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2020年,柯媽媽還在拚】
(文長宜夜讀)
昨天任職新北市刑警大隊的高中同學傳訊息來,讓我剛起床就淚崩。當時她正在警大上課,教授公共行政的老師播放了我九年前,在東森時期的代表作品「媽媽為你活的22年、全民母親柯媽媽」。
這集介紹1989年,就讀東海大學企研所的兒子被砂石車撞死,化悲憤為力量,推動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法的立法者、柯蔡玉瓊女士。
這集的回憶太多了!不但是從業以來拿到的第一個新聞獎,更是天時地利人和最大化的作品,同時還教會了我對這份工作的「一個心法」。
首先是企劃緣起,也是一個尋找題目的時期。那年民國一百年,我想著在這個國家百歲之際,除了政府官樣感謝的那些「偉人」以外,民間一定有很多素人英雄!他或她一定默默做了某件如今習以為常,卻是改變眾人命運,為國家墊底基石的事。
然後那年三十歲的我,想起來十五歲時,新聞裡介紹過的一位人物:柯媽媽。
在東森新聞的十三樓,我拿起電話,先打到柯媽媽後來曾就讀過的台南一中補校,經說明來意後,行政人員願意幫忙聯繫。
過了幾天,我收到柯媽媽的電話號碼。打電話去,實在嚇到了。
我說我們會到台南採訪,沒想到柯媽媽說「不用呀!我每個禮拜都要去台北...」
那年是強制險通過的第12年,柯媽媽還在拚!每週到台北開會,持續監督這筆大家累積十二年,每年所繳,當時已經兩百億的保費!她說不然大家都很覬覦這筆錢,要「挪做他用」。
以為是過去事的,沒想到還是進行式!
於是我們在電話中約好採訪行程,從台中開始。除了柯媽媽本身,我也循著諸多報導,一個一個找回她兒子車禍當時的眾多重要關係人。
首先是第一時間趕到車禍現場處理的員警陳效恭,他描述從被碾壓後書包,拿出成績單的慘況,真是不忍聽聞。
那年東海大學因為在往來台中港要道,砂石車眾多,車禍頻傳。
那年台灣還沒有強制險,被撞傷撞死,人命只能用「喊價的」!無奈的是,很多家屬如果不拿,連辦後事的錢都沒有。
如我當年文稿所寫「在法律之前人人皆不平等,法網恢恢卻補不全受難家庭的面目全非。」
「別人的孩子死未了」這句話就是當年車禍事件處理的真實寫照。肇事者不但沒有悔意,還嗆說撞死人如「家常便飯」。
如我當年文稿所寫「養兒育女到這一刻,卻端上一盤血淋淋的便飯,還對你說不吃拉倒,天理何在?」
沒想到偏偏遇上自幼工作,累積些財富的柯媽媽,她不缺錢,於是她嗆肇事者「你踢到鐵板了」,前後賣三棟房子,拚了!
拚立法!
喪子的柯媽媽,自稱兒子託夢,要她立法幫助更多人。不過她只有國小畢業,根本不懂什麼是那些穿西裝打領帶的人所談的「立法」。
沒想到她竟然自己翻字典,查六法全書,從最基礎的「草案」開始擬定起!
從零開始的這精神,真的無敵!
這位媽媽走出社會一看,才發現普天之下盡是受難者。此後,她展開「八年抗戰」,從不斷被站在客運業者立場反對的立委阻撓,再到絕食靜坐抗議,再到終於獲得當時李登輝總統接見,一個月後,當年立法院長劉松藩,終於將議事槌敲下通過。
我在文稿中最擲地有聲的一句話就是「一項法案由最基層的人民往上推動,得耗時八年,由政治最上位者一聲令下,只要三十天。」
這集是我從業以來,天助自助,正能量大噴發的作品,從約訪開始,一路順暢,順到同事正好提供一張授權音樂,許景淳唱的「雨後的彩虹」,一聽根本就是主襯樂!歌聲一下,不但寫稿時頻頻拭淚,更常深夜在剪接室一人低吟品味,品味著那股巨大的傷痛,怎麼變成這麼巨大的愛,從1989年一路席捲而來!
最重要的「順」是每位受訪者都很配合,一聽到這名字,無不是深深歎了一口氣,然後義不容辭,再難都要接受採訪,沒有例外。報導中出現最少的就是同樣第一時間趕往處理的員警陳作豪,我訪問時他時任台中市警局公關股長,當天從趕回台中已經晚上七點半,他還在開會,仍撥空在警察局外讓我們受訪十分鐘。
整集訪問中,我最深刻的畫面,是這張遠遠望著柯媽媽讀信。兒子過世的22年,她把和兒子的夢中對話都寫下,寫了42本,每篇開頭都是「前世母,您好」。
我看著她邊看邊喃喃自語,陶醉的模樣,真是不忍。
在經過自己一場生死車禍後我更是深感,車禍的傷害,延宕在整個家庭中的低壓。所以那自稱的托夢,都是療傷。尤其一位母親在立法院被那樣殘害,夢到兒子,是她多美的「舒壓」!
強制險究竟有何貢獻呢?在那之前,台灣社會保險概念還不足,當時全民健保也還沒實施,大家還沒有一起出錢分攤共同風險的觀念。另外當時沒有普遍裝設監視器,警察採證訓練也還不完備,肇事舉證難如登天,讓家屬弱勢更弱勢,多虧這條法案,「一位柯媽媽和一群柯媽媽,她們終結了在台灣,一條命只能被秤斤論兩的理所當然。」
在車禍半年後,我特別去台南再次拜訪柯媽媽,跟她說我生命中要感謝三「柯」:引進葉克膜的柯文哲、手術主治醫師柯玉誠,還有推動強制險立法的柯蔡玉瓊,因為強制險也理賠了我部分醫藥費用。
如文稿寫到「母性的光芒灑在福爾摩沙,要讓一條生命從哪裡殞落,就從哪裡換來共多生命的重生」
而後來在車禍後的理賠談判中,也深深感受到現實中,保險公司被制約成認為因為強制險理賠一條命的上限是220萬,就被當成「天花板」,這態度不啻是:你又沒死,不然你想怎樣?
於是我當場嗆「你們是曲解柯媽媽當年立法美意,強制險採無過失主義,不管肇事責任一律理賠,統一金額用意是讓家屬至少有錢處理後事或官司,不會陷入經濟困境,但不表示一條命只值220萬!」
如今回看當年的採訪,我最深的感觸是這集教會我一個心法:播出後我看到一則網路留言說「以前都繳得心不甘情不願的,現在我願意乖乖去繳保費」
我就知道這集很有意義,讓享受進步成果的人,了解進步的過程,這不正是建國百年的「意義」?
當年有立委嗆柯媽媽,你等到民國一百年吧!沒想到「等到民國一百年」,柯媽媽還在拚!(109年也還在拚)
此後我便不曾真正在乎,我做的內容有沒有被人看到?被誰看到?因為我知道在普天之下,一種善念已經被傳遞在角落,今晨那封訊息,更證明,即使九年後,有一群警察再次藉由我的作品,看見整個立法過程,而那一點點行善積德,是自己經歷車禍後,不解怎能深獲奇蹟的一點安慰。
受難家屬只能一輩子哭喪著臉嗎?那些批評柯媽媽、軍權會黃媽媽、小燈泡媽媽的人,你可知道「化悲憤為力量」這句話,多難?
那股深刻的力量,是批評者從未有過的「勇氣」。
這股勇氣就是母愛,這位媽媽為他逝去的兒子,已經活了31年:如文稿所寫「媽媽是永遠不會覺得累的,總想著孩子吃得飽,穿得暖嗎?就算天上的星星不會說話,地上的媽媽還是好想娃娃,好想再為娃娃多做點什麼?這是媽媽為你活的22年。」
再次品味這集,我唯一遺憾是缺少了一個畫面:在播出後某次,我在台北車站和柯媽媽約見,偶然瞥見她包包內,放著一張黑白護貝照片,露出一點的那頂「學士帽」讓我馬上就知道,那是她兒子的「遺照」。
在採訪中,我竟沒有觀察到她出門都帶著兒子隨行,因為她真的相信,孩子,在她身邊。
不管孩子在「哪」,愛,不止息。
這份深情,在為人父後再回味,怎能不再喜極而「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m3xqt6m60Y&t=188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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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之前一直猶豫是否要發文請教版友,就是覺得會被離題的機率很高,
甚至被Uingu翻舊文說我嘴秋....
我開車二十多年來都是零肇責,沒有任何車禍或出險記錄,
即便如此,我還是願意每年多花三千多塊買個第三人險,以防萬一.
現在真的遇到這個萬一,我也沒想卸責或是想討拍,
就只是想針對保險公司和對方家屬求償談不攏的狀況尋求版友意見,
但是果然不少板友執著於支幹道這個點,
這個google 街景圖就是我車禍地點,
紅色箭頭是我的行車方向,黃色箭頭是對方的行車方向,
指責我的板友們,你們在此圖裡左側沒看到來車的情況,也真的會先停車再行駛嗎?
我真的沒有要爭論哪方錯比較多,
如果可以把自己的肇責提升到100%,讓保險公司多賠償給對方家屬,我也願意,
但是雙方肇責,或行車是否有問題,真的不是我發文要問的重點....
我在低速行駛下發生了一死一傷的重大事故,
心裡已經相當的難過,真的沒有想再跟各位板友爭論了,
也謝謝大家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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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禮拜前行經無號誌路口,對方主幹道,我支幹道,
我時速30km以下,對方騎機車,速度應該差不多,
在十字路口處,發生碰撞,
對方機車雙載,騎車的8x歲老先生,送醫後不治死亡,近80歲的老太太多處骨折,
我方僅車損,(森林人總維修費用六萬五),
至於這場車速僅30的車禍卻會造這麼嚴重傷亡的原因,
我只能自行先推測,可能是對方完全沒發現到我車,所以沒有任何煞車動作,
直直的撞擊到我左前輪導致的.
整起車禍上對我不利的部份是支線沒有讓主線先行,
(雖然實際原因是道路設計不良,導致我跟對方看不到彼此,卻又會以為前方無車的錯覺)
(而此十字路口也無架設凸面鏡,看過行車記錄器影片的人皆想不透為何兩邊都沒發現對方)
(但此路口,里長也說常發生車禍,總之車禍內容大概如上述,有機會且允許的話我再補充.)
以下才是重點:
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及一千萬的超額,
現在對方家屬要求死者和傷者共800萬的和解金額,
與保險公司願意理賠金額差距過大,(應該差超過400萬)
對方家屬目前也表示不會退讓800萬這個金額,
沒有達成和解,他們就是除了公訴的過失致死外,另外再提告老太太的過失傷害,
我本人無前科,開車二十多年來也無任何車禍記錄,
現在在保險公司認定理賠金額與對方要求差距過大的情況下,
是否就只能被動讓對方走刑事及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的部份很單純,法官判賠多少,保險公司就得乖乖理賠給對方,這點應該沒問題.
那刑事上我就只能因為保險公司不願理賠800萬,而我自己也無力負擔差額400萬,
就只能等候法官判決了,對嗎?
雙方沒辦法完成和解,所以至少有易科罰金的懲罰要負擔,
甚至還要擔心有可能判決更重,超過六個月以上,只能認命服刑?
法官是否會斟酌和解不成是因對方要求金額與保險公司談不攏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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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不賠的話,要我自行想辦法.
但是目前對方態度還滿硬的(金額其實陸續在增加中...),
那保險公司那方,在民事賠償金額判決出來前,我是不奢望他們會答應對方要求了.
所以想先詢問一下版友,有沒有建議可供參考.
※ 編輯: ginoinin (220.134.104.92 臺灣), 05/23/2023 20:35:12
所以一再的強調,我這段時間要自己再另外籌錢...
※ 編輯: ginoinin (220.134.104.92 臺灣), 05/23/2023 20:39:16
而且就我對鄉民的認知,就算有影片,想攻擊我的還是會繼續攻擊,
我只想針對保險理賠處理的部份多聽聽板友建議,
不想在其他部份多做爭執,要批評我是危險駕駛甚或三寶的人您就隨意吧.
我覺得對對方當事人和家屬更是禍從天降!
我在還沒開到這個路口前6秒,就一直在看橫向主幹道是否有車了,
橫向的主幹道是個斜坡,再加上在我這邊看起來只有膝蓋高的稻草,
我真的不知道這樣會造成視線死角,導致發現不到左側有機車.
要批評支幹道問題的,就請繼續批評吧,本人不再回應了,謝謝指教.
※ 編輯: ginoinin (61.223.242.32 臺灣), 05/23/2023 23:33:42
所以您單純認為無論如何,我就是應該自行再多拿出400萬才是正確作法嗎?
第二.本人雖然年紀一大把,但是真的拿不出400萬,我對此也感到相當羞愧.
※ 編輯: ginoinin (61.223.242.32 臺灣), 05/23/2023 23: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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