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知名媒體人投書「學生實習該不該給薪」引發網路熱議,正反意見各有道理,但我認為實習本來就應該支薪!
實習制度的意義在於「學習」,透過實作、與產業接觸,讓學生跳脫課本的框架,有更靈活的思維,與業界的前輩互動,提前建立人脈。
但「領薪水」不也是「與產業接觸」、「跳脫課本的框架」的學習項目之一嗎!
薪資是反應產值的標準,在學時培養評估自己的產值、妥善運用薪水、了解公司想法的素養,我認為反而更能加速青年與業界的連結。
我相信大部分的企業樂於提供機會讓學生實習,不僅能從中找到人才,更能活化產業,但現實是,不良的制度讓各界為了「實習而實習」。部分學校虛應故事,為了提高教育評鑑,對實習機會把關從寬,而我們的政府從沒有輔導或糾正過學校的作為。
再者,良心企業響應實習制度,卻獨自面對人事虧損,最後不再釋放職缺,政府何曾積極給予補助?
最後黑心企業將學生當廉價勞工,不但未能連結所學,更讓優秀學生黯然離開,主關機關也未對此開罰。
回歸到最原本的問題,就是應該建立完善及有效的實習制度!
在美國透過政府和民間團體聯合推動青年實習,企業更將實習視為人事投資,建立國家、學校與企業夥伴關係。
我們最該做的是有效落實實習制度,導正或輔導甚至是補貼學校及企業,國營事業更應率先做起,政府的責任不能青年被剝削的原因!
柏毅主張:台北市捷運公司、市立聯醫等單位及大型公共建設承包廠商率先與學校合作,並擬訂相關辦法,
縮短產學距離,創造優良的實習文化。
部分人士以幾十年前的經驗作為現在的標準,話當年的辛酸血淚視年輕人好吃懶做,種種言論都令人嗤之以鼻!
現在的薪資水平、物價水準,根本不能相比!現在的年輕人不是吃不了苦,而是當業主連基本時薪都不願意給時,誰是真正的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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