。由此可見,司法院和法務部欠缺嚴加辦理之誠意。
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則指出,本次石木欽事件與翁茂鍾事件,凸顯司法體制已生病。根據昨(18) 日司法院、法務部記者會所公布調查之結果,司法院雖然否認存在「533原則」,記者會卻僅公布限定於「不當往來次數較多者」,對於非「不當往來次數較多者」所存在黑數則不得而知。除此之外,法務部的調查報告簡報也明顯點出「受招待5次以上、收受襯衫超過5件」的55原則,情節有符合55原則才會列入調查對象。
陳椒華委員表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相當憂心,該標準將傷害守法的司法人員。司法院及法務部所設定的懲戒標準讓社會失望,政府應重視這懲戒不當的情形。另外,我們也發現司法院於記者會前,把現任懲戒法院的洪佳濱法官的部分自移付懲戒的名單中移除,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也接獲檢舉,司法院公布名單有抽換隱瞞,針對此事,司法院也應對外界說明清楚,為何將洪佳濱法官自名單上移除。
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繼續解釋,現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已經有禮品收受的具體標準,一次不得超過3000元、一年不得超過10000元。此次司法機關卻以「次數」做為調查基準,這樣的雙重標準做為法律人,是難以被接受的。他呼籲司法機關應該公佈這些襯衫與補品的價格以確認是否符合廉政規範,現行的寬鬆標準是非常離譜的。
邱顯智委員表示,還應全面清查涉案法官的財產來源。以胡景彬為例,貪汙三億的財產來源交代不清楚,之後還能進而影響法官對自己的判決。同樣的,翁茂鍾自己的案件也可從原判刑8年改為4個月併科罰金。這樣充滿飲宴與禮品來往的司法體制,讓人民難以繼續信任,而由年輕的檢察官所組成的劍青檢改,也提出要求涉案司法官應立刻辭任。時代力量黨團要求司法院和法務部應依據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相關規定,全面清查涉案司法人員的財產及是否有申報,應依法擴大調查涉案官員有無不當利益往來或不明來源財產,甚至對於涉案司法人員過去所承辦的案件,如果有相關事證出現,更應該秉持勿枉勿縱的原則重新檢視。
黨團幹事長王婉諭指出,此次弊案不僅是醜聞,更再次重創司法公信力。司法院及法務部理應對弊案誠實以對,公開透明,正面面對涉案司法官種種不當行為,才能挽回國人信心。事實上,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已經請司法院與法務部提供完整的調查報告,遺憾的是,司法院以本案還在監察院調查中拒絕提供,法務部則是答非所問,拿記者會簡報跟新聞稿搪塞。我們再次重申,司法院跟法務部應提出完整的調查報告,包含所有參加過宴飲及收受襯衫者之名單,並以職務是否有無利害關係作為區分和說明,司法院和法務部應好好說明,才能讓國人了解,重拾對司法的信心。
王婉諭委員表示,時代力量黨團已提出相關預算提案,要求法務部與司法院一個月內,向立法院及國人公布完整的調查報告,完整公布所有涉案情況。時代力量在此呼籲屆時朝野各黨團一起來支持這項凍結案,要求司法院、法務部正面面對、檢討這起重創司法公信力的弊案,以挽回國人對司法的信心!
廉政倫理事件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司法界爆發集體醜聞!上百名官員、司法官、檢調人員被查出,與涉及多起重大官司的 #富商翁茂鍾 不當接觸,包括購買其公司股票、接受招待及餽贈禮品、多次球敘等。
面對重大弊案, 司法院及法務部本應徹底調查,沒想到卻訂下荒謬的「 #533原則」及「 #55原則」,認定只要「應酬吃飯不到5次、收襯衫不到3次、高級補品禮盒不到3盒」或「受招待5次以內、收受襯衫不超過5件」,就不算不當接觸。
針對司法部門的離譜行徑,時代力量今天召開【廉政規範兩套標準,吃飯收禮查無不法 – 這種司法人民如何信賴?】記者會,針對 #因人設事的寬鬆廉政標準,以及政府 #忽視懲戒不當的後果 提出質疑。
邱顯智委員表示,根據現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禮品收受的具體標準為「一次不得超過3千元、一年不得超過1萬元」,司法機關卻以「次數」做為調查基準,這種雙重標準難以接受。
邱顯智委員強調,充滿飲宴與禮品來往的司法體制,人民難以繼續信任,而由年輕的檢察官所組成的劍青檢改,也提出要求涉案司法官應立刻辭任。
立法委員 陳椒華則強調,本次事件凸顯司法體制已生病。根據司法院、法務部記者會所公布之調查結果,公布範圍僅限於其認定「不當往來次數較多者」,這種標準模糊不清,其中恐怕還有許多黑數不得而知。
王婉諭委員提到,此次弊案不僅是醜聞,更再次 #重創司法公信力。事件爆發以來,司法院與法務部不僅拒絕提供完整的調查報告,甚至拿記者會簡報跟新聞稿搪塞。王委員強調,時代力量已提出相關預算提案,計畫凍結相關單位首長的特別費預算,並要求一個月內公布完整的調查報告及所有涉案情況。
此外,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更接獲檢舉,司法院於調查說明記者會召開前夕,臨時將現任懲戒法院的洪佳濱法官 #自移付懲戒的名單中移除,為的就是讓涉弊的洪佳濱得以完成退休申請程序。如此刻意包庇、 #官官相護的行為,根本是把司法改革當笑話。
時代力量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應 #公開所有參加過宴飲及收受禮品者之名單,並列出相關餽贈物價格,確認是否符合廉政規範,也應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規定,全面 #清查涉案者財產來源及是否如實申報,有必要時也須重新 #檢視涉案人員過去所承辦的案件。
時代力量呼籲,整個司法體系必須展現徹底檢討的決心、停止官官相護,揪出知法玩法的惡質官員,誠實地向人民公開案件詳情及調查結果,才能重建幾近崩壞的司法形象。
廉政倫理事件 在 歷史哥澄清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
政風主管查察公務員貪瀆、不法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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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機構掌理事項如下: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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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字面解釋
阿中部長要是想辦
#台大公衛博士 葉彥伯醫師(彰化衛生局長)
只能從第5款不法事項之處理去解釋
但在看何謂「不法」之定義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有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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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第四條第五款關於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事項,例示如
下:
一、查察作業違常單位及生活違常人員。
二、調查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有關機關之弊端。
三、執行機關首長、法務部廉政署及上級政風機構交查有關調閱文書、訪
談及其他調查蒐證。
四、辦理行政肅貪。
五、設置機關檢舉貪瀆信箱及電話,鼓勵勇於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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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作業違常或生活違常,大概是指有公務員做出奇怪的行政處分或生活有奇怪的重大改變,政風就可以出動調查
比方機關忽然通過了明顯圖利廠商的法規,或一向低調的公務員忽然買了一台梅巴赫等
再者依據整體法律解釋
#政風人員並不是調查行政缺失的主體
監察權才是(彈劾、糾舉、糾正)
針對彰化縣政府衛生局的篩檢事件
依照小編對公務及法律的了解
還是無法理解阿中部長如何能指揮政風去進行調查
難道彰化縣政府圖利了篩檢試劑的廠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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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唬醫療專業顧問鄭醫師:「由醫師判斷可以就能篩檢這不是時台講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