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強調,在這種高速行駛的車道上,如果遇到事故真的不用一定要停在路中間處理,影片中可以看到行駛在內線車道的第一人稱車主在緊急閃避前方疑似追撞的車輛後,繼續地把車停在外線車道,導致整條道路呈現封閉完全停止狀態
事實上台灣是行車記錄器普及率最高的國家,加上快速道路路況單純,很多事故可以透過後續行車紀錄器的還原去釐清肇事責任,不需要堅持「維持車禍現場」的想法,事實上國道警察已經多次對外呼籲這種觀念
如果原本那台載滿鋼瓶的貨車跟後方小客車以及影片事主可以在第一時間停在路肩去解決車禍紛爭的話,這起重大事故或許不會發生,也證明了台灣考照制度的失敗,連車禍處理都沒考就放人上路,區間測速能治這種駕照濫發的症頭嗎?不能麻!
在美國他們滿推薦在車上放置類似信號棒等產品,在視線不良的第一現場可以發出主動耀眼的信號提示後方來車前方有事故(我看我找不找得到照片)
#影片中看到一台重機行駛路肩迅速離開車禍現場
#更證明蘇花改發生事故機車無法救援根本bullsh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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