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睡的政府叫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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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為屏東曾小姐不幸受擄殺事件表示哀悼,並呼籲蔡英文政府應盡速完成立法,別再找藉口!
我認為蔡英文政府應對此次受害的屏東曾小姐引咎自責,曾小姐遇害前報案二次,都以性騷擾處理,出事後官方推說基層敏感度不夠。以我擔任107年行政院「#糾纏行為防制法」的起草人,問題的關鍵不是基層敏感度,根本是法令不夠明確。以曾小姐憾事來說,除了黃男入店言語接觸外,其他的跟追、盯梢跟本不符合法律性騷擾定義,現在的警政署版糾纏犯罪防治法也就無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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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數過去跟騷受害往例,民國89年,淡水建商小開王鴻偉,因求愛不成,開車衝撞女方,再砍殺176刀後棄屍。106年世新大學迷戀學妹的學長,也差點釀成殺害慘案。去年10月造成國際矚目的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案,也是事發前已顯跡象。這些案件就像我們有許多交通改革計畫,但直到太魯閣列車案發生,#顯示出政府的漠視是所有事件的元凶,#執政當局的冷漠、#無感實在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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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負責此法案的羅秉成政委將立法牛步推給民間團體意見及版本太多,司法院對相關令狀有意見,但是去年12月相關機關皆已提出意見,內政部亦於今年1月15日召開會議蒐集民團的主張,為何 #行政院仍毫無進展?內政部警政署版說是要「聚焦性別暴力」,仍說不清楚到底警政署所指的性別暴力是什麼?為何聚焦性別暴力,就要將糾纏限縮在現行法律規定的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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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針對跟蹤騷擾案件首先要有事前預防機制,第二就是要立法明確授權。民間對跟騷立法相當有共識,絕對支持制定跟騷法,但政府與民團開會後就沒有下文,沒有負起與社會、與立法院好好溝通的責任。#究竟還要讓多少跟騷狼爪得逞,#政府才會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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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國民黨團記者會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496799
曾女兩度報警仍求助無門新聞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410000808-260402?chdtv
引咎自責 在 城市漫遊者 Cityflaneur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後來我們說開了,躺在床上天南地北
變成了什麼都可以聊的朋友
對未來放下青澀,不帶假設、沒有割捨
也不再拘泥在於當下的引咎自責
空氣裡飄盪的只剩下祝福,還有一點淺淺的孤獨
很難過地丟掉了些什麼
才有機會在後來的偶然裡獲得什麼
當下不堪於現狀卻也習慣於現狀,翻個身子依舊要努力睡著
努力期待未來的自己不負好時光
也唯有經過這點傷,才有機會看清楚遠方 @ 散散步 / 老宅。岩屋。閣樓。小洋樓
引咎自責 在 Angela 關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退伍軍人讀訓》
第一條,老婆洗澡時要量好水溫,抓癢擦背;不得有貪圖慾望之行為。
第二條,老婆血拼時要勇於付款,多加鼓勵;不得有不情不願行為。
第三條,老婆上菜時要讚不絕口,多吃幾碗;不得有偏食挑菜之行為。
第四條,老婆睡覺時要炎夏扇風,寒冬暖被;不得有打呼搶被之行為。
第五條,老婆給錢時要含淚感激,省吃儉用;不得有奢侈浪費之行為。
第六條,老婆無聊時要搏命演出,彩衣娛妻;不得有毫無所謂之行為。
第七條,老婆訓誡時要兩手貼緊,立正站好;不得有心不在焉之行為。
第八條,老婆犯錯時要引咎自責,自我檢討;不得有連累老婆之行為。
第九條,老婆哀傷時要錐心泣血,悲痛欲絕;不得有面露微笑之行為。
第十條,老婆晚歸時要耐心等候,歡顏以對;不得有大發雷霆之行為。
第十一條,老婆不在時要朝思暮想,守身如玉;不得有偷雞摸狗之行為。
第十二條,老婆高興時要張燈結彩,大肆慶祝;不得有潑灑冷水之行為。
第十三條,老婆失眠時要徹夜陪伴,幫忙數羊;不得有早夢周公之行為。
第十四條,老婆敷臉時要提供方法,以身試法;不得有哈哈大笑之行為。
第十五條,老婆唱歌時要如沐春風,讚嘆不已;不得有忍笑不禁之行為。
第十六條,老婆生氣時要輕聲安撫,懇求息怒;不得有不理不睬之行為。
第十七條,老婆打老公時任其蹂躪,不躲不閃;不得有還手瞪眼之行為。
第十八條,老婆考試時要陪伴讀書,圈畫重點;不得有事不關己之行為。
第十九條,老婆演講時要微笑點頭,深表讚同;不得有順口反駁之行為。
第二十條,老婆審問時要發誓賭咒,以表忠誠;不得有漫不經心之行為。
第二十一條,老婆開車時溫言引導,釋其緊張;不得有干擾不耐之行為。
第二十二條,老婆親吻時熱情有勁,賣力求好,不得有口齒不分之行為。
第二十三條,老婆疼痛時勤作按摩,按時熱敷;不得有任其疼痛之行為。
第二十四條,老婆臨幸時予取予求,持之以恒;不得有力不從心之行為。
第二十五條,老婆不要時淚往肚流,自行解決;不得有金錢買賣之行為。
以上所言,不過列舉大端。望人
夫者,以和為貴,實為君子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