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口水少,#法規改革好,#防災無煩惱 】
#錢櫃KTV重大火災之消防問題探討分析
4/26日錢櫃KTV林森店發生重大火災意外,因現場室內施工,消防安全設備關閉無法作動、防火區劃破壞等違反公共安全情形,以致大量濃煙上竄民眾逃生不易,造成嚴重傷亡事件。初步判定是在5樓西北角的儲藏室起火,目前正由檢察官偵查當中。至於是誰關閉包括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和排煙設備等5大消防安全設備,也一併由檢察官調查當中。造成多人死傷的真正原因是「業者擅自關閉煙霧偵測系統等五項消防設施」
關掉消防設備的是業者,衝進火場救人的是消防員,被指著鼻子痛罵的是台北市府,要被懲處的是消防局人員,其實真正的問題消防安檢制度跟消防法及其他建築相關法規應該修正。
🔴#真正主要問題
🚭現實遇到的問題
KTV消防警報器關閉成常態?議員爆:因民眾包廂內會抽菸:https://www.nownews.com/news/column/4058202
事實上KTV消防警報器關閉根本就是常態,大家常遇到,KTV消費者,在包廂抽菸遇過警察臨檢,警察當下只是勸導,服務員也不會制止或制止再犯,根本默許民眾在包廂內抽菸、關警報器,積習已久。關掉消防緊報器主因是怕一但誤觸自動灑水系統打開,#每一間K房包廂裝潢加上高級音響設備系統上百萬至千萬,一次全毀消費者也不願賠償。
🚫法規問題--修正相關建築及消防法規
🔥#消防法
1. #防火管理人無任何罰則之規定。
消防法施行細則§14,造成只需每月固定巡檢跟依類組定期申報書面資料而已,根本無法落實負責管理。
2. #防火管理權人亦接近無任何罰則之規定。(合法申報及設置丶維護)
消防法§35雖規定防火管理權人若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但以目前法規來檢討大多數場域在取得使用執照與建照後,加上配合相關消防安檢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都通過就無處罰。加上這次「業者擅自關閉煙霧偵測系統等五項消防設施」目前尚查不出誰關閉,最終只能依刑法業務過失傷害罪送辦。
3. #自衛消防編組應另訂相關訓練及抽查辦法
消防法§15自衛消防編組:滅火班、通報班、避難引導班、安全防護班、救護班平時演練不周及火災發生時無法發揮效應。尤其是避難器具#緩降機通常檢測規避,廠商人員示範拍照交差而非場所人員自行演練,導致真正遇到火災時無人會使用。
4. #消防法過於寬鬆(大多只能要求限期改善),消防法沒有一條法條可以要求業者即刻停業(北市這次是用行政執行法要求停止使用)消防法§37、38、39、40皆只要求限期改善(違反消防法案件改善計畫書/勸導單),並未直接開罰或制定罰則。更應加入「關閉或未改善以致於消防設備,無法正常使用,相關刑責提高。」
🔥#建築法
建築法§74中修正: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室裝法§26中修正:一定模模以上建物施工前取得「#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核備合格文件。
室裝法§28中修正:不管未涉及或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變更者施工前應依消防法規規定辦理,並應於施工前取得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審核合格之文件。
🔴建議改善現行問題
1.建議消防署可以仿内政部建築研究所成立的#財團法人建築中心(現行綠建築標章、防火建材認證核發單位)成立#財團法人消防中心來處理上述工作且日後的消防安檢委託消防中心所定期及不定期配合消防局檢查及第三方公正單位稽核與爭議事件處理。
2.財團法人消防中心由內政部消防署、建築師公會、消防設備師公會、消防設備士公會等合作成立,專責消防及安檢工作檢查分級分責查驗或認證後之消防公司。現行安檢皆由各種顧問工程公司負責,低價承攬安全檢查工作。大規模建物一棟大樓只花低廉價格如何能詳細負責的完成,因此作假情事就是容易如此發生,如本次KTV十樓安檢随便看個一樓就罷。
3.#救災電子E化系統
台北市政府的所謂E化只有目前所指救護車的救護平面E化系統,實際上各大樓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場域,消防的E化係是大樓各層平面圖,電子化亦即將各層樓的安全梯消防栓警報系統全部電腦化標示正確位置,消防署圖面電腦化甚至於2D、3D化。如此在各級消防控制中心遇火警時能立即傳輸給第一線救災人員立刻能夠了解現場平面狀況甚至進入火場,更可藉GPS定位救災人員位置,更保障救護安全。否則在一片煙霧瀰漫又漆黑裡那𥚃得知自身位置,但目前因消防署中央人員、經費不足無法進行此項工作。
4.應該區域消防局設置分區🆘「#消防受信總機訊號遠端監控機制」,即便當受信總機被關閉或故障📴,即時通報。此外,應該強制一定規模以上之業者裝設📵「#119火災通報裝置」,當火災發生感應時,自動通報消防機關,如今發生憾事,各縣市應該亡羊補牢。
5.#消防人員專責化,救護專責、安檢專責、救災專責,每個人擅長都不同,但把人員特性區別出來,專責化丶分責分權制度,地方政府提高員額和預算編列,職務津貼。
🔴#北市建管處跟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制定法律人民有遵守義務,日前消防局、建管處分開申請報(簡便於民)核確實有漏洞,北市府已經於災後幾天內檢討並立即修正是值得鼓勵:
5/2建管處邀集消防局及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室內裝修審查機構)共同研議,會議中並修正SOP,決議未來台北市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或用途變更,必須依法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送消防機關備查。若非屬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住宅除外),建管處或建築師公會於核准變更或室內裝修許可時,仍將橫向通報消防局知照。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自5/4起,簡裝室內裝修恢復收件審查,不論自任審或公會審,送件時,一律檢附(臺北市建築物涉及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檢核表)檢核表。(住宅除外)倘屬應辦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核備者,應繳交消防局核備證明文件後本會方核發施工許可證。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2/1704998.htm#ixzz6M7lsjX96
🔴#爭議事件處置
這次事件是整個公務體系制度與中央法規的問題,該負責的人沒出來(關安全緊報設備之人),最後怎麼會由救火的消防局來負責任,盼市府、民代及外界能搞清楚究責方向,勿因政治化不問是非就錯殺基層好人,本因施工或電線走火造成火警傷亡,消防盡心盡力救人,最後怎麼所有指責都到消防單位身上,要消防來扛責任。建管丶消防抽查單位也是配合原有中央法規遵循而建立聯合稽查制度,原有分開申請報核(簡便於民)亦是依循中央法令規範。
KTV大火事件更交應由「第三方公會與府方聯合鑑定」(建管丶建築丶消防),不失正當公平公正性。交由第三方的鑑定 而不是慣性交由「府方高層」及「政風單位」調查,更不應受獵巫影響,政府也不應讓公務基層士氣低落。此舉才能夠全面完善而客觀審理所有看法、衡平論點,避免貿然採信單一事證,不失公允。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55652
特別感謝建築師公會丶技師顧問專家的指導和提供專業諮詢丶研判丶分析丶照片。
我也懇請大家能給基層消防人員和市府承辦人員跟相關建管單位一個慰勉丶鼓勵。
「消防法」目前真的很有問題必須多傾聽產丶官丶學丶民的多方意見召開多次的檢討會以及研討會去修法!不合時宜的法規遵循應給予修正而不是「政治化」的罵聲獵巫,為出征而出征,「罵聲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掌聲才能讓台灣世界驕傲」。
參考文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2/1704998.htm
相關建築、消防法規、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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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疫情重點【今無新增病例,已26天無本土案例;符合4規定,可取消室內100人、室外500人限制;經地方政府評估確認,酒店舞廳可望復業;疾管署與臉書合作,創立聊天機器人,提供疫情資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8日)宣布,無新增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確診案例。目前已經26天沒有本土案例,全台共有440例確診,包含6人死亡,355人解除隔離,其餘穩定治療中。
■符合4規定,室內外小規模集會限制解禁;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仍須戴口罩
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目前疫情穩定控制,因此希望民眾可以出門消費,讓民生及產業逐步恢復正常。只要業者符合以下4項規範,就不受3月25日宣布實施的室內100人、室外500人集會建議停辦限制,但千人公眾集會建議尚未取消。
1.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座位有隔板或梅花座。
2.戴口罩、量體溫,入口及場內提供洗手用品。
3.建立實名制,掌握人流管制情形及環境清消。
4.消防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需合格。
而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須戴口罩的策略仍未解禁,陳時中說,因為在大眾交通工具上,民眾容易接觸不特定人,也不容易維持社交距離,因此認為口罩仍是必備裝備。
邊境防疫部分,陳時中說,針對來台參與商務活動的外國人,如何能在不居家檢疫14天下,不成為防疫破口,目前指揮中心正在進行相關檢測、觀察,評估更密切的管理,來取代居家檢疫。
另外,為了方便更多民眾了解疫情資訊,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疾病管制署與Facebook合作,民眾可在使用臉書時,前往「疾病管制署-1922防疫達人」專頁,Messenger就有聊天機器人,24小時提供COVID-19的資料查詢。
■酒店、舞廳何時復業?陳時中:地方政府做最後決定
陳時中表示,目前暫停營業的業者(酒店、舞廳),需要達成3件事。第一,個人必須做好防護;第二,業者要確實做好防疫管理;第三,地方政府就業者管理量能來評估。
若3者都能達到,陳時中說,尤其各縣市政府評估後,認為店家已符合防疫及安全條件,就可以開放營業。
■中國確診個案「復陽」比例達15%,張上淳:台灣不到1%,但兩者解隔離標準不同
有媒體提問,中國提出數據,確診個案出現「復陽」的比例高達15%,台灣的復陽比例為多少?對此,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表示,台灣目前三採陰出院後又復陽的人數只有4人,比例不到1%。不過兩者不能比較,因為解隔離的標準並不同。
張上淳說,台灣採取高標準,確診個案必須3次採檢陰性,才可以出院;有些國家兩採陰性、一採陰性就可出院,被檢出「復陽」的機率就會比較高。
至於昨(7)日確診的案440,在卡達確診康復後回台又復陽,並未納入復陽個案中,張上淳解釋,因為該案之前在國外的治療處理,僅二採陰就出院自主健康管理後回國,這跟國內三採陰才出院做法不完全相同。
他表示,「我們也有在醫院二採陰性後又呈陽性的病人。」不過,在台灣二採陰又呈陽性的病人通常都還是會留院觀察,在國外則通常是出院後再發現呈陽性。
■稱紓困大家都苦,陳時中:新公式將出爐,原則是「寧願錯發,不願漏掉一人」
自5月6日開始,行政院發放紓困急難金。但由於民眾檢附資料不易備齊,導致申請困難;基層鄉鎮區公所人員也不易辦理。昨(7)日陳時中更前往行政院紓困記者會向大眾致歉。
陳時中今表示,這是「紓困之苦」。要領的人很苦,得排很久的隊、辛苦填資料;承辦人也很苦,因為跟過去處理方式不同;我們(衛福部)也很苦。每個人都希望把事情做好,畢竟是發錢幫助別人的好事,但目前狀況仍多。
例如公所一下子湧進很多案例,不過申請者的資料通常都不齊全;公所人員辦理上就有壓力,雙方也容易有爭執爭議,造成每個地方政府、公所辦理的寬嚴標準不一。
陳時中說稍早看新聞,去申請的民眾「男的都說舉牌,女的都說賣玉蘭花」,他表示,這些需要幫忙的人本來就屬社會邊緣,因此看到新聞說賣玉蘭花、口香糖、舉牌者符合資格,就以此申請,相信他們不是要騙。不過公所人員也很盡責,政府長期對於社福審查都相對嚴格,才會造成這次兩者的落差。
為了緩解現在的困境,陳時中說,今天下午就會做出一個簡單的公式,方便地方政府,公所承辦人員審查資料,公式的原則為:「寧願錯發一些人,也不要漏掉一個人。」需要的人絕對不會領不到,申請時間也至6月底,呼籲民眾不用心急。
#延伸閱讀
【你買的玉蘭花是這樣來的──撐起數百弱勢家庭的玉蘭花產業】https://www.twreporter.org/a/white-champak-vender
【舉牌人朝不保夕的勞動真相】https://www.twreporter.org/a/2015-brand-life
■職棒今晚首次開放千名觀眾入場,但禁止飲食
今天晚上是中華職棒在疫情之後,首次開放觀眾入場觀賽,人數限制為1,000人。雖然座位分散,但依然規定除了必要的喝水、吃藥之外,禁止飲食。
陳時中表示,這次開放觀賽,是大型活動解禁的試金石。而不開放飲食是怕吃東西時會拿下口罩,且有口水噴濺的問題。若有民眾違反規定會有罰則,「但我不認為有人會違規。」
(文/陳潔;攝影/陳曉威、余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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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罰則 在 台中市議員曾朝榮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五月底宜蘭大學發生電梯意外造成一名醫生死亡,從新聞報導中得知這部電梯有做例行性保養,在意外前三天,宜蘭縣政府進行抽驗,這部電梯也通過檢查,使用者應可安心搭程才對,竟然卻發生憾事,因此,朝榮查閱資料並提出建議。
我國建築物昇降設備實施三級管理制度,第一級:委託專業廠商維護保養,第二級:每年定期安檢,換發使用許可證,第三級:地方政府辦理抽驗,但是如此嚴格的把關,為何電梯意外還是層出不窮?
市府將電梯業務委外辦理,卻無督導檢查機構是否落實檢查,電梯檢查項目總計超過70項,預估需要2個小時才得檢查完畢,而市府卻疏於督導監查機構,無從查證檢查員是否落實。
依據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專業廠商保養員每日每月保養負荷量為50台,而實際上,廠商削價競爭後,精簡人事成本,保養員身上肩負超過百台電梯,又能做到多好的保養品質?為搭乘電梯民眾的生命安全,我們應該更謹慎重視電梯安全問題,也應該尊重電梯保養員的工作安全。
朝榮建議,制定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將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等均納入責任,並制定罰則;及制訂檢查員檢驗電梯數目上限及詳填檢查時間,確保業者不再削價競爭影響保養品質,使用人選擇應從優而不是從低價,管理委員會也善盡監督責任,並提昇檢查員檢驗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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