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澄清一下,育嬰留職停薪不是假。
所謂留職停薪規定在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2 條第1 項:「本辦法所稱留職停薪,指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其他情事,經權責機關核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職缺及停止支薪,並於規定期間屆滿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後復職及復薪。」,也就是在有法定事由的時候,你可以保留原職,但「暫停支薪」。
育嬰留職停薪規定在同辦法第5 條第1 項第1 款:「公務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及第二款各機關不得拒絕外,其餘各款由各機關考量業務運作及個案實際情況依權責辦理:一、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
同辦法第4 條第1 項第1 款則規定:「公務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留職停薪:一、依法應徵服兵役。」(勞工是用兵役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
如果你認為育嬰留職停薪是育嬰假的話,那當兵留職停薪也能叫兵役假了,原來在職的役男被叫去當兵,是放假啊,一下子放好幾個月的假,大家還不感謝政府的大恩大德。
再來,早上在另一篇說了,生育補助是二個月本俸,新聞寫夫妻兩人都在稅務局上班,但生育補助只能領一份,要是夫的本俸高,通常會用夫的名義去領,若妻比較高,以新聞寫的本俸30325 計算,二個月就是60650 元,二胎是121300元。
而且這個不用請育嬰留職停薪就有得領。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675205
這篇新聞寫的很清楚,育嬰留職停薪前六個月是給本俸的六成,今年七月才改八成,妻請的時候是六成,這樣算的話,每個月是18195 元,二胎就是十二個月,是218340元。
產假給薪也算進去也很好笑,難道大家希望以後變成無薪產假?57760 元算4 個月,是231040元。
這個也是不用請育嬰留職停薪就有得領。
特休假沒有休領的錢也算進去?沒寫金額,給你算30天57760元好了
合計628440元。
以上,都是勞工也可以領的(當然,有人會說勞工不敢請,喔,所以勞工不敢請,怎麼不是去跟公司抗議,而是要求公務員要和勞工一樣不能請?)
https://reurl.cc/emEv5m
喔,這篇還把106 年領的年終獎金86490 元算進去,笑死,106 年12月1 日還在職的話,本來就會有年終獎金,依新聞講的,101 年就入職的話,代表他106年1 月做到同年12月1 日後,做了快一年,領個年終有啥問題,還把這筆算進去?之後留職停薪可是沒有年終的。
好啦,再加上去也才714930元。
再加上面這篇新聞講的防疫照顧假薪資48000 元,總共是762930元,記者是怎麼算出105萬元的?
勞工們要是看人家請育嬰留職停薪、產假、特休領這些錢,覺得不開心的話,那很好啊,這些全部取消嘛,這樣不就解決了,以後大家就育嬰留職停薪
沒有津貼、休無薪產假、特休沒休完不用給錢,相信大家應該會很開心。
其實臺灣人就都是慣老闆,也不用怨為什麼勞工不敢育嬰留職停薪,因為你勞工自己自認為是公務員的老闆的時候,也是在不爽公務員育嬰留職停薪啊,你怎麼不想說要給員工(公務員)好一點的福利?』
Re: [新聞] 獨家|公務員請4年育嬰假!竟入袋百萬 為打疫苗復職「夠自私」 https://disp.cc/b/163-e5Nd |新聞原文 https://disp.cc/b/163-e5Dg
役男補助申請 在 林楚茵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勞動部終於正面回應楚茵的意見,將去年應屆畢業役男納入青年就業協助對象!
去年勞動部推動「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雖然立意良善,但對去年應屆畢業的役男來說,畢業後馬上要當兵,服完兵役後又因疫情影響就業困難,難以申請補助。楚茵在上月和多位立院同仁召開記者會反映此議題,終於在一個月後得到合理回應。
這次「青年尋職津貼」除今年的應屆畢業青年外,更將去年應屆畢業的役男納入適用對象,在尋職、職能培訓和就業等面向提供補獎助。楚茵提醒符合條件的年輕朋友盡快去申請,我也會持續關注青年相關政策。
役男補助申請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三級警戒持續延長,受到衝擊的行業與人數日益增加,政府雖已提出紓困政策,試圖舒緩大家的壓力,然而卻有許多被漏接的族群。
有電影院的員工投訴,原本期待因疫情驟減的薪資,可以靠政府的紓困金補貼,沒想到文化部發放給雇主的紓困款項,竟然被雇主以「5至7月發放薪資總計超過4萬」為由拒絕發放給勞工,這樣的荒謬說詞,甚至還獲得文化部背書!
此外,等待入伍及剛退伍的役男們約有2萬人,也正面臨謀職困難的窘境,內政部役政署卻漠不關心,僅表示會協助透過其他部門所提供的方案取得紓困,這種將責任推給其他部會的回應,更讓人難以接受。
包含先前幾次曾提及的租金補助、藝文兼職工作者補助等,都凸顯當前的紓困政策還有許多漏洞亟待填補,而沒有勞保的民眾,如八大行業工作者或是底層勞動者工作幾乎都沒勞保,這些民眾因為不符合目前紓困條件無法申請,急難救助也常常沒下文,以上這些案例都非單一個案,政府必須正視政策推行和民眾實際申請時的落差,別再讓勞工面對政府紓困金,老是看得到拿不到。
時代力量自從去年紓困方案上路以來,就不斷呼籲,現行「由企業領取補助,再發給勞工」有疑慮,勞動部應該要直接補貼給基層勞工,避免不肖業者侵占勞工補助款項。面對役男們的困境,我們也多次要求,國防部、內政部應盡速規劃相關紓困措施,讓這些為國家特別犧牲的族群,也能受到妥善照顧與輔導。
此外,藝文產業因疫情受到重挫,藝文兼職工作者卻礙於政策疏漏,領不到藝文產業紓困。時代力量強調,文化部應從寬認定資格,並給予實際相對應補助,讓藝文工作者在疫情之下生計不要斷炊,幫助他們撐過辛苦日子。
而針對房租、店租紓困,時代力量積極提案要求研議發放租金補貼,透過修法增加租賃契約彈性,讓受疫情影響的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協議減少租金或無痛終止租約,並將遲付租金的時限放寬至4個月。
先前內政部營建署曾承諾將訂定租金紓困措施,然而,經過時力主動追查發現,內政部的租屋紓困措施,指的竟然是每年原本就已經有的租屋補助,且今年8月2號才要開放申請,即使民眾申請通過了,要到明年2022年才會收到補助款。疫情至今已經快兩個月,許多租屋族都快撐不下去、付不出房租,政府卻要半年後才發放租屋紓困,根本是遠水救不了近火。
紓困預算的編列,是為提供民眾受疫情影響的緩衝空間,是盼望在這段蕭條的日子裡,溫暖的接住每一個人。正因如此,我們更要細心、迅速的把所有缺口補齊,時代力量承諾,一定會持續監督、把關,捍衛人民的權益,當大家最堅實的後盾。