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6:30直播的重點資料先提供給大家,各位可以先預習準備
行政法國家考試重要命題一大法官解釋與司法實務
一、大法官解釋
1、釋字第784號:有關學生之行政爭訟(1-52頁)
2、釋字第802號: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並未違反比例原則(1-84頁)
3、釋字第807號:勞基法規定女性不得於夜間工作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上課第一本講義)
4、釋字第794號: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菸品廣告、第5款菸品贊助,第9條第8款促銷、廣告丶宣傳等規定,並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1-120頁)
5、釋字第788號:廢棄物清理法所課之回收處理費(課徵之構成要件、效果、業者範圍丶費率)以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1-133頁)
6、釋字第793號:黨產委員會之設置是否違反憲法増修條文第3條規定?(2-15頁)
7、釋字第787號:退伍軍人與台灣銀行優存利息給付事件(2-29頁)
8、釋字第785號:有關公務人員之行政爭訟救濟(2-55頁)
9、釋字第806號:台北市政府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自治規則),未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以自治條例規定,亦未獲得自治條例具體明確之授權,與法律保留原則有違。(上課第1本講義)
10、釋字第797號:行政程序法第74條寄存送達生效日之規定,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3-44頁)
11、釋字第778號:藥事法規定醫療急迫情形,限於「立即」、「當埸」施與針劑或口服藥品為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4-18頁)
12、釋字第808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規定,刑事法律追訴並判決有罪確定,仍處以罰鍰,構成重複處罰,違反法治國家一罪不二罰原則。(4-224頁)
二、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
1、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5號裁定:性別平等委員會之組織,後來修法後如何適用?是否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2-77頁)
2、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4號裁定:稅捐稽徵法第28條於民國98年修法之溢繳稅款,其退稅請求權關於行政程序法第131條10年之規定,如何適用?(4-135頁)
3、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公立高中職以下敎師之年終考核、平時獎懲之法律性質、救濟?(2-77頁)
4、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敎師法規定,大學不服教育部再申訴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2-81頁)
5、最高行政法院104年聯席會議決議:戶籍法第48條之「催告」法律性質、不服救濟?(4-47頁)
6、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所規定之「補辦通知單」、「拆除通知單」之法律性質與救濟(4-52頁)
7、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公務員考績丙等之行政處分機關究為服務機構或銓敘部?(4-68頁)
8、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違法授益處分撤銷除斥期間的起算點(4-98頁)
9、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算點?(4-133頁)
10、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8年):行政機關對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是否有「權利失效」法理之適用?(4-100頁)
11、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9年):鐡路法於103年修法將違反加價販售車票之行為,由刑罰改為行政罰,究如何處罰?(4-240頁)
12、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其實連續宣播廣告,究為一行為或多數行為?(4-240頁)
13、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後不服,究應如何救濟?(4-250頁)
14、最高行政法院101年聯席會議決議:遲到的行政處分與續行訴願(5-25頁)
15、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原處分機關是否適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5-40頁)
16、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公益訴訟之行政訴訟類型?(5-82頁)
三、重要修法
1、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重開(4-124頁)
2、行政訴訟法第237-18條都市計畫審查程序(5-131頁)
3、國家賠償法第3條:有關公共設施國賠之規定(5-168頁)
四、重要時事
1、疾病指揮中心所為疫情資訊公布等措施之法律性質、救濟?(4-189頁)
2、花蓮縣礦區,附近居民提起行政訴訟並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經濟部展延20年之開礦權(4-55頁)
3、地方法規可否較中央法令作更高或更嚴格之規定,有關萊豬自治條例之爭議?(2-134頁)
以上為司法實務之考試重點,至於詳細命題方式、內容,上課時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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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三原則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聯合醫院改建工程第一階段竣工 擴增大美術館生活圈區域發展
迎接輕軌二階成圓新時代來臨,隨之啟動的聯合醫院改建工程將成為擴增大美術館生活圈的重要引擎。位於美術館路上的輕軌C22站,即將成為市民就醫的交通首選,也將是附近交通壅塞現況的解方;為此,奉陳市長之命,我於去(109)年底即召集衛生局、工務局、新工處、捷運局及交通局等局處,研議以兩階段工程推動,此際,首階段工程已於近日順利竣工,今早我前往醫院慰勉辛苦的團隊同仁,期許他們再接再勵,為接下來的工作繼續衝刺。
聯合醫院刻正進行醫院門廳改建工作,係將原面向美術館路的急診入口,改至面向美術東四路,並分別進行醫院大廳擴建及部分病房整修,目前暫時調整大廳出入口調整至東側(面中華路),此外,為增闢鄰近居民及患者休憩養生綠意空間,將由市府工務局養工處於中華路與美術館路口之三角空地興建公園,由此,聯合醫院的新門面,將是綠意充盈;大美術館生活圈的未來,更是市民期待。
聯醫馬光遠院長表示,因應醫院門廳改建及相關擴建工程,聯合醫院可說是全體動員,從行政人員到志工伙伴、從醫護人員到協力廠商,為引導大家適應新動線,可說是下了一番苦功,他也透露了秘訣:「傾聽反映、及時補強」,凡事以病患安全及便利為優先,就能化解各種阻礙與困難。
此外,聯合醫院的室內空間,也迎來視覺上的大變革。9樓的綜合科病房,牆面採用木質色調,給人溫暖的感受,病房內各項設備及軟體,也朝向友善使用者與照護者進行調整,院方正籌備導入電子白板,讓病人管理作業全面電子化、減少紙本消耗,這樣的創新精神將持續落實於院內各項整修更新工作之中,我也拜託院方,施工期間仍要持續為患者提供如常的優質服務。
第二階段的將進行醫院北側新大廳新建工程,目前已進入規劃設計階段,院方與大山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趙元鴻計畫於設計理念中,落實減碳概念,將新建築2樓外推,自然形成一個能夠涵蓋兩個車道的門廳,除方便車輛接駁,也減少大廳日曬產生熱能,以減低建築物耗能;於外推建築的外牆,加上「外掛弧狀擴張網」造型,從設計中達到減少建築物耗能的目標,真正體現「綠建築」思維,這樣一來,也為醫院顯現為剛毅的外觀線條,增添幾許優雅柔美氣息,結合入口廣場的生態綠地,將聯合醫院打造為兼具藝文氣息、人文薈萃之感的綠能建築,呼應市府的「大美術館計畫」,讓醫院既時尚又有風格。
隨後,馬院長與我前往戶外員工停車場,可別小看這空間,自今年5月初,全國升三級警戒之前,院方已「超前部署」,將此處布置為「新冠肺炎社區採檢站」及「新冠疫苗門診」使用,落實感染管控原則也維持社交安全距離,至今已完成超過3萬人次的採檢量,也施打了超過6萬5,000劑新冠疫苗。由此,不得不感嘆,高雄能在疫情影響下,維持市民生活如常,全賴這些「醫療超人」的努力,我也代表市民感謝院方的堅持不懈,也期盼這樣的堅毅精神,能幫助輕軌施工團隊持續推進C20~C24站工程,實現111年底完工通車的目標。
# 輕軌成圓
# 優質社區醫院
@ 雄健康-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建築三原則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黃線終點站Y15:未來的濱海商貿重鎮】
文:李雨蓁 Lí Ú-chin 圖: CJZ.Moment
港埠旅運中心明年即將完成,同時捷運黃線也將動工,Y字型路線的左腳終點站,就是設於此處的Y15站。雖然現在周邊都還是工地、空地,未來卻可能成為高雄海濱最重要商業重心之一。
在剛完成的《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都會線(黃線)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綜合規劃》中,緊鄰港埠旅運中心的特貿一(中油所有),被列為五個聯開基地之一。
基地面積共約27,994m2(8483坪),建蔽率60%,容積率630%。 未來將以國際觀光旅館、商辦大樓、購物中心、住宅規劃為主。 初步規劃預計分為三區塊,每區塊依建築設計為多棟,基地規 劃為地上15層地下5層,商辦總樓地板面積共16,474坪、旅館 16,474、購物中心21,966、住 宅27,440、社區設施共3,920坪。初步評估本基地開發效益約382.37億,可挹注捷運建設約25.95億。
但事實上,此基地因鄰近捷運站,理論上還能轉入增額容積,其開發規模與樓層數都還可能變動。
由於此案緊臨「國門」,在招商與相關都市計畫審議上,我們希望納入幾個原則:
★#規劃良好的立體動線:包含透過地下連通道串連港埠旅運中心與聯開基地,便於聯絡輕軌C9與捷運Y15站,而Y15位在聯開基地的兩個出口也應預留直接連通大樓地下室之介面。
★#拉開棟距創造豐富天際線:在港邊興建大型量體,對與海景與海風的遮蔽有一定影響,由於此案可建築面積很大,與其蓋出15樓的「一堵牆」,不如降低建蔽率,拉高樓層,如同日本橫濱Queen’s square,創造多變的天際線,並增加棟距,改善氣流流動。
★#建築語彙配合港埠旅運中心:港埠旅運中心在2樓之上有一個海景平台的水平線,聯開基地可在立面退縮上參考相應尺度配置,另外在帷幕牆的材質、色彩,應和旅運中心有一定協調度。
★#配合郵輪產業整體規劃:招商上,開發商和港務公司應近一步合作,針對郵輪相關產業鍊,包含旅宿業、餐飲供應、航運業、免稅商店等加強招商,鼓勵進駐周邊,提供旅客更豐富服務。
除了此案外,土開公司自己也將進行16-17號碼頭的開發,周邊這幾個案子應統一規劃,在地下連通、空橋聯通上一併處理,成為亞洲新灣區最重要的商業核心!
建築三原則 在 RabbitAbi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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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去看XXX的影片」→貼心提醒一次就夠了,感恩
「報目前看台人數」→...我看的到
「問我會開到幾點」→原則上每次開兩小時,但其實是看台主我本人高興啦~
「指揮我做事情」→我建議你可以自己玩。
「問我為甚麼不理你」→你猜猜看為什麼呀
「不斷提及、宣傳其他實況主」→我可是要收廣告費der
※請不要跟MOD或台主起爭議,大聲不能搞定※
♥ 目前直播記錄檔在這裡→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rKiDAZD1oLPpEjBOGhUUN5b8AXWyPnZ_ ♥
♥ For foreign language speakers, welcome as well, I'm from Taiwan and the language we use is Mandarin Chine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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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三原則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10610東森 確診者猝死家中 內政部:染疫病逝不算凶宅
東森原影→https://youtu.be/cKYFQA9C8L8
ETtoday→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003793?redirect=1
今(10)日本土新增263例,但從5月11至6月7日止,共有35人屬於「到院前死亡」,其中北投一家四口,3人陳屍在臥室,存活的50多歲女兒目前已確診新冠肺炎。至於「到院前死亡」的狀況,會不會讓房子成為凶宅,內政部則回應,染疫屬於自然死亡。
記者 東森→吳姿儀、吳孟霖;ETtoday劉維榛/綜合報導……↓
據悉,北投一家四口3死悲劇,高姓老翁與妻子患有慢性病,育有2子3女。2位女兒已婚,去世的大兒子居住萬華;二兒子則在台中工作,平時都與未婚50幾歲的女兒同住。去世的大兒子心臟裝有3支架,疫情爆發後在弟弟建議下,便從萬華回北投照顧年邁父母親。經警方初步勘驗已排除外力入侵,加上現場並無遺書,研判3人應該是生病死亡。
家人因染疫而喪命的狀況,是否算凶宅?根據《東森新聞》報導,
房仲陳泰源指出,因肺炎的關係而死在家裡,按照內政部的解釋定義,仲介是不用告知的,也不用在屋況說明書上註記,但是基於為了避免之後的交易糾紛,「原則上我們還是會主動告知。」
實際查詢內政部的不動產說明書,針對建物專有部分,兇殺、輕生、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情形「必須登載」;但若是染上新冠肺炎喪命,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回應,「染疫算生病,不會被認定為凶宅。」
目前三級疫情警戒已延至6月28日,看房冷清清,
房仲陳泰源無奈表示,房市交易量跟帶看量「都有明顯下降」,實務感受約下降八成,由期帶看量趨近於零。如今多數社區都貼出非住戶禁入的公告,儘管有線上VR看屋的服務,但房仲坦言,但只增加三成網路點閱率,「對實質的交易並無幫助!」
去年9月小鬼黃鴻升在北投的家中猝逝,當時網路也引發討論「這樣算不算凶宅?」根據內政部97年函釋,凶宅有「專有部分發生兇殺或是自殺致死的情事」的條件,若建築物裡發生兇殺或自殺身亡,以及在專有部分發生求死行為致死(如跳樓),才可以算是凶宅。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rWlZHq80UAQ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6/210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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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三原則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都市發展局(3/19)】
#都市更新
延續上個會期的大主題,桃園市於去年12月修法公告了新版的《桃園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新增了包括行人空間、市府公告之福利設施與公益設施能換取容積獎勵的相關條目,另外也針對產權複雜的基地與4、5層樓老舊公寓設獎勵項目。
但以桃園的現況來說,土地取得成本較雙北地區低,且目前建設中的重劃區眾多,以建商的考量來看,重劃區的吸力更強,目前也尚未見到舊城區的都更開始活絡,如何加速推動都市更新的量能,智翔首先想請教都發局的看法。
都發局也坦言,建商一定會追求利益,都更因房價尚未到位,桃園新增土地又多,所以新建案一定會繼續增加。
所以新版的都更容積獎勵標準,是否能做到帶動舊城區的都更量能,誘因是否足夠,以及在捐贈公設空間來換取容積的執行成效為何,都是智翔在往後會特別追蹤的項目。
#容積移轉實施代金制度
容積移轉實施代金制度今年開始實施,智翔也關心實施三個月至今,申請的案件數有多少?
都發局則回應,目前有29件申請估價中。
另,根據《都市計畫增額容積及容積移轉代金申請案件審查許可要點》第五條規定,估價必須參酌市場行情,現行的申請案件是否能做到? 若無法做到,是否能研議以實際徵收價格來計算代金?
都發局則說明,代金的計算依母法需經桃園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發函輪派三家專業估價,也會考量營建時間完成後的市場行情與售價,代金估價後應會優於徵收價格。
最後則是代金制度上路後,為使得項目專款專用,並秉持公開透明且法制化的原則,智翔也建議,都發局應積極催生具體的容移代金使用管理辦法,若要依現行條文規定依《都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的用途做使用,也應完善後續的修法。
#綠能屋頂全民參與
桃園市配合經濟部推動「綠能屋頂」計畫,但智翔發現許多社區住戶想參與,卻受限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的規範,須經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才能來設置。
如果政府沒有多加說明、輔導,那恐怕社區住戶、與廠商間的溝通吵翻天也無法達成共識,因此想請較都發局有無想法來改善? 也許積極處理,或成立諮詢的窗口。
讓綠能效率提升,也能及早幫助到台灣的能源轉型的規劃,這點智翔會持續關注,也請都發局來討論看看如何來加快綠能屋頂設置的速度。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8mS1Y09UU4s/hqdefault.jpg?sqp=-oaymwEbCKgBEF5IR_KriqkDDggBFQAAiEIYAXABwAEG&rs=AOn4CLDDtR5A4eO1A0Hx42HQ4sBw6muN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